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时间:2024-07-30 19:11:04 晓丽 简报 我要投稿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范文(通用22篇)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看到过简报吧,简报的写作既不同于文字作品,也不同于评论文章。那么拟定简报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范文(通用22篇)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

  12月9日下午,根据市保护野生动物“双百日”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森林公安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由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徐建华同志带队,到我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区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局有关负责同志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麻章镇合流水库、高阳驾考场、大鹏水库及湖光镇程村、体村等野生鸟类栖息地进行巡查,并对湖光镇兄弟酒家、月岭山庄等餐饮单位进行检查,未发现野生鸟类栖息地及周边区域存在张挂捕鸟网现象,未发现相关餐饮单位存在非法经营、加工、利用、出售、储存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行为。检查组对我区保护野生动物工作表示满意,要求我区各级继续压实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加大野生动物保护特别是候鸟保护的宣传力度,加强河流、水库、山林、农田等重点区域和餐馆酒家、农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巡查监管和执法,切实保护好候鸟等野生动物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好地区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建设幸福美丽生态麻章。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2

  切实强化属地保护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部门间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协调机制,在野外保护、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等各个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多措并举,联防联控,综合治理。一是在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和主要迁徙通道彻底清理各类鸟网、套夹等非法捕猎工具,消除威胁候鸟迁徙安全和其他野生动物种群安全的隐患。二是全面清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核对繁育资质、种类和数量等,严防其成为非法来源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庇护所”和非法交易鸟类的“加工厂”或“中转站”。三是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集贸市场、餐馆饭店等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净化市场空间。四是对执法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犯罪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积极协助检验鉴定等专业支持,深挖、摧毁“一条龙”作案团伙,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声势。今年以来,共救助夜鹭、黑水鸡、红隼等野生动物49起、涉及国家二级、三级保护动物,未发现需移交公安机关相关案件。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3

  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近期,我县组织开展2022年度打击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专项行动。

  各镇区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大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重点区域和地段设立永久性保护野生动物标语和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网址、重奖有效举报等方式,发动群众踊跃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野生动物舆论氛围。

  在专项行动期间,各镇区充分发挥现有林长制、滩长制等作用,成立巡查小组,对各自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重点分布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和监测;开展清网、清套、清夹行动,彻底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充分利用“智慧海洋”“慧眼守土”等天眼系统科学监控;对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定点值守,科学安排人员野外巡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巡查组,对全县各镇区的专项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协助镇区及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猎捕、养殖陆生野生动物等行为。

  我县坚持经常性巡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违法犯罪案件。不定期组织盐城市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镇区政府等部门单位协同作战,开展重点区域场所的执法检查和全面巡查,重点打击湿地、自然保护地、农贸市场等区域范围内的非法猎捕、杀害、养殖陆生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4

  中华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形似蟹,身体呈青褐色或暗褐色,包被硬质甲壳,有四只眼睛,其中两只是复眼,有“活化石”之称。

  7月11日,区海综大队接到群众举报澳头合兴海鲜批发部某档口售卖国家保护动物,及时联合水上野生动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前往现场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中华鲎一只,执法人员依法予以查扣,按程序将涉案中华鲎移交广东省海洋渔业试验中心暂时育养。经专业育养并评估符合野外放生条件,区海综大队于9月27日将该中华鲎在大亚湾区虎头门海域进行放生——送鲎“回家”。

  保护好海洋渔业资源,就是保护好我们人类自己,也是造福子孙后代。下来,我大队将加强巡查力度和频次,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售卖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行为,守护海洋渔业资源安全。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5

  入秋以来,吉林省桦甸市横道河子乡频发野生动物损毁农作物事件。为了依法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横道河子乡林业站技术人员深入山林实地,对野猪、狍子等野生动物损毁的确权耕地进行实地调查,经核实无误后上报相关部门予以补偿,同时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入山作业注意人身安全,野生动物资源受法律保护,猎杀野生动物属违法行为。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6

  9月25日上午,我局收到关于在盐都区潘黄街道新民村新民小区居民来电,反映小区内有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希望请有关部门救助。我局高度重视,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当事人颜女士取得联系后,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是一只中国国家重点二级保护动物红隼(学名:Falcotinnunculus),是隼科的小型猛禽之一。综合研判受伤情况后,我局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随即将受伤红隼送往盐城市野生动物救助站进行救治。

  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野生动物与湿地保护宣传月并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水日(3月22日)、地球日(4月22日)、生物多样性日(5月22日)、环境日(6月5日)等生态保护主题日和“爱鸟周”(4月20日左右),围绕“爱护野生动物,共享和谐自然”主题,多措并举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公布野生动物救助电话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举报电话,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科学知识,努力营造依法保护野生动物的浓烈氛围。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7

  近期,根据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门源县公安局浩门森林派出所开展夏季巡护执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工作,期间,救助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荒漠猫三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一只。

  20xx年7月8日,派出所接青石嘴小学报警称:“学校办公室有一只疑似国家保护的鹰,请救助。”,民警随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隼,经初步检查发现,该红隼为未成年幼鸟,无外伤,但无法飞行,故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红隼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20xx年7月11日早上10时,接群众报警称:“东川碱沟口垃圾处理站有一只荒漠猫,请救助”。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是一只未成年的荒漠猫,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经初步检查发现无受伤情况,体质较弱,无野外生存能力,民警将该荒漠猫救助至派出所。

  20xx年7月14日,团结村村民在自家的'后院泥潭中发现两只疑似“荒漠猫”的动物,随即报警,经民警现场初步检查发现,两只荒漠猫均未成年,无外伤,体质较弱,随即,民警将猫带至派出所进行救助。

  目前,民警已联系祁连山国家公园野生动物救护站,将三只“荒漠猫”以及红隼送至救护站进行救助。

  荒漠猫,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体型比家猫大,尾长,四肢略长,耳端生有一撮短毛,体背部棕灰或黄色;在我门源辖区都有它们繁衍生息的踪迹。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8

  20xx年3月3日是第xx个“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增强广大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濒危动物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处、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四级联动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南广场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参与宣传活动的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团委、内蒙古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市分局、乌素图实验林场、回民区管理站、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呼和浩特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呼和浩特动物园管理处等。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持续利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黄河湿地迎来了首批上千只候鸟,并在央视内蒙古-央视频平台播出。全区各地也以不同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9

  11月20日,我县2020年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在文天祥公园举行,以“万物和谐 美丽家园”为主题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正式启动。

  活动现场通过现场解说、播放广播以及发放宣传单张、宣传册、宣传环保袋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大意义和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知识,呼吁广大群众珍爱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人人争当珍爱野生动物“宣传员”“保护者”,人人了解、参与创森,动员大家主动检举揭发非法猎捕、伤害、食用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健康发展。

  保护野生动物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县创森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县森林公安共发现涉野生动物问题立案14宗,其中刑事案件10宗,行政案件4宗,依法收缴、没收野生动物共222只(条),依法有力打击了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过程中,我县将持续关注生物多样性保护,高度重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采取切实措施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确保我县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创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城市森林环境。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0

  近年来,肃州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行政管理体系和执法监管体系。在资源保护上,通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野生动物禁猎区以及野生动物救助制度等多种措施,使全区野生动物有了稳定的栖息地,有效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的发展。由原来的不到10种增加到现在的约9个科、17个目的20多种野生动物。鸟类主要有天鹅、白鹭、灰鹤、鸳鸯、雕鴞、猎隼、红腹角雉、兀鹫、戴胜等,兽类主要有野黄羊、獾、鼠鼬等。

  尽管我们正在实施积极的管护措施,但目前我区仍然存在盗猎、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个别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对国家法律置若罔闻,捕抓野生动物牟取利益,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做到彻底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我站将积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来维护全区的野生动物资源。一是加强管理,严格执法检查。不定期对城区周边各家宾馆、饭店、农家园、市场、医药经销商等开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猎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有效打击违法破坏活动。二是广泛开展保护宣传活动。利用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举办主题科普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促进野生动物拯救、放生活动的开展。三是定期开展象牙及其制品和其他稀有野生动物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工作。四是不断完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设施建设。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们也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的生态资源,它们与人类共同拥有一个家园,我们呼吁全社会都来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发现有盗猎、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人或行为及时向我们举报,大家共同携手来保护我们的家园,爱护我们共同的朋友。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1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县林业局“四举措”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的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有力地推动了全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由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委网信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建立了平塘县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解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典型事件,坚决遏制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非法贸易活动。

  二、强化宣传、提高意识。

  利用城区和各乡镇赶集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知识,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倡导广大群众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先后印制保护野生动物宣传资料1600余份,覆盖全县11个乡(镇、街道),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调动了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积极性,广大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知晓率明显较高。

  三、着重管理,加强巡查。

  充分发挥全县2686名护林员,将野生动物保护也纳入护林管护范围内,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保护区域明确到人、划片包干,形成了无断档、无空挡、无缺档网局,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发动全县群众共同参与野生动物保护,形成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截止至今,我局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有猫头鹰3只、画眉鸟12只、山猫1只、娃娃鱼1条等,经过救治喂养,已全部放归大自然。

  四、突出重点,查处整治。

  一是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的对集贸市场、线下市场、餐馆酒店等展开排查、专项监督,着重检查经营人员是否存在非法加工、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是否存在利用野生动物菜谱招揽顾客等违法行为,二是对餐馆饭店的临时饲养区及冷库、保鲜柜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有经营、加工野生动物的业主,进行严厉打击;三是加大野生动物的排查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杜绝在野生动物繁殖季节、越冬、迁徙季节的狩猎、捕捉等违法行为。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2

  结合“齐鲁清风”专项执法行动要求和工作实际,临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多措并举,重拳出击,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加强重点区域巡查。

  根据辖区内动物资源分布情况和地域发案特点,以苍马山自然保护地为重点区域,以水源地、野生动物繁殖地及候鸟迁徙通道为辐射面,全方位、无死角的开展巡查防控、清山清套行动。巡查中发现多处不法分子架设的.鸟网、诱鸟器等设施,全部予以清理,共拆除、清理鸟网40余张,并放飞各种鸟类200余只。

  加强源头管控治理。

  加强辖区内野生动物重点活动区域的管控,联合森林防火工作和柳庄林场巡护人员,对进山要道实行入山人员登记管理制度,防范非法捕猎的现象发生。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300余人次,查处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案件3起。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重要路口路段,通过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悬挂条幅、广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共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悬挂条幅70余条,出动宣传车辆12台次。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3

  高明镇的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在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处的关心和指导下,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认真执行“加强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严格执法检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各类违法行为,有效地保护了高明镇野生动植物资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积极开展宣传月活动,提高全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按照上级乡村振兴处安排,从年初开始,高明镇利用各类大小会宣传保护鸟类、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在集镇市场、各村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地利用横幅、宣传标语进行保护鸟类、野生动植物的宣传,调动了广大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自觉提供破坏野生动植物的案件线索和举报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举报的线索经核实后给予奖励,并对被举报人员进行追究,促进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截至5月23日,高明镇发宣传单1000张,张贴各类大小标语195余幅,悬挂标语横幅55条。

  二、加强管理

  为有效保护高明镇的野生动植物资源,高明镇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合法利用经营户宣传政策,主动向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处申办《许可证》,进行规范管理,定期检查;二是对市场、汽车上、餐馆饭店不定期清理检查,对可疑人进行动态监控;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四是对不法行为上报成都东部新区乡村振兴进行调查处理。

  为有效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政府公布了镇上的举报电话,确保了野生动植物在高明镇的安全。

  下一步高明镇将继续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一是每年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为主题,面向全镇开展爱护野生动植物的宣教活动,提高全民保护意识。二是加强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摸清底子,让他们主动按程序申报审批。三是抓好野生动物宣传力度,查处力度、上报力度。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4

  11月23日上午,20xx年我市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在石家庄市动物园启动。本次活动以“关爱水生动物 共建和谐家园”为主题,旨在推动我市持续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吸引社会大众广泛参与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由市农业农村局主办,石家庄市动物园和极地海洋世界等单位共同承办。

  活动中设置了宣传展板、宣传台,向在场人员发放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资料,还现场连线极地海洋世界、海洋公园、河北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萌宠奇缘等各科普宣传活动现场,并共同发出关爱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倡议。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渔政处副处长胡建平、市委农办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局二级调研员陈玉山和市动物园白素辉主任等有关负责人发表致辞,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和市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和单位一同出席。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5

  每年11月是全国“野生动物保护月”,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自觉性,激发和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 20xx年11月25日,县林业局在城区步行街开展了以“保护野生动物,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多元化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展板、宣传横幅、宣传手册、网络等形式,对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宣传。共精心制作了宣传展板6块,在县城内主要街道悬挂横幅8条,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广泛深入地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了良好的`保护野生动物氛围。

  为配合宣传活动,县森林公安局将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持续加大对乱捕滥猎、违法经营、倒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全县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据悉,鹤峰县境内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金钱豹、云豹、林麝、金雕等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有猕猴、黑熊、小灵猫、大灵猫、大鲵、虎纹蛙、鹊鹞等52种,国家三级保护和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有刺猬、黄鼬、果子狸、夜鹭、白鹭、杜鹃、中华蟾蜍、林蛙等302种。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6

  “我们要用心守护自然中的每个生命。你看,咱们俗称‘小小啄儿’的麻雀也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可不能去伤害它们啊!”随着志愿者们生动形象的.讲解,越来越多的群众被吸引到展板前,观看了解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这是xxx县自然资源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一个场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全力做好辖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保护和建设,为鸟类等野生动物生存、休憩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进一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日前,xxx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城吉祥路开展全省第27个“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为群众讲解、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并呼吁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保护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参与并关注对野生动植物的救助和保护,激发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积极性,保护人类与野生动植物赖以生存的地球生态系统。

  “作为基层管护人员,我们将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切实履行自身岗位职责,在日常巡护中将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传递到基层最前沿,不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提高保护水平,动员引导全社会投身生态文明建设新热潮。”县自然资源发展中心工作人员说。

  此次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20条,摆放宣传版面10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广泛宣传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性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群众关注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和积极参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宣传效果。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7

  4月27日下午,xxx县林草局在县城中心广场开展了以“爱鸟护鸟万物和谐”为主题的xxx省第xx届“爱鸟周”暨第三十一届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台,摆放了野生动物宣传展板,面向市民宣传xxx县现有的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并向群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让更多市民了解保护野生动物相关知识。本次活动共发送保护野生动物手机提示短信1万条,印发法律法规及宣传画册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6条,制作展板22块。

  目前,正值候鸟大规模迁徙和集群活动季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县林草局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倡议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猎捕、经营、滥食野生动物的不良风气,自觉形成爱护鸟类、保护野生动物意识,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11月伊始,xx保护区结合重点防火期宣传和“清网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保护区管理局提前部署,精心安排,拟定宣传内容、宣传方式及各部门具体工作,并提前定制宣传单3000份、宣传展板42块、宣传条幅24条。

  活动中,一是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单、设立宣传展板等方式,走进社区、学校、景区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二是贴近群众,向当地居民、商家、学生进行科普讲解,告诫大家要善待动物,约束自己,树立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三是在做好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清网行动”,深入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及林间等地,清查非法经营、倒卖野生动物,架设天网、电线捕杀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四是借助移动平台、网络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短信、在官方微信、微博上推送活动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影响。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8

  今年xxx的“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在xxx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xxx市林业局)的`指导下,于11月20日-1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由xxx市林业总站(x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事务中心)、xxx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xxx自然博物馆、xxx市科技艺术教育中心共同主办。

  今年的主题为“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保护xxx城市生物多样性”,宝山区林业部门积极开展野保宣传活动,通过“进公园、进学校、进企业”的形式,向广大市民群众宣传保护野生动植物,守护地球大家庭。

  12月11日,区林业部门在顾村公园举行了野保宣传活动,现场特别邀请了部分爱心市民一起放飞部分收容鸟类。

  通过活动,增强了游客们保护自然与环境、关心和呵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深扎根于群众心中。

  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市民群众科学观鸟护鸟,让鸟类回归天空,让爱心传遍申城,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新局面。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19

  为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提升全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2月9日,石棉县林业局到美罗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以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进行,大力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石棉县境内的.野生动植物种类情况,并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摒弃“野味滋补”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100余份,切实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野生动骨保护工作宣传氛围,得到了群众的一致认可。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20

  10月23日,xxx县林业局联合xxx管理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白莲镇举办主题为“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的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月系列活动。鼓励公众参与到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中,提升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

  本次活动结合森林防火、扫黑除恶等工作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群众通过观看宣传展板、填写问卷调查、学习宣传资料、咨询现场专家等形式,进一步了解有关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知识。活动号召大家从我做起,不滥猎滥食野生动物,发现乱捕滥猎、伤害、贩卖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不法行为要积极举报。持续推动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力保护森林资源,共同抵制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

  科普知识进校园。深入白莲学校开展野生动植物科普讲座、森林防火知识讲座、森林康养专题讲座,播放宣传教育片、野生动物监测视频,并进行现场互动和有奖问答,加强同学们保护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的意识。课后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共筑生态文明之基”主题签名互动活动,增强同学们的参与感、使命感。

  此次宣传活动共出动工作人员32人次,宣传车辆8台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福建省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福建xxx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1500余张,接受群众、学生现场咨询700人次。

  近年来,xxx县林业局始终坚持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不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努力开创xxx县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的新局面。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21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记者从市林业局获悉,一直以来,我市不断加强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力度,尤其通过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极大提高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

  在野生动植物宣传进课堂宣传工作中,我市通过“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新时代好少年”“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各学校不断加强生态教育内容在各学科中的知识渗透,增加禁止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教育内容,强调保护食物链和生态环境的重要性。组织开展“爱护野生动物我能行”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等方式,促进全社会关心爱护野生动植物。

  同时,市林业等部门结合野生动物疫病疫源日常监测巡护、生态护林员巡查等时机,将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带入千家万户。通过发放禁食野生动物倡议书、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单,普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法相关知识,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倡议从自己和身边人做起,从自家餐桌做起,引领全民建立自觉监督打击非法猎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意识。

  据介绍,我市还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世界环境日”和安徽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为契机,广泛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爱护野生动植物、抵制非法交易的自觉性。去年,我市推出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报道4000余篇,阅读量超10万人次;印发各类告知书、倡议书、宣传图册等宣传资料70万余份(册);制作悬挂条幅400余条,展板300余块,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10万余册,推送宣传短信45万余条。

  保护野生动植物简报 22

  20xx年3月3日是第x个“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为“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宣传活动主要是通过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增强广大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专员办濒危动物管理处、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处、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政府四级联动在呼和浩特市大青山野生动物园南广场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参与宣传活动的单位包括:内蒙古自治区林草局团委、内蒙古大青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呼市分局、乌素图实验林场、回民区管理站、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回民分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呼和浩特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呼和浩特动物园管理处等。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持续利用,进一步提升了公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同时,黄河湿地迎来了首批上千只候鸟,并在央视内蒙古-央视频平台播出。全区各地也以不同形式开展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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