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委会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06 09:35:17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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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委会工作总结

  时间过得真快,一段时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了,回顾这段时间的工作,一定有许多的艰难困苦,好好写写工作总结,吸取经验教训,指导将来的工作吧。那么一般工作总结是怎么写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民委会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民委会工作总结

  在杭州市司法局领导和杭州市律师协会领导下,作为杭州市律师协会部下最多的专业委员会,新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民委)领导小组积极进取、团结合作,通过全体委员的合作和努力,全面完成年初提出的工作计划和目标,按照民委本来的优良工作传统,现将民委制度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内部分工

  民委会再次确认委员,聘用专门律师作为新委员,调整长期不参加活动的委员,委员包括秘书在内从xx年的53人增加到现在的83人。 民委队伍更大,而且新加入的委员中有许多年轻的执行律师,有较高的参与意愿,为民委的新发展增添了活力。

  **律师当选新一届民委主任,面对新颁布的法律多、专业分工细分、业务研究领域扩大、民委活动增加的实际情况,选出了副主任人选。 在民委主任会议上,聘请儿童松青律师、王全明律师、郑剑锋律师、许戦枫律师4人担任民委副主任,秘书秘书共5人,民委组织结构基本满足工作需要。

  民委从xx年开始以新的业务论坛模式吸引了众多律师的参与,民委重新调整了7个专业论坛的相关负责人

  1、侵权法论坛(王全明分管)

  2、金融和票据业务论坛(由许戦枫管理)

  3、合同法论坛(郑剑锋分管)

  4、婚姻家庭业务论坛(儿童松青分管)

  5、非诉讼和法律顾问实务论坛(由王全明负责)

  6、物权法论坛(儿童松青分管)

  7、民事诉讼程序业务论坛(由郑剑锋负责)

  每个论坛都设有一个坛主和一个副坛主,以此形式主任、副主任领导、秘书处协作,各坛主、副坛主分工负责,形成了委员共同参加讨论、进行特殊研究的管理机构,保障了民委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探讨活动,完成律师继续教育活动,为律师业务交流提供多种平台

  民委克服了任务艰巨的困难,在杭州市律师协会的领导下,在民委大楼指挥主任的领导和一些副主任和秘书的协助下,多次举行论坛讨论活动,举行了下列活动

  1.举办了第一届全体委员会大会和物权法论坛研讨会

  3月1日,在黄龙恒激励酒店隆重召开杭州市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和物权法论坛研讨会,探讨物权法实施后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会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人大,第二阶段是物权法论坛讨论会。 来自杭州市的律师和实习律师71人(包括民委初期委员和热心物权法业务的非民委委委员)参加了。 大会由民委副主任王全明主持,会议特别是市律协副主任马骏副会长、省律协民委主任吴清旺和上届市律协民委副主任杨五荣出席,会议由马骏副会长和吴清旺主任发表重要演说,此次由民委主任楼指挥作业报告,介绍民委领导班子成员和秘书成员,此次由民委已经开展

  本次论坛活动旨在通过研讨会提高律师的专业理论和执行水平,增进律师间《物权法》的相互探讨和交流。 研讨会由民委副主任兼秘书长许戦枫主持,“物权法论坛”主席凌为建律师作主题发言,5个律师事务所律师代表上台发表了精彩的主题演讲。 研讨会首先采用主题发言,其次采用主题演讲,会议结合提问交流、自由发言进行。 评委评分律师演讲,本次评委共5人,由民委领导5人组成,民委副主任郑剑锋对律师的发言给予了出色的评价,律师的演讲各有特色,精彩的演讲不断受到鼓掌,本次研讨会以评分方式共产主义者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本次研讨会从多视角探讨物权法实施后对律师业务的影响,许多律师感到视野开阔。

  2.举办合同法论坛研讨会;

  6月22日,在西溪海外海酒店召开了“合同法论坛”研讨会,民间委员会的全体委员和其他非委员律师等112人参加了研讨会。 研讨会旨在增进对《合同法》的理解,提高律师执业水平,降低律师执业风险。 上午安排专家讲课,讲课邀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魏新璋先生就“如何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问题”进行说明,说明内容与律师的实际操作业务有关,与律师的工作相近

  事实上。 下午,有经验的民间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以及秘书长和擅长其他合同法业务的律师共9人就“合同效力风险问题”、“合同审查和修改问题”和“合同纠纷代理实务”三个主题进行了精彩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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