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标兵申报材料

时间:2024-03-25 08:27:56 申报材料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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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兵申报材料

  一、组织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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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区团委要按照《在全市“两新”组织中开展争创“百号千手”活动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履行申报程序,积极做好“百号千手”申报,青年文明号每个镇区申报单位不少于5个,青年岗位能手按照分配名额(附后)申报。推荐上报的候选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格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保推荐质量。申报单位应为“两新”组织中的青年集体,青年岗位能手人选原则上每个创建单位申报1-2个,其它“两新”组织的青年岗位能手应占30%以上的比例。各镇区要从申报的青年岗位能手中考虑物色1-2名标兵人选,团市委将从中择优评选一批青年岗位能手标兵。申报单位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撰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的事迹材料。材料要体现工作特色,主要反映活动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实际效果等,同时也要附相关宣传报道、照片、报刊等资料,申报表和事迹材料一式2份,于2006年3月31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同时发送电子邮件)。

  二、检查评比

  各镇区申报创建××市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两新”组织,要根据“百号千手”活动评分细则和名额分配表,认真进行检查自评和互评,确保推荐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团市委将组织力量进行检查,请各镇区团委及行业要指导好创“号”单位做好总结及接受检查准备。

  三、培育典型

  各镇区团委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深化“百号千手”创建活动,要坚持立足基层,全面发动;立足“两新”组织青年,全面参与;立足共青团,面向全社会,努力使创建面更加广泛、活动覆盖更加到位、组建组织更加有力、培育典型更加扎实。要重点抓好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引起社会青年的关注,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和辐射牵引作用,进一步推动创建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四、总结交流

  各基层团委要在“两新”组织中开展一次“百号千手”总结交流会,听取各个青年文明号所在单位的总结发言,交流争创“百号千手”的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之间的交流联系,及时总结“两新”组织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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