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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2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黔人社函〔20xx〕314号)精神,深入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实名服务,精准到人,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服务对象
20xx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活动目标
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做到登记一人,服务一人。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就业困难的,实施重点帮扶,加强就业权益保护,促进就业创业。
五、活动内容
(一)多渠道加强实名登记。全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扩大实名信息登记渠道,将在本地求职的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就业帮扶。县就业局要及时将省人社厅下发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实时录入数据库,同时主动拓展登记范围,在报到接收、就业失业登记、政策申请等业务办理时同步对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实名信息登记,在各类招聘活动中对求职毕业生办理现场登记。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依托基层服务平台开展专项摸排,做到人员信息应登尽登。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情况,后续跟踪服务情况要做到动态更新,及时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落实和就业创业进展情况。
(二)全面落实实名制就业服务。县就业局和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底数,要结合未就业毕业生特点和就业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要与未就业毕业生建立一个联系渠道,将一揽子帮扶措施及时推送,做到发放一份政策清单、提供一本服务手册、开展一次职业指导、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制定一份求职就业或创业计划。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对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不少于3次有针对性的'岗位推介,同时做好对企业的用人指导和服务,用好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增强企业吸纳就业积极性和毕业生就业稳定性。要将有志创业的毕业生纳入创业引领计划,推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向其开放,提供场地、项目、资金、培训等支持。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残疾、长期失业毕业生以及就业困难的少数民族毕业生、女大学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建立专门台账,加大政策服务倾斜力度,帮助他们尽快融入就业市场。
(三)加强政策宣传。县、乡(镇、社区)人社部门要结合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和入户调查的机会,直接把政策送到毕业生手中。结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和各项专场招聘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政策咨询解答,提供面对面的宣传服务。充分利用乡镇、社区服务中心等基层服务平台,通过电子屏、宣传橱窗播放宣传片,张贴宣传画,扩大政策知晓度。帮助未就业毕业生知晓获取信息和服务的各类渠道,引导有服务需求的主动登记和接受服务。
(四)加强就业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职业培训机构监管,依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招聘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等欺诈行为,及时查处“中介”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职业培训业务等各类侵害就业权益的违法行为,纠正性别、民族等各类就业歧视现象,保护毕业生就业权益。
六、工作分工及责任落实
(一)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集中精力做好相关就业服务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县就业局负责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开展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落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奖补、社会保险补贴等扶持政策。
(三)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档案托管、公共服务等相关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
(四)县小贷中心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及贴息政策落实。
(五)各乡(镇、社区)人社部门通过居委会、村工作平台采取入户走访调查等措施,全面摸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情况,同时有针对的开展就业帮扶,定期后续跟踪服务。
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政策宣传对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顺利开展、推动高校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的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并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做好对接上报。
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2
一、活动主题
实施“两个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16至10月15日。
三、主办单位
区就业局
四、活动对象
(一)20xx届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毕业五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实名登记
1、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印制宣传印刷品,区人力资源市场、区政务服务人社窗口、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窗口,制作服务座牌,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2、对市局分解下发的322名高校毕业生信息,通过电话、微信、QQ邮箱等形式,主动联系2次以上,记录其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愿及就业创业服务需求,导入就业服务专网。(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3、各服务中心对本辖区内高校毕业生情况进行摸底,掌握服务对象总量及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上报区就业局汇总,统筹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责任单位: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对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二)开展就业服务
1、广泛收集一批(不低于20条)适合高校毕业生的空岗信息,通过印发宣传资料、电子媒体、公共招聘网、基层窗口服务等形式,及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可据具体情况,与市就业局联合举办一次现场招聘会或网络招聘会。(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2、加快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认定。将具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能力、具备一定见习条件及规模、有意申报见习基地的企、事业单位认定为见习基地。加强见习管理,落实见习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费补贴。(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3、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技能。对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落实培训补贴和职业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三)积极扶持创业
1、组织开展一期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增强高校毕业生的创业能力和水平。培训学员由乡镇、城区街道服务中心推荐,各街道服务中心推荐人员不得少于5人。(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2、开展一次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回访活动。组织20xx、20xx年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精品班学员回访座谈会,了解其接受创业服务、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创业进展等情况,以及通过创业典型代表成果分享、分析创业失败原因等形式,更好地改进和加强创业服务。开展参会回访人员参观创业成功学员创业实体等活动。(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3、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兑现创业补贴、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高校毕业生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4、积极组建创业指导专家队伍,召开一次创业服务专家研讨会。创建创业项目库,为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项目推介、小贷服务、开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四)做好重点帮扶
对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的高校毕业生,建立基础台帐。对接受各项就业创业服务后仍难以实现就业的,推荐到社区扁平化管理网格员岗位或其他公益性岗位就业。(责任单位:区就业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服务月活动作为当前就业服务工作重点,由局长同志负总责,就业指导股统筹组织。相关股室(中心)、基层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分工落实,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宣传报道。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局办公室要及时发现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提炼活动精华,密切与媒介机构的联系,加强活动期间就业工作信息简报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营造活动氛围,力求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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