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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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总结1
20XX年一年来,我们临武县商务局紧密团结在县委、县政府周围,在县食安办的精心工作指导下,积极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及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加强对我县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管理,规范酒类市场秩序为重点,坚持强化管理,严格执法,使全县酒类流通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遏制了假冒伪劣酒品泛滥。高标准严要求完成了我县新建牲畜定点屠宰厂在今年开始投产运营的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检查工作,打击屠宰违法违规行为
1、临武县民生牲畜定点屠宰厂于今天年三月份开始试营业,我局针对定点屠宰厂建成投产建立了执法人员值班制度,重点检查生猪定点屠宰场进场生猪是否经过检疫、是否索证索票、肉品出场是否通过检验、病死猪病害猪肉是否进行无害化处理,是否建立登记台账等。对各种不合规范要求的其限期整改,起到了较好的效果。
2、建立完善定点屠宰企业内部约束机制。要求定点屠宰企业建立健全各环节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严格的肉品流通市场准入机制,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予以无害化处理。杜绝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销售。同时,加强对活体流通环节的监管,要求进厂生猪必须佩带有防疫耳标。对进厂屠宰的生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规范屠宰。指导定点屠宰企业改进经营理念,认真做好肉品流向登记,加强产销衔接,保证市场供应,稳定猪肉价格。
3、完善屠宰检验检疫制度管理。对厂方检验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全面提高生猪定点屠宰水平。严厉把控病死猪肉、注水肉等劣质肉品从屠宰企业上市的关口。
4、在整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动中,我局下达了《关于加强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规范肉品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并对私宰点业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警告。日常与所属乡镇、村委干部多次上门做法律法规宣传。同时采取电视宣传与街头公告的方式在城区进行大力宣传屠宰法规。联合县工商局、公安局等职能单位对私设宰点和销售“白板肉”违法行为进行警告。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62人次,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6家次,取缔私屠滥宰窝点4个,查处各类肉品违法案件6件,涉案肉品1969公斤,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城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市场占有率为90%左右,牲畜定点屠宰场屠宰出场的猪肉产品质量合格率100%。目前我局已经就下一步打击私屠滥宰整治行动拿出了一整套的整治方案及行动预案,上报县政府及县食安办。在县政府的组织领导下重点打击屠宰监管领域中的违法行为。
二、加强酒类监管,严格执法行为
首先是在执法队伍建设上,我们积极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对日常执法实行了“三个统一”即: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文书。提高了屠宰和酒类执法力度。二是畅通监督渠道,发动社会,群众齐监督,向外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引导城乡居民大胆投诉举报,起到很好监管效果;三是加大了节假日市场监管力度,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我们都会同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县域内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专项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36人次,出动车辆87台次,检查酒类经营户642多个次。没收各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386瓶,有效规范了酒类市场流动秩序,促进了全县酒类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及20XX年工作思路
1、针对我县屠宰企业规章制度不够完善的现象,建立健全生猪定点厂销售台账管理制度、不合格肉品招回制度、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十项规章制度。
2、结合我县新定点屠宰场开业,大力宣传定点屠宰工作,针对我县存在的私屠滥宰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4、针对我县米酒市场较为混乱的现象我们要加强对散装酒的管理,注重日常巡查抓实薄弱环节确保我县酒类消费的安全。
5、依法实施酒类批发许可证和经营备案登记制度,认真把好经营资质关。
6、继续加大酒类打假整治和检查力度,把好监督关。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2
今年以来,我镇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不断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督相结合,全面落实市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对今年所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调整镇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职责,将工作职责落实到人。为了全面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好食品安全年度工作计划,有效有序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落实制度,完善监管体系。
年初镇政府与各村以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明确村主任作为行政村食品安全的主要责任人,生产企业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镇里明确专人负责镇日常食品安全工作,各村结合村网格化管理系统,配备食品信息员,具体管理本村范围的食品安全、食品消费维权以及农村家宴信息报送等工作,镇村两级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得到完善。
(三)明确目标,加大整治。
今年以来,我镇围绕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从本镇实际出发,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与镇工商所人员协力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做好摸底调查的同时深入现场,检查生产环境,卫生状况,原材料使用情况等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向经营户提出具体整改意见,通过工作,各经营户安全意识明显提高,能自觉纠正一些违规生产行为。
(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食品安全意识
宣传培训也是一种监督,为了使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开,我镇食安办通过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宣传工具,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对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参与权、知情权,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总之,我们要调动能够调动的一切积极因素,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为镇的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3
为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提升我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今年来,我们以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为重点,认真开展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的各项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全年没有发生农产品食品安全事故。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我们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树立“食品安全,人命关天”意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抓好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从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顺利开展。我们保留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朝安区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下设办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朝安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有关重大行动。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我们继续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采用宣传标语、有线电视、广播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积极宣传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
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普及农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安全知识,据统计,全年共悬挂宣传标语100多条,开播有线电视25次,发放宣传资料20xx多份,积极营造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把开展“瘦肉精”等违禁物品整治工作作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落实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事关消费者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畜牧业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我们成立了“瘦肉精”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畜牧局和区动物防疫检疫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瘦肉精”监管工作。
三是注重宣传,积极引导。我们充分利用有线电视、广播、宣传栏和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畜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国家禁用药品目录、限用兽药等,加大和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瘦肉精”等违禁物品对人体的危害,宣传打击“瘦肉精”等违禁物品的政策法规,全年向各基层发放《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700多份,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和强大的整治声势。四是制订方案,扎实推进。
为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监管力度,提高饲料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们制订了《朝安区20xx年加强“瘦肉精”监管工作方案》,明确监管目标、重点环节和措施步骤,使这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调查摸底,掌握情况。我们对基层辖区内的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开展调查、摸底和登记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饲养场(户)、饲料和兽药经营点基本情况,为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行动奠定基础。
六是签定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整治责任。我们在与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的基础上,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与基层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签订“瘦肉精”监管责任书,同时,要求基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生猪养殖场(户)和辖区内饲料、兽药经营点签定承诺书,以此增强生猪养殖(场)户和饲料、兽药经营点自律意识,提高诚信水平,确保在养殖、销售和屠宰等环节不使用“瘦肉精”。
七是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关。我们积极推进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场地检疫证明签发行为;加强屠宰环节检疫查验,增加“瘦肉精”抽检频次,严格执行宰前、宰中、宰后检疫“三同时”制度,严禁病害生猪产品出场。建立“瘦肉精”生猪黑名单档案,严格禁止疑似“瘦肉精”阳性养殖场(户)生猪再次进厂屠宰,对确定为“瘦肉精”阳性猪只及产品,坚决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把好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关
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完善动物卫生监督规章制度,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在元旦、春节、中秋和国庆等重大节日,组织专业人员对辖区内的饲养场、中转站和大型超市等场所进行巡查检疫。今年来累计出动800多人次,检查牲畜12万头、禽80万只。为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我们落实区动监所5名技术骨干,带领25名驻厂检疫人员进驻生猪屠宰厂开展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今年来,共检疫进厂生猪28万头,检疫率100%;发现病死猪只126头,切除猪只病变组织1.18万公斤,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积极推进兽药GSP工作
为切实推进我区兽药GSP工作,我们一是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构,成立区兽药GSP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畜牧局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区畜牧局和区动监所相关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协调全区兽药GSP实施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订了《朝安区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为推进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宣传动员发动,我们于20xx年1月18日和6月22日召开了两次全区性兽药GSP宣传动员大会,参加会议的包括基层单位负责兽药管理的人员,兽药经营单位负责人等,会上,我们将《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实施兽药GSP告知书》和兽药GSP检查验收评定标准、申报材料目录等宣传资料发给每一个兽药经营者,每一个经营者都按要求签署了《实施兽药GSP告知书签收回执》。通过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动员,使兽药管理相对人熟悉GSP基本内容,理解、支持并配合做好兽药GSP工作。四是签订责任书。我们通过与市有关部门和兽药经营者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确保完成兽药GSP工作任务。五是是建立兽药GSP检查员队伍。目前,我区已经组织15名合条件的人员参加全省兽药GSP检查员培训,经考试合格,成为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专职人员。至目前,我区已有14家经营单位通过兽药GSP认证,占全部单位的90%,取得兽药合法经营资质。
(四)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我们今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多人次,对全区兽药经营点进行检查,重点是查处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以及无批号、无生产日期和无说明的假冒伪劣兽药,检查中没有发现非法制售假劣兽药的行为。此外,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们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成立农业局食品安全生产检查组,组织人力,对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检查有效地排除了安全隐患。
四、20xx年工作计划
我们将按照上级关于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动的要求及其它有关农产品食品安全的工作部署,认真分析薄弱之处,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基层群众和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的食品安全意识;二是督促农药(兽药)经营点、养殖户等建立健全进销货台帐和免疫记录等,不断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三是实施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严厉查处滥用、制售使用违规食品添加剂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4
根据《XX州质量技术监督局20XX年度食品质量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书》要求,我局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严格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区域性食品小作坊监管,加强对我县食品质量的抽查,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级别,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20XX年食品安全监管作如下总结:
一、加强监管责任制落实
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各级监管人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20XX年监管区域内不得发生重大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20XX年我局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三员四定、三进四图”监管模式,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分类监管,分区定员;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将我县14个乡镇分为7个监管区域,根据食品生产风险将全县划分为三类风险区域,即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在日常监管中建立健全《XX县食品生产区域监管责任制》、《XX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方案》等长效监管机制;在监管中严格按照上级的巡查要求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巡查,对不严格执行巡查制度造成监管事故的将追究其监管责任。20XX年在各级食品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辖区内未出现一起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事故。
二、保障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有效运行。
按照省、州局统一部署,20XX年年初,我局将纳入监管的41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2家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电子动态信息档案。按照食品生产单位等级进行检查频次设置,A类至少12月/次,B类至少6个月/次,C类至少4个月/次;根据设置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进行巡查116家次、对需要整改的进行了回访19家次;系统完成了1家食品企业的年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食品监抽后处理相关工作;通过指导和督促获证企业完成相关信息录入和更新、完成获证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报送工作。
三、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20XX年,我局根据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对XX县XX开发有限公司在申证中需要整改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确认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并在企业获证后进行抽样、建档等,确保该企业资料完整、有效、合法、规范,促使食品质量达到市场准入要求。
四、加强日常监督,严格证后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1、按照总局印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程序和要求,对企业100%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根据我县食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20XX年我县获证食品企业为(2个),其中XX公司已长期处于停产状态;XX有限公司受原料不足的影响,生产周期较短,我局于上半年已对该获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巡查率为100%,在第四季度生产期内我局还将对该获证企业进行巡查。
2、对企业100%实施年审。
20XX年9月我局对XX公司进行年度审查。
3、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对辖区内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检查工作,督促获证企业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我局于下半年对1家获证企业进行抽查。在获证企业日常监督抽查中执法人员根据《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监督检查内容督促企业持续满足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
五、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
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查处企业无证生产食品行为,重点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和逾期未完成换证仍继续生产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按期换证,保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有效实施。
我局根据上级要求,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在辖区内认真开展食品无证查处工作;3月底查处了1家无证生产行为,通过查处、帮扶与指导,XX县XX开发有效公司已于今年由小作坊转向企业发展进行办证。
六、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1、我局针对辖区食品行业、生产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明确了20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顿,将XX镇纳入重点地区、县城内3家挂面生产加工小作坊及食用油生产企业为重点企业、挂面及食用油为重点产品的三重名单,结实加大巡查、回访力度、并根据省局统一要求对其产品进行风险监抽。通过产品风险监抽送样,我县重点产品质量得到了保证。
2、以监督检查企业为抓手,监督生产者规范生产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对生产者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辖区内使用添加剂的食品
生产企业100%进行一次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小作坊开展一次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质量安全主题责任,使用食品添加剂计量手段的监管,严厉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20XX年我局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上加大检查力度,一方面在巡查中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者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专人负责食品添加剂的管理保存,认真做好使用记录;二是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者配备与生产相适应的计量器具,严格按《GB2760-20XX》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添加非食用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目前我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已100%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9月份,我局按照省编办文件要求,对辖区内7家酱卤肉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全面检查,在检查中发现2家存在乱使用添加剂、使用松香脱毛行为,对此,我局执法人员立即进行没收,现场对负责人进行食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添加剂宣传、并责令限期整改,经回访确认,上述2家小作坊已整改。
3、对纳入《XX省工业十大产业振兴规划》的白酒及食用植物油等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我局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进行宣传、咨询等服务手段,指导帮扶了XX县XX开发有限公司、XX县XX厂、XX厂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免费发放《20XX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等相关资料。提升企业法律意识、食品生产许可程序及食品安全把关能力,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同时,在对企业进行检查过程中,利用时间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贯。
七、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
1、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小作坊监管,继续督促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施基本条件改造,巩固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成果。提高小作坊质量保证能力。20XX年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生产条件实施改造,特别是各乡镇府所在地食品小作坊,在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职工的努力下100%完成小作坊基本保证食品安全生产条件的改造。从而提高了小作坊的质量保证能力。
2、对纳入监管小作坊的要继续年度审查制度,要100%承诺书;100%建立必须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本年度我局按照XX省食品动态监管要求进行有效监管,根据现有小作坊生产状况及时进行档案调整、达到实施动态监管效果。对目前在线建档的34户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年度审查,共签订了34份《食品加工小作坊承诺书》,并帮助在档食品加工小作坊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3、对建档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要求设置周期100%开展巡查及回访,并在检查过程中督促小作坊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在检查人员健康状况、生产场所环境卫生、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生产的情况下,大力检查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特别是对台账的建立(包括进货台账、使用台账、销售台账等)
八、加大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力度。
1、按照州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本辖区内食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根据州质技监食[20XX]17号文件要求,我局认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食品监督抽查,按照原计划要求,我局计划监抽41个批次产品,由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流动性大,无法完成对41个批次产品全部抽样。目前共监督抽查食品34个批次,其中米酒16个(计划20个)、挂面4个(计划4个)、米粉5个(计划5个)、糕点0个(计划1个)、月饼4个(计划5个)、豆制品5个(计划6个)。抽检完成率为83%;另外,风险监抽食用油1个批次、挂面3个批次。从样品检验结果分析,米酒7个合格、9个不合格,不合格指标均为酒精度、含糖精钠、总酸三项指标;米粉2个合格、不合格3个,指标为水分(在抽检过程中对水分情况难以估计,导致难以确定为湿米粉、半湿米粉、半干米粉还是干米粉),月饼4个合格、挂面4个合格,豆制品正在检验中,合格率为65%。
2、加强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100%完成整改复查工作。根据上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文件要求,我局在接到检验机构的检验不合格告知后,一方面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不合格企业产品进行检查,责令其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召回已出售的不合格食品;另一方面组织巡查人员帮助查找不合格原因,要求企业限期改正并进行复查。同时,对违法生产行为进行查处,8月份,我局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对2家利用酒精勾兑白酒销售行为报政府后依法给予取缔;目前我县4个米酒抽查不合格小作坊正在整改中。
3、每季度向当地政府定期报告本区域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分析情况,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解决对食品质量工作的支持。
本年度我局在每季度末分别向XX县政府及XX州质监局上报食品安全监管季度总结,分析食品质量安全状况、食品企业存在问题、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等,让政府了解支持食品质量工作,为政府工作作好参谋。同时,切实做好辖区内食品生产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的预算工作,主动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和请示,积极争取将监督抽样检验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确保加强监管。
在20XX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局认真学习相关内容,积极向册亨县人民政府申请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20XX年得到XX县政府划拨的食品抽查工作经费X万元。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食品生产加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生产者、经营者对食品质量安全重视不够,特别是小作坊业主文化意识薄弱,对食品添加剂、食品安全等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容易被眼前利益所蒙蔽,消费者意识、辨别识假能力还不高,加之小作坊流动性大,对地处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的小作坊监管存在较大难度。
2、监管人员少,业务素质不高、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工作开展任务繁多,业务股现有人员2人,除搞食品安全监管外,还参与计量、质量、标准、检测所工作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加强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学习,继续加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强化责任人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同时,利用节假日活动及在监督检查活动中对广大消费者进行大力宣传,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促使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中来,确保我县食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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