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山西省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3-04-26 00:30:40 心得体会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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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山西省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新《义务教育法》指出: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在教学中贯彻新课标,对待不同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儿童的心理特点来正确处理,在教学上因材施教,努力改变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到科学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师不但要在教学上不断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学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   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严格守法,爱护学生,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认真教学,不体罚学生,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是保障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作为教师,我们应该重点加强师德修养,提高业务水平,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用心地去教育他们,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茁壮成长,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去推动新《义务教育法》的贯彻实施学中做到这一点,以此作为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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