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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招生目录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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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16 年我校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800 余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700余名。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3 年。
三、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至 2016 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限报与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报考者须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申请经我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未提交申请者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 报考项目管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还须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报告单(≥425 分)和辅修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证明(须加盖辅修单位教务部门印章)。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与档案所在单位不一致或类似情况的考生不能报名参加我校的单独考试。
3. 报考专业为工学、理学门类的学术学位各学科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四)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各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除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我校。
四、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2015 年 10 月 10 日—31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9 月 28-29 日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网上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数据有效。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主页“导师查询空间”查询导师信息,选报导师。
2.现场确认时间:2015 年 11 月 10 日—14 日(如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考生需本人持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等报考材料,凭报名号到网报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和照相等。
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5 年 12 月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七、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 4 门(工程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职业技术教育学除外),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政治理论课、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教育及心理学”满分为 300 分,其他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均为 150 分。政治、外国语、数学等统考科目和 MBA 联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其他专业基础课主要参考书见附录。除“6 小时快题”外,其他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九、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复试时间为 2016 年 3 月中下旬(届时将在网站通知)。
复试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目录中《2016 年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专业课科目一览表》。
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除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录取的定向培养考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合同。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上学期间档案由我校进行管理。录取考生于 2016 年秋季入学。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
1.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下表
培养类别及专业(领域)
学费标准(元/学年)
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工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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