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时-从吴经熊的信仰皈依论及法律、法学的品格

时间:2023-05-01 03:09:51 法学论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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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时-从吴经熊的信仰皈依论及法律、法学的品格

  目 录:

  第一节 以孟德斯鸠自励

当法律不足以慰藉心灵时-从吴经熊的信仰皈依论及法律、法学的品格

  第二节“两个世界”中的真诚灵魂

  第三节思想的最为内在的统一性却依赖于最为外在的假设

  第四节“中国的”法学与法学家

  吴经熊生于1899年3月28日,卒于1986年2月6日,享年八十有七。早年治律,得享声名;中年皈依耶教,沉浸灵修;晚年授书,奔走于东西文化。其业其学其人,构成了二十世纪中国一宗饶堪回味的学术个案,透显了法律、法学的一般品格及其在中国语境下的特殊呈现。本文截取吴氏尽弃法学转皈灵修一节,述其梗概,铺陈背景,而以法律和法学的品格为线索,着力分析导致吴氏遁入耶门的原因,并由此伸展开来,探索所谓“中国的”法学与法学家的意味。

  第一节  以孟德斯鸠自励

  整个二十世纪,代表中国文化人在国际上抛头露面的,“我的朋友胡适之”先生堪称第一人,尽管未必时时处处均为最佳人选。而就法学来看,海峡两岸,偌大中华,亿万生灵,真在国际上混出点声名的,撒手西归后仍然有些回响的,实际上,唯吴经熊先生一人而已。

  “少年得志”这句话,最适合描述胡、吴二公。单就吴经熊先生来看,结束放洋,“学成归国”之际,不过二十出头,而旋任东吴教授。也是1924年,同样“少年得意”,真正获得博士学位的还有钱端升先生。钱先生1900年生人,小吴氏一岁,是年自哈佛回国任教清华。只不过执棒杏坛,法学院当差,在吴氏人生只算是一段小小插曲,三度春秋而已;而在钱先生,“以教书为业,也以教书为生”,① 前后逾二十八载,直至挂帅右派,不获登坛。二十世纪初叶,老大中国辗转折腾,百废待兴,求贤若渴,也是崇洋风气最炽之时。这一批青年才俊沐浴欧风美雨,风华正茂,摩拳擦掌,指点江山,恰逢其时,可谓谈笑封侯。奈何,未几城头换帜,花果飘零,风流星散,雨打风吹去。钱先生几乎销声匿迹,幸老来转福,“平反昭雪”,寿终正寝。吴先生于现实和心灵的煎熬里早以皈依上主作结,更乘桴浮于海,最后落叶归于宝岛。1986年,先钱公三年,宁波吴氏德生公驾鹤登天。两位法学先辈虽迭遭磨难,而均大难不死,得享高寿,见证了老大中国波澜壮阔、贞下起元的二十世纪,实为同一时代诸多较为幸运的知识分子命运的缩影。

  青年吴经熊,可谓才高八斗,雄心万丈。生于世纪之交,正是中华民族的多事之秋。怀家国忧愤,读书人各思报效。早在负笈密执安大学之时,吴经熊像一般青年那样,出于崇仰,驰书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订忘年交。此后更飞鸿驰往,酬唱交加,不亦乐乎。1924年4月5日,归国前夕,在一封致霍姆斯大法官的信中,吴经熊满怀深情地预言:“本世纪将目睹世界上最古老国家的再生,一个中西联姻的婴儿的诞生,我将在这场光荣的运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②

  实际上,早在两年前的一封信中,吴氏即已憧憬:

  中国不但将步入一个法律的“文艺复兴”-它将改变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而且在实现这一蓝图的过程中,我应当发挥孟德斯鸠式的作用。③

  自期高远,报效愿宏,实为明道救世、士志于道的一切旧知识分子新士大夫们的通性,而况身处那样一个家国多难之秋。果然,返国后登堂开讲,文论陆续刊行,一时间即在学界形成影响。那一手温婉飘逸性灵灵的散文,非江南灵秀山水不能孕育,真是打遍“天下”。返国仅仅四年,英文论集《法学丛稿》(Juridical Essays and Studies)由商务印书馆1928年刊行。中文论集《法律哲学研究》1933年由上海法学编译社出版。法学界佳评甚众,很有些“引用率”呢!而由于其不少作品曾以英文首先在美国面世,因而读者中注意到“约翰。吴博士”这个“中国人”的,并包括了象施塔姆勒、庞德和卡多佐这样的大师级人物。④ 当其时,治法学的中国学者获闻于西方主流学界的,可能,唯王宠惠和吴经熊而已。

  第二节  “两个世界”中的真诚灵魂

  但是,吴经熊的法学生涯极为短暂,没有也未能在自己的祖国发挥“孟德斯鸠式的作用”,正像王宠惠宦海浮游终生,于法学终无建树。“中西联姻的婴儿”的分娩遭遇持续阵痛自不待言,当吴氏在不惑之年结束放浪生涯,皈依基督后,几乎尽抛平生所学,与法学彻底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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