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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主材代购简易版合同样本
篇一:
主 材 代 购 合 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 装饰施工地点:
二, 合同签订时间:
三, 主材设备委托代购款项结算方式:
1 付款方式:
1-1 合同签订后,甲方每期支付 元(大写 )给乙方作为主材代购预收款,乙方进行施工进度的需要进行主材代购。
1-2 每期主材代购预收款即将用完或已用完,乙方需提前通知
甲方支付下一期主材预收款,甲方需及时支付主材预收款,主材预收款的延误造成的主材进场施工的问题(如施工工地进度过分延期,施工工地急需主材进场缓慢等),与乙方无关。
1-3 乙方需保留主材代购的底单(客户联),方便施工结束用以结算预算和佣金。
2 结算方式:
1-1 乙方收取主材代购全部总额的 %作为主材代购的佣金。
1-2 主材代购佣金需在工地施工全部结束后再进行结算,按照每期主材代购的底单加成的总金额进行结算(不包括客户另行支付的费用如可能产生的物流费用等),结算数据需另拟一张说明,甲方乙方共同确认签字方可生效。
四, 补充说明:
1 乙方代购主材的单价不得高于市面零售价(即甲方自行可购买的价格)。
2 甲方自行购买主材的价格不计入结算内容。
3 甲方若在主材代购方面有特殊情况和特殊要求,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问题产生与乙方无关。
4 主材代购行为未结束时,各类单据收据原件均必须由乙方代为保管,直至结算当日签字生效后交付于甲方,乙方留复印件两份。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篇二:
百成装饰·精工品质
百成装饰主材委托代购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客户):
乙 方:百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着更好的为客户服务的宗旨,推进松泉装饰“快乐家装”的主导思想,甲乙双方经过协
商,甲方委托乙方代购主材,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购主材产品选购:
甲方前期选购主材产品时,乙方将根据甲方的居室要求推荐并挑选符合设计风格和要求的
主材并计算准确的所需数量。
二、代购主材产品明细:
甲方选定主材产品后,乙方需按照甲方最终确定的产品明细填写《主材报价表(预算)》,
并与甲方核实相关主材名称、型号、规格、颜色、价格等项目。甲方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后期产品配送即以此《主材报价表(预算)》为依据。
三、代购主材货款支付:
甲方在《主材报价表(预算)》上签字确认后,需将所定主材产品全款金额为(小写)
¥元(大写 )交至乙方财务或乙方指定收款处,由乙方财务人员在此合同上盖“现金收讫”章或另外开启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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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购主材产品供货:
甲方交纳《主材报价表(预算)》上全款金额后,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主材符合相关的规定
和质量要求(瓷砖类产品除外)。
五、代购主材验收方式:货品验收采取(两种方式任选其一,并在相应位置签字)
(a)甲方自行派人验收,验收人:联系方式:甲方签字: (b)甲方委托现场工人或设计师验收,验收人:甲方签字: 特别声明: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建议甲方选取(a)方式验收,以免出现不必要的争议!
六、代购主材验收规定:
(1)货到甲方工地,甲方或甲方委托方及供货商共同检验货品。如供货商产品经双方检验确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事实,乙方须协调供应商无条件退货,并有义务协助甲方追究厂商的产品质量责任。
(2)验收通过后,甲方及甲方委托人需在供应商的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如届时甲方或甲方委托人因个人原因不能到达现场签收,则视为乙方将产品按甲方要求送达(即:甲方对相应产品花色、型号、数量及质量无异议)。
(3)部分材料需后厂制作,现场安装。对此甲方需在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
七、代购主材退、补货:
(1)施工中需补货时,如甲方不能及时到乙方财务补齐货款,乙方可挪用甲方其他产品的余款补足。如甲方在乙方财务交纳的主材代购款余额不足时,乙方有权利单方终止代购行为,待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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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补足后继续为甲方提供代购服务。由此造成的工程不能如期交工,则视为甲方同意工期顺延。
(2)对于一些包装类产品(如洁具等)及定制类产品(如橱柜、移门等),如果没有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退换;如确实有明显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协调厂家解决。
(3)任何一款主材其质量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误差范围,都不能认定为质量问题,同样,任意一款主材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标准,也不能认定为质量问题。
(4)关于地板:由于实木地板是天然木种加工而成,其顶部与根部会存在一定色差,属正常范围,对此乙方不负责退换,甲方可需求乙方尽可能归纳铺装,并减少明显色差,乙方不负责由此造成的补货、换货及损失。
(5)因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造成的主材未能及时送达现场,相关工期予以顺延。
(6)主材的生产及安装周期不在工程约定的工期内,具体的安装时间详见各产品订货单。
(7)任何双方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须有双方签字为准。
八、代购主材产品结算:甲方所定主材退、补货完毕后,需带全供应商给的送、退、补货凭据与乙方核对实际发生主材明细,按照代购产生实际金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享有乙方优惠活动的,待交纳工程尾款后,一并结算)。
九、有效期限: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后,合同自行终止!
甲方(委托人)签字: 乙方(委托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详细送货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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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联系 电话:
篇三:
合同编号:
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太原龙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其装饰装修主要材料设备、用品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装饰施工地点:
路(小区)幢号(单元)宅。
二、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指:
三、主材设备委托代购合同总额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60%,计元;送货到场之后支付40%,计元双方约定:如变更采购内容,变更部分按实另计。
3、材料设备代购完毕后,乙方应将供货商的供货凭证移交给甲方,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出具的代购主材设备的暂收款收据,并结清款项。
4、逾期付款:甲方未及时付款、采购供应材料等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停工或窝工十天以内的,甲方每天支付乙方50元;十天至三十天每天为100元;三十天以上的每天为150元。
四、材料质量及价款的约定:
1、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产品质量、规格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如甲方指定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由甲方承担责任;造成工程返工或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及用品:详见合同附件。
由乙方推荐提供的主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产品质量、规格应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及用品,并应得发:客户、家居集成中心、财务部(留存备档)
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如乙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不符合上述规定,应禁止使用,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委托代购材料设备在采购或变更时应及时签证和补差价。
由甲乙双方共同参与选购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在确认其品牌、规格、价格时,应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工程竣工后凭签证确认的材料价格按实结算;如果确认后的材料设备及用品其价格与原预算价格有差异时,在采购时应及时结清材料差价;涉及部分材料退货或补货的,在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包括搬运费)。
五、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付给对方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后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解除本合同。
六、材料质保: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维修,材料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七、纠纷处理:
因材料及用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双方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或者提请太原市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 提交太原市消费者仲裁委员会仲裁。(2) 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诉讼。
九、合同及附则:
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及相关联系单、发票、其它单价确认资料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乙
方分公司(分部)签订的合同,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所涉的价款币种均指人民币。
5、附:《住宅装饰装修主材设备委托代购清单》
甲 方:乙方(受托方):太原龙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姓 名: 单位名称(盖章):
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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