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

时间:2023-01-05 07:17:40 活动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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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

“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质量发展纲要(20xx-20xx)》和《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深入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

  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组织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广泛开展工程质量系列宣传:一是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解读宣贯,督促和引导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工程质量相关政策文件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二是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xx版)推广应用宣贯。三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发动各市政行业企业开展“四个一活动”:一场演讲比赛、一场知识竞赛、一次专题讨论、一次操作技能培训等活动,把质量月活动深入到施工作业一线的现场。四是鼓励和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在工地现场张贴(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宣传橱窗,大力营造“质量月”的宣传氛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开创新时期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和质量强省战略的新局面。

  (二)精心组织示范项目观摩活动。

  我厅将联合相关行业协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若干项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组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分批进行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重点观摩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装配式施工、绿色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内容。各地级以上市也要在本地区选择1至2项质量水平居前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活动。特别是近期有荣获“鲁班奖”工程项目的市,可组织当地施工、监理企业到获奖项目参观学习。通过组织现场观摩互动,大力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广信息化管理和新技术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的水平。省“质量月”观摩活动具体内容另文通知。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工程建设五方参建主体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按照我厅《xx省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制约工程质量提升的关键问题,及时总结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提炼试点工作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等,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创新监管模式、落实主体责任,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使全省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我厅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各施工企业开展“建立工程质量评价体系试点课题研究”,探索通过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自评、相关方互评、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评价及社会评价等,形成对工程项目、企业主体直至区域整体的质量评价;

  委托xx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xx省监理单位向政府报告工程质量监理情况课题研究”,探索如何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质量控制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四)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对全省在建工程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参加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落实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情况;

  二是全面启用xx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粤建规范〔20xx〕2号)的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

  三是对建筑原材料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加强对商品混凝土和商品砂浆(含建筑用砂)、预制构件、钢筋、电线电缆等的质量监管,强化源头治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切实加强质量检测行为监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内容包括:一是全面启动xx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三级动态联网监管服务机制,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和检测活动等的统一监管;

  二是由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和鉴定协会组织开展全省工程质量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三是由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市政工程材料检测能力比对试验。

  (六)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学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继续探索、推广先进技术工艺、精细化管理,内容包括:一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项目数字化管理、装配式施工质量管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等政策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措施,提高我省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创建xx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和绿色施工示范工程施工技术及管理培训、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和施工关键技术鉴定工作;

  三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编制《xx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xx省市政工程质量评价标准》和《xx省市政工程标准化施工手册》等指导性文件并组织宣贯培训;

  四是由省市政行业协会组织开展市政行业大讲坛系列活动,重点推广bim、装配式建筑、绿色施工等新技术和新工艺在市政行业的应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工作,明确工作形式,细化工作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动员行业协会开展“质量月”活动,切实提升全行业质量、诚信水平。要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三)认真总结,及时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要对开展“质量月”活动进行认真总结,于10月1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总结材料以书面形式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我厅将对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质量月”系列活动方案2

  根据20xx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xx建质函〔20xx〕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20xx年9月我局将组织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

  1.开展政策文件宣贯工作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行业协会(学会)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要充分借助广播、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采用各类学习、专题讲座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质量月”活动宣传,继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的宣贯,切实提高建设各方主体的工程质量管理意识。

  2.大力营造宣传氛围

  围绕“推广预拌砂浆,打造青山绿水”主题,我局采取粘贴海报、悬挂横幅、分发宣传用品等不同形式开展全市范围的宣传活动,同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宣贯。“质量月”活动期间,要求全市各在建工程、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工地(企业)显眼位置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力度开展质量宣传,进一步强化全员参与意识,形成社会关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活动氛围,开创新时期质量强市工作的新局面。

  (二)组织示范项目观摩活动

  结合省住建厅“质量月”活动安排,我局选取2个标杆项目举办质量现场观摩会,分别是XX(上述项目均已纳入省住建厅推荐观摩项目),为各有关企业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示范工程的样板带动作用,促进我市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本次“质量月”期间省住建厅也推荐了其他市的观摩项目,我市建设、监理、施工等企业可按时自行前往观摩或报市建筑业协会后集中前往,具体时间地点见省住建厅通知文件。(我市质量观摩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三)继续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要严格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动态管理办法》要求,对违法、违规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按照《xx市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总结本地区提升行动进展情况,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落实主体责任,使全市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制度和措施,确保合理工期和造价,落实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牵头建立定期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和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履职考核制度并严格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要建立质量、安全责任制及分级检查制度、领导带班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及专项治理行动

  1.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质电〔20xx〕22号)和《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海砂专项行动的通知》(xx建质函〔20xx〕16XX号)相关要求,我局将结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全市违规使用海砂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和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违规使用海砂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加强房屋及市政工程海砂的使用管理,杜绝不符合标准规范的海砂在建筑工程中的使用,有效确保房屋及市政工程质量。

  2.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专项检查

  根据《xx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规定》(xx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我省城市城区开展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xx建散〔20xx〕66号)要求,我局将结合“质量月”活动在我市开展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生产与应用,提升工程实体质量。

  3.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我局将在“质量月”期间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和检测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的违规检测行为,进一步净化工程质量检测市场,同时全面启动xx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机构三级动态联网监管服务机制,形成对全省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和检测活动等的统一监管。

  (五)开展技术交流培训活动

  为探索、推广先进技术工艺、精细化管理,我局将在“质量月”期间牵头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交流培训活动,一是组织开展工程质量保险研究,起草《xx市财政投资代建项目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探索试行我市工程质量保险工作;二是结合近年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情况,邀请建筑业协会和有关专家对《xx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开展修订、扩充和完善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水平;三是结合《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质量监督工作指引(暂行)的通知》内容,组织全市质量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监督程序,明确监督职责,强化质量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各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各建筑业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动员和部署,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增强“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二)全员参与,注重实效

  各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在开展“质量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力争在治理质量常见问题上取得实效。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增强质量诚信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推动和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有效服务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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