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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平等与待遇平等:试探平等概念的二元结构

时间:2021-10-01 15:16:30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道德平等与待遇平等:试探平等概念的二元结构

  一、 前言

  在西方政治思想的传统里,平等是一个相当古老、也相当基础性的议题。古典政治哲学和基督教传统,均注意过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也根据各自的内在逻辑,对平等概念的意思有所发挥、对平等的价值有所肯定。不过,要到近代、尤其是十八世纪以后的西欧,平等才真正成为一项完整而强大的核心政治价值,有关它的讨论也益发兴盛。

  但是平等概念究竟应该如何了解?它的诉求究竟是甚么?平等又牵涉到甚么一些问题?历来的讨论,在这几方面可以说有如乱麻,不容易理出头绪。有见于平等概念的内在复杂程度,往往干扰到今人对于它的认知与评价,对它的结构加以整理,是有理论与实践两方面的意义的。

  本文的主旨不在于细数排比有关平等的各类观点,而在于整理出平等概念的一项或可归于结构的特色。本文企图显示,平等的主张,必然呈现一种二元的结构:一方面,主张平等,需要肯定所有适用者的道德平等;另一方面,主张平等,还需要根据这种道德层面的状态,判断在实际社会生活里,人应该受到甚么样的待遇,才算满足了平等的要求。2作为一项道德价值,平等业已获得了相当普遍的认可,虽然其理由还常见争论;但是它的实质要求,却始终会是聚讼的焦点。

  平等概念的历史面向与发展历程,一定程度上可以透过这个二元特色来整理和叙述。本文因此拟先就它的思想史,略做简要的探索与综合。这个二元结构在历史上的出现与转化过程,尤其是道德平等如何克服自然与社会的等级身分而终告成形、它又如何经由公民身分构成待遇平等的动力,值得我们有所了解。3

  其次,在概念层次,这种二元结构的内容,需要加以说明。平等问题所涉及的面向很广,可以从不同的应用范围来设法理解;例如法律的平等、经济的平等、社会的平等、政治的平等,所要求的并不是同样的东西。它与其它政治价值──例如自由、正义、公共利益、效率等等──的关系也至为复杂,不能下简单的定论。这些问题,与本文的主旨无关。相反,我们拟参考当代英语政治哲学的一些文献,集中讨论平等这个概念所涉及的几个概念性问题,以资说明道德的平等与待遇平等的分辨为甚么有其理论上的必要,以及根据这些理据,待遇平等的问题结构,如何逐渐将“平等”问题转化成“公平”的问题。

  二、平等概念的思想史

  我们常有一种印象,认为平等乃是一项特属于现代世界的价值;在前现代的社会里,突出某种族群、性别、等级或身分的差异,表现为各种差别待遇,才是普遍的基本态度。这个印象不算完全准确,不过却也并不失真。前现代的世界观,比较重视个人身上的某些自然、社会属性,常常根据这类属性在人与人之间有所区辨。但是在前现代的思维中,并不是没有普遍性的诉求,以及因此取得的普遍身分、普遍人性的想法。从差异和特殊性向普遍性的移动,影响平等概念的发展甚巨,值得作为以下论述的架构。

  古典思维在前现代时期的西方,平等并不是一个获得广泛认可的价值。亚里斯多德的公式“一样的东西一样对待,不一样的东西不一样对待”(Politics, III, ix, 1280a),是古典时期的基本态度;这个说法不是不可能具有平等主义的涵蕴,但在古典世界,由于人身上的某些差别往往被赋予绝对的意义,人们明显并不是 “一样”的东西,所以自然不能受到“一样”的对待。古典思想对人的差别性了解,大致上以人性在质方面的差别为本。例如柏拉图说到人性中有贵贱不同金属的成份,决定了每个人的适宜职位(Republic, III, 415);例如亚里斯多德提到男与女、自由人与奴隶、人与动物,各自都有其本性的差异(Politics, I, v, 1254b),从而涵蕴着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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