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林建设管理年度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30 16:18:18 年度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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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建设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关于报送浦江县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报告浦林〔2014〕5号 根据浙林生函〔2013〕8号《关于认真做好公益林建设管理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2011年度浙江省公益林建设管理考核实施细则》(浙林造〔2011〕45号)内容,现将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公益林建设管理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一、基本情况

  1、生态公益林面积落实及分布情况

  浦江县经省政府批准公布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面积为470366亩,占全县林业用地面积的46.7%。470366亩生态公益林中有国家级公益林36618亩,省级433748亩。生态公益林主要分布在浦阳江、壶源江及其支流的源头及两岸;省级风景区仙华山;高速公路、20省道、03省道、47省道及铁路两侧;通济桥、金坑岭、仙华等中型水库的四周;大畈、檀溪等乡镇500亩以上连片阔叶林区域及杭坪、浦南、虞宅等饮用水源保护区。

  2、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

  根据《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财农字[2011]552号)、浙财农字[2013]39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3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通知》、浙财农字[2013]528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关于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今年提高到每亩25元。我县作为省次重点扶持地区,省级以上财政解决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6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40%计8.4元/亩(今年25元/亩中,第二次提高的4元/亩全部由省财政解决,其余21元/亩由省、县财政共同解决)需要县财政配套解决。从2012年起,我县需要县财政配套的40%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全部在财政预算中解决,能够随时申报及时下拨使用。

  3、护林员的聘用情况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强有力的森保队伍,使重点公益林内森林火灾、病虫害发生率大大降低,无重大盗滥伐林木、重大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

  二、2013年主要工作

  1、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省级验收

  为实现对县域内生态公益林资源、资金、管护、档案等变化的及时统计、分析、发布和管理;为建成市级、省级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建好我县公益林信息系统管理队伍,我局认真开展了浦江县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今年通过了省级验收。

  2、完成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上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规模(浙政办发[2012]107号),以公益林区划界定时划定的界线为依据,完成了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界线的核对工作。运用浦江县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底图上制作完成浦江县国家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库和分布图并按规定上报省林业生态中心。

  3、公益林调整工作

  今年,根据《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因香榧产业发展需要、桐坞岭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需要、垃圾车辆维修保养中心建设项目需要、城北拆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要等要求将其调整为商品林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经县政府同意上报调整,浙江省林业厅下发了浙公益林调[2013]第16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浙公益林调[2013]第27号《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审核意见书》,金华市林业局下发金林函[2013]2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仙华街道里七村省级公益林的函》、金林函[2013]3号《关于同意调整浦江县大畈乡建光村省级公益林的函》分别将1030亩、139亩、5亩、15亩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调整商品林。现已根据“占一补一”的原则将1189亩商品林调入为重点生态公益林。

  4、补偿资金发放工作

  今年用于公益林建设资金为25元/亩,共计为1175.915万元,其中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987.7686万元。损失性补偿资金中到国有单位17.1969万元;到集体单位777.268万元;到农户193.3037万元。生态公益林按权属统计共涉及1个国有林场、14个乡镇(街道)的236个行政村、4个乡林场、6433户。

  5、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

  今年我县在去年建成290103亩的基础上累计建成生态公益林(优质林分)面积304752亩,完成任务数的101.58%。其中阔叶林122702亩,占总数的40.26%;针阔混交林42520亩,占总数的13.96%;松木林120654亩,占总数的39.59%;杉木林11334亩,占总数的3.72%;竹林7542亩,占总数的2.47%。

  6、生态公益林政策性投保工作

  今年由浦江县林业技术推广中心站统一对我县470366亩生态公益林进行投保,总保险金额为14110.98万元,总保险费21.1665万元,保险期12个月,自2013年06月26日零时起至2014年06月25日二十四时止。今年9月,我局为177位专职护林员投保了每人一份意外伤害保险。

  7、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核对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13]105号)的精神,我局组织力量,按照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等级区划的区划要求,对我县36618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进行了保护等级的核对。

  我县36618亩国家级公益林只有一个生态区位,都区划为国防林,保护等级属于三级,具体小班保护等级区划情况,已按要求输入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8、公益林宣传牌的维护修理工作

  我局十分重视生态公益林建设宣传,对杭金衢高速公路黄宅出口、20省道杭口岭山洞口、通往西部山区公路边通济桥水库处树立的3块5*15米大型宣传牌及其它116块中小型宣传标牌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直观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效果。

  9、强化了对专(兼)职护林员的日常管护

  一是分两批对专(兼)职护林员进行了短期培训,以提高他们的职责意识和管护水平,二是重要时段实施督查,查是否在位,查是否记录完备,三是完善对专(兼)职护林员的考核机制,做到考核与报酬挂钩。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乡财政拨付损失性补偿资金不及时

  经营单位的损失性补偿资金拨到乡镇财政后,个别经营单位认为资金放在乡镇户头和自己户头没有分别,没有及时去办手续把补偿资金划入经营单位户头。

  2、档案管理尚欠规范

  由于档案管理业务不精,加上设备配置不全,致使档案内容不够齐全和规范、更新不够及时,如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中经营单位数据;公益林管护组织数据;相关文档、图片、影像资料还不完善。

  3、2011年度公共管护支出项目还没有完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厅安排的浦江县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建设还没有完成。

  4、护林员队伍结构不合理

  全县目前由177名专职护林员和223名兼职护林员组成的护林队伍,人数偏多,分布和结构不够合理,不符合《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1、建立生态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

  根据《浙江省生态监测实施办法(试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省厅安排,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计划开展浦江县公益林县级监测体系项目建设。

  我县有公益林面积470366亩,小班4982个,按《规程》需设置监测小班115个,建立监测网络。通过对样地进行土壤状况、生物多样性、林分质量、物种保存状况、森林环境以及森林与环境之间的关系等内容的调查,掌握公益林生态建设状况、森林灾害状况、森林数量质量状况,从而综合评估建设区的生态状况与效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我县公益林建设与效益公报。

  2、建立护林员gps定位巡查考勤系统

  通过该系统建立能改变对护林员监管难以到位、上岗率低等问题,强化了对护林员野外作业的实时、动态管理和考核,能有效提高护林员出勤率,确保管护工作落到实处,是生态公益林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进一步拓展和完善。

  3、完善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

  目前,我县公益林小班地籍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还没有收集完整,我们将加紧采集和完善,通过该系统实现生态公益林管护措施落实情况、资金发放与使用情况、林地资源变化情况、建设成效等情况动态的、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实现生态公益林档案管理信息化、现代化,为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快捷、优质的服务。

  4、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

  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浙江省护林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重新设定护林员的人数、管护面积、护林工资等等,在2014年4月30号护林合同到期时重新组建护林员队伍,达到人员精干、职责明确、成效显著。

  5、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进行公益林调整

  按照《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浙江省公益林变更调整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林地征占用的建设项目因客观原因而未进行公益林调整的林地进行公益林调整。

  6、开展公益林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

  全县森林林分平均郁闭度还不高,树种比较单一,全县的森林生态系统尚处于较脆弱阶段,森林的保持水土、涵养水源、调节生态平衡、优化环境、减少污染、防震减灾的生态效能远未发挥。

  因此,从总体上看,必须要对我县的生态公益林在一定时期内实行严格的封禁措施,以尽快提高林分质量。同时,要着眼于森林可持续经营利用,着眼于提高生态质量和功能,着眼于增强山区林农致富能力,确立以封育为主、结合改造方式,遵循森林自然演替规律,采用人工造林、补植造林、抚育改造等多种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实施阔叶林发展工程、森林抚育工程、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工程和珍贵树种发展工程,逐步把我县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多林种、多树种、多层次、结构合理,功能齐全,生态、社会效益长期稳定的森林生态体系,提高林分质量,增强生态功能,确保全县生态公益林如期建成。

  要积极探索生态公益林的可持续经营及合理利用模式,以保护为基础,在保护基础上搞好生态建设,在生态建设中合理利用森林的各项资源,充分发挥森林的产业功能,达到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共赢互补。

  7、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对新招聘调整到位的专(兼)职护林员将组织专业培训。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3年生态县建设工作任务的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县府办《关于印发2013年度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与责任分解的通知》要求,专题研究部署生态建设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生态交通建设工作的扎实推进。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四边三化一整治”行动

  2013年,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大力开展了以 “四边三化一整治”和“三改一拆”等为重点的公路环境大整治工作。投入人力2900余人次,投入挖掘机、装载机、登高车等设备638台班,加班加点210余人次。积极开展以种植绿化,清理垃圾、清理违法建筑、清理违法和无序广告,整治公路沿线占道经营行为,全力消除国省道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我县公路两侧生态文明,路域优美“畅、洁、绿、美、安”的公路环境。公路边“三化”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其中上松线被省交通运输厅确定为全省公路边“三化”示范路。通过多措并举,提升和加快了我县公路“绿色长廊”建设的档次和进程,也为打造以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为内涵的生态型公路建设迈进了坚实的一大步。

  在整治工作中,成立了局、公路段主要领导组成的专项领导小组。并建立了4个拆违清理组,1个保洁组,1个宣传组,1个联络组,1个督查组,充分动员,细分各组整治区域和整治任务数或相关工作任务,倒排计划,强化督查,确保了整治工作有条不紊,按时完成。积极向上级争取公路边“三化”专项经费,上半年从省公路部门争取到近200万元的“三化”经费,为我县公路边“三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积极向县委,县府领导汇报“三化”工作落实及实施情况,尤其绿化资金缺口问题,以谋求县财政的支持。通过努力,770余万绿化完善计划方案获县批复,列入本年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缓解了资金需求。

  年初,结合国省道边坡复绿任务,计划对我县330国道武义段8处面积19100m2,省道上松线武义段14处面积85883m2、永武线武义段6处面积1145m2的绿化进行完善提升,总共进行约120000m2的绿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梯次种植,从内向外、由低到高立体绿化,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达到美化和景观化的要求。至7月底共完成国道330武义段,省道上松线,永武线新增和补植乔木10523株,灌木61606平方米,绿化修剪658公里,绿化拨草29856平方,完成投资额353万元。清理边沟52万多米,清理公路路肩堆积物92处近10.2万平方米,拆除公路违章建筑11处980平方米,拆除公路沿线非公路标牌700余块,整治马路市场11个。

  9月至11月集中清理公路沿线违法建筑,彻底拆除或清除国省道公路沿线建筑控制区内的马路市场、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废弃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桥下违法堆积物及设施;清洁或粉刷保留的建筑和沿线建筑物立面。清理违法和无序非公路标志标牌。紧密联系当地乡镇,村以及各相关部门,做到思想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协同配合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到各乡镇街道参与动员,共同分析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将各分组的划分区域,各组组长和成员的联系电话印发给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随时联系配合。在工作中,各乡镇工作组和我局工作组不分你我,有的乡镇还将人员汇总后再细分小组,确保每处整治点都有多方人员,达到集中整治的目的。共完成清理沿线乱堆乱放的堆积物和废弃物307处,清理或整治规范沿线违章和破损广告牌911个,拆除沿线违章建筑乱搭乱建432处,共1650宗。

  并计划在年底前完成国省道绿化的新增补植进一步完善,新增上松线王大路地段右侧区块绿化,上松线客运西站段,上松线与王岭线叉路口区块绿化,上松线下杨一村至二村左侧区块,上松线玉堂源至桃村段两侧特色景观绿化。总计补植新增115615平方米绿化,县道补植新增1220颗乔木,2790平方米灌木。在12月上旬完成国省道沿线全部停靠站的更新,完成二条县道沿线破损停靠站的修复。

  同时加大“四边三化一整治”和“三改一拆”宣传力度,通过走村串户发放宣传资料1000多份,在县城解放街大型电子屏幕上24小时滚动播放“三化一整治”宣传片。通过电视频道宣传月计30分钟,广播宣传节目月计20分钟。并完善了路政宣传网络,确定农村路政宣传员、信息员18位,发送手机短信80条。为推动公路“三化一整治”工作,建设美丽公路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加强营运车辆污染治理。

  加强机动车维修机构监管,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会同环保、公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机动车检验标志管理的通告》,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着力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引导公众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及时更新老旧车辆,提升车辆档次。

  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发展, 2012年我局按照县行政中心管理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紧紧围绕“节能减排,科学发展”这一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机关干部中开展“践行科学发展观,推进节能降耗”,广泛宣传,营造人人节能的良好氛围,实现了全局各项节能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

  做好节能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措施,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我局积极组织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充分利用网站、宣传栏、墙报、知识手册等进行宣传,让全局干部职工认识到做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节能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来抓。

  二、成立机构,加强领导

  成立了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杨力任组长,副局长窦明松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做好本单位资源节约各项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考核。下设办公室负责节能工作日常事务。由副局长窦明松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沈树成任节能联络员。

  三、强化管理,节能降耗

  (一)节约用电

  1、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7摄氏度;做到冬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闭空调系统。

  2、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3、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

  4、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

  5、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二)节约用水

  1、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禁止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地面。

  2、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公务用车油耗

  1、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的车辆。

  2、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尽量不使用车辆。

  3、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

  4、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四)节约办公耗材

  1、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

  2、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重复清印次数。

  3、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

  四、贯彻落实,加强监督

  建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节能工作会议,研究本单位节能工作措施。明确专人负责,不定期开展检查和抽查,对浪费资源、节能措施实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一年来,我局水、电、汽油和办公耗材等得到了有效控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指标比上年分别节约3%以上的目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再接再励,使节能工作按照建设“太湖望县,锦绣长兴”的总体精神要求,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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