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给”引导大学生基层就业
重庆通过政策杠杆,“给身份、给待遇、给位置”,引导大学生下基层就业;逐步建立起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年轻优秀干部从基层一线培养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根据《重庆农村乡镇人才队伍建设计划》,从2008年起,重庆将在5年内选派3251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到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及村工作,其中选派1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力争到2012年全市9986个村“两委”班子中的大学生比例达到30%以上。重庆市财政将拿出5亿元专项经费,各区县财政配套5亿元经费,用于保障大学生到基层服务的工资和津补贴的发放。这也是重庆直辖以来规模最大、投入最多的一项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重庆还大胆创新制度设计,对下基层大学生“给身份、给待遇、给位置”。对于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实行就业“兜底”,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直接录(聘)用为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村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改变过去选派下村大学生只发生活费或见习费的做法,执行所在地统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补贴标准,并为大学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选派到村的大学生可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经过锻炼且党员干部都公认为“优秀”的,通过有关程序,可担任村“两委”负责人。
同时,为畅通基层人才成长通道,让优秀人才“下得去、上得来”。从2008年起,重庆市、区县机关补充公务员,主要从具有两年以上乡镇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择优选调。重庆市、区县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时,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中招录的比例不得低于60%,以后每年提高10%,2010年以后不低于80%。
重庆面向全国选派大学生到乡镇和行政村任职引起大学生浓厚兴趣,各地大学生报名十分踊跃,其中报考行政村的大学生就达8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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