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时间:2024-08-20 23:44:23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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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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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旅游及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全国各地市之间人口流动数量越来越大,以家庭住宅为经营场所的小型私家旅馆应需而生,并且数量逐年快速增加,

家庭式旅馆监管调研报告

。同时,由于家庭式旅馆规模较小、配套设施不完善、制度管理松散等原因,成为安全隐患的易发对象和违法经营活动的聚集场所,极易引发工商部门监管渎职风险,严重损害工商部门的社会形象。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了家庭式旅馆行业调研活动,认真分析该服务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针对性地提出了部分监管建议。

 

一、家庭式旅馆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隐患较多。一是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家庭旅馆多数由普通两居室、三居室改建而来,原有的房屋墙体、框架结构常被改动,导致整体承重失衡,安全隐患较大。二是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受旅馆地理位置特殊、营业面积较小及安全制度不健全等因素限制,多数家庭式旅馆无法取得消防安全许可证,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备不全,除普通楼道外缺少专用安全通道,消防安全隐患严重。三是卫生隐患较大。多数家庭旅馆未配备消毒液等卫生器材,床单、被罩等更换清洗也不及时,卫生状况整体较差。特别是位于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不足百平米的三居室被改建成十几个“格子间”和“蚁房”,然后出租给大学生入住。由于居住次数频繁、卫生清理不及时,整体卫生状况较差。四是存在社会治安隐患。多数家庭式旅馆未连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在旅客入住时不能做到严格要求出示身份证件,由入住人员自行填写身份证号码,无法辨别入住旅客的真实身份,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隐藏场所。

 

(二)违规问题突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无照经营居多。旅馆业办理工商执照前,需要办理多项前置手续。1.旅馆业属于国家控制的特殊行业,需要公安机关核准办理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2.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3.需要到卫生部门办理公共卫生许可证;4.部分售卖食品饮料的旅馆还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由于大部分家庭旅馆受经营面积、资金实力等因素限制,无法办理相关前置审批手续,不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形成事实上的无照经营。二是乱贴小广告现象严重。家庭旅馆多数位居民区内,不容易被外地游客知晓。经营者为推介旅馆,多采用私自张贴、散发小广告或者在网上随意发布信息的形式对外宣传、推介,部分家庭旅馆聚集度高的小区内旅馆广告遍布宣传栏、墙体甚至电线杆,严重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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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扰民现象严重。一是噪音污染。由于入住旅客较多,加之部分旅客自律意识差,夜间聚会喧哗的现象较多,成为居民区内主要噪音污染源,并且以大学周围区域为重点。二是油烟污染。多数接待外地旅客的家庭旅馆配备了厨房,由于旅客更换频繁,抽油烟机等设施使用频率较高,污染现象严重,给附近居民造成不便。三是垃圾污染。由于家庭式旅馆流动人口较多,产生大量生活垃圾,部分旅客因不熟悉周边环境、找不着垃圾桶而随手将垃圾放置于旅馆门口,严重困扰周边居民。

 

(四)容易引发投诉。消费者对家庭旅馆的投诉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由于多数家庭旅馆未取得营业执照,无法向税务部门申领发票,不能给消费者开具服务行业发票。二是额外收取费用。部分家庭旅馆经营者随意提高收费标准,在既定收费标准基础上额外加收费用,引发消费投诉纠纷。三是服务质量较差。家庭旅馆多为个人经营,从业人员未经专业培训,服务工作不规范,服务态度、质量经常引发消费投诉。

 

(五)社会影响不佳。家庭式旅馆多为原居民房屋改建而来,设施简陋、收费低廉、经营者对入住旅客身份验证把关不严,导致入住旅客鱼龙混杂,陌生人出入较多,个别家庭式旅馆内出现聚众赌博、 、吸毒贩毒等问题,给小区其他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大学周边的部分家庭旅馆主要面向大学生群体,附近民众对为未成年大学生提供方便的日租式家庭旅馆颇有微词,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六)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多数家庭式旅馆经营者法律意识不强,为争取客源放松了对入住者的身份检查,给部分未成年人和犯罪人员入住提供了方便。同时,雇佣的从业人员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未经任何卫生、消防培训直接上岗,综合素质较差,致使家庭旅馆行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出现若干问题。

 

三、加强家庭式旅馆行业监管的建议

 

(一)坚持三字方针,加大日常规范力度。一是拉网排查摸底“细”。以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社区为对象,严格落实网格巡查责任,对社区内张贴单页、灯箱广告、墙上标识等涉及的住宿信息进行拉网式源头排查,通过访查社区居民、鼓励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家庭旅馆,确保排查无遗漏。二是经营资格要求“严”。严把家庭旅馆主体准入关,认真检查其是否持有相关前置许可和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证照失效的坚决予以取缔,加强对旅馆负责人的教育引导,提高其合法经营意识。三是安全隐患整改“快”。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家庭旅馆,及时指出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迅速抄告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建立协调机制,发挥部门监管合力。积极建立相关部门之间协调沟通制度,联合公安、消防、卫生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监管小组,制定《家庭式旅馆行业联合监管方案》,充分发挥发挥部门联动的合力,依据各自职责对家庭旅馆行业进行联合执法、整体清查,以逐渐规范家庭旅馆业经营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同时,组织重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签订隐患防控责任制,预防违规经营旅馆行为和以旅馆为藏匿窝点从事 活动的行为,实现执法部门与物业服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建立长效防控机制。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加强对家庭旅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通过入户教育、发放宣传单等不同形式逐步提高经营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督促从业者守法正规经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发布违规经营旅馆隐患典型案例等形式,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举报违法经营行为。

 

(四)查处与规范并举,区别对待经营主体。推行分类划级监管制度,区别对待不同性质的家庭旅馆,“堵”“疏”结合,针对不同的违法违规程度予以取缔或规范引导。对证照不全、安全隐患大、卫生状况差、严重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小旅馆坚决予以取缔;对具备一定规模,基本具备消防和卫生设施的家庭旅馆引导其走规模发展之路,健全硬件设施和内部管理制度

 

(五)建立行业协会,推行星级评定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成立家庭旅馆行业协会,协会成员由小区开发商、家庭旅馆业经营者、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成员组成。结合监管实际编制《“家庭式”旅馆申请开业标准和守法经营标准》,对家庭旅馆开业条件予以限制。同时,加强行业自我管理力度,由协会统一组织对全市家庭旅馆试行星级评定制度,对资质健全、服务较好、收费合理的旅馆发放星级家庭旅馆认定证书,并在旅游接待、对外宣传等活动中予以重点推介,鼓励家庭旅馆积极完善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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