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取保候审保证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保证书与我们愈发关系密切,保证书的内容要写得切实、具体,要实事求是,说到做到,不能说过头话。你所见过的保证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取保候审保证书,欢迎大家分享。
取保候审保证书1
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xxx是xxx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xxx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2
我叫xxx,性别xxx,年龄xxx,现住xxxxxxxxxxxxxx,身份证件名称xxxx xxxxx号码xxxx,单位及职业xxxxxx,联系方式xxxxxx,与犯罪嫌疑人xxxx是xxxx关系。
我自愿向xxxxxx公安局作如下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xxxxxx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
此致
xxxxxxxx公安局
保证人x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3
保证人: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街道**小区**栋**号
身份证号码:888888888888888888手机:139******** 其他联系方式:0755--********
被保证人:*****
因被保证人李建章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2、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3、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4
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
被保证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因————(写明案由)一案被——————(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保证人————愿意担保————(被保证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此致
——————(司法机关名称)
保证人:————(签字)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5
申请人: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身份证号码:xx,电话:xx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因涉嫌盗窃一案,于20xx年1月1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人xx系犯罪嫌疑人xx之父,现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犯罪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法律依据和理由如下:
一、犯罪嫌疑人xx系初犯偶犯,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提供保证。
二、犯罪嫌疑xx涉嫌罪名为盗窃罪,系非xx性犯罪,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关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之规定的情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的'各项规定,申请人愿意以人保或财保的方式为犯罪嫌疑人xx供保证。
三、保证人保证随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的情况并且保证监督犯罪嫌疑人xx做到:
1、遵纪守法;
2、保证随传随到;
3、不干扰证人作证;
4、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5、保证不离开自己所居住的县市。
综上,特提出取保候审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xx市公安局
申请人:xx
20xx年1月3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6
保证人: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与被保证人的关系;如果是单位作保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与被保证人的关系、住址)
被保证人: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
xx因xx(写明案由)一案被xx(司法机关名称)立案侦查。保证人xx愿意担保xx(被保证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并随时听候司法机关的.传唤。
此致
xx(司法机关名称)
保证人:xx(签字)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7
某某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 是 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
日期:
取保候审保证书8
我叫xx,性别xx,年龄xx,现住在xx,身份证件名称xx,号码xx,单位及职业xx,联系方法与犯罪嫌疑人xx是xx关系。
我自愿向xx公安局作如下保证:
监督犯罪嫌疑人xx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发现犯罪嫌疑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我即设法制止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违反,愿接受法律制裁。
此致
xx公安局
取保候审保证书9
我住xx。在xx单位工作,我与被告人xx是xx关系,向xx区公安局自愿作如下保证:
我保证被告人xx在取保候审期间,随传随到,候审不误。被告人如有潜逃、继续犯罪等行为,我立即向公安局报告。
此致
xx公安分局
保证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0
保证人:xx
性别:
xx年xx月xx日出生:
身份证号:xx
地址:xx
单位及职业:xx
联系方式:xx
与被保证人是关系:xx
因被保证人涉嫌罪一案,被市公安局分局立案侦查,我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如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即监督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签名):xx
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1
申请人:_____________,女,汉族,生于_____年_____月,系嫌疑人____之妻,现住__________省__________县茶畲路________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依法对____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于____年______月31日因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一案被贵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浦东新区一看守所。鉴于____身体残疾腿部患有小儿麻痹症、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犯罪次数较少并能如实供述等实际情况,申请人特依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申请对____取保候审。申请人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使____不离开居住地或贵局限定的区域、及时听候传讯、不干扰证人依法作证和贵局对证据的收集,申请人将按法律的.规定向贵局提供担保或依法缴纳保证金。以上申请,请贵局予以批准。
此致
__________新区公安分局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2
xx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xx是xx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xx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xx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xx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第第一款规定的行业,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3
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
是
关系,取保候审保证书。我愿作为被告人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
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
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保证书《取保候审保证书》。
保证人:
年月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4
xxxx:
我与被告人是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xxx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xx遵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机关报告。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候审保证书15
xxx人民法院:
我与被告人xx是xxxx关系。我愿作为被告人xx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xxx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xxx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及时向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报告。
保证人:xxx
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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