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申报工作流程

时间:2018-12-31 12:00:00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户口申报工作流程

  1、投靠,

户口申报工作流程

。夫妻之间相互投靠的,只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合法,应准予落户。随投靠人一起居住未满18周岁(或者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也应一并准予落户。未成年人投靠父母的,可自愿在父亲或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落户,不受任何条件限制。

  凡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身边无子女需投靠子女的公民,应当准予落户。对于多子女,由申请人选择要投靠的子女。

  子女投靠的',应交验其父母的结婚证、投靠人与被投靠人相互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2、抱养。夫妇结婚多年无生育,女方年龄在35岁以上的,可以抱养一名学龄前儿童。抱养学龄前儿童的,应交验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无生育能力的病情诊断证明;收养弃婴或者孤儿的,应交验民政部门签发的收养证或者公证机关签发的收养公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尚未落户的收养子女,凭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经当地派出所审查属实后,由派出所所长签字,即可登记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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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申报工作流程》(http://meiwen.anslib.com)。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孤儿,由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在社会福利机构住地申报落户。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经公证部门公证,可在近亲属户口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3、 受理及审批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的各类户口申报应当场接待,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好解释,不予受理;对符合政策规定,但证明材料不齐备的,应予以说明,并告知申办人应补充的材料;对符合政策规定,且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对未满14周岁的居民,申请户口登记、变更更正的,只要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窗口民警应当当场办结:

  对已满14周岁,凡上报下列审批户口申报事项,证明材料齐全,窗口民警应当场受理。材料不全的,告知申报人应补充的材料。凡已接受群众申报的,派出所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签核意见,并进行网上申报。公安局接到上报材料后,对有权作出审批决定的户口审批事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 出所。户口网上申报审批事项如下:

  ⑴市外迁入;

  ⑵复退转业人员;

  ⑶失踪人员恢复户口;

  ⑷港澳台人员;

  ⑸回国人员;

  ⑹往年漏报人员补报;

  ⑺市内变动;

  ⑻变更更正户口主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