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欢迎大家分享。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治理由学校专职后勤人员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需由正式电工严格根据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制止非电管人员摆布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开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娴熟造成火灾、触电事故。制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后勤人员要不定时的检查简单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发觉故障准时排解。
四、学校后勤人员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状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五、各班级、各室负责人、修理人员,要对本班级、各室、修理人员用电设施加强治理,做到人走灯关。
六、在校师生不得使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开消失总控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电室的`治理要根据国家电力部门的标准进展,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后勤人员制止入内。
八、对发觉违规用电状况,不制止、不处理、不举报,甚至纵容和包庇的人员,同样予以严厉处理。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用气管理制度,保证安全,防止浪费,节约开支,对学校办公用水用电作如下规定:
一、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应树立安全、节约用水用电意识,爱护水电设施和设备,做到人离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防止浪费和杜绝安全隐患。
二、用电线路和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线路老化要及时更换,破旧开关及时更新,防止漏电、触电。冬季各办公室应关好门窗。
三、各办公室禁止使用电烤炉、电饭煲、微波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设备,所有用电设施必须贴有总务处签发的.许可证,禁止私拉乱接。
四、禁止私人电动单车在校内使用公用电源充电。
五、各教室放学后要及时切断电源,光线很好的晴天不允许开灯。用电操作要严格、规范。各班电灯、电风扇等要及时开关,并注意安全。
六、特殊情况须使用空调和其它电器的须经校长、总务处同意。学校的公共饮水设施、水源等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患措施:定期检测水质、定期消毒。
七、各办公室下班前做到关门窗、关电源、关饮水机。每天带班领导和执勤教师、后勤人员要检查办公室的“三关”情况,发现违犯规定者作好记录由学校处理,
八、学校食堂管理员每日要对食堂用气用水用电设施巡查两次,并及时维护。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3
一、目的'
规范宿舍用电管理,确保宿舍用电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学生宿舍。
三、规定
1、宿舍住宿学生不得擅自改装、加装、拆卸宿舍内的供电设施;
2、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灯具上栓蚊帐、晾晒衣物、悬挂装饰物灯等;
3、禁止使用电取暖器、热得快、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并处以人民币100元罚款;
4、住宿宿舍学生禁止动用和损坏配电箱、开关或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赔偿外要追究相应责任。宿舍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需负连带责任;
5、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宿舍管理员并报请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自行负责;
6、住宿学生应该做到“人走灯关”,注意节约用电;
7、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对屡教不改者移交人力资源部严肃处理。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5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力量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育学生节省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常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修理,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治理,留意节省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修理电路时,必需留意根据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学问教育,使之把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觉用电故障,准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治理,常常检查、修理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铺张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省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加环保意识。
七、对常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修理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觉铺张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展批判教育。铺张严峻的班级取消期末评比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需安全牢靠,要常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状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严峻的停顿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情节和损失程度赐予罚款、赔偿、行政惩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6
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标准化治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省用水用电、安全用电。
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
制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留意节省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便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详细年级、处室及详细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觉,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视,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嘉奖举报人叁拾元;对发觉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准时报告者,嘉奖拾元。
2、留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
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
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修理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治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效劳、为教学效劳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给。
2、负责安装和修理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展安全检查。常常巡察水电设备的运行状况,发觉问题准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留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省用水规定,加强检查催促,随时订正铺张现象。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
一、安全用电、节省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标准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任凭接线接收,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常常检查、修理保养。
五、遇管道堵塞,水笼头破损,水管裂开,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准时修理。
六、遇停电、停水等状况,要实行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准时供给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状况,不能急时排解故障,必需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必需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标准》进展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治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需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治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前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需符合电器安装标准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准时撤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视,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顿使用时必需准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需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撤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移动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担当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需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展检查、维护,准时发觉问题准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修理,工作完毕后必需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展一次全面检测、修理,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治理
1、制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急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别状况需要进展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展防火分隔,去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急前方可动火施工。
3、进展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急作业的特别工种操作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准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展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顿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试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试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准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照明灯具要严格治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用电管理。总务处应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同时,总务处还要制定具体要求,定期对学校的电路和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用电正常,防范安全隐患。
2.电工在维护用电设施时,必须遵守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负责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用电,定期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学校负责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等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本文是一篇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用电耗材、注意节约用电、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教师用电耗材方面,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耗材,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
在注意节约用电方面,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就不要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班级、宿舍要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教师用电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并落实责任到人。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9
一、学校用电要本着节约的原则,节约用电,人人有责。
二、无论电灯、录音机或电视机都要做到人走灯灭、关闭录音机或关掉电视机。
三、教师办公室或厨房,都不能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四、不能随意使用电饭锅、电炉、电褥子等用电设施。
五、时刻注意电路设施的安全,严防漏电、接地,发生触电事故或火灾。
六、不能随意乱拉电线,接过多的插座。
七、电路元件要合格。
八、学生教室及实验室用电要合理,严防学生触电,用电要合乎操作规程。
学校用电注意事项:
①对学生进行安全用电教育,不能接近、触摸电源和电器。 ②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拭电器外壳,更不能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③发现绝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头、插座要及时报告,请电工检修,切勿乱动。电工对消除以上安全隐患要及时不得推脱。 ④学生不得在配电房、变压器周围逗留,更不能攀爬变压器,不得把其他物体抛向变压器及配电房内,不得乱动电气设备。 ⑤万一遇有电气设施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⑥发现有人触电时,要先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再采取其它抢救措施。
⑦学校每学期要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修。学校用水制度:
1、以节约为原则,不得任意浪费。
2、各班用水除值日生外,其他学生一般不允许自行使用学校用水。
3、在学校用水要定时使用,平时不得随意使用。 4、教室除扫地外,学生不准喝生水,洗衣服等。 5、要保护好用水设施,本着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为加强学校用水用电的规范化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用水用电原则
合理用水用电、节约用水用电、安全用电。校内住户用水用电,按量收费。禁止破坏水电设施,严禁偷电。
二、用水用电相关规定
1、全校师生都应注意节约用水用电。
用水做到:没有长流水现象,不随意损坏水表、阀门、龙头、水管等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落实到具体年级、处室及具体个人。任何人不准向校外供水,若被发现,除没收供水设施外,还要扣除当月工资5%。
用电做到:无人熄灯,出门关灯。各年级处室相互监督,凡一晚灯未关,每盏灯罚款三元。
各家属住户,一律不准表外用电,违者一经查出,罚款伍拾元。
对举报偷电,经核实无误,奖励举报人叁拾元;对发现电器设备发生故障及时报告者,奖励拾元。 2、注意安全用电。
安全用电,人人有责。
不准在电线上晾毛巾,晒衣服、被褥等,违者每次罚款拾元。不准私自乱接电线,违者罚款伍拾元。若因此发生事故,造成集体财产及他人财物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自身财物损失及人员伤亡的,学校概不负责。
3、私人(校内家属住户,单身教职工)用电要缴费。学校水电工要廉洁奉公,不徇私情,按月清查住户水表、电表,算出水费、电费金额,填好清单告知住户,并按时报会计室,由会计室人员在其工资中扣除相应款项。
4、每学期,学生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由总务收取。各班电器由本班学生使用并护理,维修费用由学生分担。
三、管理人员职责
1、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的思想意识,按作息时间表上下班,严格执行水电工操作规程,确保校内各处水、电的正常供应。
2、负责安装和维修全校(包括教学区、生活区、教工宿舍)的水电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经常巡视水电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水路畅通,用电安全。
3、注意做好发电机、抽水机、变压器等重要设备的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节约用水规定,加强检查督促,随时纠正浪费现象。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0
1、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2、水电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3、未经学校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4、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5、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6、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7、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8、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1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全体师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2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5)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还应符合GB50303—20xx、GBJ16—87、GB50045—95、GB50098—98中的有关要求。
6、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上课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5)炉火、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
(6)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7)厨房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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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电安全治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展用电修理、安装、改造等工程。
2、严禁在校园内随便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厉惩罚。
二、用火安全治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试验室上试验课时需要用明火,肯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晰怎样用火和留意防火。
3、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4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大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大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5
一、用电安全管理
1、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
2、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炉、烤火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3、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或雇聘校外持证电工负责
4、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室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
5、不经学校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内私用电热棒、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如有违规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
二、用火安全管理
1、学校内不经学校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
2、在办公、教学区域、学生宿舍等公众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具
3、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并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
4、学校在野外开展的野游、夏令营等活动时不准师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动
5、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已备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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