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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通用5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对事迹都不陌生吧,从先进对象的形成和内涵上来分,事迹可分为在一个较长时间内形成的先进事迹的材料和在一时因突发事件而产生的先进事迹的材料。什么样的事迹才是规范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通用5篇),欢迎大家分享。
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1
李文诰,临朐县城关街道朱封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朱封村“法治带头人”。2011年5月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以来,他始终重视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探索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新模式,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朱封村党组织先后荣获山东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山东省干事创业好班子、潍坊市乡村治理过硬党支部、潍坊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等30多项荣誉称号。
一、成立专班搞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在李文诰的带领下,村两委班子充分认识到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立足本村实际,从各方面切实加强朱封村民主法治建设。不断规范村务管理,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到有章可循,管理规范,有力地维护了朱封村的安全稳定。全村形成了村级组织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规范完备、法制教育扎实有效、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强普法建阵地,打造朱封特色法治品牌。
村两委在原有文化广场和公园的基础上,投资20余万元,倾力打造富有朱封特色的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在广场入口设置法治文化广场主要标志,在广场及四周设置有特色鲜明的法治宣传栏,将现有的文化长廊升级改造为法治文化长廊。广场以宪法为主题,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生动展示宪法的基本内容,教育引导广大村民学习宪法相关知识。法治文化广场和宪法主题公园意在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为村民提供休闲娱乐功能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将公平、正义、权力、和谐等法治理念传播给群众,使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娱乐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制教育,从而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理念。
三、创新“三步工作法”,化解矛盾促和谐。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基层群众中的重要作用,朱封村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工作职责,热心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化解各类纠纷,有力地促进了村庄的`长治久安。村民之间有了纠纷,首先由村调解委员会出面进行调解。村调解委员会成员大多是些老党员、老干部,他们德高望重,善于做群众工作,所以,一般纠纷都能在第一步解决。第二步,由法律顾问出面调解。第一步解决不了的纠纷,由村法律顾问出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进行调解,一般都能达成调解协议。对一些很棘手的纠纷,走第三步,启动法律程序,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为倡树文明正气,李文诰提出把孝德文化、家庭美德进行信息量化并纳入村民档案考核,作为年终评优创选的依据;以“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为重点,开展“最美家庭”创评活动,与朱封小学联合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助推美丽庭院的开展,创新开展“住正房、晾被窝、晒孝心”及“好媳妇、好婆婆”等评比活动,努力营造“爱老为德,敬老为荣,尊老为善,助老为乐”的淳厚民风。全村夫妻和谐,尊老爱幼,邻里互助,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丧事简办蔚然成风,形成了“户户争创星级户,人人争登四德榜”的良好氛围。全村呈现出村民安居乐业,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井然,人心向善向美,各业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2
崔好林,潍坊市十八届人大代表,青州市工商联副主席,青州市劳动模范,高柳镇商会会长,高柳镇前后寨村党支部书记,潍坊青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好林所在的前后寨村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项荣誉。
提升自身素质起好头
自成为法治带头人以来,崔好林围绕履职能力提升,积极努力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完善自已,增强自身能力水平,并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尽到一名法治带头人的职责。
服务地方发展铺好路
崔好林积极响应上级号召,发挥商会资源优势,推动镇商会企业同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结对发展,在企业和专业法律人员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解决劳务纠纷、合同纠纷、赔偿纠纷等难题,提供了有效方式方法,为企业正常运转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生产环境。
强化普法力量带好队
在任村书记期间,带领全村党员、退休教师、社会乡贤和志愿者组成前后寨村法治宣传服务队。在普法宣传服务过程中,崔好林主动创新,聚焦群众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土地纠纷、家庭婚姻关系、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问题,用专业解答为老百姓排疑解惑,提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素质,助推基层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3
淄川区罗村镇道口村党委书记、村委主任刘廷钊自担任村党委书记、村主任以来,带领村“两委”一班人怀怀揣团结务实、创新为民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以法治建设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以身作则,带领村“两委”班子和全村党员干部群众,依法治村、民主管村、招商引资、广招人才,先后使三处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并不断发展壮大,使道口村形成了以建筑陶瓷、物流为主,带动耐磨材料、汽车配件、塑料助剂、畜牧养殖等多产业发展格局。同时大力扶持特色产业发展,使“道口咸菜”远近闻名,为村民就业创造了条件。
在刘廷钊同志的带领下,村两委每年都有计划,先急后缓对全村的公益设施每年都有改善,先后整修了村东北平房处和村南平房处道路;改建了村“祥和门”;整修了村中心“文化广场”;对村中心路进行了沥青罩面;新建村东北变电室,对村内供电线路、电表箱两次整修;户户通自来水、水冲式厕所;更换增加节能路灯;安装42处监控,达到主要路口全覆盖;分两期整修了通往西山道路2.5公里;在村西新建一处殡仪馆;升级改造道口学校及广场;打机井三眼,解决村民灌溉问题;整修村北外环路;改建幸福大院;电代煤取暖工程。
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德治”促进“法治”,通过精神文明建设,建立了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文明实践广场、文明实践一条街。建有文明实践核心室,配有电脑、投影仪等设备,设有图书阅览室、乒乓球、台球、棋牌室等,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先后组织志愿者与村民开展“守望相助”志愿结对帮扶活动,开展了文明实践升学礼、孝善敬老礼,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优良家风、家训建设。开展了“好媳妇、好婆婆”、“美丽庭院”评选创建活动,大力普及环境保护、节约资源、健康卫生、移风易俗等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取得了优秀的成绩。
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4
王庆厚,194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退休,2015年7月被淄川区司法局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派驻到般阳路派出所工作,2016年被评为感动淄川模范人物,2017年被评为淄川区优秀社会工作人才、淄博市模范老人、淄博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优秀人民调解员,2018年9月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首批人民调解专家,2019年被淄博市政法委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先模人物。2021年8月,被推选为淄川区般阳路街道般阳社区“法律明白人”。
1、发挥文艺特长,积极做好文化传承工作
王庆厚同志自退休以来,始终坚持“退而不休、老有所为”,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艺和政治优势,融入社会、奉献社会,为淄川区的文化事业发展激情唱响。他充分发挥自己在文艺方面的特长,在居住社区组织成立了“幸福乐坊”老年艺术团,参加各类演出220余场,既丰富社区的文化生活,还组织他的团员们深入农村、敬老院等进行公益性演出,他们演出的作品反映社会变化和党的政策,演出的小品也是他亲自创作、编排,如大型表演唱《俚曲悠悠唱淄川》《文明城市咱创建》等。聊斋俚曲是蒲松龄遗留下来的文化瑰宝,历经300多年的岁月更迭,大部分曲牌已经遗失,为抢救这一历史瑰宝,2006年国务院将其列入全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自2008年起,淄川区多名老干部投身到抢救这一遗产中来,王庆厚就是其中的一员大将,他与其他的老干部创作了聊斋俚曲戏《狐狸精传书》,并在省市区多次公演,为聊斋俚曲的传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评为区优秀民间剧团。2020年民法典颁布后,王庆厚同志利用自己的文艺创作特长,创编了音乐群口快板《咱来说说民法典》,表演唱《老两口学习民法典》,三句半《依法治国谱新篇》文艺演唱节目,利用担任幸福乐坊艺术团团长的优势,组织法治宣传专场演出,深入社区,乡村演出36场,深受广大干部群众欢迎。观众称赞说这种文艺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入心入脑。
2、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作社会稳定磐石
作为老信访局局长,王庆厚具有丰富的调解矛盾纠纷经验。淄川区2015年建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后,王庆厚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加入到特邀人民调解员队伍中来,工作中认真学习党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做好调解工作的新路子。探讨总结出“一杯茶降火、两句话平心、三味药和解、五个字醒脑”的调解工作新路子。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耐心细致、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的工作方针,使调解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调解家庭、婚姻、邻里、合同、校园等各类纠纷466起,一次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满意和解。写出调解工作手记30万字,并结集出版。他在调解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三味良药”。一是让当事人换位思考,进行自我剖析。遇事看到自己的问题和过错,不要“乌鸦趴到猪腚上,光看到别人黑,看不到自己黑”。二是让当事人宽容对方,由计较变原谅。在调解过程中,他耐心劝导当事人要互相善待、互相宽容,提醒当事人凡事要往宽处想、往远处看,不要钻牛角尖,只看眼前利益,要算大账,不要算小账。三是劝双方各让一步,由争执不休变为互相退让。矛盾纠纷调解中,他坚持“双方都能接受就是标准”的原则,反复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劝当事人“退一步海阔天空”。在他调解的400多起纠纷中,涉及伤害赔偿的纠纷320起,赔偿金额共计260万余元,其中最多的一笔13万元,最少的一笔8元,都是一次调解成功,当即付款,双方满意。
在调解工作中,王庆厚始终坚持“情、理、法、德、和”五个字贯穿始终,把调解纠纷的过程作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思想品质教育和道德法治教育的过程。2010年10月,该同志散文随笔集《珍惜幸福》由黄河出版社出版,向广大读者传授了自己的心得体会和人生感悟。2018年7月,该同志调解工作手记《和解是福》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将自己的调解工作案例和解读奉献给读者,有效传递了调解工作正能量。
王庆厚说:听到当事人发自内心的“谢谢”二字,就是对我的最高奖赏,对于我们这些退休老党员、老干部来说,老有所为得人生才更有意义,有所贡献就更有价值,我会继续努力发挥余热,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文明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3、发挥自身特长,当好正能量宣讲员
丰富的经验更需要传播和推广。在创作歌曲、小品之余,他将对几十年来的`感悟汇集成册,出版了散文、随笔《珍惜幸福》,在老同志中开展了“纵比知足、横比知福”的大讨论,引导教育身边人感恩、知足,成为社区“大总”。
2019年,公安部信访办主任王洪舟在听了王庆厚的信访工作经验报告后,于8月9日,专门邀请他到北京,为公安部信访办的40余名公安干警们介绍调访工作经验。2017年以来,到省内部分市县调解干部培训班讲课50余场次。2019年5月被聘为区委党校兼职讲师,为区镇村各级干部培训班讲课30余场次,2020年,先后为市老干局、区市政环卫中心、淄川理工学校、淄川二中等单位讲课6次。应滨州市司法局邀请,为滨州市骨干调解员培训班、无棣县骨干调解员培训班、阳信县骨干调解员培训班讲课4次。
多年来,他创作的作品内容广泛、健康向上、耐唱耐听,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鲜明的民族特色、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多彩的艺术品位。既有“八荣八耻”方面的内容,也有歌唱家乡、颂扬祖国等方面的篇章,更多的则是充满人间情爱、歌颂祖国大好河山、为构建和谐社会吹风鼓劲的作品,在淄川广为流传,用不同形式向社会宣讲传播着正能量。
十大法治人物典型事迹5
陈宏勋,男,1963年10月生,中共党员,现任宋疃中心学校副校长。“五五”普法期间,任中心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组长。任副组长期间,中心学校及所属学校“五五”普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依法治教,科学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突出重点,创新方法,狠抓落实,在全中心学校形成了党总支领导,教代会监督,学校实施,师生、家长、群众共同参与的普法依法治校工作格局,为圆满完成“五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其主要工作简述如下:
一、制定宣传规划,明确工作思路
自觉学习有关“五五”普法工作文件,领会文件的精神实质和“五五”普法工作思路,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到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修订了学校“五五”普法规划,带领19所小学宣传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地进行宣传发动,力求对普法工作一开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动员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第一对象,抓好校干学法用法,努力建设“法治学校”。每年年初和“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到来之际,他就带领有宋疃小学等19所小学法制宣传人员,利用网络、黑板报、红领巾广播站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在全中心学校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周活动,对“五五”普法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行广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倡导学法用法,坚持依法治校与治理乱收费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守则的贯彻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学生文明养成教育相结合,依法治校与民生工程想结合。把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提高师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把校园文化建设纳入普法之中,使学生让“五五”普法真正植根到广大师生的思想观念中,使学生做到既文明又懂法。
二、结合学校实际,突出普法重点
作为学校分管德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他坚持做好以下四个层面的普法工作。一是要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健全中心组《中心学校学习制度》、《法律培训制度》、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制度等,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法制理论素养,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与水平。二是坚持做好教师的法制教育。将教师学法用法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内容,结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业务学习有关《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引导教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当好“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三是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根据中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能力,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人制宜,开展法制教育。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工作。使学生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四是加强了建章立制工作,健全教代会制度、校务公开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使学校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升了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五是把法治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去,在课堂教育评估表上加了一条法治思想品德教育的渗透,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了教师法治教育的责任感,提高了法治教育宣传的力度。
三、创新工作形式,注重普法实效。
工作中,陈宏勋同志注重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增强普法效果。用“爱”作铺垫,用“法”筑基石,以和谐校园建设为契机,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工作精神,倾心营造一个和谐的法制校园,为此他积极探索做好“五五”普法工作的新举措、新方法,努力使普法工作更好地体现学校特色,合情合理合法,入耳入脑入心。充分利用重要纪念日、宣传周、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文艺演出、小学生学法懂法演讲比赛,散发明白纸做好广告宣传、语文口语交际模拟法庭、参观考察、法律知识竞赛、宣传栏制作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宋疃中心学校网站、墙刊、板报、橱窗、广播、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会、安全法制课,深入开展安全法规、安全防范、自救自护常识、伤害事故预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定期邀请公安、消防、司法等部门专业人员进行辅导讲座,宣传交通法规、消防法规和违法犯罪案例。组织学生结合法律知识,开展测试竞赛活动。学校每年都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学生观看禁毒展览,并组织学生开展禁烟、环保、健康教育等活动。结合我校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生动有趣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开展法制教育与“警校共建”、“社区教育”、 “家校共建”、“以案说教”等多种活动形式有机结合。以告家长书和家长会的途径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依法治校工作运行机制。
四、爱心彰显师德,细节突显普法
近年来中心学校生源减少,教师的工作热情随之减缺,少部分老师工作有懈怠情绪。学生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普遍较差,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经常发生,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知道简单的.靠说教已显得苍白无力,唯有深入老师、学生群体中去,倾听他们的诉求。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是教育的灵魂,作为副校长他唯有爱满天下才能换来桃李芬芳,唯有用爱去开启学生心灵的窗户,给予学生爱,让学生感受到爱、体会到被爱之乐,学生才会学着去爱别人。为此,他不懈地实践着:任何时候他都把学生的成长需要放在第一位,把老师、学生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公平善待每个老师、学生,务求通过自己的人格魅力和表率作用影响身边的每一位老师、学生。在学校管理中,他是严师,教师的业务指导、教师自己发展和学生的学习要求甚严;在生活中,他是师生的勤务员,对老师倍加关心,对学生关爱有加;在交流中,他是师生、家长的朋友,与老师沟通畅所欲言,与学生有着亲密无间的心灵沟通。作为一名副校长,他深知“育人”比“教书”更为重要,把学校德育工作放在首位,带领19名学校教导主任深入学校进行法治、德育工作调研,研究德育法治工作方法,对如何培养学生以一颗质朴的爱心去对待自己的学习、生活及他人,是他在学生心灵建构方面经常思考的一个问题。要想培养学生的爱心,老师必须先把爱心献给每一个学生,发挥身教胜于言教的作用。为此,在他的建议下,19所学校中设立了“党员带着依法治校示范岗”建立普法网络,扩大法制宣传受众面。他已经记不清多少次把后进的老师激励培训成骨干教师,记不清多少次把“问题学生”转化为“优秀学生”。看到学校老师们积极向上、同学们阳光可爱,看到宋疃中心学校师生犯法犯罪率为0,他内心充满自豪感。
自古就有“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为师准则,陈宏勋同志正继续用全面发展的师魂塑造人,用无私奉献的师德陶冶人,用高风亮节的师表鼓舞人,用普法的师能武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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