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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权益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

时间:2021-09-30 20:16:28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试论权益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

【内容摘要:】 本文论述了权益资本结构与企业价值的关系,认为明晰的产权关系是处理权益资本结构中各利益主体利益的基础,也是形成企业内在动力机制的基础;分析了权益资本结构中权益主体构成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否认了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不出资而应该拥有产权的观点;研究了国有企业在产权虚位的情况下对企业价值的损害。 权益资本结构是企业各利益主体对企业利益要求权的构成形式,包括企业的所有权的构成。企业的理财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企业价值最大化是在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经营者利益、职工利益、政府利益按照风险、贡献与报酬相权衡的原则实现均衡的条件下实现。企业只有建立合理的权益资本结构,才能保证企业在各利益主体代理冲突最小、代理成本最低的状态下运行,企业价值才能够达最大。 一、    企业产权的构成形式与企业价值     1.产权的归属主体不同,影响企业的动力的程度    如果我们将企业效率视为企业价值的一个函数,就是说,企业效率越高,企业价值越大,那么,企业产权的构成就是影响企业效率进而影响企业价值的一个因素。    众所周知,所有权具有排他性。这种资源的独占性是驱使资源的拥有者将资源用于价值最高的投资项目的强大激励源。所有者有权决定他所拥有的资源的用途,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风险与成本。获利和规避风险、收回投资都会成为所有者的经营动力。而且,所有者对于企业拥有剩余收益的全部索偿权,因此,在产权具有明确归属主体的企业,资源向价值更高的用途流动的动机就非常强烈,由于产权归属明确,收益归己,成本与风险自负,节约成本和规避风险、增加盈利来提高企业效率就成为所有者的追求目标。进而可以提高企业价值。相反,如果企业的产权没有明确的排他性,内在的动力机制相对弱化。比如,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其产权的归属就不具有排他性的特征,这种企业的产权是全民所有,其结果是由于全民并不能真正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也不可能拥有具体的财产股份,使得企业的产权如同虚置。尽管我们历史上曾经采取多种让利放权的措施试图通过激励措施来刺激企业的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但是,事实证明,没有合理的产权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企业的生产效率是非常低下的,国有企业普遍出现的亏损现象就是明显的例证。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的真空状态,是造成企业生产效率偏低的一个主要原因。由于企业资源所有权的虚置,名义上的所有者不可能拥有资产的单独占有权,企业的经营者也不可能形成强烈的动力去实现资源使用效率的最大化,因为剩余收益的归属权属于国家,企业的经营者不会是占有剩余收益的,同时,经营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是属于国家,收益和风险的归属决定了这种所有权的虚置所导致的后果是企业效率的偏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产权的代表是政府,政府的投资如果失败,对制定投资方案的决策者的利益丝毫无损,这就是产权的排他性不明确的后果。    所有权的可转让性是提高企业资源使用效率的根本保证。市场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为产权的自由流动创造公平交易的机会,并且对企业的价值予以定价,这也是企业存在的一个原因。所有权的可转让性为资源流向更高的生产力的所有者提供了激励。例如,甲经营的企业的年净收益为10000元,而如果乙经营该企业每年可获净收益为15000元,假定要求的报酬率为10%,乙的出价将是150000元,而对于甲,只要售价高于100000元,甲就有足够的动力出售该企业。可见,所有权的转让促进了企业价值的提高。在原甲经营时,企业的价值为100000元,而转让为乙经营后,企业的价值上升到了150000元。因此,产权的自由公平的交易,是保证社会资源优化和提高企业价值的必要条件,失去了可转让性的产权,是凝固的甚至会造成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国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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