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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关于法制宣传工作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法制宣传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法制宣传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一)
为深入了解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现状,切实推进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笔者利用在乡镇挂职锻炼的机会,采取走访、座谈、问卷等形式,对乡镇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主要措施及成效
在组织领导上,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乡镇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机构和人员任成员,将普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普法工作与全镇总体工作统一安排,统一检查,统一评比,确保了普法工作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
在普法教育上,突出对重点对象的法律服务和法制宣传。对于乡镇领导干部、乡镇直单位负责人和村干部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为主,提高干部依法执政水平;对镇企业管理人员、个体工商户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商户依法经营意识;对普通党员、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教育,提高村民依法自治水平;对青少年学生加强交通、消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学生自我防范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在依法治理上,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把法制教育、依法治村与“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全乡镇普遍实行了村民自主选举村委会,建立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观念开始树立,农民积极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意识明显提高。
在活动载体上,普法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与法治实践活动相结合。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增强企业经营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公平竞争意识;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为农民和外出务工人员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社会热点、难点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法治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法律上门”服务活动,加大对弱势群体和经济困难人员的法律援助力度,受到群众的欢迎。
二、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农村普法认识不足,思想上有偏差。调查发现,当前农村中“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以及执法不公、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等不良社会现象依然存在,导致学法用法脱节,挫伤了农民学法的信心,给普法工作带来了消极影响;有的基层干部认为抓普法教育是一项“软”指标,既花钱又费力,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有的则认为普法就是要农民守法,强调群众义务多,宣传群众权利少;还有许多基层干部群众对法律存在实用主义思想,遇到问题才想起来去找法律,不能做到事前学习和预防。
2、农村普法干部队伍力量薄弱,法律素质不高。乡镇司法所3人,专职工作人员不足,工作压力重;村(街、居委)普法干部全部都是由分管综治的村干部兼任,这些村干部主管工作多,完成镇、村中心工作任务繁重,对农村普法工作不以为然;不少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自身法律学习不够,在实际工作中需要宣传法律时,要么避而不谈,要么凭主观臆断,对复杂、疑难的纠纷更是显得束手无策,不知道依法该怎么办;有的在调解民事纠纷、处理村级社会事务时,涉及法律宣讲不到位,导致民事纠纷扩大和无序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3、农村普法宣传手段和形式简单落后,亟待突破创新。除了进村入户散发些法律宣传品或是上集市设个法律咨询台之外,就是放广播,搞宣传栏、标语进行普法宣传,传统形式多而创新形式少;传统普法“被动式”的教育由于成本高,加上组织难已不受组织者和农民的欢迎;从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农民获取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电视、报刊等媒体,如《焦点访谈》、《今日说法》等法律新闻类节目,从其它方式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很少;大多数村(街、居委)法制宣传阵地建设薄弱,正常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不多。
4、普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群众的需求。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各种新型矛盾逐渐产生,农民对学法用法有新需求,如在信访维稳工作中,面对个别“上访户”的诉求,法律宣传的技巧显得极为重要,这对乡镇农村普法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着农民经济意识的不断增强,农村多数青壮年外出打工或在企业就业,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弱病妇小”,他们法律知识接受能力差,自我依法保护意识不强,导致普法教育组织难,时间落实难;加上镇流动人口多,组织松散,都增加了普法的难度。
5、农村普法经费没有保障,制约工作开展。司法所无专项普法经费,宣传活动经费要临时筹集,列支主要依附综治经费报销,数量少、效果差,完全不能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需要;村(街、居委)普法,没有经费,落实起来难,自然什么事也办不成。
三、工作建议和对策
针对农村普法调研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乡镇农村普法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建议和对策:
1、进一步更新农村普法观念,纠正基层干部群众对普法思想认识的偏差。党委、政府各级领导要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普法工作,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逐步培养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价值的尊重和法律知识的追求,引导基层干部依法决策、按章办事;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维权和依法参与村民自治;要把普法与依法解决农民的实际法律问题结合起来,针对法治实践中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通过具体的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树立法治的权威,使人民群众养成崇尚法治的行为习惯。
2、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切实解决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进一步整合农村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制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加强对村(街、居委)普法员的选聘、培训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街、居委)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宣传辅导员制度,在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等部门中选派政法干警到各村(街、居委)、各中小学校担任普法宣传辅导员,指导村(街、居委)、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服务。
3、要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镇设立法制辅导站,行政村建立法律图书角,依托公开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在继续利用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采取以案说法、图片解法,组织旁听审判,组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法制文艺、法律咨询、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网络博客等贴近群众的新形式,把多姿多彩的法治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农村千家万户。
4、要进一步把普法工作与新农村建设、平安建设相结合,增强工作灵活性和针对性。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纠纷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依法调整社会利益关系;要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有效地推进农村普法工作;譬如,抓住党员冬训时机,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专题教育;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广大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民工返乡时机,对他们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禁毒、禁赌、反对xx等专项治理活动时机,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等;此外,普法工作还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解教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15-25岁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
5、进一步加大农村普法的经费投入。县、乡镇党委、政府要对司法所日常办公所需经费与普法经费共同纳入财政预算,使农村普法有专款,专款能专用,保证农村普法的必要支出;要利用匹配资金修建司法所办公用房,购置交通、通讯、微机等必要办公用具,为司法所工作正常开展提供基本物质保障。
法制宣传工作状况调研报告(二)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为此,各地积极探索前行,以全面覆盖提升整体实效,有力地提高了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效地提升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这里,就结合宝应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实践与思考作一些阐述。
一、谋划“六全”造氛围,提升水平创特色
自20XX年实施“六五”普法以来,宝应县以繁荣法治文化为引领,以“六个全面”构建“大普法”格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重点对象全面普及,不断夯实普法基础
建立健全“四项机制”:一是自学机制。明确六类重点人员学法以自学为主,分别列出学习计划,明确内容、时间、目标等,统一配发相应普法教材,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配发学法笔记本,并适时组织检查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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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工作状况调研报告》(http://meiwen.anslib.com)。二是培训机制。县每年对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法制副校长、普法骨干进行轮训;各部门、各镇区利用举办业务培训班、冬训班等时机,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在校生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宣誓、法律知识竞赛、夏令营等渠道普法;企业员工、农民、流动人口利用职工之家、村(市)民之家、普法工作站等阵地普法。三是考核机制。做到培训必考、职务晋升必考、年度检查必考。尤其是将村、社区主要领导纳入公务员考核范围。四是奖惩机制。明确凡学法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评先进,不得给予综合类表彰;凡普法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与个人作为先进典型培植、宣扬、表彰、奖励。(二)牵头部门全面推进,不断凝聚普法合力
努力营造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牵头部门整体联动、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的良好氛围。县委组织部通过中心组学法、任前考法、讲座释法、培训授法、年度述法等渠道,激发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人社局通过明确学习内容、时限、方式、要求,组织培训、年度考核等途径促进公职人员学法。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选优配强法制副校长、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法与法治实践活动,增强在校生的法治意识。经信委主要是制定企业学法计划、扎实推进“法企合作”、组织法律知识考试与竞赛等,促进员工学法常态化、骨干培训制度化。农工办协调相关部门,在全县281个村(社区)开展普法“接力棒”活动;全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促进决策民主化、管理规范化、发展特色化。公安局发挥“荷乡驿站”(汽车站)主旋律、输出人员法律学校主阵地、输入人口职工之家主课堂等优势,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阵地建设全面铺开,不断创设普法平台
在全市率先建成近千平方米的“宝应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在工作日免费向公众开放,现已接待县内外参观团88批次,累计15000余人次;以铁桥千米法治文化长廊、氾水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望直港法治文化广场、金湾法治大道等为标志,全县镇(区)、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整体推进,各具特色;以“农家书屋”为依托,设立法律图书架,不断丰富了广大群众的业余生活;在村、社区有效发挥法律学校的作用,使普法有计划、有师资、有场所、有制度、有痕迹;以氾水法治宣传中心、县广电总台法治文化角、东升村法治文化站为示范,“313工程”正在有序推进;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为抓手,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成果得到巩固与扩大。至目前,全县法治文化阵地建成率镇级87%、村(社区)64%,其中有3个获得市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命名;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3个(其中国家级1个),创建率26%。
(四)大众媒体全面覆盖,不断拓展普法空间
宝应电视台《法制纵横》栏目,每月一档,每档15分钟;宝应电台《法治在线》栏目,每周一档,每档40分钟;《宝应日报》《普法之窗》专版,每月一版;在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开设法制宣传专栏;各单位在自身网站设置普法网页;有条件的机关部门、村(社区)开通微博。各类媒体栏目均组织政法与行政执法部门参与,突出以案释法等,方便广大公众学法,促进内部互动与对外交流。
(五)法治文化全面渗透,不断扩大普法影响
先后举办全县“地税杯”法治书画摄影作品比赛,共收到1500余幅作品,在县城闹市区举行了隆重的颁奖仪式和获奖作品展览,专设了“宝应县法治文化成果展览厅”,在工作日免费对外开放;开展学法用法征文活动,共征集各类作品186篇,编印了《宝应县学法用法征文集》,召开了“全县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精心组织全县法治文艺节目调演活动,共创作和排练了68个节目,获奖作品集中汇报演出,并启动“法治文艺大篷车基层行”巡演活动;组织报送的法制宣传公益广告获省广播类一等奖;围绕“崇尚法治,建设名城,共享和谐”主题,精心策划了广场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尤其是重点创作并演出的歌舞《法治宝应之歌》、诗朗诵《责任与承诺》、20米《法治书法长卷》等赢得了广大市民及前来观摩的市县领导的一致赞誉;开展了“三十佳”(十佳法治先进人物、十佳法治征文、十佳法治好新闻)评选活动。
(六)队伍素质全面增强,不断提升普法质量
组建“百人普法讲师团”,定期赴基层开展宣讲活动;明确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各部门、单位法制科长为普法工作联络员;根据自愿报名、基层推荐、县法宣办确定的程序,在“五老”、大学生、社会各界人士中选择500人,组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常年活跃在城乡,尤其是“三和调解工作室”被列为全县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在全市乃至全省获得好评,流动法治辅导站作为市级法治文化建设创新项目,享誉县内外;组建30人参加的“市民普法观察团”,定期开展观察、监督、普法活动。
二、对标找差知因果,正视现实勇担当
纵观各地法制宣传“全覆盖”的实践,固然可喜之多,但制约的瓶颈因素确不容忽视。主要体现于“四缺”:
(一)思想认识缺位
一些单位的领导,对法治促发展、法治促和谐的内涵不能全面把握,认为法制宣传是软指标,甚至影响正常工作,往往是组织学法没计划、参与学法没时间、履职依法没习惯、听取汇报没必要、上级考核嫌麻烦、名次落后推责任,出了问题才后悔;有自己署名的学法笔记本的填写还有找别人代劳现象;什么将普法工作与经济工作、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只是嘴上功夫,说说而已。
(二)操作过程缺力
实践中,普法工作只是相关领导提要求,主管部门忙策划,牵头部门在顺势,成员单位有配合,其他部门多观望。部署工作时,往往是单位领导签字了、职能部门收阅了、具体落实没戏了、上级检查应付了,实际效果落空了。结果是整合资源被理想化,具体操作显单一化。
(三)特色工作缺亮
不少单位是自我感觉良好,争先进位的意识不强,办法不多。应该说,法治文化阵地的覆盖面、普法手段的多样化、基层创建的实效性基本上是让人欣慰的,但拿到全市或全省乃至全国的范围去比较,就显得黯然失色了,结果只能是特色不特,亮点不亮。
(四)队伍素质缺质
法制宣传队伍的类别、数量是不少,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却不容乐观,尤其是缺乏资深的专业性、复合型人才。如举办法制讲座或培训班时真正能够系统授课,且被听众接纳的人才不多,往往需要借外地法律专家、学者的助力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与演示的人才也是令人堪忧,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重大法制宣传项目的推进、活动的策划人才更是稀少。
(五)经费保障缺额
依据省市的规定,各地普法经费主要由同级财政保障,按照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纳入预算,且足额拨付。实际上经济欠发达或落后地区能够兑现的可能是寥寥无几,给出的理由基本都是部门经费已实行综合预算,普法经费应该包含其中,普法主管部门往往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乡镇、部门普法经费一般都是实报实销制度,且控制很严,导致美好的愿望难以变为现实。
三、因地制宜挖潜力,攻坚克难求突破
温故而知新。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法制宣传要真正实现全覆盖,达到预期效果,必须理清因地制宜的思路,激活攻坚克难的勇气,把好务实奋进的节奏。具体落实于“五突破”:
(一)认识重要性提升求突破
不厌其烦地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尤其是“一把手”汇报普法工作,借助人大、政协、政法委的力量,同时以一流的成效赢得理解与支持,把各级领导的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国方略上来,把行动统一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上来,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同心协力想事、扎扎实实做事、锲而不舍做成事的氛围。
(二)载体务实性运作求突破
创设载体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运用载体,使其功能发挥最大化。在现有载体正常运作的基础上,在二年内实现载体县级扩容升级;镇级创建100%、升级40%;机关创设100%、升级30%;村(社区)创设100%、升级20%;着力打造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项目。
(三)活动系列性推进求突破
精心策划大型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优先培植先进典型群体,进一步传递正能量;有效发挥媒体作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努力完善全方位、立体式的普法推进体制机制。
(四)队伍整体性提质求突破
充分发挥重点对象牵头部门作用,按照“点上培优、线上培强、面上培多”的思路,开阔培育本地实用性、复合型人才的视野和路径,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做到不拘一格选人才,畅通渠道培人才,千方百计留人才,不断适应法制宣传全覆盖的需求。
(五)经费实质性保障求突破
同级财政应按照上级的规定足额纳入年度预算,不开空头支票,不搞临时虚假应付。上级党委政府、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跟踪督促,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同时,畅通资金筹集渠道,吸纳社会上的经济实体和有识之士为普法工作出资出力,有条件的地方可尝试设立法制宣传教育基金,在满足整体推进需求的同时,全力打造特色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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