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

时间:2022-10-15 10:53:16 简报 我要投稿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精选6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简报,简报的种类尽管很多,但其结构却不无共同之处,一般都包括报头、标题、正文和报尾四个部分。你所接触过的简报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精选6篇)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1

  5月27日20时许,群众在散步时发现马路边有只鸟飞不起来了,疑似受伤了,不知怎么办这才手捧小鸟来到森林派出所寻求民警帮助。经民警检查,发现其右侧翅膀羽毛凌乱,无法正常飞翔。初步比对辨认后,认定该飞禽系国家“三有动物”灰喜鹊。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民警将该灰喜鹊放入纸箱喂水、喂食待其生命体征平稳后予以放生。

  安置好灰喜鹊后,21时许接到群众报警求助称:在骊山微电子公司厂区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腿部有血异常凶狠,怕伤到群众请求民警帮助。

  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到达现场后发现其卧在草丛中动弹不得,并对前来救助的民警发出“唬唬”的声音并做准备攻击的姿态。见状,民警只能将其装进笼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通过民警的仔细检查,确认其为国家“三有动物”果子狸,而这只果子狸右前肢受伤流血,民警立即为其伤口进行消毒和止血。

  经过一夜的精心照料,灰喜鹊和果子狸情况明显好转,状态恢复良好。于是民警于28日上午,将其放归大自然,让它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

  5月以来,公安临潼分局森林公安派出所先后救助野生动物6只,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只,国家“三有动物”三只。

  下一步,公安临潼分局森林派出所将组织民警进一步加强巡护、宣传工作力度,持续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共建生态环境,关爱、支持和配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良好氛围,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2

  近日,靖边县公安局沙石峁森林派出所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靖边县北郊自来水厂发现一只较为虚弱、无法飞行的绿色鸟类,请求救助。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经过细致检查和甄别,该鸟疑似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绿啄木鸟,发现其存在尾部明显伤情导致过度虚弱,无法飞行。民警对其伤口做了简单处理后,立即送至靖边县林业生态修复中心,经靖边县林业生态修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受伤禽类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绿啄木鸟。绿啄木鸟体羽主要是绿色,下体污灰色带有绿色沾染。雄鸟的头顶为红色,非常鲜艳。

  沙石峁森林派出所坚持打击犯罪和普法宣传“两手抓”,不断加大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法治宣传,越来越多的'群众认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群众参与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此次救助,进一步增强了辖区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了警民合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3

  近日,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曲麻莱县森林公安局接群众报警称自家仓库飞进来一只“大鸟”,请求出警处置。民警在现场发现这只“大鸟”为夜鹭,系“三有”动物,随即将其带回。通过鉴定,未发现其有明显外伤,初步判定其长期未觅到食物,体能较差、体力不支、导致无法正常飞行。经过悉心照料,夜鹭逐渐恢复体力,民警将其放归自然。

  国庆期间,玉树州称多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国家电网称多电力公司员工报警称,在长江流域沿线救助一只疑似雪豹幼崽的.猫科动物。接警后,民警立即驱车3个多小时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辨认,发现此次受困的是一只出生不满两个月的雌性豹猫幼崽。民警根据爬行轨迹、脚印及附近地势地貌判断,此豹猫应该是在豹猫妈妈外出觅食时,“偷偷溜出”洞穴寻找“妈妈”而“迷路”的。随后,民警调取附近红外线监控,按照豹猫生活习性特点,在野外进行蹲守、追踪,最终在当晚九时左右,成功将小豹猫送回至洞穴附近,使小豹猫与母亲成功“团聚”。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4

  近年来,随着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宣传力度的.不断深入,我市警务站已多次救助野生动物,在全市形成了警民共同保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2月24日晚21时,我局接到嘎玛贡桑警务站来电反映,在此辖区一住户家中飞来一只不明鸟类,向警务站报警求助,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由于没有救护条件便立即通知我局,接到消息后,雅江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仔细辨认后,确定是一只红嘴山鸦,该红嘴山鸦精神状态良好,无明显外伤。

  红嘴山鸦在中国分布较广,种群数量较丰富,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2013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低危种类,该物种分布范围广,不接近物种生存的脆弱濒危临界值标准,种群数量趋势稳定,因此被评价为无生存危机的物种。

  经过一夜的观察后,鉴于此红嘴山鸦精神状态较好,无明显外伤,决定放归野外。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5

  连日来,库尔勒市公安局不断加强辖区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也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形成了人人参与、积极参与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近日,库尔勒市公安局铁克其派出所颐高电子便民警务站大厅值守人员接待了一位特殊的“群众”——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水鸡。

  原来,这位特殊的“群众”是被一位司机师傅送来警务站的,司机师傅称:其在开车时飞来了一只鸟撞在了他的车上,他立即下车查看,看到了一只没见过的'黑色小鸟,便赶紧将它送到了民警手中。民警接过这只黑乎乎的小鸟,对小鸟进行简单检查,看到没有明显伤痕后便放下心来,随后又根据小黑鸟的特征进行百度搜索,疑似是国家保护动物,立即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随后,食药环大队民警赶来警务站,最终确认了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黑水鸡,并将其接走进行专业养护。

  警方呼吁,随着巴州生态环境日益改善,近几年市区也常常能看到野生动物觅食,并在河畔进行繁殖,种群数量也明显增多,广大群众请勿私自喂养、售卖或者捕杀野生动物,共同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

  警务站救助野生动物简报6

  近年来,生态环境不断向好,野生动物数量、种类有所增加。随着公安机关对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及对非法捕猎野生动物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强,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有效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在近期多次救助受困野生动物,并于7月6日成功放飞一只受伤后得到救助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6月29日,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居民电话求助称,有一只“大鸟”飞进了他家屋内,步履蹒跚疑似受伤,不知如何处置。接到求助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并在居民家中发现了躲在角落的这只“大鸟”正瞪着圆溜溜的大眼睛四下打量。经民警仔细辨认确定,这只“大鸟“”名叫红隼,属于隼科的小型猛禽,系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随后,民警在对这只红隼检查中发现它左腿部有轻微外伤,便把它带回进行救助治疗。

  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民警轮流照顾这只受伤的红隼,为其治疗、喂食、喂水。经过一周的悉心照顾,在确认这只受伤红隼精神状态良好,受伤的左腿已经完全恢复,可适应野外生存条件进行自主觅食后,7月6日,民警们将这只红隼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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