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7 18:24:3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学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的有关规定,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办好和发展技工学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是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高中阶段的职业技术教育。它必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中级技术工人,做到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技工学校在完成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任务的前提下,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积极承担多种培训任务,包括在职工人(含班组长)的提高培训、转业培训,待业青年的就业培训,学徒的技术培训等。

  第四条技工学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的具体要求是:

  思想政治方面: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国家富强和人民富裕而艰苦奋斗的献身精神。

  操作技术方面:培养学生熟练地掌握本工种(专业)的基本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水平的作业,养成遵守操作规范和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习惯。

  文化技术知识方面,培养学生扎实地掌握本工种(专业)中级技术所需的文化和技术理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身体方面:重视体育锻炼,使学生具有健康的身体。

  第五条技工学校的学制,应根据培养目标、招生对象的不同,分别确定。培养中级技术工人,主要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为三年(个别工种(专业)确有需要的,可以招收高中毕业生,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学制为一至二年)。

  第六条技工学校的招生计划,分别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会同计(经)委、教育部门提出,经劳动人事部汇总平衡,报国家计划委员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抄报国家教育委员会。

  技工学校招生,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七条技工学校毕业生的分配办法,必须进一步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国家统包统配改为按“三结合”方针就业。当前,要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既应面向全民所有制单位,也应面向集体所有制单位。

  第八条技工学校由劳动人事部在国家教育委员会指导下进行综合管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技工学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综合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

  第二章学校设置

  第九条发展技工学校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主要是:

  各级产业部门办;

  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办;

  厂矿企、事业单位办;

  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办;

  鼓励集体所有制单位办。

  第十条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工种(专业)设置,从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出发,由办学主管部门核定。规模不宜过小,在校学生一般不应少于200人。工种(专业)设置,应以操作技术复杂、技术业务知识要求高的为主;为增强学生就业后的适应能力,不宜划分过细。

  第十一条技工学校应该具备的办学条件是:

  按照选拔干部的原则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技工学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暂行规定》,设置机构、配备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

  有同办学规模、工种(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舍、实习实验场所、设备、体育活动场地。有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和图书资料。

  第十二条技工学校的开办、调整、撤销,由国务院各部门办的,在商得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教育部门同意后,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属于地方办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部门会商教育部门,由劳动人事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以上均应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已经批准开办的技工学校不准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

  第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把社会效益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标准。应当加强校际之间的横向联系,开展专业化协作。

  在培训方面,各校应取长补短,进行工种(专业)的合理分工和协作,保持主要工种(专业)的相对稳定。有关教学、实习和实验、文体活动等要相互配合。

  在生产经营方面,各校应在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下,开展灵活多样的相互支援与协作。可以在校际之间自行联系挂钩,也可以按地区、行业组织起来定期协商交流,还可以成立校际之间的松散联合组织,开展生产协作。劳动人事部门要加强指导。

  第三章文化、技术理论与生产实习教学

  第十四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着重操作技能的训练;并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安排必要的文化与技术理论基础课程。

  第十五条技工学校的教学,必须根据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学校应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学期的、月份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计划和文化、专业技术理论课的学期教学进度计划。教师应编制学期授课计划和课时授课计划。

  对于上述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校可以根据地区和企业的不同特点,做必要的调整。课时的调整幅度一般可占总课时的百分之十五左右。

  第十六条技工学校的生产(业务)实习教学,是培养学生掌握操作技能的主要手段。学生的生产(业务)实习,应尽可能结合生产(业务工作)进行。可以在校办工厂实习,也可以下厂(车间、工地、店堂)实习。生产(业务)实习教学的内容,应包括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

  基本功训练和综合课题训练,一般应在校办实习工厂(场、店),采用课堂教学形式进行。学校应根据所设工种(专业)建立实习工厂(场、店),配备实习设备、对于不便于建立实习工厂的工种(专业),应加强实验、模拟教学。组织学生下厂实习的,学校应事先同企业商订出生产(业务)实习教学工作计划,力求做到定课题、定学时、定岗位、定师傅、定期考核和定期轮换实习岗位。

  第十七条技工学校专业技术理论课的教学,应同本工种(专业)操作技能训练密切结合。其他课程的教学,也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并注意各课之间的配合与协调。

  技工学校应建立专课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并根据教学需要,不断充实仪器、教具,图书、教学资料和有关技术资料。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施电化教学。

  第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制度,认真进行平时考查,学期、学年和毕业考试。

  第十九条技工学校应按照工种(专业)和课程的不同,建立教学研究组。教学研究组应制订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措施,研究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积极采用先进教学手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和开展业务学习。

  第二十条技工学校领导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通过听课、参加教学研究、检查学生作业和实习工件、召开师生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教学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四章思想政治教育

  第二十一条技工学校的学生、教职工和实习工厂(场、店)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大力加强。应当认真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教育,加强对学生进行马列主义基本知识教育、共产主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应当结合形势、任务,针对思想实际,寓思想教育于教学活动之中。培养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术工人、教师要身教重于言教。应当表彰不愧于为人师表的教职人员,克服不良倾向。

  第二十二条对思想性质的问题,必须采取民主讨论的方法、说理的方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必须采取教育和疏导的方法去解决。

  第二十三条在技工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和工会的作用,开展适合青年特点和教职工需要的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技工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的品德考核制度,做好学生操作评定工作。这种评定一个学期进行一次,由班主任考察学生的表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写出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鼓励上进。

  第五章学生

  第二十五条技工学校学生必须按时入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遵守学籍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技工学校学生应当发扬勤工俭学的精神;努力学习,不断上进;应当尊敬师长,遵纪守法,遵守《技工学校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对于在道德品质、学习、生产劳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该分别情况,给予表扬、记功和奖励,可以颁发奖状和发给一定的奖品。对于违犯纪律又屡教不改的学生,应该分别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责令退学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处分学生,应该经过校务会议讨论,由校长批准执行。责令学生退学和开除学生学籍,应报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技工学校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实行助学金和奖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二十八条技工学校应引导和帮助学生建立、健全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学生会和共青团及其班级组织,应协助学校领导和教师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推动学生好好学习,遵纪守法;组织学生开展课余学习、文体活动、公益劳动;管好学生宿舍;做好社会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学习期满、经过课程结束考试、操行考核和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毕业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操行成绩不及格的,不能毕业,发给结业证书。

  第六章教师

  第三十条技工学校的教师,按照《技工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规定,逐步实行聘任制。

  第三十一条技工学校教师应当认识时代和人民的要求,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为人师表;关心和爱护学生,认真钻研教学业务,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三十二条技工学校教师的任课时数,根据所任课程、年级的不同分别确定。担任生产(业务)实习课的,根据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按负责一个实习教学班确定;担任文化、技术理论课和其他各门课程的,一般按每周十二至十六课时安排。

  第三十三条技工学校必须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学校领导者要从政治上关心教师,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用于教学工作。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业务进修工作。生产实习课指导教师要努力达到能教本工种(专业)的工艺理论课;技术理论课教师应掌握一定的实际操作技能。应支持和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学术讨论活动。

  第三十四条技工学校应按学期或学年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对于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教师,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有特殊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教师,可以提前晋职。对于失职和违犯纪律的教师,应给予批评教育以至降职、解聘。

  第七章实习工厂(场、店)管理

  第三十五条技工学校的实习工厂(场、店)应统筹安排实习教学任务和生产经营活动,既要保证完成教学计划,又要通过生产经营,增加学校收益。

  第三十六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根据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制定实施计划,安排好学生的基本操作技能训练,尽可能减少纯消耗性的实习,应当防止发生脱离实习教学,单纯追求产值利润的偏向。

  必须积极掌握技术信息资料、及时改进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管理。

  学校主管部门和办学单位,应帮助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开拓生产业务门路,疏通供销渠道,解决实习教学和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原材料、物资、设备等问题。实习工厂(场、店)要建立、健全原材料、物资、设备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应注意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鼓励师生员工开展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对改革、创新确有成效的,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实习工厂(场、店)要实行单独核算,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学校承担生产任务和经营业务。必须严格履行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生产和检验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经营服务质量。

  第三十七条技工学校实习工厂(场、店)必须切实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护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第八章行政工作

  第三十八条技工学校可以试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行政领导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生产等各项工作。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校务会议制度。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学校计划、总结和其他重要问题。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会议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加学校管理的重要形式。

  第三十九条技工学校的后勤工作要明确树立为教学和生产经营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生活,办好公共食堂、搞好集体福利,做好卫生保健、绿化美化环境工作,管理好学生宿舍和学校的各种物资、设备。

  第四十条技工学校的食堂要实行民主管理,健全管理制度,定期公布帐目,杜绝贪污浪费,努力改善伙食,注意饮食营养卫生。

  第四十一条技工学校应建立独立的财务机构,经费由主办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经费开支渠道和标准拨给,由学校支配使用。学校要配备财会人员,健全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一切开支必须精打细算,厉行节约。

  应建立技工学校基金制度,具体办法按照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在技工学校建立学校基金制度的联合通知》办理。

  第四十二条技工学校的领导干部,要模范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党纪国法,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学校管理知识,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技工教育的规律,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把学校切实办好。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人事厅、局(劳动局)和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制度2

  招生工作制度

  1、招生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的入学率达到100%。

  2、原则上只招学区内适龄儿童。如有特殊原因需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招生入学。

  3、招生时,由教导处搞好入学测试。摸清他们学前的智力和发展水平,为编班和有针对性教学打好基础。

  4、新生报名时,必须由家长交验“两证”(户口簿、房证),确属本学区的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教导处负责招生登记、造册等具体的业务工作。

  学籍管理制度

  1、各教学班必须建立以班为单位的学籍。

  2、各班学籍必须保证每月与在班人数相符。

  3、全校学生的总花名册,必须按要求填写。

  4、转入学生,必须有完备转学手续(学籍、学籍卡、转学证)。

  5、转入的学生,一律由主管主任领送,班主任不得推脱拒收。

  6、转出学生必须由家长申请,班主任同意,携带接收学校的证明,经教导处批准,方可开转学证。

  7、每到期末,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发放学生学籍卡片(班主任登记),每到期初,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收回学生学籍卡片并进行检查验收。

  8、新生分配后任何人不准调班。

  9、新生登记表在该生毕业时必须及时整理归档。

  10、未经教导处批准,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接收学生安排到班级。否则一经查出,教导处给予清除,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1、保留学籍:学生因故中断学习,但又不符合休学条件,学校允许保留其学习资格,保留学籍以一年为限,期满可向学校申请复学。

  12、开除学籍:对在政治品质和组织纪律方面犯有严重错误的,并被少年管教的,一律开除学籍。

  13、休学:学生因故因病需中断学习时,经学校批准可办休学手续,学校给其保留学籍。

  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减负”的指示精神,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心理负担,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主发展。

  2、严格使用国家法定教材,任何人不得订购和帮助推销法定教材外的教学参考书、复习资料、学习用品及其他用品。

  3、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通过学校学生搭车收费或向学生摊派课外读物、报刊等。

  4、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学科、开足课时,加强校本课程的开发与建设,科学配置课程结构,加强非考试科目的管理,提高其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5、深入开展教师练功活动,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

  6、认真执行学校关于作业留、批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作业次数和作业量,并不断改革作业内容,由留书面作业向留口头作业、实践性作业开放性作业转变。

  7、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6小时之内),不准任何教师用放学后、节假日时间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大面积补课。

  8、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建立各种兴趣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好,发展学生特长,张扬学生个性,提高学生的文化生活品位和综合素质。

  9、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考试后不排名次、不张榜公布,并对学生实行多方面内容的等级制评价,决不单纯用考试成绩去衡量学生的优劣。

  10、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使用文明语言,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合法权利。

  考勤制度

  1、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到岗签到。

  2、签到应由本人亲自填写姓名,凡由他人代签者,一律无效。

  3、签到时间一过,由德育校长准时收好考勤表,并注明未签人员的原因。

  4、外出人员一律填写外出人员登记表,无正当理由未填写外出登记表者,视为旷工。

  5、如有因病假、事假而不能签到者应填写请假条。请假不足1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超出1天的由校长批准。(1)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工作者,凭病假证明可请病假。(2)事假:教职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应办理请假手续。(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婚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4)产假:女教职工本人生育,产假期限按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办理。(5)丧假:父母以及配偶丧亡,可请丧假,丧假期限按有关规定办理。(6)迟到: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学校,而又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均为迟到。(7)早退:凡未经批准而提前离开属早退。(8)旷工:凡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请假、续假未准而不上班,均为旷工,按有关文件和规定予以处理。

  6、上班签到后,校内抽查时找不到人视为早退。

  7、请假至少要在1小时前通知有关人员(特殊情况除外)。

  8、每月末统计考勤情况,将汇总情况报 教导处。

  9、本制度由校务委员会解释并负责组织监督执行。

  校务公开制度

  1、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提高学校民主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领导班子必须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坚持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依法治教。

  3、实行校务办公例会制,每周一次,重大行政事务及工作安排,向教师公开,接受监督。

  4、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行招标、议标制,不搞一言堂。

  5、学校所有按规定的列项账目、收支情况按月公布,使全体教师及时了解学校的经济状况。

  6、教师年终考核、后备干部的选拔、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岗位津贴、奖金以及市级以上的表彰人员坚持公开考评、张榜公布。

  7、校级领导以及中层干部每学期在全体教师会上公开述职,接受群众考评,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8、学校所有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张榜公布,向家长和社会公开。

  9、定期召开家长会及家长委员会,商议学校大事,征求家长对办学的意见和建议,并采

  取书面测评的形式,征求家长对教师在师德方面和教学方面的意见。把家长对教师的评价纳入教师考核标准之中。

  安全工作规章制度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督促学生遵守《学生安全管理规定》。

  二、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强化班级管理。

  四、加强保卫和门卫管理制度,完善值班制度,防止校外人员无故进入学校。

  五、积极消除危房安全隐患,对危房或拆除或围栏隔离。

  六、建立校园巡查制度,及时检查学校基础设施方面的安全隐患。如篮球架、门窗、锅炉、楼梯栏杆、年久失修的围墙、厕所等等,定期检查维修,加固加牢。新建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必须加强监管,是其符合安全标准和要求。

  七、注意学生的饮食卫生,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卖地摊上的食品。

  八、防水、放火、防电,砌好校园围墙,盖好校园内道路井盖,检修老化的电路、电器设备,安装好消防设施。

  严禁学生私自或单独下河游泳,严禁学生玩火,严禁学生擅自拉线接电。

  九、精心组织好学生的一切活动,确保学生的活动安全。组织学生春游、旅游、外出参观学习,举行校外庆典性活动等,都要报教育局审批。如需要租车,必须租用车况好、证照齐的车辆并严禁超载,最好是由旅游公司承担外出任务,在办好保险等安全措施后外出。

  十、强化传染病的防治和隔离,保证学生的饮用开水。

  十一、加强实验药品和仪器的管理,规范实验操作程序,防范药品中毒和实验操作失误带来的安全隐患。注意“水、电、气、”安全,化学危险药品须采用低压照明(36V),计算机网络教室须安装防盗设施,实验室、仪器是装好灭火器。

  十二、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十三、定期召开家长会,沟通与家长的联系,学校和家长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校园值班巡查制度

  1、明确24小时领导带班、有关人员值班。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成员,每半月对各项安全设施进行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3、建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人员组成的学校巡逻队,定期巡查,特别是加强晚上和节假日的检查。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小学门卫管理制度

  为严格门卫管理,确保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门卫工作是维护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保障学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门卫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门卫人员在值勤期间必须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说话和气,讲究文明。

  二、学校大门要二十四小时处于关闭落锁状态,当有人因工作需要进出学校时,门卫人

  员要及时开启和关闭。

  四、对到校办事的外来人员实行电话联系并进行登记,否则,不准进入校内。门卫人员应切实负起登记责任,不得以口头询问代替登记。

  五、学校在上课、办公时间,在校教职工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凡因外出办事需要离开学校的,必须凭学校领导批准的'出入证明,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离校。在上课时间离开学校的学生,必须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续,并接受门卫人员的检查。

  六、对学生家长所送物品,门卫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填写《学生家长送物交接单》,通知有关人员按时转交学生本人,不准擅自让学生家长进入校内。

  七、学校教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凡到校上班的老师、职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佩戴上岗证,否则,门卫人员有权拒绝进校。

  八、为确保学校公共财产的安全,门卫人员对携带校内公物离开学校者,有权进行检查、询问,教职工必须配合。

  九、为了维护学校秩序,保障校园安全,门卫人员必须积极禁止商贩在校门口摆摊、叫卖和非本校车辆进入学校。

  十、门卫人员应当拒绝和劝阻学生到校门口购物;不准代替学生到校门外购物。

  十一、学校门卫人员应当认真履行执行本制度,如有违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门卫对出入校门的人员,有权检查学生证。凡骑车进出校门者,应主动下车推行。 在教工上、下班时或学生上学、放学时,门卫必须在门外值勤。

  外单位车辆进校前,应检查证件、问明事由;车辆出校前,应示意停车接受检查。外单位机动车未经许可,不得在校内停车过夜。

  安全工作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做好本职工作,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各级管理人员对本人负责的安全工作要高度重视,要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出现问题要及时、如实处理、汇报。

  三、对突发事件,各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要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点,没有及时报告,或不能采取得力措施,按具体情况、后果影响追究其责任。

  四、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本部门进行细致的事故隐患检查,水、火、电、食品卫生、进货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五、人为因素造成的安全事故追究当事管理人员的责任,按情节轻重取消评优选先,重大事故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对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校园治安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治安,创建文明校园,达到“四无”(无治安案件、无刑事案件、无重大灾害事故、无违法犯罪)标准,特制定如下制度。

  1、全体师生必须树立法制观念,增强防范意识,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典范。

  2、学校治安实行校长负责制,政教处具体分管,认真作好组织实施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学校安全保卫人员、门卫人员必须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坚守岗位,秉公办事。

  4、值日领导要做好值日期间安全工作的检查,值周教师及安全值日人员做到职责清楚,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各处室、各班级、都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防盗、防火、防电意识。

  6、门卫人员、安全值日人员、值周(日)教师、对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并协助解决。

  7、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

  8、加强传染病的预防工作,严防在校园内传播。

  9、加强休假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各种财物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制度

  为了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1、每学期上一堂交通安全课;

  2、每天老师要提醒学生注意道路交通安全;

  3、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知识作为地方课程的重要内容,并开辟交通安全宣传专栏,定期宣传交通安全常识;

  4、加强管理,优化交通环境。交警部门要完善必要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确保家长接送学生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学校是培养合格人才的摇篮。学校的各项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安全工作之上,没有安全做基础,什么工作也无从谈起。所以说,安全工作是重中之重,必须每时每刻强调,警钟常鸣,为了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特制订制度如下:

  一、学校领导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坚持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隐患杜绝在萌芽状态。

  二、领导必须做到逢会必讲安全,逢活动必强调安全,下乡必查安全 ,进校必看安全,做支排查与督查相结合。

  三、要密切与公安、交通、卫生等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现险情及时控制和排查。

  四、建立分级分工管理制度。

  1、层层落实责任并签订责任状,建立接送制度。

  2、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每周利用家长接送孩子之机,向家长了解途中存在的隐患,较严重的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争取家长和地方群众的支持,迅速控制或排队隐患。

  3、班主任,任课教师,利用班队活动课,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防范”教育,让学生学会提醒自己和他人时时处处注意安全,学会保护自己和同学的人身安全。

  4、班主任、任课教师,每周一对学生强调在校应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周五强调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应注意什么。

  5.各班必须建立一个督查小组,班主任任组长,及时了解本周学生在校内外的一切安全情况。

  6、学校电管员要及时检查电路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炊事员要随时检查厨房的火、电、锅炉、开水等是否存在隐患,一旦发现,及时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3

  一、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1.家长学校实行制度化与规范化管理,做到:有牌子、有领导班子、有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有教材。

  2.鼓励家长以自愿为原则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参加者必须遵守纪律,积极主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3.家长学校正常运转所需教育经费,由学校在办学经费中按比例支出。

  4.通过学习使家长明确自己的义务和责任,形成良好的认知结构,提高家长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家长学校每学期讲座2—3次。

  5.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地搞好课内教学。

  二、家长学校教学规章制度

  一、考勤制度:

  l、凡参加家长学校学习的家长,应准时到校听课,因事,因病应向班主任请假。

  2.面授培训,由班主任负责考勤,认真做好书面记载。

  3.班主任及时公布考勤情况,凡学员面授缺勤者,必须参加下期培训。

  二,听课制度:

  1.听课时应严格遵守纪律,专心听课,做到不讲话。

  2.不吸烟,不随便走出课堂。

  3.随带手机的应关机。

  4.自带笔记本,认真做好记录。

  三、考核制度:

  l、家长学校授课完毕后,各家长应参加学校组织考核。

  2.学校实行考核登记,考试合格者,由学校发给证书。

  四、评比表彰制度:

  1.每期家长学校,学校将开展评比好家长或优秀家长以及家庭教育优秀论

  文评选活动。

  2.达到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评选条件者,学校将给予表彰。

  3.好家长或优秀家长表彰名额为参加学习家长总数的10%,家庭教育优秀论文篇数不限。

  4.有尽力办好家长学校,带头学习家教知识,提高家长素质和义务。

  5.有协助班主任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的义务。

  6.有协助学校、班主任调解校、班、家长之间争议的义务。

  五、家长委员会委员,在本校各年级学生家长代表中产生,委员产生后,经过学校调查了解,并征得其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后确定,使其既有代表性又有权威性。委员实行“一年一调整“的交替任期制,中途学生毕业离校其家长委员可随之离任,同时补充新人选。

  六、家长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家长代表10—15人组成。根据家长委员会的职能,各

  委员要有适当分工。

  七、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一至二次,以总结检查家教工作,家长委员会的工作凡与学校教育有关者,则尽量与学校教育工作有机配合,同步进行。

  八、、在实践中发现本章程有不妥之处,由校家长委员会修改补充。

  三、家长委员会联系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家长的教育作用,实现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有机配合,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立家长委员会制度

  1.各年级根据学生布局,综合考虑学生家长的工作职务,工作态度和能力,聘请部分家长成立家长委员会。

  2.家长委员会要在学校组织下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交流教育子女的经验,提出适合社会形势发展,适合学生心理特点的教育建议,探讨研究教育规律,共商教育大计。

  3.家长委员会的委员要多了解学校教育教学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向学校提出建议,以便更好地帮助学校改进工作。

  4.要认真做好家长委员会工作记录,积累和总结经验材料。

  二、定期召开家长会制度

  1.新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后,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召开新生家长会,主要介绍学校基本情况,讲解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具体要求,以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2.每学年根据教育教学情况,各班可根据情况自己安排召开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家长座谈会,互相沟通情况,密切配合,共同搞好学生教育。

  3.召开家长会的几点要求:

  (1)各班召开家长会,要提前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协调安排。

  (2)家长座谈会要求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参加(极特殊情况例外)。

  (3)家长要按时间规定准时到校开会。凡在规定时间家长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到校开会的,必须在家长座谈会召开前三天或后三天到校与班主任联系,了解开会内容。

  (4)家长要如实向班主任老师、学校介绍学生在家中的表现,反映真实思想,使学校教育有针对性、有实效性。

  (5)因学生原因致使学生家长没能到校参加家长座谈会的,由学校单独通知家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三、健全家长书面联系制度

  1.每学期委员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总结本学期学生教育情况,提出假期要求,共同教育好学生。

  2.班主任要落实家长通讯方式,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对于个别无法面谈的学生,可由班主任填写书面联系卡,针对学生情况,书写简明扼要的意见建议和要求,通知家长,请家长附注意见,签名后带回,完成与家长的联系。

  四、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此,我们将教育的阵地延伸到校外,为了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我们特制订《新兴中学家长学校考核表彰制度》:

  一、考核内容

  1.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2.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的习惯,增强子女法律和社会责任感。

  3.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孩子有突出成绩或明显进步。

  4.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5.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和劳动习惯。

  6.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7.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为子女做榜样。

  8.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的家庭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环境。

  9.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和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人特点,实施教育。

  10.要和学校,社会密切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并积极支持家长学校工作,关心和支持学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二、考核方法

  1.每学期定期组织部分家长进行学习活动。

  2.要求家长不定期写好学生的反馈信息。

  3.每学期召开家长大会,由教师提名、家长评议评选本年度优秀家长。

  五、家长学校联系制度

  1.在校长的领导下,每学期由主管家长工作德育副校长翟校长具体负责主持制定全校的家长工作计划和撰写家长工作总结。

  2.每学年在各班推选两名家长代表的基础上成立家长委员会,具体按照我校的《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开展工作。

  3.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按照我校制定的《家长学校工作章程》及《家长学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4.根据工作的需要聘请有专长的家长为学校的特别顾问,颁发顾问聘书。

  5.每学年开学初召开全校新生家长会一次。

  6.每学期初和学期末由各班组织召开家长会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7.每学年初完成新生和插班生的家访工作,并做好家访记录。对于特殊学生可根据情况增加家访次数。

  8.各班每学年安排一次与全校家长半小时以上的单独约访工作,向家长详细介绍学生在校的情况;平时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与家长交流沟通,并做好约访、交流工作记

  9.建立每周二的校长接待日,开展家长咨询、约访、接待工作,平时有问题可随时解决。

  10.建立家长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家教宣传栏和班级家长园地内容。

  11.各班在每学期从第二月开始,每月向家长开放一次教育教学活动。

  12.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家长助教活动,充分利用家长资源丰富学校的生活和教育活动,鼓励家长积极参与。

  13.各班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家庭联络小组,利用休假日开展校外家庭联谊活动。

  14.学校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对班级进行“班级开展家长工作情况评价”、“家长对学校整体工作情况评价”工作,各班对家长开展“家长参与学校活动情况评价”工作。文章来

学校管理制度4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住校生的'管理,以便给同学们创造一个安全、卫生、整洁、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服从学校和生活指导老师的安排和管理。

  二、坚持正常到校,若有事不能到校或外出,必须由家长和学生共同向生活指导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否则后果自负。

  三、严禁带校外人员进入寝室,绝不允许留宿本寝室以外的人员。

  四、晚上时间,严禁跑出校门,在公路上闲逛或外出购买零食。

  五、严禁故意破坏公物,若有损坏,加倍赔偿;个人财物,妥善保管,不要随意乱放。

  六、严禁在寝室内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禁止在寝室内嬉戏打闹,停电时不要点蜡烛,熄灯后不允许再开灯看书。

  七、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安排,生活有规律,下自习20分钟内就寝,不得拖拉,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同学之间,和睦相处,互相谦让,出现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

  八、准时参加晚自习辅导,上自习时,不允许讲话和讨论,有问题应向值班老师请教;不允许来回走动或频繁进出。

  九、爱护环境,讲究卫生。剩饭、剩菜和污水应分别倒入指定地方,严禁乱扔乱倒,衣物摆放整齐,不要随手乱扔。

  十、遵守值日安排,值日生每天早晨、中午都要打扫寝室卫生,每周六下午应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以上各条,望各位住校生切实遵守,若有违背,严肃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5

  为挖掘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三教结合”教育资源对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力量,切实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管理,特制定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学校校务会。校务会校长由学校校长兼任,聘请社会热心教育工作的有志之士作为家长学校的副校长,学校副校长为家长学校的常务副校长,成员由各班级学生家长推选一名家长作为校务会成员。

  2、要加强家长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做到“三化”:条件规范化(有机构、有教室、有教师、有牌子、有办公设备和办学设施)、办学科学化(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经费)、管理制度化(管理制度科学、办学灵活机动、活动有序、正常、资料完整)。

  3、常务副校长在学年初召开校务会征求意见,制定好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年末写好总结。

  4、加强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做到有专兼职教师。校务会要根据活动计划,聘请对家庭教育有经验的'教师或专家为家长授课。

  5、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给予解析或说明。

  6、“家长学校”每学年举办两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7、在学校校园网上开辟“家长学校”专栏,开辟“校长信箱”“行风监督岗”及“家长论坛”给家长一个交流、反馈的空间。

  8、每年的寒、暑假为学校“ 家访期”,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9、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10、家长学校每学年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学校管理制度6

  1.教师应在备好课的基础上,遵循教学规律和教学原则,运用合理的教学方法,采用先进的教学手段,上好每一堂课。

  2.教师上课前应整理衣冠,做到服饰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准穿背心、裤衩、超短裙、拖鞋及奇装异服上课。体育教师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上课。

  3.教师在上课预备铃响后应离开休息室进入教室并做好上课准备,上课时学生要起立,师生互致问候。

  4.教师上课前要负责做好学生出勤情况记录,发现缺勤情况的请课后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去向。

  5.教师必须带教案上课。应站立讲课。

  学校管理制度——课堂教学管理

  6.教师要把德育教育融入课堂教学之中,教书育人,讲求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7.教师口语要准确简练,富有启发性和吸引力,声音要响亮,并尽可能用普通话进行教学;板书规范工整,布局合理,能体现出讲课的重点。

  8.严禁酒后上课,上课时必须关闭手机;严禁在教室里抽烟,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在走廊上或教师休息室里逗留。

  9.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10.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羞辱学生。上课时教师不得把学生赶出教室。同时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课堂规则,课

  堂内发生的问题不能及时处理的,应由任课教师或协同班主任负责在课后处理。

学校管理制度7

  1、目前寄宿制学校大致有以下几种分类:从学校的封闭程度划分,寄宿制学校分为全封闭型和半封闭型。所谓全封闭型指学生整学期都不离开学校,一切生活统一由学校组织安排,目前比较流行的.“全封闭军事化管理”式的寄宿制学校就是这类学校的典型代表。而半封闭式寄宿制学校则指学生周内(周一至周五)在学校,周末回家的一类学校。

  2、从学校层次看,寄宿制小学、寄宿制中学(亦可再细分为寄宿制初中和寄宿制高中)都广泛地存在于我们周围。从开办学校的主体可分为公立、私立以及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按学校所处地域划分,可分为城市寄宿制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少数民族寄宿制学校。

学校管理制度8

  一。本制度之制定旨在与学员共同促进培训期间正常有序的学习。学员应遵守本中心各种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和班级组织的英语活动。

  二。尊师重教,谦虚好问,勤奋学习。

  三。做好每堂课预习工作,上课前仔细检查是否携带所需的学习资料和作业,不带与学习无关的东西。

  四。学习态度端正,上课仔细听讲,积极参与。同学之间互相帮助、共同提高。不准迟到早退,若因病因事不能上学,应及时请假。课后认真复习,逐步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五。上课时间不能在课堂随意走动。不允许用手机和在教室内喝水吃东西。课间休息,严禁追逐推搡。

  六。上课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校,无故缺席。因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要离校者,必须用英文向校方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校。事先有急事不能写请假条者要补写请假条,没办手续而缺课者做旷课处理,旷课累计两次者警告一次;旷课累计五次者,做自动退学、弃学处理,学费不退。自由活动时间不允许外出,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负责自负。

  七。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完成作业。无正当理由不做作业者,要接受老师批评。屡教不改者,教师有权拒绝为其批改作业。

  八。学员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谅解。学员之间严禁出现吵架、斗殴或其它不友好行为。有恶劣行径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九。学员必须爱护公物。损坏校内花草树木和公共设施者,照价赔偿;报纸杂志阅读后应放回原处;损坏或遗失公物,照价赔偿。恶意破坏者,开除出校,学费不退。

  十。教室内空调由班主任统一开关,彩电和vcd由上课老师负责开关,未经允许,禁止学员开关。节约水电,养成人走灯熄、随手关水的习惯。

  十一。家长须知:

  1、安全第一,配合中心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上下课应由家长或专人接送,其间安全自己负责。

  2、随时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督促检查孩子按时完成作业,并及时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本中心,以利于我们更好地教学。

  3、因接送学生的车辆时间比较集中,请家长尽量将车停在外面的专用车位,谢谢理解和合作。

学校管理制度9

  一、行政办公会议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讨论学校重大事项、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的常规会议。

  二、行政办公会议由校级领导、各处室主任、工会主席、团委书记、年级组长、参与管理人员等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教研组长。原则上每周一次,必要时可召开紧急会议。

  三、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召集主持,校长离校时可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行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分析总结前一阶段学校工作情况,明确近期工作内容,布置下阶段任务,提出具体要求,落实工作措施和方法;各部门通报阶段工作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使学校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五、办公室要做好会议的`记录工作,对未能出席会议的同志负责做好传达工作,同时对会议所安排的各项工作认真督办、催办,以保证学校工作顺利进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二、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考勤员由处室组推举。

  三、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一周统计公布一次,按月统计报校长办公室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

  四、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五、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

  六、告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七、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

  八、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同工资、奖金、评优、职称评定挂钩的实施细则。

学校管理制度10

  为维护学校安全,并使出入学校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学校大门都必须遵守本工作制度,服从保卫人员管理。

  二、本学校人员出入管理:

  1、本学校教职员工出入大门,严禁骑车进出。

  2、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出入大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领导批准或打招呼,说明出入事由并由门卫进行登记。

  3、下班时间除公务者外,禁止留住或进入学校。

  三、校外人员出入管理:

  1、凡学校外来人员或家长来访时,应予先与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取得电话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出校时,在接见单上请要求接见的校领导或教师签字,将接见单交门卫(备查)后方可出校2、禁止来宾未经准许随意进入校园,如发现请到门房问清事由,与接待领导或教师取得联系,并经过门卫登记后方可进入。

  五、外单位车辆必须进入校园的,必须经过有关领导的同意,经门卫人员查验后,登记单位、车号方可入校。

学校管理制度11

  1.听课要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听课过程要做到:耳听、眼看、手记,按教学流程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认真分析,并及时为教师评课,点评时要切合实际,观点新,有高度,利于操作。

  2.看教学目的是不是明确,对教材理解是否深刻,讲授是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

  3.看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学科特点、学生实际、教学原则、周密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有精确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的`利用四十分钟。

  4.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年龄特点,运用启发式。是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给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看全班每个学生是否会学习,每堂有所得,达到学懂、记住、会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6.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在听课和评课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7.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力度,整个学期里校领导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听随堂课的节数不得少于听课节数的60%,听后要有针对性地点评。

  8.教导处要建立领导预听课记录,便于掌握领导听、评课情况。

  9.领导要定期把听课簿送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登记。

学校管理制度12

  1、管理、安排体育方面的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体育、卫生两个《工作条例》,努力增强学生体质。

  3、根据市、街、校的有关工作要求,制定全校体育工作计划,按计划有步骤开展各项工作。

  4、有计划、有条理、有步骤抓好体育运动队的培训工作,建议每天坚持不少于1小时的业余训练(田径、篮球、乒乓球、三棋等)。指导学生掌握基本的体育知识,运动技能和锻炼方法,养成锻炼习惯,参加各类比赛力争取得好成绩。

  5、校举行集会或其他活动,负责安排、指导学生进场、离场,整理队列,并维持会场纪律,协助学校做好学生体检、保健工作。

  6、按体育部颁布的要求,切实抓好学生体育锻炼、达标工作,达标率要达到上级要求。

  7、组织安排好两操、两课、两活动,负责“两操”的机务工作,并做好每日检查评比工作,两操正确率达98%以上,切实抓好“两操”质量。按课程标准要求制订好教学计划,备好课,上好课,期末写出质量较高工作总结和教学经验论文。

  8、积极开展全校性体育运动,有计划组织全校师生开展多种文体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田径运动会(校运会),一次班际两操比赛、篮球赛、乒乓球赛、三棋赛。组织好学生群众性体育活动。

  9、安全教育工作,确保体育课、训练课没有属自己责任范围安全事故发生。

  (1)每学期通过考核认真评定学生的体育成绩,做好体育资料的积累和统计工作,并列入档案。

  (2)做好体育器材的管理和一般维修,充分发挥体育设施和场地的利用率及使用寿命。管好体育场地、设施,保持体育室的整洁。

  (3)乐意接受学校、办学单位交给的`任务,并努力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4)能用清晰、流利的普通话进行教学。

  (5)按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6)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关心学校,热爱学校,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主动协助有关部门领导做好学校的其他工作。

  (7)能吃苦耐劳,具有创新、有奉献精神,教育、教学质量高,令家长、学校、办学单位满意。

学校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学校领导和教师听课制度

  1.学校领导听课要求

  第一、领导听课要有计划性、目的性、针对性。

  第二、学校领导听课前要有充分准备,掌握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

  第三、学校领导和中层领导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第四、学校领导听课要有记录,听完课后要及时评课或反馈意见。

  第五、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

  2.教师听课制度

  第一、教师应积极参加听课活动,凡同学科的`研究课、公开课、汇报课,以及学校要求的集体活动听课必须参加,并做好听课笔记,每名教师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年组长不得少于30节。

  第二、同学科、同年级的教师要互相听课。

  第三、认真参加评课活动,诚恳提出意见,互相交流提高。

  (二)学校教研工作制度

  1.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苦练基本功。

  2.每位教师每学期上一节公开课。

  3.学校每学期要开展课堂教学评估一次。

  4.学校要定期组织教师到先进学校学习,加强与先进学校的联系。

  5.学校要做好教研活动记录,教师要做好笔记。

  (三)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1.“结对子”在青年教师的培养中实行“导师制”。

  2.“指路子”学校要对青年教师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听课,并及时进行点评、反馈和鼓励。

  3.“压担子”青年教师每学期至少要上一次公开课和汇报课。

  4.“搭台子”学校尽可能为青年教师创造更多施展才能的机会。

  (四)骨干教师培养制度

  1.在骨干教师认定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素质,较强的教学、教研能力的教师确定为骨干教师。

  2.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坚持多规格、多层次、多渠道,研培结合、周期培训的模式。

  3.骨干教师考核,要坚持考核、考查、考评相结合,每年考核一次。

  4.学校要建立健全骨干教师档案。

学校管理制度15

  1、提出各个学期课程设置、课时计划、方案,经校长审定后组织落实

  2、编排各个学期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及各种教学活动表。

  3、做好教材、资料的订购与发行。

  4、指导各级部各学科备课组工作。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作业批改,组织好各类公开课。

  5、组织好各类考务活动。

  6、管理好学生学籍,做好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工作。

  7、抓好实验室建设、图书阅览室的工作。

  8、组织教师文化业务进修活动,注重培养青年教师。

  9、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管理业务档案。

  10、协调各级部教学工作、抓好音体美的教学。

  11、搞好办公室的卫生工作。

  12、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按时完成校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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