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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为高校困难毕业生提供200个“公益性岗位”
今年,昆明官方将为高校困难毕业生提供200个“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者即日起就可申报。 昆明市人事局局长、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范光华介绍,这是昆明政府首次“掏腰包”为毕业生购买公益性岗位,政府将划拨200万专款购买这200个岗位。
据悉,《昆明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进入公益性岗位就业实施办法》已于昨日出台,即日开始实施。
每年的公益性岗位数量,由县(市)区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根据当年用人单位的公益性岗位需求负责确定。
申报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区由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对辖区内“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按“一户一册”登记造册,并建立台帐,专人负责,提供跟踪服务,建立回访制度。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求职申请与就业安置程序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解读
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昆明市人事局局长、昆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范光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所谓“公益性岗位”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政府提供的是为社会进行公共服务的、具有公益性质的岗位;其二,政府提供此类岗位是帮助困难毕业生过渡困难时期,具有公益性质,故名“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可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区等提供,以社区居多,譬如包含交通协管员、社区劳动保障宣传员、社区禁毒检查员等。换句话说,公益性岗位都是要做公益性质的工作。” 范光华表示,可提供岗位的单位要在30天前向同级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报送申请表,包括工资待遇、岗位数量等。
按规定,毕业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首要前提必须是昆明户籍;其次,必须是在城乡登记事业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或者是低保家庭中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等。
公益岗位如何申报?
据了解,申报公益性岗位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社区核实、街道(乡镇)认定的办法——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证》;失业人员持《失业证》到所在社区进行就业困难申报,由社区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认定为“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并在其《失业证》上注明。
在接到个人求职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社区(居委会)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对申请人的就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报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审批结果报上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后,进入就业安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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