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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假帐谁之过?-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与启示

时间:2021-09-30 14:21:47 财经会计论文 我要投稿

企业假帐谁之过?-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与启示

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和国外企业的动机大同小异,并体现出自己的特点。我们可以将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假帐谁之过?-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动机与启示

规避市场管制动机。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还是一个受政府高度管制的市场,政府对企业的上市、配股、交易及退出等市场行为都通过一系列会计指标进行管制。如我国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上市公司连续3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达到10%,其中每年最低不得低于6%才有配股资格(受政策保护行业可适当放宽);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公司的股票就要被特别处理;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就要被暂停交易等。上市公司为了达到“内部控制人”的利益如圈钱配股、免于特别处理或摘牌等目的,往往会通过操纵利润等手段与市场管制部门进行博弈,选择或变更会计政策自然也就成了他们在博弈中出奇制胜的一大法宝。因此,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与变更的动机主要是为了操纵利润,使之达到预定的目标,以满足政府对配股或上市管制的最低要求,净资产收益率低于且越接近10%,每股收益低于且越接近零,通过会计政策选择增加当期利润的可能性就越大。所以,应对市场管制规则,实现“内部控制人”利益最大化是我国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最主要的动机。

隐性的分红动机。一般来说,经营者的工资和奖金总额受会计利润水平的影响,为了提高货币收入水平,经营者有选择能增加会计利润的会计政策的动机。但是,由于我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经理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的经营者很大程度上还是政府官员或准政府官员,他们要享受职务消费、要有政治前途,就必须完成委托者托付的经营管理目标如保配股、扭亏摘帽等,这些目标对经营者来说无异于政治目标,且这些考核指标、追求目标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行为的短期化,不考虑企业的长远利益。因此,在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状况不理想、监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营者努力工作的政绩远不如通过会计政策选择操纵利润来得“立竿见影”,为了实现上述目标,经营者可能就会选择增加或虚增利润的会计政策。 

债务契约动机。我国上市公司的债务契约假设不同于西方国家的企业,财务状况较好的、以股权融资为主的上市公司基本上不存在为债务契约而选择会计政策的动机,只有那些丧失配股等股权融资资格、以债务融资为主的公司,才可能有明显的为债务契约而选择会计政策的动机。

政策成本动机。如我国国家审计署1998年对石油、石化等垄断性行业56家大企业的审计表明,石油企业少报利润20.66亿元,石化企业多报利润59.10亿元。在一般国有企业倾向于多报利润的情况下,为什么石油企业却会少报利润呢?由于价格体制的原因,石油行业一直享有中央政府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但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深化,石油行业企业自负盈亏的压力越来越大,为了尽可能多地保留一些优惠政策,石油行业就有了少报利润的动机,以作为和政府讨价还价的理由。

我国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确实存在着较大的可选择空间,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选择除了受行业特点影响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营者管理思想和公司盈利能力这些不确定性因素。

由于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委托、受托双方信息不对称以及企业契约的不完全性决定了企业管理当局必然要拥有企业的剩余控制权,而会计政策选择正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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