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对制度的落实

时间:2022-11-09 21:34:41 松涛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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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的落实(通用11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查对制度的落实,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查对制度的落实(通用11篇)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2

  1、处理医嘱后需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2、处理医嘱及核对者均需签全名

  3、临时医嘱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

  4、有疑问的医嘱,需向医师询问无误后方可执行。

  5、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师确认无误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安剖,经两人核对无误方可弃去。

  6、医嘱应班班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两次,并签全名。总核对医嘱有登记,参加者签名。

  7、重整医嘱,需经第二人核对。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3

  【医嘱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后均须经第二人核对。

  二、处理医嘱者和核对者(非处理医嘱者)均须签全名。三、按照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医嘱并及时记录。四、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五、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护士长参加总核对至少2次以上,科室建立医嘱规范执行持续质量改进表。

  六、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病人时,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待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二人核对后再弃去,并及时请医师补写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一、服药、注射、输液时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和用法。一、注意: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备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注意有无变质,瓶身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注意有效期及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不得使用。

  三、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四、易致过敏的药物,使用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药物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剖瓶。

  五、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药物的配伍禁忌。

  六、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与医嘱核对,核实准确向病人解释后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师联系。

  【输血查对制度】

  一、配血采血时,核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诊断,在试管条形码上双签名,专人将配血标本送血库。

  二、领血时,使用专用容器,与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签名。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检查血液有无凝块或溶血)及血袋外观(血袋封口及配血条)是否完好;十对:科室、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在确认无误后方可取回。

  三、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共同核对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室、血型、血量、血袋号、血液品种、交叉配血结果,,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四、输血时,两名护士带病历牌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十对,准确无误后方可用输血器进行输血,两位护士在输血单上双签名,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发现有输血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保留血袋及输血器,以备送检,汇报医师进行必要的处理。

  六、输血完毕,血袋送输血科保存24小时,以备必要时检查。七、护士单独值班时,值班护士与值班医生共同核对并签名。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4

  一、每日查对医嘱后,由责任护士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病人床头卡饮食,查对床号、姓名及饮食种类。

  二、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三、开饭时在病人床前再次核对饮食种类。

  四、对禁食患者,应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每天总对,包括医嘱单、执行单、执行卡、各种标识(饮食、护理级别、过敏、隔离等),设总查对登记本并签名。

  4、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记录时间,执行者签名。

  5、抢救患者医师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及时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6、对有疑问的医嘱,须经核实后执行。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5

  1.处理医嘱,应做班班查对。

  2.处理医嘱者,及查对者均须签全名。

  3.临时医嘱执行者,要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全名,对有疑问的医嘱须向有关医师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做好五不执行即口头医嘱不执行(抢救除外),医嘱不全不执行,医嘱不清不执行,用药时间、剂量不准不执行,自备药无医嘱不执行。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述两遍,与医生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药瓶至抢救结束,经两人核对后方可弃去。同时督促医生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全名。

  5.整理医嘱后,必须经第二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

  服药、注射、处置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处置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后查;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时间、方法),注意用药反应。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药瓶、针剂有无裂痕。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楚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性药物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药瓶。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时方可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无凝血块和溶血,血瓶或血袋有无裂痕或破损。

  2.查输血卡上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与血袋上标签是否相符,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查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血袋号及血量。4.输血前配血报告必须经两人核对无误后并在配血报告单反面签名后方可执行。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5.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以备必要时检查。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

  2.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电脑一次。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药品是要经常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化,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6

  1、护士过医嘱时应做到及时、准确,需2人核对,同时做到每天查对医嘱4次,并记录。

  2、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完整重述确认,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全医嘱,执行者签全名,执行时间为抢救当时时间

  4、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7

  1、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医嘱应做到班班查对,下班查对上班医嘱,并有医嘱查对记录,参与查对者签全名。

  (2)医嘱应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每周参加查对不少于两次。

  (3)查对临时医嘱时要查对执行时间及执行者签名。

  2、服药、注射、静脉给药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三查七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品、剂量、浓度、用法、时间。

  (2)执行各项操作、处置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3)使用药品前要查对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4)给药前,应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物时,要经反复核对。

  3、输血查对制度

  (1)确定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不允许同时采集两个病人的交叉配血标本。

  (2)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至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室、床号、瓶(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量,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在确定无误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出。

  (4)输血前由两人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5)输血时,由两人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床号、血型、血量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输血完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检验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以备必要时查对。

  4、手术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①根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查对患者科别、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病案号、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化验单、药物等。接患者之前,护士与病房护士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前,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查对。进入手术间之后,巡回护士和麻醉医生及手术医生三方查对。

  ②手术前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按要求摆好床位。

  ③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两名以上医护人员清点纱巾、纱垫、纱(棉)球、器械、缝合针和线轴数,并记录。术毕,再清点一次。

  ④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⑤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①清点内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

  清点时机: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洗手护士、巡回护士、主刀医生。

  ②清点时两名护士对台上的每一件物品应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③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④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所有物品再行清点。

  ⑤向深部组织或体腔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洗手护士应及时提醒,防止遗留在体腔内。

  ⑥严禁将与手术相关的任何物品随意带出或带入手术间。

  ⑦进人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一律不得剪开使用,引流管等物品剪下的残端不得留在台上,应立即弃去。

  ⑧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在手术单上,失落的物品应放在固定的位置,以便清点。

  ⑨有显影标志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8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2)抽血时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

  (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剂量、采血日期、有效期。

  (2)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3)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血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病人有无输血反应。

  (4)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应观察3—5分钟再离开。输血过程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当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治疗抢救。

  (5)输血完毕,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如实填写输血安全记录单,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夹在病历中。

  (6)血袋封口,同时填写输血反应回馈卡立即送血库。

  (7)血液标本的采集和处理流程

  流程:采血前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及检验项目等,准备好相应的试管→特殊检查确认病人是否空腹→采血部位通常选前臂肘窝的正中静脉,不宜在手术、输液同侧手臂采血→采血时应动作迅速,尽可能缩短止血带使用时间→使用普通注射器采血,采血后应取下针头,将血液沿管壁缓慢注入试管内→标本采集后应尽快送实验室分析,运送过程中避免剧烈震荡→要视所有标本为传染品,对“高危”标本,如乙肝病人标本、艾滋病病人标本等要注明标识,急症或危重病人标本要特别注明。

  4、抽血交叉配血查对流程

  流程: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抽血→抽血后在试管上注明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将采血管号码条贴于化验单,便于核对。

  5、取血查对流程

  流程:取血者与发血者共同查对→查看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标签卡无破损不清,血液无溶血、无凝块和污染情况→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6、输血查对流程

  流程:输血前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八对”制度→输血时由2名医护人员到床旁再次共同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头卡、血型,以确认受血者→输血前后,连续输入不同供血者血液时,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血开始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滴速,观察3—5分钟再离开→密切巡视,观察病人有无输血反应→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血装置,用生理盐水维持通道,按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进行救治→输血完毕,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填写输血安全护理记录单→血袋封口,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9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执行者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各班医嘱均由当班护士两名进行查对。

  (2)主管护士和夜班护士对当日医嘱要进行查对,每周定期大核对两次,并根据需要进行重整。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4)抢救病员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复诵一遍,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用过的空安瓿,须经2人核对后再弃去。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齐医嘱并签字。

  (5)整理医嘱、治疗卡、服药卡后,须经2人查对。

  (6)护士长每周总查对医嘱2次。

  二、医嘱执行流程: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4)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紧急情况下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或手术中可以执行。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复诵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保留用过的`空安瓶,须经两人核对记录后方可弃去。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10

  一、口头医嘱制度

  1、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仅限于紧急抢救、手术时执行。

  2、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认无误后执行。

  3、给药时,须与医生再次核对药物的`名称、计量、用法,确保用药安全。

  4、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备查对。

  5、将口头医嘱内容及时登记在抢救用药记录本上。

  6、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医生根据抢救用药记录补开医嘱。

  7、护士在医嘱单上签名。

  8、对违反以上规定者,给予处理。

  二、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1)医生下达口头遗嘱

  (2)护士复诵一遍

  (3)与医生共同核对药物

  (4)实施治疗护理

  (5)保留空安瓿

  (6)记录口头医嘱内容

  (7)医生补开医嘱

  (8)护士签名

  查对制度的落实 篇11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一般在上午10:00之前开出,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整理必须准确,一般不得涂改。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填“取消”字样并签名。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2、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除抢救或手术中不得下达口头医嘱,下达口头医嘱,护士需复诵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后执行,医师要及时补记医嘱。每项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严禁不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草率作风。

  3、护士每班要查对医嘱,夜班查对当日医嘱,每周由护士长组织总查对一次。整理医嘱后,需经另一人查对,方可执行。

  4、手术后和分娩后要停止术前和产前医嘱,重开医嘱。

  5、凡需下一班执行的临时医嘱,要交代清楚,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注明。

  6、医师无医嘱时,护士一般不得给病员做对症处理。但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医师不在,护士可针对病情临时给予必要处理,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经治医师报告。

  二、有疑问医嘱执行制度

  1、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医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容与日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误或者疑问。

  2、当班护士在遇到有疑问医嘱时,应向开出医嘱的医师提出,要求该医师重新核实无误,并由医师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3、当班护士对开具的有疑问医嘱提出质疑,找不到开具医嘱的医师时,护士应当向该医师的`上级医师或者科室主任报告,直到该医嘱重新核实无误并有相关人员签字确认方可执行。

  三、执行医嘱流程

  常规流程:阅读—查对—确认—打印医嘱执行单—执行(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疗效及不良反应观察

  1、医嘱处理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2、查对医嘱无质疑后确认医嘱。

  3、打印医嘱执行单

  4、医嘱处理护士按医嘱执行要求的缓急分配给护士执行。

  5、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医生反馈。

  四、口头医嘱制度与执行流程

  1、在非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抢救医嘱及电话通知的医嘱。

  2、危重抢救过程中,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3、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4、抢救结束医生应在六小时内据实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5、在接获电话医嘱或重要检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检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

  6、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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