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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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一、2016年度计生工作情况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计生考核年度为上年的10月1日至当年的9月30日,

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7年度以来,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创优保模,创新升级”的人口计生工作目标,面对机构改革和人口计生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的大环境,始终坚持“三个不变,四个到位”的工作方针,自我加压,求真务实,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9月底,全市总人口407.65万,上报出生5122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6.81‰,同比下降0.69千分点(省定责任目标为10‰,市定责任目标为9‰);符合政策生育率84.80%,高于省定责任目标值(84.5%)0.3个百分点;人口出生性别比107.73,控制在责任目标范围(省定控制在108.92以内),比上年同期下降0.05个比点。在省对市州综合调查中,调查组组长省卫计委党组书记詹明给与了高度,认为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党政领导决策力强,计生部门执行力强,综合部门协同力强,基层单位创新力强。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总体形势是各项指标圆满收官,有望实现“保省模范市”的奋斗目标。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了“六个坚持”:

(一)坚持领导抓,抓领导。领导责任到位。继续保持对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的人口计生工作政绩考核权重为5%,确保重心下移,责任下移。市委、市政府将人口计生工作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第一次政府常务会,就专题研究了计生利益导向问题。安杰书记就计划生育工作保模升级作了专门批示,并亲自参与省计生领导小组来株检查活动。腾飞市长多次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情况汇报,并亲自到石峰区清水塘街道大冲村专题调研督查计生工作。分管副市长经常督查调度计生工作,做到月月有部署、季季有督查、件件有落实。投入保障到位。市财政在计生投入上大力倾斜,大大超过了上年经常性财政收入10%的增长幅度。9月份又单独追加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700多万元。与此同时,全市各级新增投入600多万元,落实村(居)、组计生专干和信息员工作待遇。宣传引导到位。狠抓正面宣传。全市新增巨型宣传牌60处,更换标语4000多条,广告牌300多块。强化重点宣传。围绕“单独两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奖励政策”的落实,进行专版、专题、专刊宣传。我市“单独两孩”政策落地第一本证的发放,是全省唯一一个由新华社及时报道的市州。突出特色宣传。我市是全省唯一一个由《中国人口报》头版头条报道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工作的市州。《湖南日报》头版以《计生套餐惠民生》对我市利益导向工作予以重点报道。

(二)坚持抓协同,抓协作。一是协同管理,下好“一盘棋”。加大“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整治力度。全市共查处“两非”典型案件47例,较去年增加13例,案件办理得分位居全省前三名。加大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力度。社会抚养费征收平台共计录入违法生育个案29202例,录入及时率为100%,立案及时率为100%。同时,由市审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计生委参与,对各县市区近5年来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审计,摸清了“家底”,规范了管理。加大流动人口监管力度。流动人口信息反馈及时率、重点信息反馈率、网格化协作信息接收反馈率三项主要指标分别达99.99%、100%、100%。国家卫计委流动人口司到我市专项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国推广。二是信息共享,做好“一本帐”。市计生部门与市公安、卫生、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实时通报信息14.7万条次,坚持及时核查、及时通报、及时处理,每月统一调取全市出生上户名单和出生医学证明发放名单,与出生库进行比对,为有效落实计生政策和防控违法生育行为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审核把关,结好“一张网”。严格计划生育审查,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在干部任用、评先评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支两委换届候选等资格审核中,共审核单位1120个,否决5个;审核个人1089个,否决2人。同时,严格新闻报道把关,坚持舆情监测与应对处置制度,截止9月底,全市无一例人口计生工作的负面报道和网络负面舆情。

(三)坚持抓基层,抓基础。优化考评方案。借鉴省里作法,改革对县市区和乡镇考核方案,整个方案体现了“343”的特点。即“三个改变”(改变调查方法方式、改变考核基本架构、改变综合计分办法),“四个突出”(突出领导重视、突出综合治理、突出日常监管、突出数据真实),“三个有利于”(有利于促进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落实,有利于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氛围,有利于推动各综治部门的履职到位)。优化基层队伍。全市共调整充实乡镇(街道)计生工作人员63名、村(社区)计生专干100余名,并明确社区计生专干必须由正式在编人员担任,临聘人员作协管员安排。茶陵县计生服务站刘子香,经选拔代表湖南省在全国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中,获得个人第三名,团体第二名,全省第一名。全市建立组级计生协会骨干会员聘请把关制度,有23个村成功创建为全国或省级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优化阵地设施。全市各级投入1000余万元,加大村级计生办公室、计生服务室建设力度,为育龄群众创造了良好的服务平台。认真指导株洲县、攸县积极申报“全省县级药具工作示范站”,目前已经过省验收。

(四)坚持抓经常,抓日常。一是抓重点时节。开展冬春季集中服务活动。以“节育措施清查、社会抚养费清收、流动人口数据库清理、利益导向资金清帐”为重点的`“四清”冬春季集中服务活动,为5.39万人提供了计生技术服务;征收社会抚养费2867万元;核查流动人口信息118.66万人条;核查享受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对象5.19万人。二是抓重点调度。围绕人口计划完成情况、省考核方案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分析调度。今年,我们进一步完善了《株洲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内容,分方阵增加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流动人口出生上报、免费优检工作落实情况等内容。先后召开综治成员单位会议2次,县市区计生局长调度会13次,专项工作调度会20多次。三是抓重点督导。坚持蹲点联户制度,委党组成员结合执行情况分析,分类别、分批次对基础薄弱、工作滞后地区进行了督查与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指导和纠正,努力推动了全市均衡发展。同时重点抓了“单独两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新政”落实的督导。截至目前,全市审核发放“单独两孩”再生育证2023本,占符合政策对象的7%左右。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平台已录入人数达到94782人,审批通过83470人。

(五)坚持抓惠民,抓便民。一是以利导资金提标扩面为重点,实施惠民计生套餐行动。再次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标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对象的扶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和4320元,并纳入市政府“民生100”工程。在全省各市州第一个提高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标准,一级各等次扶助标准由300元/月增加到700元/月,二级各等次扶助标准由200元/月增加到500元/月,三级各等次扶助标准由100元/月增加到300元/月。二是以改革服务方式为重点,提供多措并举的便民服务。积极开展“五送一问”(送政策法规、送避孕药具、送生育关怀、送健康检查、送爱心救助,问计于民)活动,为群众健康检查2万多人次,走访计生特困家庭832户,发放爱心救助金63万余元。与市区妇幼卫生保健医院联合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全市完成了目标人群检查45416例,早孕随访率99.45%,妊娠结局随访率为98.41%。三是以“三位一体”援助为重点,彰显助推计生的爱民情怀。实施“政策帮助、困难救助、社会扶助”“三位一体”的计生家庭援助工程,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市计生协对全市近300名计生特殊家庭给予救助,为3498位育龄群众办理保险理赔服务,理赔金额达123万元,同时,联合中国人寿株洲分公司对全市380名计生在校孤儿购买了一份价值100元、保额50000元的意外伤害保险。“5.29”活动期间,募集帮扶资金222万元(其 府投入资金186万元),走访慰问计生贫困户15372户,受惠人群达43285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六)坚持抓创新,抓创先。创新考评制度。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执行情况第一次建立月通报排名制度、约谈制度、预否决制度。每月坚持对135个乡镇(街道)的计生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连续2个月工作整体进度排名靠后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由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3个月工作进度依然滞后的乡镇实行预否决。今年来,先后组织6次对2014年度考核警示单位、30个后进乡镇和前阶段综合排名后100名乡镇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个乡镇实施了预否决,引起了乡镇主要领导对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创新管理办法。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深入推进“5W”工作(想了什么事,做了什么事,做成了什么事,出现了什么问题,还要做什么事)落实法。通过制订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和工作规范,全系统计生干部职工劲头更足了,作风更好了。在今年7月举行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风建设满意度民调中,市人口计生委排市直社会发展部门第1位。创新服务方式。接送服务对象进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并提供免费早餐。实行网上预约申请办理二孩审批,并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生育证》、《流动人口婚姻证明》等证件。针对群众关心的“单独两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通过主动释疑解惑,为政策实施奠定了基础,为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辟了捷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基层基础工作仍有薄弱环节。一是县市区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系统内部之间进展不平衡。二是阵地建设相对滞后。三是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2.生育观念转变困难。多子多福等传统观念没有得到根本转变,我省实行的是单独“两孩”政策和农村一胎半的生育政策,与一些群众希望生养两个小孩的意愿有距离。不少群众甚至干部都认为“一个太少,两个正好,生个男孩养老”。

3.机构改革对队伍稳定冲击较大。国家机构改革,卫计合并,人口计生队伍普遍陷入迷茫状态,不知何去何从,有门路的纷纷选择跳槽或改行,工作处于乍暖还寒时。

4.工作手段乏力等方面。原有的执法方式被禁止,又没有研究出新的有效的行政执法模式,面对违法生育,工作人员束手无策,违法生育者无所畏惧。有些人感叹:过去无法(法律)有法(办法),现在有法(法律)无法(办法)。

三、2017年工作设想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之年,也是株洲打造发展升级版的关键之年,更是我市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首要之年。做好2016年计生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据推算,2016年度出生总人口将与2015年度基本持衡,因此,全市人口计划可基本维持2015年度水平,即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控制在83%以内。明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 “三个不变”(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不变、计生“一票否决”的制度不变)、“四个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三个更加,六大计生”(即“人口生产更均衡、群众生育更健康、人民生活更幸福”,“务实计生、惠民计生、法治计生、数字计生、活力计生、模范计生”)工作目标,努力使株洲计生工作在全省新的起跑线上力争上游,稳居前列。具体做到1234:

紧扣一个目标:这个目标就是“保模进位,创优升级”。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和加强计生机构,改革管理程序、改革考核方式,提高行政效能,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尽快实现队伍融合、工作融合、人心融合,实现卫计合并1+1〉2的效应,“争一流、促升级”,努力开创我市计生工作新格局,确保在全省的先进地位。

强化两项机制:一是考核评估机制,继续坚持和改革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不断完善考评办法,突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优化对乡镇(街道)的考核,强化、细化和刚化“一票否决”。二是协同管理机制,坚持群众评议,实施部门联动,强化部门把关责任,做好信息共享,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做好区域协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更新和共享机制,巩固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成果。

着力三大创新:一是深入研究绩效管理办法,坚持用实绩考核干部,引导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二是全面组建计生协会骨干会员,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依靠群众管理群众,落实村(居)民自治责任。三是重点研究探索“三区”的管理问题,即加强“城郊结合区、工矿商贸区、住宅小区”流动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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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大重点:一是抓基层基础。优化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和队伍,切实强化孕环情监测以及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保障经常性工作落实。加快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形成以网络平台建设为重点、以信息资源利用为核心、以应用系统建设为主导的“数字”计生信息网络和网格化管理体系。建好工作阵地,营造良好环境,抓实工作,报实数据,补好短板。二是抓利益导向。继续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促进计生家庭和谐发展,提升育龄群众幸福指数。三是抓便民服务。继续稳妥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根据人口预测,2016年是“单独两孩”生育的起步阶段,领取“单独两孩”生育证将有大幅提升),简化办证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加强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带动整体服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四是抓依法行政。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消除权力寻租的空间。

2016年计划生育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XX县计划生育工作以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围绕县委、县政府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发挥部门优势,强化宣传教育,规范管理,圆满完成了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㈠ 人口计划执行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全县地方总人口为124613人,出生1213人,人口出生率9.79‰(自治州要求13.5‰以内);死亡470人,死亡率为3.79‰,人口自然增长率6.0‰(自治州要求10.1‰以内),均在自治州下达的控制计划内。

㈡ 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2016年8月31日,政策外出生21人(本地户籍15人,流动人口6人),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8.27% (自治州、自治区要求97%以上);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98%以上;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84人,完成率达10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86.19% 。农牧民领证率40.52%,较上年同期提高3.33%;奖励与扶助对象及时率达98%以上。顺利完成自治州下达的人口计划任务。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㈠ 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在工作中,坚持“经常抓,抓经常”,切实保障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党政重视,高位推动。今年,我县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2016年重点工作,指定分管领导亲自督查、季度汇报。5月28日31日,经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我县计生系统一行19人赴伊犁尼勒克、巩留、伊宁三县开展考察,学习工作经验,更新理念,查找不足。为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责任制,县人民政府出台了《精河县2016年计划生育“幸福家庭生育关怀行动”实施方案》、《精河县农牧民生殖健康实施方案》,进一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和困难。二是人员到位,强化队伍。目前我县县级计生部门共有工作人员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5人);乡镇场计生办、服务站共有工作人员42人。今年我县将乡镇计生办配备行政编人员作为核心指标列入党政目标责书,目前精河镇计生办已配备行政编干部2人,其他各乡镇均已配备行政编干部1人;全县99个村队(社区)均配备了13名计生宣传员(均按照1000人以上的村队(社区)要保证有2名计生宣传员进行管理);调整和优化计生办干部结构,做到了计生干部专编专用。全县共有村级计生宣传员157人,均实行了绩效管理。三是经费到位,统筹协调。①县财政投入全县人口计生事业经费256.35万元,人均投入20.59元,其中,人员经费184.53万元,人均14.82元;业务经费76.48万元,人均5.8元,全县人均递增0.6元。②年初,对全县5个乡镇场、18个兼职委员单位和8个村队(社区)进行了表彰,发放奖励金70200万元;下拨6万元计生工作经费(大镇2万元、精河镇1万元、托里镇1万元、茫丁乡1元、八家户1万元),有力保障了人口计生工作顺利开展。四是督查到位,机制健全。县委、政府坚持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全县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由督查办定期对各乡镇场、县直相关单位针对利益导向、依法行政、全面二孩政策的开展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协调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提升了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

㈡ 以强化宣传教育为抓手,努力坚持人口计生工作正确的舆论引导。一是结合全县“去极端化,民族团结”工作,在重点村营造浓郁的宣传氛围,我县共组建国策队59支,在38、529、711等重大假日演出205场次,进一步弘扬了先进人口文化和婚育新风,使各族群众的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7%。二是利用乡、村两级人口学校、人口文化大院、新家庭文化屋等文化阵地,紧扣人口新环境和群众新需求,不断完善社区新家庭文化屋建设。①把计生政策以漫画、展板、灯旗等形式大力宣传人类起源、生命旅程、优生优育、关爱女孩等人口文化知识,今年主要打造八家户农场农三队、农七队、牧业三队和一个清真寺。②开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班80余期,受教育群众14000人;结合“一村一月一活动”和“访惠聚”工作组驻村的有利时机,开展面对面的'宣传236场次,受教育群众21000人。③精河镇通过书法、手工艺品、剪纸比赛等形式,让群众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人口文化交流中获取了知识、更新了观念,感受到了人口文化环境的重要性;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南村、北村绘制2000米的“去极端化”和民族团结主题漫画墙; 托托镇新打造了一条宣传教育示范墙及一处人口文化大院;在托里镇大庄子村二组清真寺打造农牧民生殖健康项目点。④依托“巴合提”人口文化大院开展“恰依活动”。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等知识等融入到“恰依”活动中,三是结合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自治区文明县”等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全面两孩”政策,引导群众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全面两孩”政策平稳、有序推进;①全县开展全面两孩政策讲座培训40余期,参加人员4600余人。②利用宣传栏、宣传单、LED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营造计划浓厚氛围,以全面两孩、边境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特殊奖励制度及计生优惠政策为宣传重点。四是今年我县定制了共计11.49元的双语挂历、资料袋、纸杯、药箱、毛巾等多种实用性较强的宣传品,送到各族育龄群众的家中,有效提高了人口计生知识知晓率。

㈢ 以依法行政为着力点,强力推进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出台了违法生育专项整治方案,强力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①社会抚养费征收情况。2002-2014年,全县共清理违法生育人员276人,截止目前,已缴纳社会抚养费243人(其中分期缴纳16人),法院强制执行21人,完成率88.04%;2015年违法生育22人,已缴纳社会抚养费20人(其中分期缴纳4人),法院强制执行5人,完成率90.91%;2016年截止目前违法生育19人,已缴纳社会抚养费10人,法院强制执行2人,完成率52.63%。②证件办理情况。2016年截止目前共办理《生育服务证》842个,其中:一孩332个,二孩433个(符合全面二孩政策83个,其中已出生16人),三孩61个,特批16个;《光荣证》340个,其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1个(汉族131个,少数民族50个),《计划生育父母光荣证》159个。二是结合《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和《城乡联动综合治理县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包村领导、支部书记、“访汇聚”工作组组长、计生专干为监督人,承担监督责任。将违法生育综合治理、社会抚养费征缴工作纳入党政线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之中。三是建立了《精河县人口计生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形成人人监督的局面,对举报计划外怀孕、出生或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终止妊娠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2000元的奖励。目前,已兑现4例共2000元。

㈣ 强化利益导向机制建设为重点,努力做好人口计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积极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在全社会营造了关心、关爱计生家庭的良好氛围。一是为1509人发放县级特色奖励金11.95万元。二是为119人发放州级特色奖励金6.12万元。三是为2015年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的597人发放奖励金113.032万元。四是完成了2016年符合国家三项、自治区四项奖励制度人员的审核、录入工作。其中符合国家奖励扶助63人、少生快富289户、特别扶助6人;自治区少生快富169户、特别扶助3人、城镇家庭奖励26人,边贫县1620户3144人。五是完成了符合考学加分政策学生的审核上报工作。其中符合疆内高校132人,内地高中班34人,内地初中班123人,州内高中班97人。

㈤ 以强化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确保出生统计数据“打假求实”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健全完善各项统计制度,加强对乡、村两级信息统计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二是提高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开展人口数据信息统计培训班2期,进一步提高人口信息系统操作能力;三是定期与公安、卫生、社保和民政等单位核对出生、死亡、婚姻及计划生育手术数据,并对乡、村两级日常入户情况进行季度督查,以通报整改的形式督促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变更,确保人口数据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四是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平台,结合“实有人口信息摸排”专项行动,及时掌握流动人口信息变动情况。

㈥ 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为入手,推进社会治理常态化。一是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采取流动人口“369”限时工作法,在“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工作上,实行承诺制,将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情况通过信息化手段及时通报户籍地,杜绝了冒领和重领现象的发生。二是扎实开展流动人口服务月各项活动,将流动人口计生困难家庭纳入重点关怀对象范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访贫慰问和帮扶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怀关心流动人口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积极做好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工作,2016年茫丁乡被选为国家流动人口动态监测点,茫丁乡城关村和东庄村两个村为具体抽样调查点,在州人口计生委的业务指导下顺利完成培训、入户摸底和基础信息网上上报工作。

㈦ 以强化优质服务为载体,努力满足育龄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目标人群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784人,完成率为100%;严格落实农牧民免费“四项手术”有关规定,没有违规收费或强迫服务对象自费承担相关费用的现象;建立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网点98个,其中刷二代身份证自取机10个,机械式85个,人工发放点3个,有力的保障了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

㈧ 以推行群众自治为基础,积极发挥计生协会作用。一是全县计生协会组织已发展到163个,发展会员14126人,会员数已接近总人口的10%,计划生育协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协会组织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二是2016年完成生育保险9.24万元。三是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和“访惠聚”工作组,依托精准扶贫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慰问、帮扶和救助计生贫困家庭,县、乡两级慰问506户,合计人民币117600元,其中计生特殊困难家庭53户。

㈨ 以强化平台建设为切点,狠抓计划生育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通过县电子政务网、乡(村)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开门纳谏,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了解政策、掌握实情、实施监督的有效平台,提高了广大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率。二是畅通12356“阳光服务热线”,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让群众可以多形式进行咨询、投诉和反映意见建议。2016年依法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办结率100%。

三、存在的问题

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政策外生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个别乡镇依然存在推诿扯皮,不敢担责的现象。

㈡对部分违法生育困难家庭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取证渠道复杂,征缴标准难以按《条例》操作,计生部门对此倍受困扰。

㈢因近两年来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和宣传,对于出生较少的村队(出生基数过小),如出现政策外生育情况,会因“一票否决”指标影响村队整体工作以及“访惠聚”工作组的工作绩效,埋下了瞒报出生的隐患,出现政策外出生时给乡级和县级调查和落实责任带来严重干扰。

四、2017年重点工作计划

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努力降低和稳定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社会抚养费征缴专项行动,坚决遏制违法生育和非婚生育,确保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以内,出生人口统计准确率达97%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统计误差不超过2个百分点;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7%以上。

㈠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1‰以内。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完善服务体系,提升服务水平,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突出做好重点乡镇、村队中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

㈡ 实施更加积极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全面落实各项奖励扶助制度,进一步争取更加有利的导向机制。

㈢ 规范违法生育治理。

对违法生育人员的社会抚养费按照年度收入的1至8倍征收,对拒交人员移交法院,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

㈣ 关注家庭发展。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依托“访汇聚”工作组,进一步加大对计生困难家庭在生产生活、大病医疗及精神慰籍方面给予帮助,在重大节日对计生困难家庭必须一户不落地进行慰问走访。

㈤ 扩大队伍建设。

争取党政协调,在各乡镇场配齐行政执法工作人员。

㈥ 强化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媒体,大力宣传计生政策、法规,弘扬婚育新风,落实全面两孩政策。倡导生育新观念,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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