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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营销中大用户交易模式研究论文
1大用户直接交易模式概述
1.1大用户直购电
大用户直购电是指符合条件的高耗能用电大户直接与发电厂签订供电合同供电,电流经过电网传输或经过发电厂与用户间架设的专线进行传输。大用户直购电是与传统供电模式不同的一种供电模式,电力直接在发电厂和大用户之间售卖,不再经过电网公司的转卖。电网公司此时的作用就相当于一个公共的交易平台。大用户直购电的实施购电的行为虽然是涉及到发电厂和大用户直接的交易合同,但是仍然会需要电网公司的调度协调,需要电网公司提供管理服务。如果用到电网公司的输电线路,还需要电网公司提供的输电服务。这时,发电企业和大用户需要针对电网公司提供的服务缴纳相应的服务费用。但是,电网公司己经不再参与电力产品的售卖活动。发电厂也将直购电合同卖给电网公司,电网公司代替发电厂销售直购电合同,大用户从电网公司手中买到直购电合同。此时,电网公司相当于一个电力交易的代理商,电网公司收取代理服务费。当电力市场充分引入竞争,电力市场体制更加规范,电力资源能够更好地实现优化配置,直购电大用户的门槛也会越来越低,直购电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在我国,现阶段对大用户的界定是指用电的电压等级高、年用电量大或者变电容量超过一定水平的大工业用户。由于各地区的电力建设状况和电力需求水平都不相同,各个地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界定大用户的标准。供电企业按用电变压器容量在315kVA及以上的用户划为大用户;按用电电压等级的,多把用电电压在10kV以上的划分为大用户。
1.2大用户直购电运营模式
根据直购电运营方式区别,一般可以将大用户直购电模式分成两种:①过网直购方式,这种方式电流的传输需要用到电网公司的网络,经过电网的转供;②专线直购的方式,直购电的发电厂和大用户之间直接架设输电线路,不经过电网公司的转供。
1.2.1专线直购模式
在这种方式下,发电厂与大用户签订直购电合同后,发电厂或者大用户自建电流专用输送线路,发电厂传输到大用户的电流经过专用输电线路传输,不再上网经过电网的转输。建设专用供电线路的资金由发电厂和大用户自行协商解决,专用线路的维护管理费用也由双方合理分摊,不需要经过电网,电网公司也就不再对其收取管理服务费用和输电费用等过网费用。
1.2.2过网直购模式
直购电的另一种模式是过网直购模式,也是较常用的一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发电厂与大用户签订了直购电的合同,但是电流的传输是通过电网公司提供的网络进行输送的。由于要租用电网公司提供的网络,一方面发电厂要与电网公司签订接入电力网络的合同,发电厂支付电网公司网络使用服务费;另一方面,大用户也要使用电网进行接收电流,大用户也要支付电网公司电网使用服务费用。电网企业充当的是一个网络提供者的角色,电网企业对直购电发电企业和大用户收取的费用统称为过网费。
2如何应用大用户模式促进电力营销-以我国某区域为例
2.1开放跨省区电力直接交易权
从试点情况来看,除东北三省曾开展过跨省区的电力直接交易外,其余电力直接交易基本都局限在省区内。该电网区域中,西部省区水电资源丰富,开放大用户的跨省区交易权一方面有助于消纳西部富余水电,推动西电东送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可以进一步促进西电东送输配电价体系的改革。合理的输配电价除了能够保障送电通道的投资回收,还能保证本地电源的竞争力。考虑到当前西电东送中东西部水火矛盾突出,在试点初期,为了便于与当前计划电量方式衔接过渡,跨省区直接交易的电量宜安排在省间购售电协议计划电量之外。
2.2电价风险的规避
电价风险的规避需要通过建立成本传递机制来实现。一方面,供电企业在电力大用户遇到产品销售问题时,可以在电费结算期内对上网电价进行适当调整,这样既可以帮助电力大用户缓解压力,又有利于供电企业组织生产。另一方面,如果供电企业的燃料成本上涨,使得发电成本增加,供电企业也可以通过适当调整上网电价来规避风险,如以联动定价方式,与电力大用户实行利润平分和风险共担,这样使得大用户直购电的长期合约灵活性更强,可以及时反映供电企业和电力大用户成本与承受能力的变化,从而实现电价风险的规避。
2.3合理安排交易电源结构
在同一输配电价水平下,交易电源结构对电网企业的收益影响程度不同。其中低上网电价的电源比重越大,对电网企业收益的影响越大。因此,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中输配电价的制订除了要考虑测算方法外,还要考虑到参与交易的电源结构。该电网区域中省区间电源结构差异较大,不同省区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来确定输配电价制定方案。为维护电网企业的合理收益,宜考虑在统一输配电价水平下合理安排交易电源结构。
2.4设置合理的交易准入机制
该电网区域东西部用电特性不同。西部三省用电以高耗能用户为主,东部地区主要大用户的能耗相对较低,且不同省区同一产业的能耗水平也不相同。因此,在各省区开展电力直接交易时需考虑当地产业发展的特点。同时,各省区的工业用户电压等级差异也较大,如西部三省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业用电比重超过50%,为推进电力直接交易的实施,可进一步放宽参与交易的用户的电压等级范围。当前,国家正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大用户直接交易应结合各省区实际设置合理的准入条件,既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又符合省区的产业发展特点,以促进直接交易的顺利开展。
2.5保证电网的统一调度
西部省区水电资源丰富,部分用户期望通过建立专用通道与发电企业直接签定购电协议,从而规避缴纳电网输配电服务费用。从社会公平角度看,这类用户将逃避交叉补贴、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费用等应尽义务,造成对其他用户的不公平;从资源效益的角度看也将造成电网重复建设;从前期试点经验看,出于用电可靠性和安全因素,所有省份的直接交易均保证了电网的统一调度。因此,建议在电力直接交易推进和执行的过程中加强交易双方准入情况、信息批露等内容的监管,保证电网的统一调度,有效维护电网的安全稳定。
2.6交叉补贴问题的处理
为了解决交叉补贴问题,相关部门在近些年不断开展工作,例如,在相同地域内,相同电网的价格相同,这就使得区域直接所产生的交叉补贴现象得以改善;而针对工商用电对居民用电的交叉补贴现象则通过并价的方式进行解决,从而使得不同类别的用电交叉补贴现象得以改善。另外在此基础上,严格管制居民用电以及农业用电和生产用电。在电价的调整过程中,对农业和居民生活生产用电调整幅度进行限制,从而限制物价涨速过快,减轻民众的生活压力,稳定社会。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电力行业发展迅速,为了更好地促进电力行业的发展,人们就开始通过对当前我国电力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从而在电网公司电力产品营销过程中,找到合适的营销方法。而大用户营销策略的提出,主要是为了增强供电企业的电力营销管理能力,使其电力资源可以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这不仅有效地降低了了用电企业的用电成本,促进了供电企业的经济发展,还使其市场竞争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实现了供电企业和用电单位的“双赢”,从而进一步的推动了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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