基层检察院如何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检察经费,是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所必需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就检察经费保障问题,韩杼滨检察长于2001年3月10日在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做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检察经费保障机制尚不健全,一些地方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检察院办案经费不足、装备落后的问题尤为突出。”可见,检察经费不足,是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我院近几年检察经费,除人员经费能足额下达预算外,公用经费未按“高于同级一般行政机关一倍以上”予以安排(在中办发[1998]30号文件下发后),业务经费更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见下表)。
1999-2002年财政拨款与实际支出情况(业务经费)
年度
申报预算
下达预算
实际支出
下达预算比实际支出(+ -)
1999
350
100
299
-199
2000
500
130
389
-159
2001
550
130
454
-324
2002
650
260
450(1-9月)
从上表中可看出,业务经费超支严重。经费困难,成为制约检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如何作好基层检察院的经费保障工作?笔者从我院工作实际,谈几点看法:
一、 抓住机遇,依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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