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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杜绝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
三、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核。
3.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拆除和报废过程中的作业证审批,安全监督。
3.3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拆除计划,落实风险控制措施,落实现场管理工作。
3.4 拆除工作人员进行具体拆除工作,对本职工作负责。
四、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拆除和报废生产设备设施,由总经理进行审批。
4.2 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
4.3在拆除生产设施前,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评价,评价要认真、仔细、到位。
4.4根据风险评价结果制定详细的.拆除计划或方案,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4.5拆除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措施,按计划或方案进行。
4.6拆除过程中注意事项:
4.6.1 在拆除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作业。
4.6.2 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4.6.3 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掏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拆除的物件不准自上部向下抛掷。
4.6.4 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4.6.5 作业现场必须有拆除单位安全监护人员。
4.7 报废
4.7.1 有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4.7.2 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有效利用再生资源,达到节能降耗,提高工厂经济效益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
3.工作程序
3.1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3.1.1属于国家发改委颁布淘汰落后的机电产品。
3.1.2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鉴定为不合格、报废的机电产品。
3.1.3属于生产技术改造,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机电产品。
3.1.4属于生产工艺改变,长期闲置未用的机电产品。
3.2申请制度和规定
3.2.1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机电产品由使用部门和保管部门填写《固定资产闲置、报废申请表》.
3.2.2由设备科现场确认后签署意见报主管厂长和公司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报废。
3.2.3特种设备报废后还应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该设备的注销登记。
3.2.4生产设施建设中设计改变而变更设备。
3.2.5该设备不能满足现阶段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
3.2.6该设备自身缺陷,未达到设计和使用要求。
3.2.7要求设施设备变更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生产设施设备变更申请表》,交设备科核实,报主管厂长审批。
3.2.8变更设备的购买严格按化工厂物质计划,购买制度执行。
3.3安全拆除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3.3.1生产设施设备的.拆除由使用单位按规定填写申请表。报安全环保科、设备科、设备科审核后报主管厂长审批。
3.3.2拆除施工前,拆除单位应会同使用单位、安全环保科进行现场安全风险系数评估,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预防措施,并由安全环保科制定专人现场负责监督执行,并做好记录。
3.3.3拆除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业)票(证)。
3.3.4拆除作业时,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并报公司保卫处、安全环保科以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3.3.5拆除作业时,严格按《化工企业厂区作业规程》、《化工企业厂区十四不准》及七个对待规定执行。
3.3.6拆除作业时禁止损坏本体设备和其他设施设备。
3.3.7拆除电气仪表和特种设备时必须由电气动力科批准确认可性,方可进行作业。
3.3.8拆除后的设备必须进行除锈,除油并保持外观整洁。按规定地点放置,分类标识。
3.3.9拆除后的设备按《生产设施设备变更、拆除、闲置、报废的管理制度执行》。
3.4设施设备闲置生产、报废入库的管理规定
3.4.1报废设备申请报废后由公司进行统一处理。
3.4.2闲置设备入库前必须做到:
3.4.2.1设备零部件必须完好无损,外观整洁干净。
3.4.2.2铭牌,技术参数资料齐全。
3.4.3闲置设备入库后必须建立台帐档案,方便合理调度利用。在能满足生产要求和工艺技术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该设备。
3.4.4闲置设备的管理按《化工厂备品备件管理制度执行》。
3.4.5闲置设备的领用按《化工厂物质领用发放制度执行》。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过程中安全作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设备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3.责任单位:
3.1主要责任单位:公司技术部;
3.2相关责任单位:生产部、拆除单位。
4生产设施拆除或报废原则
4.1属于国家或行业规定淘汰目录类的生产设施;
4.2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环境或工艺要求的生产设施;
4.3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出现意外事故或因磨损、腐蚀、精度降低等原因已无修复价值的生产设施;
4.4不能满足工艺更新或有比现在性能更先进、更安全、更经济的生产设施;
4.5符合以上情况的生产设施均可申请报废。
5.生产设施报废程序:
由生产设施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交公司生产设施分类主管部门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最后移交财务部办理报废结算手续。
6.生产设施的拆除
6.1拆除范围:包括厂房、设备、管道、电气、安全设施等的.拆除、生产现场闲置设备的拆除及改、扩建等技改项目的拆除工程;
6.2.拆除审批程序:
6.2.1由设备所属单位负责填写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交主管部门,由分管领导审核,生产设施主管部门下达工作任务书。
6.2.3接收工作任务书的单位负责制定生产设施拆除工程方案。方案必须对拆除中场地环境、相互关联的设施、管道、安全设施等按照拆除的优先顺序逐步进行危险性分析,根据分析的危险性调整最佳安全方案和采取安全措施,然后报人力资源部ehs科和生产设施主管部门审查确认,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6.2.3拆除工程方案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的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必须对作业范围内的危险性讲清楚,使作业的每一位员工明白针对危险性所应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
6.2.4工程负责人组织落实方案中的安全措施和办理安全作业票证,作业人员在作业票证上签字。
6.3生产设备设施如存在的易燃、易爆或中毒的,在拆除前使用单位必须进行清洗、置换、通风和分析,确认验收合格后,交与作业单位,否则作业单位不得接收作业。
6.4拆除安全注意事项
6.4.1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必须遵守《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和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不得盲目拆除作业。
6.4.2拆除前根据拆除工程的危险性分析,对危险部位必须消除危险因素后再拆除;
6.4.3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或先内后外(根据物件的构造和外观的情况)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禁止由下而上拆除;禁止先拆除安全设施后现场留有安全隐患;不准在存有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分应保持稳固。
6.4.4拆除的物件不准由上部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和顺槽溜放的方法。
6.4.5拆除中如发现被拆物件出现超过方案分析危险性内容,必须在调整顺序和补充安全措施后再行作业。
6.5拆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的处理:
6.5.1技术部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部残存的危险化学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
清洗干净,确认安全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7.相关记录
7.1生产设施报废申请表;
7.2生产设施拆除申请表;
7.3工作任务书;
8.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ehs科于20xx年4月制定,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4
1 目的
保证生产设施拆除、报废工作安全有序地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 职责
3.1安全工作由安环部统一管理。
3.2安环部、厂长办、设备部负责组织拆除和报废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
3.3所在部门负责协助或实施设备设施的.拆除
4 管理规定
4.1生产设施的拆除、报废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表,报设备部,由安环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4.2拆除和报废前,由安环部组织生产设施所在部门对拆除作业活动进行风险分析,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制定拆除方案和控制措施,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3在拆除生产设施时,如果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4拆除报废现场由具体实施单位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监管,并坚守岗位。
4.5拆除、报废方案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应将施工中的安全防范措施告知施工人员,并严格按照拆除方案执行。
4.6拆除施工时,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统一指挥下进行。
4.7拆除施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安全操作票证。
4.8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里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分应保持稳固,不许用挖空或推倒的方法拆除。
4.9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要求用吊运和顺槽流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运出。
4.10石棉瓦拆除,必须佩带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进行拆除。
4.11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有关电器、仪表方面的操作,必须由电气、计控车间确认可行时,方可施工。
4.12拆除、报废现场按规定设置一定数量消防栓和消防设施。
4.13拆除生产设施,需爆破作业,必须提出爆破方案。征得安环部、保卫科及当地公安机关批准。
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了完善生产设施管理,充分利用设施设备残值,保障加油加气站报废设施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和环境危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加油加气站所有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
3.职责
3.1站长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管理。
3.2技术员负责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4.控制程序
(1)严禁私自拆除和报废生产设施,生产设施符合下述一项或多项,方可进行拆除和报废:
1)能源消耗高,按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2)由于技术进步,先进设备替换落后设备。
3)定期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
4)由于生产工艺改进或生产规模的扩大,不能满足生产能力的`设备、管道。
5)严重腐蚀,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管道。
(2)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程序
1)根据生产设施撤除和报废条件,提请公司审批。
2)加油加气站应编制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方案,明确报废设施的处置方法。
3)拆除生产设施应确保拆除安全,拆除前应进行必要的隔离、置换、中和、断电等措施后,按照生产设施拆除方案进行作业。请承包商进行拆除时,应签定生产设施拆除合同,对承受商的管理应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4)报废生产设施应当消除不安全因素,不得留下隐患。生产设施必须进行必要的处理,如清洗置换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5)气瓶报废应作破坏性处理。
6)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必须有帐可查,并且相关材料要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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