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假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乙方申请,为确保用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有关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内容如下:
1、限期为壹年,从2011年 月 日起计算,2012年 月 日应到单位报到办理上班手续,次日开始正常上班;
2、在此期间停发工资、福利、奖金及其它各项津补贴等一切待遇;
3、经本人申请,乙方社会保险由本人负担,公司负责代缴;本人需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预交各项保险费用 元(多退少补);企业内部缴纳的'福利性质的保险公司予以停缴;
4、在此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本人自负,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此期间须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需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并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6、在此期间不得从事存在竞业性质的工作。乙方不履行该义务,需承担5000元的违约责任,并就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9、请假期间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以公司名义或处室名义从事活动。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员工奖惩条例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事假协议书】相关文章:
事假工资规定02-10
事假请假条精选01-12
事假请假条01-01
事假该怎么扣工资?02-08
事假请假条范文03-19
病假工资和事假工资01-13
病假事假工资如何计算01-15
事假病假工资标准01-12
事假病假怎么算工资?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