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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局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
为使我局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更好地展示我市档案风貌,为局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为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信息化意识,关心档案工作发展,激发干部职工的主人公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局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
。一、信息发布工作的组织及职责
1、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员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负责新闻报道的策划、协调工作,负责全局网络新闻的发布管理工作。
2、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员负责提供统一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及时解决运行管理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门户网站主页信息发布安全可靠。
3、局定期对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对各科室及个人配合局新闻宣传工作所做的各方面工作,如提供信息、撰写稿件、组织活动等,给予评价和表彰。
二、信息发布内容
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导向,准确及时地反映我市档案各项工作最新动态,内容要及时更新,确保网络宣传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1、发布举办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发生的重大事项;
2、有特色或有重大新闻价值的活动以及其他需要社会或全体干部职工知晓的新闻事件。
3、档案政策及法规文件;
4、其它有必要发布的通知通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了解和遵照执行的具体工作要求等的内容,
资料共享平台
《档案局网站信息发布与审核制度》(http://meiwen.anslib.com)。三、信息发布审核
需要发布上传的各种信息,应经过本局主管领导审核同意,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
1、反映局重大事项信息稿件由局办公室负责,安排相关科室提供材料,专人撰稿。经局长审核后方可发布。
2、各科室开展的工作、活动信息,由各科室组织撰写文稿,科室负责人对需要发布上传的稿件进行审核,并经分管科室的领导、局信息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发布。
四、信息编辑与发布
1、各科室应及时将本科室的新闻信息报送到局办公室,原则上要求当天事件当天报送。
2、各科室要重视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3、重大活动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发布,最迟不得在重大活动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发布。
五、信息发布安全要求
1、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用户名、密码由办公室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密码,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要及时取消登录。
2、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保密规定,严防失实报道和泄密事件发生。对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发布宣传报道,造成失实报道或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
3、要严格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任何个人不得利用学院网站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 他人的;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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