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残疾大学生创业可申报3万元扶持金

时间:2023-05-01 19:38:55 就业政策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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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残疾大学生创业可申报3万元扶持金

   昨日,“2013年幸福长春计划”残疾人大学生创业扶持金的实施办法正式出台。即日起,符合申报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残联或直接到长春市残疾人培训就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对通过审核的残疾人大学生创业团队(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金3万元。

长春市残疾大学生创业可申报3万元扶持金

  咨询电话:0431-88613022。扶持对象:持有长春本市户口(城区)、第二代残疾人证和2009~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证的残疾人大学生。

  创业项目有一定市场基础且发展前景好可放宽条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创业团队(企业)必须符合长春市残疾人展能创业孵化基地落户条件且已落户的团队;必须由残疾人大学生担任该团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安排2名残疾人在该团队(企业)就业;必须先行购置3万元以上(含3万元)办公用品、设备等(提供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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