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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
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所有电力生产企业从事35kV及以上架空线路及电缆的运行维护、检修、试验、基建安装工作,10kV及以下配电网络的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DL558—1994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3术语和定义
3.1术语
电气工作票:是指在已经投入运行的电气设备上及电气场所工作时,明确工作人员、交待工作任务和工作内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的书面依据。
工作票签发人:是指以确认工作必要性、工作人员安全资质和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的审核签发人员。
工作负责人:是指组织、指挥工作班人员完成本项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员。
工作监护人:是指不参与具体工作,负责监督和看护工作成员的工作行为是否符合安全标准的责任人员。
工作许可人:是指当值的值班调度员、工区值班员或变电站值班员,负责落实完成各项安全措施,负责办理许可和终结手续的人员。
工作班人员:是指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包含工作人员、参与工作的厂家人员、吊车驾驶员等)。
外单位人员:是指与设备所属单位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从事非生产运行职责范围内工作的线路设备、设施维护工作人员或基建施工人员。
双签发:是指外单位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在线路上进行工作需办理工作票时,工作票经本单位工作票签发人签发后,由设备主管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发(即会签)的过程。双签发时设备主管部门的工作票签发人也称为工作票会签人。
双重命名:是指按照有关规定确定的电气设备中文名称和编号。
计划工作时间:是指不包括设备停、送电操作及安全措施实施时间的设备检修时间。
事故抢修:是指设备设施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状况时,为迅速将故障或异常的设备设施进行处理,以便迅速恢复运行的工作 (不含事故后转为检修的工作)。
3.2线路状态的划分
运行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都在合闸位置,线路全部处于带电状态。
热备用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在断开位置、而隔离开关在合闸位置,相应的二次回路投入,即线路虽退出运行,但没有明显的断开点;热备用状态的线路应视为运行线路。
冷备用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线路与变电站带电部位有明显断开点。但线路本身处于完好状态。
检修状态:是指线路两侧断路器、隔离开关都在断开位置,两侧装设了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开关。或线路虽然不检修,但因二次设备上有工作使该线路停电,尽管该线路两侧没有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开关,但该线路不具备投入运行的条件,也应视该线路为检修状态。
4总则
本标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循“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工作原则。
本标准可以直接指导线路电气工作标准的制定,有关电气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标准。
配网(农网)的线路电气工作票及标准由各运行单位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标准。
5工作票执行规定
5.1 一般规定
5.1.1 在电力线路上工作,应填用工作票或按口头或电话命令执行,其方式有下列三种:
a)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b)线路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C);
c)口头或电话命令。
5.1.2 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在运行中线路进行基建、大修、改造施工前,必须向运行部门提交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由运行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5.1.3 有关工作票的执行按工作票流程图(见附录A)进行。
5.2 根据任务确定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人员
5.2.1 班组或主管部门依据工作计划或命令,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确定熟识设备及了解现场情况的人员担任该项工作负责人。
5.2.2 确定工作负责人后,应对工作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地点和工作要求的安全措施,必要时应实地观察。并根据工作负责人的要求,确定工作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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