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工作回顾与总结报告

时间:2023-04-26 00:43:06 工作总结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工作回顾与总结报告

一、前言 本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是根据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1999)236号文件批准成立的技术管理机构,是目前全国70个特殊行业的国家产品审查部之一,工作职能上直接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许办”),机构设置在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内。业务上分别受国家质检总局全许办和水利部有关主管司局的领导。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第19号令发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本技术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为: 配合全许办起草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组织对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宣贯; 组织或着配合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 推荐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 审查、汇总申请取证企业的有关材料; 配合实施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年度审查; 根据质技监局(1999)236号文之规定,对审查部还规定了除上以外的具体职责: 负责对企业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审查结论、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存档; 收集相关行业的发展和质量状况,定期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国家质检总局报告; 承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交办事宜; 二、工作总结 1、水文或岩土工程仪器专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 在各有关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大力配合与支持下,本审查部自成立以来已经先后组织完成了行业内外数十家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体系评审,如: 于2000年度完成上海、南京、徐州、重庆等地5家重点水文仪器产品生产企业40个型号取证产品的审查发证工作。 于2001年度组织完成北京、常州、郑州、武汉、南京等地9家企业38个型号取证产品的审查工作,2002年获得国家发证。 2003年现阶段已经完成了北京、江苏、湖南、云南、福建、吉林、湖北、四川等地12家水文或岩土工程仪器产品生产企业54个型号取证产品的审查与产品抽样检测工作,目前在手的还有山东、江苏、重庆、湖北等地十多家企业处于待审计划中。 2、其他相关技术监督工作: 审查部在前两年的工作基础上,2002年先后组织国家有关生产许可证技术法规、标准的编制、宣贯及培训等方面的活动主要归纳为: 1)编制修改、完成上报及获得批准颁发《全国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 2)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全许办要求,在南京组织举办了近40家单位70人参加的《实施细则》宣贯会; 3)受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2002年9月~10月在南京成功组织举办了两期“国家许可证注册审查员培训班”,组织考试并报送考试合格的培训学员63人的全套相关材料,2003年获得国家注册; 4)在水利部水文局等上级主管的支持下,2002年10月~11月在湖南组织承办了有近35家单位70人参加的“第二次全国水文系统流速仪检定工作会议”,并且对水槽单位的18位直接从事流速仪检定人员进行了上岗培训与考试; 5)审查部先后与各有关省市技术监督部门一起,走访了江苏、辽宁及浙江等地二十多个属于国家证管产品的生产企业,对国家新颁的有关产品技术法规与标准进行了上门宣贯,以积极做好行业企业的服务工作。 6)为全面提高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审查部先后派出骨干人员参加了有关国家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审查员教师、部标准化人员及水利机电设备监理工程师等培训班,多次参加水利行业有关计量、认证和标准等方面的技术监督会议; 7)热情接待了数十家申证企业及行业相关用户的上门以及电话咨询解答;承担国家质检总局全许办、水利部等下达审查部的有关意见征询、文件报送等日常事务工作。 8)由于审查部有一批综合素质比较高、业务能力强的技术队伍,并且其中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技术骨干都是国家注册许可证审查员,基本队伍均经过有关标准化、质检、计量、认证认可、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技术培训。因此为参加编写水利技术标准、开展水利认证认可工作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审查部成立后会同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共同研究、编制了4项岩土工程仪器国家标准,先后参加了17项水文仪器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制工作等。多年来,所编制的本专业产品标准基本均能符合GB1.1、GB/T1.2等国家有关标准编写的规定,使标准章节结构合理,条文准确严谨,内容准确,可操作性强,并尽可能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标准通用性程度高、协调能力强。故许多标准的水平被评价为总体上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的还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争取年底前完成第3批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取证企业的所有材料的上报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 2、继续推进全国各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相关生产性企业的发证与换证工作,重点放在浙江、辽宁、陕西等地的众多中小企业。 3、全面开展对已取得国家许可证企业的中间检查,适时配合地方技术监督局进行本行业取证企业的年审与抽查。 4、选择适当时机,向全许办申请举办第3期本专业的“国家许可证注册审查员培训班”等。 咨询:孙 老 师 QQ: 5 9 4 4 9 9 2 5 9 手机:1 3 4 3 9 8 2 8 2 1 7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北苑 155 号

【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生产许可证审查部工作回顾与总结报告】相关文章: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03-08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12-19

仪器工作计划12-28

罐头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细则03-08

小学仪器室工作总结05-20

教学仪器室工作计划04-28

小学仪器室工作总结01-17

仪器设备工作计划02-09

茶饮料类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细则03-09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细则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