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时间:2018-12-31 12:00:00 资料大全 我要投稿

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以及公安部领导关于“火灾隐患消灭在火灾发生之前”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消防法》、《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省局于2006年5月制定下发了《**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程序规定》,明确取样对象和程序,并在全省范围开展了见证取样检验工作,

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

。近日,笔者结合业务督查工作,对基层单位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两年来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汇总,发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在基层定位不准,和实际业务工作严重脱节,有出现跑偏的迹象,现将有关情况汇总如下,供全省消防同仁商榷:
  一、基本情况
  自2006年下半年全省部署开展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以来,各地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模式,全省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突破,工作力度不断加大,较好地完成了省局规定的各项工作目标。据统计,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除杭州、宁波外)送检见证取样样品28686批次(收取检验费5142余万元),发现不合格材料5325批次,较好地从源头上杜绝了不合格装修材料的使用,有效地防止“先天性”火灾隐患的产生,为净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两年来,全国已有数十个总队、支队前来参观交流工作,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已成为**总队的一张金名片!
  二、存在问题
  (一)检测工作定位有偏差。部分单位领导对见证取样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明确,对见证取样工作是贯彻落实《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重要措施,也是省局党委对预防和遏制先天性火灾隐患产生,从源头上控制易燃、可燃材料在建筑装修工程上的大量使用,提高建筑物抵御火灾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的的重大决策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将这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片面理解为是总队推出的创收手段,从而导致部分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只关心收费指标任务的完成,对社会单位的一些动态和反映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致使有的送样单位也认为是消防部门变相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安消防机构尤其是消防监督工作产生负面影响,在个别地市甚至发生了社会单位向有关物价、纪检部门投诉的现象。检测工作定位上的偏差,从根本上动摇了这项工作赖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空间!
  (二)检测工作程序不规范。
  一是告知程序不规范。有的大队把空白告知单直接给建设单位,任由填写和取样,不过问实际取送样过程,从而造成送检样品与现场实际施工的装修材料不一致;有的大队告知单有涂改和不盖公章现象,导致窗口受理人员不能确认受理,影响单位送样。二是告知取样不科学。有的大队未按《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对照装修工程设计图纸告知取样,导致送检材料与工程实际装修材料不相符,有的`样品根本未在工程中使用,有的样品同一批次型号规格取样送检多批次,去年有个别工程就pvc阻燃套管要求送检25批次;三是告知人员业务不精,告知不明确。个别支、大队审核告知人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出现告知样品的燃烧性能等级不能与规范要求相一致,导致有的单位送检样品根本达不到告知的等级要求;有的告知样品规格数量错误,达不到检验要求,导致样品不能及时受理,影响单位送样;四是责任不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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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材料见证取样工作开展情况的调查报告》(http://meiwen.anslib.com)。个别的受理点责任不落实,送样单位样品送到支队受理后停留时间过长,有的甚至造成样品遗失,不能及时送样,从而影响检测周期,造成送检单位对检测产生抱怨。检测工作程序的不规范,直接导致检测工作内部和外部的极度混乱!
  (三)检测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严重脱节。
  加强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是消防工作“预防为主”指导思想的具体落实,利用技术手段加强内装修防火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开展定性、定量的火灾燃烧机理分析,是科技强警的必由之路,也是总结火灾教训得出的必然结论。但是,在开展见证取样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实际操作不规范,而且缺乏装修工程施工检查,工程验收中的抽样检验等监督手段,导致部分送检材料与实际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不一致,从而达不到开展见证取样真正的目的和效果。同时,部分认识到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检测工作重要性的基层支大队,有心想开展监督抽样,强化装饰材料的监督,但由于往返路途时间、检测周期等不便因素,也都心有余而力不足,明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诚信不够,也只好望而兴叹!检测工作与监督检查工作严重脱节。
  (四)检测工作当前模式与业务拓展已不相适应。
  目前,见证取样检验除杭州、宁波单独开展外,其余9个市由省质检站统一受理检验,此外省站还承担了全省消防产品监督检验、省质监局授权委托的生产领域消防产品定期监督抽检、以及电气火灾物证鉴定等工作。据统计,2007年,共受理检验16329批次样品,其中见证取样检验15381批次,省质监局消防产品定检81批次,消防产品监督检验624批次,社会委托检验175批次,电气火灾物证鉴定68批次。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检验样品7470余批次,其中见证取样检验6947批次;定期监督抽查23批次;消防监督
  检验404批次;社会委托检验61批次,火灾物证鉴定26批次;其它检验11批次。检验业务量大,涉及范围广,受理检验流程复杂,检验周期长、任务重,针对自身检验能力,目前已超负荷工作才能完成当前的检验任务,而且现有检验都是仅限于实验室内部。因此,现行的由省质检站一统天下的模式对业务拓展尤其是建筑工程现场检测已不相适应。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及打算
  (一)加强站点建设,建立覆盖全省的消防质检网络。随着消防质检工作的全面展开,省消防产品质检站在检测能力、工作效率、优化服务等方面所遇到的瓶颈问题愈来愈突出,已远远满足不了当前工作实际需求,特别是今后,随着阻燃产品标识工作的全面推广,质检站的监督辅助功能将愈发明晰,质检站作为一线监督检查工作的技术支撑平台的定位也将更加明确。
  因此,在全省各地设立质检分支机构,并按《**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和《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规定开展计量认证,独立开展见证取样检验、钢结构防火涂料施工厚度和膨胀性能、建筑工程给水网管水压测试等检测业务已是当务之急。省质检站在帮助、指导各地建立与检测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将一般性的如建筑内部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工作交由当地负责,同时集中精力,重点加强拓展自身的消防产品和建筑构件检测,强化对各地质检工作的指导、监督、仲裁等职能,初步建立以省质检站为中心的全省消防质检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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