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1-09-09 16:25:27 工作总结范文 我要投稿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XX县房产管理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和市房管局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开展学习龚全珍先进事迹活动,以开展“学转强促”活动为契机,以开展集中整顿和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以强化内部管理为基础,以打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为目标,务实进取,开拓创新,房产管理工作了步入了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总结过去,展望未来,为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工作实现良好跨越,现将2018年度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房地产管理工作总结范文

  (一) 严格落实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2018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住建部颁发的房地产有关政策以及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采取措施,严格市场监管,有效地规范了我县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持续升温,商品房销售价格平稳,略有上升。

  1、市场管理有新突破。一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实行房地产开发楼盘销售价格备案、预销售合同备案、“五证”公示、项目手册和销售情况月报制等,全面掌握全县房地产开发楼盘的销售与管理情况,了解房地产的市场动态,为有效做好市场监管分析收集充足的资料;二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原开发的商品住宅小区未收缴维修基金及面临使用维修基金的现状,以点带面收缴维修基金,全年共收缴维修基金54.26万元。三是企业队伍进一步壮大。今年我县新增房地产开发企业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总数达到18家,从业人员达200人。三是严格按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严厉打击收取定金、发放vip卡和发布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全年共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19件,预售商品住房699 套9.03万平方米,商铺0.61万平方米;全年商品房备案登记458 套4.83万平方米,同比上升26 %。

  2、中介机构管理有效规范。根据开展集中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的规定,对县内中介机构进行了规范整顿活动,重点在中介机构收费和服务质量方面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清查整顿。结合《业主大会指导规则》和相关物业管理条例,组织物业企业在学习掌握新法规、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指导新成立了2家物业管理公司和1个小区业主委员会。整顿规范了一家房屋中介管理机构和三家房地产评估机构,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3、房屋征收管理有新进步。今年是新《条例》在我县实施的第一年,为使新《条例》顺利实施,通过县电视台做专题宣传、组织百名青干学习新《条例》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责任心和自觉性,同时对县内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项目,实行跟踪服务,认真落实拆迁补偿标准和相关政策程序,确保拆迁户的利益和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拆迁人员执证上岗,文明拆迁、依法拆迁。

  (二)规范业务程序,窗口服务绩效俱佳

  以开展集中整治和优化发展环境活动为契机,以“学转强促”为抓手,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一年来,效果明显,提高了办事效率,规范了业务服务流程,强化了窗口服务,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1、完善制度,规范程序,阳光操作。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相关的服务制度,实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收费标准公开制和服务承若制等。全年,共办理房屋登记 1956宗。其中:初始登记278宗,5.56万㎡,同比增长17%;住房转移登记387宗5.64万㎡,同比增长,11%;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295宗 8.39万㎡,成交额2.85亿元;房屋备案登记458宗,房屋他项权利登记833宗 9.11万㎡,抵押权利价值3.09亿元; 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230 宗 2.76万㎡,抵押权利价值1.38亿元;更正登记3宗720㎡;房屋换证16宗0.28万㎡;遗失声明及公告5宗;遗失补办5宗;办理查封、解封1宗; 开展白蚁预防建筑面积8.71 万㎡;白蚁灭治建筑面积1.5万㎡。

  2、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发展环境。一年来,我们认真履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专人负责制、特事特办制,提高了工作效率,先后为20多家招商引资企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和抵押登记,在此过程中,我们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工作程序,坚持遵循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当天受理当天办结,按最低限收费标准执行,减收费用累计18万元。以高效的工作作风和热情的工作态度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为优化发展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3、转变工作作风,维护合法人权益。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民服务,组织工作专班 ,上门为水果批发市场24户居民解决遗留问题,集中办理房产证书。保护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为台胞落实私房问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

  (三)切实关注民生,住房保障管理有序

  为不断完善城镇住房供应体系和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解决好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我们将住房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当做“民心工程”和“实事工程”,强化住房保障管理职能,解决了部分城镇困难家庭的住房困难。

  1、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步伐。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不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续建工程的督促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和谐小区保障性住房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和内外装饰工程。安民小区保障性住房,目前正在抓紧管网、道路硬化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将在18月底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同时顺利完成了2018年我县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安成小区(560套,其中廉租住房360套,公共租赁住房200套)的选址、勘探、设计、图审、招标代理等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等单位,历经艰辛按期全面开工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紧张的基础工程建设,确保了在省政府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开工的要求。

  2、廉租住房公平分配,后续管理得到加强。1、今年可交付使用的廉租住房共336套,报县政府批复同意我局按《XX县2018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公开摇号分配。经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等工作程序,于上半年成功并圆满举行了安民小区廉租住房333套(管理用房3套)廉租住房的配租工作,目前正在进行小区道路建设,年底可入住。2、联合县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局、工商局和住建局等部门对已经入住的廉租住房住户进行了入户调查,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重点在家庭收入、住房变化情况方面做了一次全面清查,共清查出 户已不符合廉租住房入住条件,将按照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的规定腾退住房。3、对廉租住房小区实施规范的物业管理,引进XX市家家乐物业有限公司进入惠民小区进行物业管理。目前运行情况良好,小区环境卫生、绿化、车辆管理情况有了明显改善,小区管理服务质量明显提高。4、及时足额发放租赁补贴,全年已为 553户、1850人发放租赁补贴78.18万元,通过县农业银行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督机制

  我局始终把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开展学习龚全珍先进事迹活动,严格执行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规定。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综治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组织观念、纪律观念,宗旨观念、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首先,我们完善了周五学习日制度,按学习计划学习贯彻了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等决定和普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还组织学习了《江西省房屋登记条例》等与业务有关的法规规定。其次,为做好每年法制建设考核工作,根据法制建设工作意见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我们制定了法制建设考核办法,使法制建设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法制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强化效能建设,房管形象逐步提升

  严明的机关效能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机关形象的重要保障。2018年,我们从完善制度、规范程序、严格考核入手,以开展“学转强促”主体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千名干部结穷亲、万户家庭奔小康”活动,强化了机关效能建设,提升了房管形象。

  1、完善工作制度,严格工作考核。今年年初,依照市房管系统目标考核方案,按照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对机关工作人员职责进行了明确分工; 切实加强了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细化了工作目标;在工作中推行政务公开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特事特办制、双向沟通制六项制度。同时将工作目标予以量化,年终实行严格的百分制考核。

  2、加强基层党建,增强组织活力。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积极开展“千名干部结穷亲、万户家庭奔小康”活动,扎实开展了驻村帮扶建设,全年为新农村建设、扶贫挂点和结穷亲扶贫等无偿提供资金1.6万元。

  3、强化信访机制,切实关注民生。根据信访工作要求,我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成立了信访工作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依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从源头上防范损坏群众利益的事件发生。今年共接到书记县长信箱转办件、信访件、网络民生热线等9件次,其中保障性住房方面6 件,房屋产权方面2件,收费方面1件。通过各业务科室的共同努力,已全部按时按规定要求处理答复,满意率达100%,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2018年,全局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督还没有完全到位,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服务手段需进一步创新,服务质量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新闻外宣工作需进一步加强。这些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以促使全县房产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今年以来,我区民政在市民政局及区党委、区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党委、区管委会的中心工作和市局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落实解决民生、改善民生的各项要求。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强化重点,平衡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过努力,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其他常规性工作也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2018年民政工作运行情况

  根据市民政局年初下达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具体表现在: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民政对象的生活权益

  1、积极探索农村医疗救助的有效途径,做好农村特困户生活救助及医疗救助的前期工作,有效实施医疗救助制度,解决病困群众看病难题。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二次公示的工作方法,为全区符合条件的农村群众办理了农村医疗保险,大大减轻了我区农村群众看病就医的负担。2018年农村大病医疗共救助319人,救助总金额33.21万元。真正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的家庭送去了一缕阳光,有效解决了病困群众就医难题,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2、加大困难群众帮扶力度,提高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水平。2018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享受户数333户,996 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9.5万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2018年1月1日起从每人每月150元提高到190元,月补差水平提高15元,目前月人均补差达到110元/人。

  今年7月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XX市《关于印发进一步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全市城乡低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字【2018】181号)文件精神,我区管委会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任组长的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低保清理整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区社会发展局分管副局长带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管理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通过专项清理整顿,截至今年8月底前我们共计排查了全区334户999名农村低保对象。在低保对象认定方面。我们对各管理处逐人逐户进行审核,对查出的部分操作不规范,手续不完整的问题,进行了进一步补充完善,特别是要求各管理处重点审核审计部门提出的有车吃低保可疑对象,杜绝死亡吃低保现象,对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等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对象进行清退,共计清查核减农村低保对象69人。我区农村低保实行了动态管理,做到以“应退尽退”促“应保尽保”。让我区困难群众真切地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为贫困群体撑起了一把遮风挡雨的“温暖之伞”。在农村低保专项治理的过程中未发现任何违规现象。

  3、完善敬老院长效管理机制,提高供养质量。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出台了萍乡经济开发区实施〈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抓好敬老院长效管理,进一步完善 “以院养院”、“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等各项制度。提高敬老院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培养了一支素质好、业务过硬的管理和服务队伍,以适应敬老院发展新要求;出台《萍乡经济开发区敬老院日常工作及财务管理办法》,较好地促进了敬老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到现在为止,全区五保供养人数为68人,已集中供养55人、分散供养18人。敬老院管理有序,入院的“五保”对象心情舒畅、生活安定、以院为家,并积极开展义务劳动等工作。

  4、60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的救济水平得到提高。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弱病残职工生活救济工作已落实到位,全区共救济31人(其中农村21人,人均月发放标准为225元,非农10人,人均月发放标准为265元),全年共发放资金计11.55万元。

  5、全面建立健全了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临时性、突发性困难问题,共救济49人,发放临时救济款计5.67万元。

  6、我区享受农村“二老”待遇人员共计39人,每人每月发放补助金80元,全年共发放资金 3.616万元。

  (二)救灾救济工作深入扎实,受灾区域社会秩序稳定,防汛救灾扎实有效。

  1、落实备灾救灾救济措施。年初我们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细化救灾应急方案,落实救灾措施。按照新的应急预案框架制订救灾应急预案,完善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机制,实现了与市级预案的衔接,初步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我区已对15个管理处救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做好区、处救灾物质储备和物资采购工作,目前已备帐篷78顶。

  2、春节期间,区、处领导深入军烈属、五保户、农村受灾户、特困户和优抚对象家中,开展救济和慰问活动,慰问救济困难群众118人,共计发放慰问金10.44万元。

  3、扎实做好冬春灾民救助工作。我区严格按照市民政局统一部署,认真核查冬春期间困难群众底数,掌握救助重点。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不出问题,我区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公开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将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受灾困难户列为冬春救助重点,确保他们基本生活。对一般缺粮户、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的缺粮户通过组织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劳务输出等措施解决。并做到二个到位:一是核查到位。做到处不漏户、户不漏人、逐人摸排。二是资金到位。发放冬春救助款7.2万元,用以解决我区困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

  4、加强救灾资金的使用管理。今年我区发生霜冻、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52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478公顷,受灾人口21824人,直接经济损失达2620万元。灾害发生后我区民政部门反应迅速,全力投入救灾工作,下拨救灾救济款2.55万元,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各项优抚政策落实扎实有力。

  1、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待遇落到实处。我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及参战退役人员183人,其中:重点优抚对象52人(在乡老复员军人14人,残疾军人20人、“三属”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8人),参战退役军人71人。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优待政策落到实处,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解除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区党委、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从资金、技术、物资、信息等多方面着手,扶持重点优抚对象发展生产,开展生产自救。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抚恤补助政策。为确保优抚对象和军队退役人员待遇落到实处,我局严格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提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工作。全年共发放各种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金69.561万元。

  二是切实落实优待政策,全部兑现农村及城镇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我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发放率达100%,并于年前将军属优待金按非农每户9180元/年,农村每户5400元/年的标准全部兑现到义务兵家属手中,共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计54.816万元。

  2、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军人医疗制度改革见成效。

  (1)有效解决了优抚对象医疗难的问题。

  一是我区将1-6级无单位的伤残军人纳入了职工医保范围,其它无单位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参战对象纳入了城镇或农村医疗救助的医保范围。

  二是对6级以上的伤残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老复员军人每年报销450-600元的门诊补助款。

  三是根据2018年9月29日萍民字[2018]77号文件精神,准备将全区“参战人员和原8023部队及其他涉核退役人员”全部纳入医疗门诊定额补助对象范围。从2008年开始,每人每年600元标准(按实际审批月份计算)。目前局已将请款报告递交至管委会领导,等待领导批复,马上向财政请款下发。

  我区确定了市各医保定点医院为重点优抚对象看病挂钩定点医院,2018年共支出医疗补助金17.92万元。

  (2)实行定点优惠医疗办法。各类优抚对象享受"五优先、五减免"即:优先挂号、优先诊断、优先做各种检查、优先住院、优先划价取药;免交挂号费、治疗费、出诊费、减免20%住院费和处置费。

  3、全面落实好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政策,已审批109人,发放定期定量的补助金8.242万元。

  (四)规范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1、区划地名工作。规范完成了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工作,完成了城区街、路、巷地名标志设置任务。地名标志设置工作已全面启动,并已安装。

  2、婚姻登记工作。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区实行免费婚姻登记,为在我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的当事人免除婚姻证件工本费和声明书工本费。2018年办理婚姻登记839对,其中:结婚639对、离婚184对、补办结婚登记证件63对、补办离婚证件3对。免费办理婚育情况证明281例。

  3、民间组织管理和社会福利工作。全区现有民办非企39个,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以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举,对全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遵纪守法、依照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机构及负责人变动、财务管理工作及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了年检年审,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对照检查、严格把关,使民间组织的行为进一步得到规范,充分发挥各类组织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4、殡葬改革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火化率继续保持100%。

  二是从2018年元月1日起,全区户籍城乡居民(享受国家丧葬补助的人员除外)去世后,实行遗体免费火化,最高报销标准可达880元/具。全年共计火化困难群众遗体110具,减免火化费用9.2585万元;三是管理处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度加快,全区2个公益性墓地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5、老龄事业有了新发展。围绕落实“六个老有”,狠抓了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和法律维权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开展老年人生活救助、法律援助,妥善处理老年信访问题,及时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通过多方争取,按时按标准发放老人长寿补贴金。2018年全区有637人全额享受了老人长寿补贴金,发放资金计26.369万元,有效的维护了我区老年人合法权益。

  (五)落实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维护社会稳定秩序。

  就我区而言,移民工作是一件新的工作,尽管我区认定工作任务不太,但我们能积极主动地协调兄弟单位做好移民的身份认定、关系接转、资料建档等工作,尽力做到不遗漏一人,不错认一人,不多报一人。

  同时,为使我区水库移民能真正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脱贫致富,我区切实抓好了水库移民工作的开展:一是做好了江西萍乡经济开发区生产安置移民项目计划书的落实;二是抓好了扶持资金的管理;三是抓好了生产安置项目计划实施;四是加强宣传,做好耐心细致的解说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机关队伍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开展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对重点岗位建立廉政风险评析预警机制,明确不同时期防控重点。领导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落实。

  2、加强行风效能建设。制定行评工作方案,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把群众关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救灾救济款的安排等热点问题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开。制定《社会发展局机关效能建设日常工作规则》,加强机关干部的效能建设考评。

  3、提升民政队伍素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管委会的安排,完成了学习调研和分析检查阶段的任务,目前进入整改落实阶段学习活动。加强局务管理,改进服务方式,规范服务标准,发挥文明窗口的示范作用,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平安创建活动。认真抓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区敬老院置换建设项目选址难度大。

  3、维稳工作压力较大,个别退伍军人到市上访,造成不良影响。

  4、城乡社区建设力度不够,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区服务水平不高,需进一步加强建设力度,提升社区服务水平。

  5、基层民政工作基础设施和工作力量还较薄弱。

  三、明年工作安排

  明年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全面发挥民政“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着力解决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努力推进我区民政事业跨越式发展。

  一是着力推进救灾救济工作。完善区、处级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加大救灾物资的购置和储备,提高救灾应急能力,妥善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加强减灾示范社区建设,深化防灾减灾宣传,提高防大灾抗大灾能力。

  二是着力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低保扩面工作,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实施分类施保措施,认真调研并建立低保进出长效机制。严格审批制度,搞好年度复查,强化动态管理。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低保的正面宣传及民政政策的宣传,加强感恩教育,唤起社会各界人士的慈善爱心捐助,拓宽救助资金渠道,让困难群体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大力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完善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是着力推进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认真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问题。做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创造条件,加大扶持,积极推进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切实做好涉军维稳工作,为复员退伍军人排忧解难,为党委、政府分忧。全力营造双拥工作的有利氛围和环境,进一步融洽军政军民关系。

  四是切实抓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更新改造工作的开展,顺利实现“十二五”期间全国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工作目标。

  五是着力推进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积极开展慈善募捐活动,做好慈善助学工作。加强福彩销售工作,增加福彩收入。规范供养投入机制,提高供养标准,改善居住条件,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加快区敬老院的升级置换,积极应对老龄社会的到来。

  六是着力推进专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深入开展民间组织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各类民间组织社会服务功能。搞好民间组织年检工作,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深化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做到婚姻登记合法、规范、便民。按照《XX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新风。完成三个管理处的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强化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服务。

  七是确保民政各项事务工作顺利开展。做好地名标牌设置试点。扎实做好民间组织、行业协会的管理、婚姻登记、水库移民、老龄等工作。

  八是确保明年各项考评指标全部实现。按市绩效考评指标要求,逐项对照,认真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和问题,抓住重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总之,面对民政工作的新形式,新任务,我局民政将继续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根本,“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不断创新民政工作发展思路,拓展民政事业发展空间,不断开创全区民政事业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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