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司法年度总结4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加以总结和概括的书面材料,它有助于我们寻找工作和事物发展的规律,从而掌握并运用这些规律,让我们好好写一份总结吧。那么你知道总结如何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司法年度总结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司法年度总结 篇1
20xx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执法科(执法大队)以“规范行政执法、从严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为抓手,以管好资源、护好绿为落脚点,认真开展以行政执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森林资源得到有力保护。
一、行政执法成果明显。
指导督促各级各类执法队伍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及其他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切实做到迅速及时地查处各类违法案件,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使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了遏止和惩处。同时,积极妥善调处各类涉林信访纠纷。截止12月23日,全年共处理各类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60件,罚没、育林基金总收入70余万元。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从而通过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加大了处罚和打击力度,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促进了森林资源覆盖率的持续增长。
二、扎实做好专项活动。
根据省人民检察院、省林业厅《关于开展“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暨深入推进“服务生态经济建设美丽四川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检察院《关于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我们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对20xx年度以来各辖区内办理的林业行政执法案件情况进行认真自查,重点自查行政处罚是否执行到位、涉嫌犯罪的案件是否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扣押、罚没款物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问题。5—6月,联合木材检查站、许可科等相关部门,成立工作组,对基层林业站进行林业行政执法疏查,了解掌握办理林业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并对林业行政处罚法律条文使用、证据收集、处罚程序、执法文书、案卷装订等业务内容进行把关指导,促进规范执法程序、案件移送程序,提高执法办案的的质量和效率,共同推动专项监督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妥善调处信访举报。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以维护林区稳定为目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重点,不断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严格执行信访法规,及时办理涉林信访案件。做到受理举报细致、准确、热情和反馈及时。全年共调查回复涉林信访案件8起,无一起复访、缠访。
四、完善数据登记统计。
一是认真梳理近年执法数据。对20xx年—20xx年林业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搞好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汇总,按时保质向地方和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林业行政执法相关资料。二是统计行政案件报表。及时收集全市每月行政执法案件情况,依法、准确、真实地进行汇总统计,及时上报。三是梳理依法基础数据。根据市法制办统一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相关制度,促进依法、规范行政,对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建设、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20xx年度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分类梳理统计,上报市法制办。四是完善网上执法平台。根据市效能办要求,组织有关经办人员参加省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前期试用和功能评判,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工作,促进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政务公开、协同办公、监察监控三大功能,建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机制。五是编写林业执法信息。林业信息是科学制定林业改革发展决策的重要基础和依据,为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制定科学决策、推动工作落实发挥作用。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工作,强化岗位职责,根据“第一手资料、第一道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的工作要求,围绕全市林业改革发展的大局,确定林业执法信息工作思路、抓住重点、捕捉亮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和效率,充分利用信息这一平台反映林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情况。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抓好队伍建设是搞好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根本所在。一是加强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局每周一集中学习,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强化职业道德和岗位责任感,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执法人员道德良知的重要尺度,夯实执法人员的思想基础。二是加强业务建设。加强林业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组织林业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执法人员认真研究《行政处罚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林业法制意识、法律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对照检查阶段,认真查摆“”问题,进行自我革新、自我净化,弘扬“创新、实干、奉献”的林业行业精神,培养“雷厉风行、求真务实、秉公执法、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优良作风,杜绝“庸懒浮散”不良习气,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群众立场,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树立执法为民的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偏重于完成日常事务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对森林资源管护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调研,对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没有行之有效的举措。
2、执法队伍发展不均衡,老同志有经验但文化水平偏低,新同志有文化但处理问题的经验又不足。
3、少数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积极性不够。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1、以规范林木采伐、运输,监管木材经营(加工)合法经营为重点课题,适时开展调研,提高解决重难点和新问题的针对性。
2、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力度,确保程序合法,案卷规范。
3、加大队伍建设力度,加大执法业务培训,保持执法队伍“学习林业法律法规、提升执法水平、确保办案质量”的热情不减。
司法年度总结 篇2
乡司法所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20xx年工作目标,以科学经济发展观为理论基础,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认真履行职责,现就一年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队伍建设。
每季度对调解主任进行人民调解、信访和人民调解文书档案的制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次,并把学习培训工作作为对村级(居)调委会年终工作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以树立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提高调解队伍的技能和工作效率。
二、加强人民调解。
促进“三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由乡司法所牵头,各村调解室具体负责,发挥其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独特作用,坚持每月排查一次全乡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制度。适时分析研究本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预案及时上报,完善了“三·三制”工作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组、本村、本单位、本乡,以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使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疑难纠纷不出乡的原则,把各类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20xx年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50起,调处了150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民转刑案件和群众性集体上访案件的发生。
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
坚持接待群众来访和法律政策咨询,发挥窗口首问作用,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77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件。即:武陵村罗国强在彭——回路务工受伤医疗案和倪正全等11人务工工资6万余元的案件都得到妥善解决,双方满意。
四、加强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管理。
今年对刑释解教人员7名,进行了排查摸底,积极主动与各单位和基层安置帮教小组协调,采取感化、挽救、政策帮扶、落实责任田,联系就业,解决了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确保减少了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并建立档进行安置帮教,帮教率为100%。安置率100%。现无1人重新犯罪人员。
对现有社区矫正人员7名,严格管理,无漏管,无服刑再犯罪。
五、加强法制宣传。
乡司法所配合乡文体宣传服务中心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一方面,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学校、企业活动,年内上法制课4场次;另一方面,结合科技三下乡活动,在全乡开展普法宣传,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法制宣传挂图3期,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3000余份,推进了“六·五普法”进程。
六、加强警民情,帮困助贫。
1、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按照“三定两保证、党群一条心”活动的统一安排,月月下村联系对接困难户,主动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2、在开展警民亲活动中,争对困难的3名刑释解教人,司法所及时与乡民政办联系,给予了一定的困难补助。
七、加强廉洁自律。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平时工作中,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到:
1、把县司法局下拔的“个案补助费”全部发到调解人员手中,没有切留行为。
2、办案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没有接受当事人的请客送礼,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没有索取钱物的行为。
3、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和三项建设等学教活动,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自觉维护司法所形象,无1人有违法违纪行为。
总之,一年来在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与组织上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还有待我们去思考,为以后的工作去探索应对之策。
司法年度总结 篇3
20xx年以来,我局坚持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平安、和谐”为目标,认真实施党建“阳光雨露”计划,坚持“输血”与“造血”并举的扶贫方针,充分调动干部群众主观能动性,加快包扶村扶贫综合开发进程,促进贫困群众尽早脱贫致富,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常抓不懈,同司法行政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为了确保工作成效,研究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单位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单位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列入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分解任务到科室,夯实责任到人,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检查。并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与宣讲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支部共建、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做到物质扶贫和精神扶贫同步进行,提高了扶贫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宣传教育
以宣讲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一是深入村组宣传法律。结合“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仙台坝镇的学校、村组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宣讲了《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劳动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条例》等农村常用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1150份,接受法律咨询86人次,使群众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二是举办专题法制培训。9月21日,围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我局与仙台坝镇联合举办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法制培训会,重点培训了《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与土地确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培训镇村组干部64人,为全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利用秋季开学时机,举办法制讲座,采取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讲解了《未成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及乘车道路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常识,使全校80余名师生受到了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师生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及自我保护意识。
三、开展走访慰问,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慰问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方式,我局拓展和创新工作形式,放大慰问成效,充分体现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一是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春节前,局领导走访慰问包扶村县人大代表和困难党员群众18户,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4500元;慰问城区3名困难职工,给他们送去慰问品折合现金2100元;看望慰问局系统离(退)休老领导老干部12人,给每人送去慰问信和价值300元的慰问品。今年以来,我局发放慰问品折合现金共计11200元,把党的温暖送到群众家中,密切了干群关系。二是大力援助天津灾区。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全县司法行政系统101名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响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倡议,捐款14200元救援罹难同胞及受伤群众。三是关怀系统干部。充分发挥局工会作用,看望慰问遭遇重大疾病、生活变故的职工12人,累计发放慰问金3600元。
四、发挥职能作用,实施“以法惠民生”
坚持干部驻村开展工作,确保了包扶成效。一是认真开展驻村扶贫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抽调3名干部干部入驻娘娘坝村,驻村干部住农家屋、吃农家饭、走访慰问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宣讲法律,解答群众疑惑,协助村委会调解矛盾纠纷,引导公民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尽最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结对帮扶”。机关17名党员与包扶村贫困户结成对子,定点帮扶,为帮扶户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或帮办实事户均2件以上。坚持做到每周有干部驻村,每月有领导到村。局督导组不定期抽查干部驻村情况,了解工作进度,确保干部放下架子、扑下身子,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协助村上处理事务。三是抓好防汛工作。我局高度重视包扶村的防汛防滑工作,驻村领导和干部深入村组干部指导防汛工作,宣讲防汛避险知识,逐组逐户检查防汛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了防汛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点监测,指导村组群众做好防、抢、撤预案,有效地确保了群众安全度汛。四是支持经济建设。将猪苓、大鲵养殖、食用菌列为该村富民增收重点的项目,力争娘娘坝村在产业发展上取得突破性成效。为娘娘坝村捐助资金9万元,用于该村人行吊桥改造和老年幸福院建设;为娘娘坝村争取人畜饮水工程项目1处,总投资近60万元,现已竣工投入使用。
一年来,我局扶贫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包扶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距。下一步,我们将在县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鼓足干劲,开拓创新,扎实有效地推进包村扶贫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司法年度总结 篇4
社区矫正工作
20xx年全乡在册社区服刑人员3名,截止目前,共解矫5名,接管的矫正对象未出现一例漏管,脱管现象。每月5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八小时,每月20日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汇报及开展八小时学法。截止今年,我乡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0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人员18人。
1、建立完善领导组织机构、落实经费保障。我乡社区矫正由坦洪乡司法所姜峰亮同志负责日常办公,曹领寅同志任司法助理员。经费保障构入财政预算,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2、组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坦洪乡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人员、派出所管片民警、驻村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工作志愿者组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
3、建交分工负责的协作机制。明确各村的责任、义务并要求16个村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为社区矫正联络员,负责处理涉及本村的社区矫正相关事宜。各村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有效促进社区矫正的开展。
4、坦洪乡司法所设置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办公室,为矫正对象开展学习、谈心、汇报思想情况等活动提供了固定的场所,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5、建立义务劳动制度。为加强全乡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用真挚爱心提高矫正服刑人员的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坦洪乡司法所组织我乡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到义务劳动场所进行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都由司法所对矫正对象的劳动情况进行记录,统一考察。
6、进一步贯彻工作制度。统一贯彻了社区办公室工作制度、接收登记制度、监督管理制度、培训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依法矫正。在此基础上,又重点加强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行为,建立了请示报告制度。二是建立了信息宣传、统计等制度,并定期向市矫正办上报各项信息和数据。三是建立了请销假、谈话制度,对请销假的矫正人员要求到镇司法所矫正办报到请、销假。
7、认真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坦洪乡司法所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矫正对象进入社区矫正环节后,我们都要进行调查和走访,全面掌握其基本情况,逐人建立档案;为每名矫正对象确定1名工作人员和1-2名志愿者组成帮教小组,负责全程监督、教育、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进行口头或电话汇报、书面汇报,并坚持做到“六个必须”。尤其是在与矫正对象第一次见面时,当面向其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由矫正对象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牢固树立和强化其服刑意识。
8、实施人性化改造,提高矫正质量。为了让矫正对象感受到自由和不自由之间的差距,我们今年主要采取电话交谈、来所会面、家庭走访、个别谈话、感化心灵等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人性化的挽救。通过教育,从行为上、心理上对矫正对象起到极大的促动和震慑作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人民调解工作
20xx年四季度坦洪乡共排查矛盾纠纷59件(邻里纠纷55件,婚姻家庭纠纷1件,工伤纠纷2件,其他纠纷1件),调处成功59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其中乡镇调委会调解案件11件,村调委会调解案件48件。成功防止和避免集体上访,制止和避免了群体性械斗。
1、发生重大矛盾纠纷时,各级调委会都能够在获悉情况后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扩大,并主动介入纠纷的调处,直至纠纷妥善解决。
2、风起于青萍之末,重大疑难纠纷都有一个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密切掌握矛盾的发展动向是调解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因而我们不断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每月开展常规排查,在“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前开展定期排查,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进行专项排查,做到定期排查与专门排查相结合。从村、社区扩展到各规模民营企业,实现了排查范围的全覆盖。由于排查制度的不断完善,使我们的调解工作掌握了主动,能够在最佳时机介入矛盾纠纷的调处。做到排查一起、调处一起、化解一起,保证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为我镇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
3、针对疑难案件,我们建立了大调解工作平台,整合公安、综治、司法、交通、卫生等调解资源和力量,专门在坦洪乡政府内设立调解室,并积极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织密了调解组织网络,做到统一受理、梳理、分流各类矛盾纠纷。
4、我们一直注重调解回访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过回访及时掌握纠纷调处的效果和协议履行情况,对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协议的,说服教育当事人,督促其履行协议。
5、组织开展各村调解员培训。由司法所或法律服务所人员讲课,内容包括法律知识、办案中的实践体会、调解协议书的制作等,提高各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
6、坦洪乡司法所成立了以乡党委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对于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亲手包案,定期分析研究,及时解决。
普法工作
现就我乡“六五”普法工作(20xx-2018年)总结如下:
(一)健全组织机构,完善普法工作机制。
成立领导组织和工作机构。坦洪乡成立了“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司法所作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乡普法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和管理工作。坦洪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指导、推进全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力于普法工作整体推进,着力于普法工作平衡发展。
精心制定“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乡自身实际,坦洪乡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坦洪乡“六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工作有指导,活动有主题,年终有检查,工作善始善终。
为普法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坦洪乡开设了乡村规范化法制宣传栏,每年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为全乡老百姓征订干部读本、群众读本、企业读本、物权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普法书籍20xx余册。
加强基层普法队伍建设。坦洪乡建立了一支素质较高、群众信任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其中乡、村级法制宣传员队伍30人,普法讲师团18人,村法制文艺宣传队20个,宣传队员50余名。
(二)突出重点对象,促进普法宣传。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为使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学法情况登记、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决策咨询等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长效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督促政府工作人员学法。为进一步督促工作人员学法,坦洪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每个周一学习日举办1次集中学法活动,每位学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参学率达到100%,学习过程中要有专门记录本。三是加大青少年学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根据各类学校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开展适合青少年的法制讲座、法制漫画、演讲比赛、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处罚法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六五普法以来,坦洪乡开展进校讲法6场次,直接受教育学生达500多人。四是大力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为促进坦洪乡农民进一步知法懂法,坦洪乡每年组织开展“农民大讲堂”活动2次以上,并向农民赠送法律图书1000余册。
(三)切实开展法律“六进”主题活动。
坦洪乡制定了“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以机关、农村、学校为重点,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一是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坦洪乡以宪法为核心,以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适时的开展机关干部的法制培训,教育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切实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全体机关人员100%参加受训。二是开展法律进村两委活动。坦洪乡广泛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两委”干部的涉农、维稳基本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了农村基层干部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和处理矛盾纠纷的能力。邀请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宣讲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三是开展法律进村活动。坦洪乡将法律进村和农民的法制宣传与惠民便民工作结合起来,通过社区法制宣传橱窗、社区法律图书角等形式,构筑社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坦洪乡的行政村法制文化,并充分利用这些阵地,围绕社区居民关注的城市拆迁、环境污染、社会就业保险、入学就医、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经常性地开展行政村法制宣传30余次。四是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为全面提高青少年学法的兴趣,增强守法意识,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坦洪乡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配强法制副校长,并充分利用现场说法、图片展览、法制讲座等形式活动10余次,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寓教于乐。
同时,坦洪乡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开展“送法上门”活动5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教育和关爱。一方面对经济困难、农村弱势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免费调处纠纷,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另一方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人员的政策、法律教育及安置帮教,通过走访、解答咨询、培训帮扶等活动,积极帮助他们增强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途径,坦洪乡无重新犯罪人员。通过扎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促进全乡经济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大力开展法治大讲堂计划活动。
一是坦洪乡要求各村搜集汇总相关工作数据、信息等资料,建立普法工作台账。二是成立法治大讲堂队伍。坦洪乡在16个村均建立完善了 “法制宣传志愿员”和“法治文艺演出小分队”等两支队伍,为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三是实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坦洪乡为16个村聘请了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全面参与到村的自治管理当中,参加村组的村民议事会议,用他们丰富的法律知识为村组建言建策,引导干部和村民在法律框架内科学决策。20xx年以来,坦洪乡16个村法律顾问共开展法制培训5场次,义务咨询265人次,发送宣传资料20xx多份。
(五)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针对广大群众关心的生态移民、环境污染、土地管理、道路建设、生活保障等热难点问题,坦洪乡组织乡综治办、司法所、团委、妇联等相关职能部门适时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以广播、电视、墙板报、标语、横幅等形式,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计划生育、基层换届、企业改制、土地流转等工作当中,在“5.12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2.4法治宣传日”等节点,广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广泛宣传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xx年以来,开展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180次,共接受群众咨询2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70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全乡群众学法、知法、守法风尚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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