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实习条例

时间:2024-07-16 07:46:11 实习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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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实习条例

    教育实习是师范院校的一门重要的综合实践必修课程,既是对师范生思想和业务上的多项综合训练,又是对师范生心理、思想、能力及知识等各种因素的全面检验与提高。它在形成师范生合理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以及帮助学生增强对社会、国情、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现状的了解,激发学生对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理解和热爱,培养优良的师德、师能、师艺等方面具有特殊的功能。教育实习在整个职业技术师范教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培养合格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师资不可缺少的职业训练环节。

教育实习条例

    一、教育实习的任务

    教育实习的任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教学工作实习(包括生产实习教学)、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学工作实习(或生产实习教学实习)

    包括研究教材、备课、编写教案、试讲、讲课、实验等主要教学环节。实习期间,每个实习生必须至少完成4学时的教案编写;本科生必须讲课4-8学时,专科生讲课4-6学时,讲课时间不包括备课、试讲、辅导、答疑、批改作业等环节。实习学生在讲课前必须先进行听课、试讲,由实习 学校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讲课。

    实习期间,每个实习学生必须参加观摩实习学校优秀教师的示范课并相互听课,观摩和听课总时数不得少于10学时,并有详细记录。

二)班主任工作实习

    实习学生在教育实习期间都要做实习班主任工作,要在原班主任的指导下,初步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内容,培养从事班主任工作的能力。每个实习生都必须制定班主任工作实习计划,交原班主任审定后执行。实习生做实习班主任期间,要了解1-3名学生的具体情况,并做出具体分析,要在原班主任协助下组织指导一次学生主题班会或有效的班级、团组织活动。实习结束时要将实习班主任工作做出书面总结,作为评定教育实习成绩的依据之一。 (三)教育实习总结

    实习结束后,每个学生应认真做好总结,提交总结报告。

(四)论文或调查报告

    实习期间,每个学生必须完成一篇教育实习小论文,或完成一篇关于中等职业教育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可与他人合作完成。

    二、教育实习的组织、领导与职责     教育实习工作由主管教学的院长领导,教务处负责全院教育实习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系要建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实习生要按实习学校或班组成立实习小组。具体职责如下:     (一)教务处职责     制定全院教育实习工作条例;审核各系教育实习工作计划;编制实习经费予算;协助各系做好教育实习安排工作;检查教育实习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全院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二)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负责教学的系主任、教材教法课教师3-5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专业教育实习实施计

划;联系安排实习学校;选派实习指导教师;督促检查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巡视指导全系的实习活动,交流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考核实习生教育实习成绩;进行全系教育实习总结。

 (三)实习小组组长职责     实习生实习期间可按照实习学校或实习班级组成实习小组,实习小组可设组长1-2名。实习小组组长职责是:组织执行本组教育实习计划;协助指导教师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工作(教学实习、班主任工作实习、教育实习总结、小论文或调查报告的撰写等);经常同双方实习指导教师联系,争取切实有效的指导;协助本组实习生进行教育实习总结,交流实习工作经验;团结同学,关心同学的生活、工作、教学和健康;模范遵守实习生守则。     三、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的选派和指导教师职责  在教育实习过程中,指导教师起着主导作用。因此实习指导教师的素质、态度、组织协调能力对实习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系应认真选派责任心强,热爱教育实习工作,有一定教学经验和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并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指导实习能力的教师担任。     (一)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指导教师在外实习要严格要求自己,为人师表,自觉维护学院的声誉,要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检查实习学生的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实习工作,实习期间要听实习学生的试讲和讲课,并参加评议学生的工作。要关心学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体健康,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习生守则。要做好教育实习的总结工作,评定实习生的实习成绩。实习期间要和实习学校经常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实习当中出现的问题。     (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职责  向实习学生介绍实习学校教育教学情况,帮助、指导、安排实习生的见习和实习工作;传授教学经验,介绍班主任经验,对实习学生进行思想、业务指导;审核批准实习生的课堂教学教案和各种实习工作计划;听实习生讲课并主持评议其教育教学工作成绩,写出评语。     四、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教育实习时间:本科一般为6周,实行双证书制的专业为4周;专科4-6周。本科一般安排在第八学期或第十学期(五年制),专科一般安排在第六学期。进人实习学校后,一般第一周用于听课、备课、试讲,第二周开始讲课,结束前一周用于总结,写教育实习论文,评定实习成绩。各专业可视具体情况灵活安排。     五、教育实习总结     (一)实习生个人总结  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都应总结自己在实习中的收获、体会和存在的问题,虚心征求实习学校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和本组实习同学的意见,完成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出今后努力方向。  (二)系教育实习工作总结     系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可在各带队教师汇报材料的基础上拟定,由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负责成文后交学院教务处。内容应包括:教育实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质量的分析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学院及本专业教学工作的改革意见和建议。 六、教育实习成绩的评定方法和评定标准     实习成绩的评定是实习阶段的重要内容,各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指导教师、实习学校和实习学生,必须重视这一环节。     1、个人鉴定  实习生本人,根据自己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和体验,按照评定标准进行自我鉴定。     2、小组评定  以实习小组为单位,在个人鉴定的基础上,结合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进行小组评定。     3、指导教师评定  系和实习学校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实习全过程中的表现,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写出评语,填写“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4、实习学校对实习生综合能力的评价

    实习学校对每名实习生的综合能力给出评语,填入“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5、系教育实习领导小组评定 根据第1、2、3项结果,结合实习生的日常表现,评定实习生最终的实习成绩,填入“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     评定项目及标准见附件:“教育实习成绩评定表”,表中的评定等级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评定。 七、教育实习经费管理办法 实习经费采取按系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统一结算的办法。根据学院经费情况,每年由教务处制定各系包干标准,一次包干到系。各系根据经费情况,精打细算,提高使用效益。教育实习经费的开支,应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并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 实习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支付给实习学校的实习生管理费,实习期间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生的实习费用、交通费、生活补助以及在保证教育实习质量的前提下和政策范围内的其他费用。 八、实习生守则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实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完成教育实习的各项任务。  3、虚心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备课、讲课,耐心辅导答疑,仔细批改作业,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4、尊敬指导教师,尊重实习学校职工,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5、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善于积累资料,注意总结经验。 6、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请假。实习期间,病、事假超过实习时间1/3者,按教育实习不及格处理。     7、爱护校誉,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对实习学校的各种意见和建议,均须与各系带队教师研究后提出,不得任意批评指责。 9、实习结束后,实习生

应将统一使用的教育实习手册上交各系带队教师,以此作为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有条例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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