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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暑期工要绕过三大法律陷阱
学生暑期找工作应谨防的陷阱:
陷阱一:入职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费用
有些用人单位以“统一订做服装”等理由向应聘学生收取各种费用,
找暑期工要绕过三大法律陷阱
。而且,一些 或者中介公司在向应聘学生收取上述费用后便人去楼空逃之夭夭。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一切用人单位收取押金、服装费、培训费等的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更有可能涉及假招工等欺诈行为。所以,在找暑期工的时候应该要提高警惕,在入职前遇到要缴纳各种费用的行为都可能涉及违法。
陷阱二:没有底薪,靠提成赚取收入
许多商家习惯于在暑假期间招聘学生做兼职业务员,但却宣称兼职业务员都没有底薪,“做得多,自然提成就多”。许多学生应聘这样的工作后,虽然付出了辛勤的劳动,但往往因为产品推销难度较高而成交寥寥,甚至无一成交,最终自己一分钱工资都没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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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暑期工要绕过三大法律陷阱》(http://meiwen.anslib.com)。而一些工厂的流水线上,也充斥着“无底薪,靠计件”的招聘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学生们在寻找兼职的过程中要注意,不要应聘“无底薪”的工作,如果碰到用人单位在支付报酬时以无底薪为由克扣工资时,应及时寻求劳动部门帮助。
陷阱三: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一些学生认为暑期找工作也只是打零工,没必要签订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也乐得顺水推舟不签合同。但是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不但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且学生在遇到工伤、拖欠工资等纠纷时难以维护自身权益,成为受害者。
因此,学生们在寻找暑期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伤害赔偿、劳动条件等,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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