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业务名称 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部门责任处室 户政处 办理依据 《关于公布〈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须知〉的通知》(公户〔2007〕36号) 受理时间 全年受理 承诺时限 0 申请条件 在津具有常住户口,出境定居 所需要件 凭出入境管理局开具的因私出境注销户口通知单、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办理,
天津市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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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出境定居人员注销户口》(http://meiwen.anslib.com)。属于整户的,收回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属于单人的,在《常住户口登记卡》上签注注销手续并收回居民身份证。 收费标准 0 业务成果 无 咨询电话 022-23396950 受理级别 区县级 街道、镇级 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1.名称:各分局户政大厅或属地公安派出所
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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