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管理制度(精选16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环卫工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卫工管理制度 1
为了加强环卫工人的管理,提高清扫保洁质量,夯实工作责任,完成清扫保洁任务,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卫工人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按时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二、道路清扫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实行8小时作业制,重点路段实行早五晚九(早7:30前、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0至5:30)两班作业。
三、路面必须达到四无、五净、二不(四无:无零星垃圾杂物、无砖块沙石、无纸屑、塑模、瓜果皮、无积泥、灰;五净:路面净、人行道净、下水口净、树坑净、花带净;二不:不丢堆、不漏段)。
四、上岗时,必须着标志服,服从管理,作业期间要时刻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五、垃圾及时入箱,不得随意堆放,乱丢;责任区内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斗要及时进行清掏、擦洗,保证周围干净整洁。
六、爱护公物,对统一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工具完好无损;着标志服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严禁着陈旧脏烂的服装上岗。
七、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上班时间要在岗,在岗期间有作为。
环卫工管理制度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使环卫工作更规范、完善,确保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须遵照执行。
一、工作职责
1、清扫保洁实行一扫常保工作制和五净、五元清扫保洁质量标准。一扫常保工作制,即每天早上在规定时间清扫完毕,并全天保洁。五净标准,即:路面净、路边净、隔离带净、花坛绿化地净、果皮箱垃圾池周围净。五元标准,即:无浮土、无垃圾积存、无污水漫溢、无粪便遗留、无果皮、纸屑、烟蒂等杂物。
2、普扫时间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须在早上7:00前清扫完毕,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须在7:30分前清扫完毕,普扫时2名环卫工人必须同时参加。
3、保洁时间安排:夏秋季(4月-10月)每天必须保洁到20:00,冬春季(11月-次年3月)每天必须保洁到19:30分。保洁时间实行轮班制,上午班与下午班交接时间为14:00。
4、环卫工人有责任对责任区内的机关单位、临街门面、居民住户、摊点的门前三包进行督促,并负责清理公共区域内的野广告。
5、垃圾收运工每天要认真收运辖区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严禁抛洒垃圾。
二、工作要求
1、作业时间必须穿戴环卫标志服,保持个人卫生,自觉维护环卫工人新形象,自觉遵守环保规章制度。
2、爱护劳动工具,不得有意损坏,不得随意摆放,垃圾收运工要爱护环卫设施,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停放有序,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
3、清扫的垃圾、泥土等,应及时、就近倾倒至垃圾箱(池)或垃圾中转站,严禁清扫至绿化带、草坪、果皮箱或下水篦子内,严禁将垃圾倒入河道内。
4、严格遵守作业时间,按时上下岗,严禁醉酒上岗,严禁脱岗、坐岗,严禁私自换岗。
5、不得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闹事、不得违法违规上访。
三、考核
1、环卫工人实行日工资制,即当月满勤,辖区卫生状况好,月固定工资全部兑现。反之,扣除相应工资。
2、环卫工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不享有工资。
3、在规定普扫时间内未普扫完毕的,1次处罚10元。
4、保洁时间内擅自离开责任区域的`,1次处罚10元。
5、保洁未做到五净和五无,责任区域内存在烟蒂、纸屑、果皮等垃圾,查到1次处罚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6、垃圾收运工将收集车辆乱停乱放的,发现1次处罚10元,对各垃圾点、坑、箱、桶垃圾清运不彻底或沿路抛洒垃圾的,发现1次处罚10元,第2次30元,第3次50元,1个月内出现4次及4次以上者,解除劳动合同。
7、将垃圾粉尘等杂物扫入下水篦子的,发现1次处罚50元,并自行清掏干净。
8、保洁工人工作时间醉酒的,发现1次处罚50元;垃圾清运驾驶员工作时间醉酒驾驶的,发现1次即解除劳动合同。
9、连续旷工1周的;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参与任何形式闹事上访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修建违法违章建筑的;,一年内事假1月以上,病假2月以上,经书面通知上岗未到岗的。有以上情形之一者,解除劳动合同。
环卫工管理制度 3
一、环卫工人试用期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组织人员对试用期环卫工人进行考核,在考核期内不能达到雇用标准的工人,将不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二)凡在试用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一律不予录用:
1.试用期内考核两次不及格;
2.试用期内累计请假超过三天;
3.试用期内不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试用期内发现提供虚假身份证、政审证明;
5.试用期内发现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不适宜做环卫保洁工作疾病。
二、日常考核管理制度
(一)定期考核制度
环卫所依据所制订的作业服务规范、环境卫生质量标准、道路清扫保洁作业要求每周五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同时根据月评比的办法进行奖优罚劣,在当月工资中得到体现。
(二)不定期抽查
环卫所将分区进行不定期巡查、抽查,将环卫工人的'抽查考核情况报环卫综合管理负责人,进行汇总。
(三)考核细则
1.考核采取百分制,以绩效工资500元为基数,每1分为5元。 2.出勤考核标准详见《会理县环卫工人考核表》(见附表三) 3.清扫保洁考核标准
(1)路面清扫保洁不到位,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污泥积水,一处扣1—2分,连续50米以上扣2—3分,整段路扣3—5分;
(2)道路街沿坎有泥土积尘、垃圾杂物、枝叶果皮纸屑,一处扣1分,连续20米以上扣2—3分,整条路段扣3—5分;
(3)绿化带内有白色垃圾、纸屑、塑膜、烟盒、烟蒂、塑料废弃物等,每处扣1分;
(4)道路红线外两侧100米视线范围内有白色垃圾、暴露垃圾,每处扣1分,有成堆垃圾,每处扣2分;
(5)人行道杂草清除不及时,一处扣1—3分;
(6)未按时完成普扫任务,扣1—3分;
(7)清扫保洁垃圾未按规定倾倒,反倒入绿化带、果皮桶、收水井、地块内、墙角、过水槽及其它禁倒场地,一次扣1—3分;路面、绿化带有小堆小点垃圾不及时清除,一出扣1—3分;
(8)果皮桶未及时清掏,溢出桶沿边,一个扣1分;
(9)责任垃圾收集箱体周边不清洁,有污水、零散垃圾扣1—2分;成堆垃圾扣3—5分;箱体满后不即时报拉,造成满溢扣1—2分; (10)随意点火、焚烧垃圾发现一次扣3—10分,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负刑事责任。
4.上班期间不穿戴安全警示服者扣除考评分1分; 5.上班期间不带清扫工具者扣除考评分3分; 6.无故损坏工具者,除照价赔偿外扣除考评分1分;
7.对道路污染及破坏市政公用设施的情况视而不见者,扣除考评分2分,并在本年内不得参加任何评优奖励;
8.无故不及时完成工作人员所安排工作者,扣除考评分2分;
9.道路组长不执行工作人员下达任务者,扣除考评分5分;连续三次不执行者,取消组长资格。
环卫工管理制度 4
为了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确保清扫保洁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领导,遵守镇里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认真做好责任路段环卫工人的管理工作,落实清扫保洁工作责任。
三、负责责任路段的环境卫生,检查、督促环卫工人做好日常的清扫保洁和垃圾斗、垃圾桶、果皮箱周围的卫生,确保责任路段卫生达到规定的.标准。由于工作不负责造成管理路段“脏、乱、差”的,每次处罚10元。
四、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发现和解决管理路段出现的各种问题。对迟到、早退或中途脱岗者,每次处罚5元。
五、管理人员有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严禁捎假或电话请假。一天以内由镇环卫所批准,二天以上由镇领导批准,无故旷工者按天扣发平均工资。旷工三天以上者交镇里处理。
六、加强环卫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事故应及时向镇环卫所或镇里汇报处理。
七、镇里和环卫处对各路段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月对先进路段的管理人员给予奖励,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的依据。
环卫工管理制度 5
一、清扫保洁人员必须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勤勤恳恳,按时完成清扫保洁任务。
二、清扫保洁人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三、道路清扫坚持一把扫帚扫到底的原则,实行8小时作业制,(早7:30前、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30至5:30)两班作业。
四、路面必须达到“四无、六净、二不”标准,(四无:路面无落地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杂物;无积水;无人畜粪便;无各类垃圾漏收堆积;六净:路面净,下水口净,人行道净,树坑墙根净,绿化带净,垃圾容器净;不丢堆、不漏段)。
五、上岗时,必须着标志服,服从管理,作业期间要时刻注意来往行人和车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六、垃圾及时入桶,不得随意堆放,乱丢;责任区内设置的`果皮箱、垃圾桶要及时进行清掏、擦洗,保证周围干净整洁。
七、爱护公物,对统一配发的工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时刻保持工具完好无损;着标志服时必须保证干净整洁,严禁着陈旧脏烂的服装上岗。
八、要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和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确保上班时间要在岗,在岗期间有作为。
九、注意事项
1、全体环卫工人要接受办事处、城监中队及居委会干部的领导,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如果不服从领导和指导者,城监中队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经济处罚。
2、城监中队每天按时清理卫生。如有病、事假者,要先与城监中队主申请,并找好代班保洁员,如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3、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汹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访,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4、环卫工人如因保洁工作做的不好而在卫生检查,评比中失分,办事处将依情进行处罚,其罚款将做为年终环卫工人福利用款。
5、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如发现办事处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如车辆及保洁工作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6、一年中,新保洁车和车辆维修费为50元(包括更换零件),旧保洁车辆维修费为120元(包括更换零件)超支部分自付,在规定内的维修结余款归个人。
7、环卫工人必须准时参加城监中队召开的环卫工人工作会议,必须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城监中队请假。
8、环卫工人在工作期间内被发现无故旷工者,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发现第二次处罚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如有三次以上无故旷工者处罚50元以下罚款
环卫工管理制度 6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创造优质的镇区环境,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定xx镇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工作制度:
1、管理工作制度:本镇环卫部门现有管理人员6名,环卫工人31名。根据镇区的道路、街道、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实行“包干包段责任制”。管理员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并对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2、保洁工作制度;环卫工人的工作任务主要为清运镇区的生活垃圾、零散垃圾等,并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环卫工人主要负责清扫街卫生,清理街道的白色垃圾及其它污染物;清理主要巷路内的杂物、建筑垃圾;清理建筑物上的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等。确保街道无垃圾、无杂草(草堆)、无纸屑塑料袋、无路障、无建筑垃圾、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环境整洁。
3、垃圾清运制度:清运工每天要认真清运辖区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严禁抛洒垃圾。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收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4、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无堆积物、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做到四净(骆净、绿化带四周净、墙根净、公共场地净)。
5、工作纪律:清扫保洁人员要服从管理,认真操作、文明清扫,做到不漏扫、不丢段。要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请假制度,不得串岗、脱岗、打堆聊天、干私活等,上岗时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工作衣、帽。
二、考勤制度
1、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三次,即每天上午4:00至10:00,下午13:00至16:00,晚上17:00至19:00,合计11个小时。
2、环卫工人按照各自分管的'卫生区,必须做到“一日两扫、全天保洁”,不得留任何死角,确保各自所负责的卫生区内的骆、绿化带及人行道达到所要求的标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环卫工人,在一个月内经创建办工作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元,发现两次罚款3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经主抓领导发现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经书记、乡长发现第一次取消年终补助,第二次予以辞退。
3、保洁人员必须在工作时间内各自坚守岗位,如有特殊事情,必须及时请假且找人替工;按时参加点名,在一个月内旷工一次取消本月工资奖励,旷工第二次予以辞退,迟到(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早退同迟到,旷会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予以辞退。两次请假算一个迟到。
4、环卫工人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着环卫服,在一个月内发现不着环卫服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5、调换卫生区时,原卫生区必须清扫保洁干净,并经创建办人员和下一个接管保洁员验收后方可接收,延迟接管时间不超过一天。
6、如有临时卫生突击任务,环卫工人必须做到随叫随到,按质保量完成任务。
7、各责任人及责任区内配套公共设施(如垃圾桶、箱等)由本区责任人负责管护,丢失或损坏按价赔偿。保洁车辆不允许外借和超载,对丢失者,根据车辆实际情况,折旧赔偿。
三、文明上岗制度
1、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清洁工人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个体摊点、食堂、门市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要文明规劝,主动清扫;有蛮不讲理者,应及时报告管理人员以取得妥善解决,不可擅自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清洁工人在岗期间,需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
4、环卫工人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参加和参与任何的闹事、上,不得参加任何违法团体和违法违纪活动。
环卫工管理制度 7
为了加强环卫管理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的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群众,创建优美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清洁工人要树立为人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从思想上认识到环卫工作的光荣性和重要性,规范工作行为,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工作任务
1、清扫村大道、小巷卫生,并把垃圾集中到垃圾桶(池);
2、清理新旧村沿沟垃圾、沿街杂草;
3、清理保洁范围内的垃圾桶(池),并把垃圾运到指定的处理场,且要做到日常化管理;
4、监管和清理建筑垃圾;
5、对村辖区内的个体门市、居民住户、摊点的“门点三包”进行监督管理;
6、环卫工人应积极配合镇城建中队和村委会的管理工作,并服从领导安排,确保辖区无垃圾、无杂草、无路障、无乱张贴现象,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当日清运各垃圾点、坑、箱、桶的垃圾,做到“车过垃圾清,人去垃圾净”。
三、薪酬与考勤制度
1、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500元/月,满勤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100元。
2、清洁工坚持每天彻底清扫全村道路一次,春夏季8点之前完成,秋冬季9点之前完成,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①清洁工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四、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村委会执行。
环卫工管理制度 8
为了进一步加强垃圾清运管理,防止抛撒污染,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垃圾清运人员要严格遵守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按时完成垃圾清运任务。
二、严格按照派车单进行拉运,不得擅自调换垃圾斗进行拉运。
三、及时清运垃圾,不得推脱或延误清运。严禁漏拉,每发现一次,扣司机、跟班人各50元并扣除相应的油料。
四、垃圾运输过程中必须加盖篷布,不得抛洒、泄漏。一次不加盖篷布,扣司机、跟班人各50元。
五、严禁公车私用,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0元。如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惜车辆,谨慎驾驶,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环卫工管理制度 9
1、小区内的`环境清扫保洁工作由专人负责。环境卫生做到“四净”(路面净、人行道净、楼梯净、绿化带净)、“三清”(墙根清、树根清、垃圾箱周围清)。
2、爱护小区容貌,居民户阳台、窗外不准堆放、挂晒有碍公共卫生的物件。做到“六无”(无违章搭建,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私养家禽、畜,无乱栽乱种,无乱倒乱泼)。
3、爱护公共场所的卫生,做到“三不”(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生活垃圾业主用袋装好,定点堆放,定时清理,垃圾日产日清。厕所有专人管理,小便入池,大便入坑。
4、业主必须保持楼梯、过道、走廊的清洁卫生,不准堆放杂物和挪作它用。
5、家庭卫生做到四壁整洁,窗明几净,各种物件摆放整齐,有条理。无积尘、无蛛网、无蝇、无鼠、无蟑螂。
6、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搞好预防接种、儿童计划免疫工作。
环卫工管理制度 10
第一条:医院长期委托社会保洁服务专业机构,对医院环境卫生提供定期优质清洁服务。
第二条:医院环境卫生,生活、医用垃圾的收集、归类、打包等均由保洁公司专业人员负责。
第三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实行每日定时清洁和随时保洁办法,医院总务科对其工作质量进行定期检查,监督,评价等。
第四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清洁范围、程序、措施等操作,不得懈怠。
第五条:保洁公司专业人员出现有违双方协定的问题时,医院总务科应及时与保洁公司取得联系协商解决。
环卫工管理制度 11
1、工资实行底薪与绩效考核相结合,底薪1000元/月,满勤及工作认真负责每月加50元。绩效工资每月200元,年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2、清洁工每天要按时上班,不可无故缺勤,有事必须向管理人员请假,并找人按时完成当天的任务。
3、清洁工和保洁员有下列行为的,予以经济处罚,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①一次清扫或保洁不彻底、不认真、不及时的,罚款5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
②清洁工一次不清扫的,罚款2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③不按规定着装的发现一次罚款10元,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以上的'加倍罚款。
4、清洁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清退:
①一个月内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清扫和保洁不彻底、不认真的;
②一个月内无故三次完全不清扫或不保洁的。
5、对清洁工的考勤与考核工作由环卫所执行。镇城建办负责监督管理。
环卫工管理制度 12
1、车辆管理按照“统一”的原则,全部车辆要建立台帐。
2、车辆外借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方准出车。
3、车辆驾驶员,任何时间不准出私车,有事必须提前请示领导,如发现未经领导同意私自出车的驾驶员,按照奖罚规定处理。
4、车辆驾驶员,定车定人,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外借他人驾驶、串开车辆。
环卫工管理制度 13
为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修、保养的方针,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车辆司机必须经常对所操作的设备进行例行维修、保养,完成操作供应知的设备维修、保养知识。
2、车辆司机维修、保养设备,必须做好记录,对维修、保养的.部位、技术和质量负全部责任。
3、设备维修、保养需要更换配件或总成时,必须以旧换新,经指定人员鉴定后方可领取或购买,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的损坏要根据情节,按奖罚规定处理。
4、设备维修、保养分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入冬前、开春后和季度,不定期由车辆司机临时安排。
5、车辆由专人操作,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操作,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运行。
6、设备外观要经常保持干净。
环卫工管理制度 14
一、校园是学生学习、生活并从中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具有十分重要的育人功能。为此,严格按照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地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毛巾、扫帚、抹布等卫生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食堂有专门的`消毒和灭蝇设备,没有烟尘等空气污染。
三、落实卫生包干,坚持检查评比。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组,责任到人”的清卫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养成习惯上下功夫。教室、清洁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教师办公室、会议室等由教师、职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厕所和垃圾箱由专人或值日生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两周一小评,一月一小评。
四、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将花圃和绿化地段的花木分片包干管理。做到管活、管好、管全、 管成材。多种树木,多栽花草。绿化面积达到规定指标。凡破坏绿化者,视其情节,给予赔偿或罚款等处分。
五、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校园的整体布局和各个部位的建筑造型及其装饰,都要规范、和谐,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等正确使用简化字,字体工整,行文规范。校内广播、电视台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六、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各类用房定期作安全检查,粉刷油漆,并及时进行维修,不准继续使用危房。自行车停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排列整齐。
七、教职工宿舍经常打扫,保持清洁卫生,床铺整齐,物品安放有序,门前实行三包。
八、食堂桌椅擦净,排列整齐,地面、洗碗池及其他地方经常保持整洁,无乱倒饭菜现象,食堂内无蝇、无鼠、无蟑螂。
环卫工管理制度 15
1、全体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环卫所各项规章制度。
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确保垃圾及时清扫、收集、运转,做到日产曰清,严禁车内装有垃圾隔夜转运;严禁无故旷工、脱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公车私用;休息期间严禁关机,随时应付突发事件,听从工作调度,如人为原因造成垃圾不能正常运转,产生负面影响的,经查实后,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安全行车管理
⑴每月由车辆管理办定期召开安全教育会议,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⑵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开快车、险车、赌气车;严禁疲劳驾驶,酒后驾车,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⑶车辆按规定进行检修保养,保持安全良好的车况。
⑷车辆出车前,驾驶员必须做好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消除安全隐患。
⑶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工作,严禁超范围行驶,严禁公车私用。
⑷每曰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自保管的车辆停放到指定场所,违反本制度,造成车辆损坏、物品遗失,由驾驶员照价赔偿。
3、车容车貌
⑴、环卫作业车辆必须及时清洗,确保车身整洁,无油垢污渍。
⑵、垃圾运输车必须安装污水滴漏装置,确保运输过程中无滴漏现象,杜绝二次污染。
⑶、垃圾运输车在作业和运输过程中,无垃圾夹带、拖挂现象。
⑷、每月对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进行不定时的抽查,并建立车容车貌检查档案。
⑶、所有环卫作业车辆应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车容车貌检查活动。
4、燃油管理
⑴实行油卡加油制,原则上不允许用现金加油。
⑵加油时,必须有指定的专人陪同驾驶员前往加油站加油,并做好加油记录,经驾驶员和油卡持有人签字备案。
5、车辆维修及保养
⑴、所有车辆定点修理,专人负责,规定严格的修理程序。
⑵、确需维修的,由驾驶员申请,经车管办主任审核,报所领导同意后,填写派修单,并由车管办主任现场查看修理部件是否属实,否则不予报销。
⑶、如遇车辆途中抢修,必须报车管办主任和负责人,并在事后及时补开派修单。否则,不予结账,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⑷车辆进行修理时,驾驶员不得离开现场,对修理部位及更换配件进行监督并认定保修期。
⑶车辆修好后,更换的配件必须带回单位验收,并集中处理。⑷如驾驶员人为原因造成车辆维修费用增加的,一经查实,根据费用的多少给予处罚。
⑵车辆每半月打一次黄油,并定期更换空气滤清、机油。
⑶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案”,记录每次车辆保养、维修、检查、更换轮胎和零配件等情况。
6、考核的奖惩措施
⑴、对违反环卫所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的,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⑵对违反以上各条环卫车辆工作纪律的,将根据违反情节的轻重,每人(次)处罚50-100元。
⑶、车容车貌不达标准的.,每人(次)处罚20-50元。⑷、被上级领导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处罚100元。
⑶、对超出油耗管理标准的不予发放节油奖,超过1升以上视实际情况给予处罚(根据油量、当月公里数、市场油价计算〉。⑷驾驶员因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车辆损坏的,一切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按经济损失全额赔偿。
⑵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按责任〈以交警队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为准〉作如下处理:
①对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当月安全奖不予发放。
②对在事故中产生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费用,应按实际经济损失以责论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负全责的,承担全部
环卫工管理制度 16
为了加强和落实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更好地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制定环卫车辆安全操作制度。
1、必须遵守交通法规,接受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积极参加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安全会和交通宣传等活动。
2、不准酒后驾车、强行超车和违章超速行驶。
3、认真执行车辆“三检”制度,做好设备的`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行。
4、车辆在通过铁道口和交叉路口时,必须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5、车辆在加油时,不允许打手机,不准吸烟和明火出现。
6、做到文明操作、礼貌待人。
7、加强冬季和雨季的安全教育。
8、不允许在工作间内吸烟、点燃明火及往中转箱中丢带火的烟头,无关人员禁止操作机械设备,外来人员禁止进入工作现场。
9、定期检查配电箱、操作开关,用电线路的设施、设备等其它用具,设备是否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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