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3-01-21 14:31: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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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通用17篇)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

  一、图书室由学校安排兼职教师管理。

  二、管理人员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

  三、轮流到阅览图书的班级要组织学生有秩序入室内,要遵守图书室开放时间和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四、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和杂物,不准在书柜、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六、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违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公开点名批评或取消借阅资格。

  七、每人每次限借图书一本,限期一周归还,借出图书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八、图书室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关好窗,锁好门。如失职造成损失,扣当月岗位津贴或按损失程度追究事故责任。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2

  一、图书室对书刊资料登记,分类编目。要注意分类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保持著录、编目的'准确一致。按要求统一要求,逐步实现分类,编目的规范化、标准化。

  二、图书室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借阅制度,实行定期对外开放。

  三、图书室要保证图书刊物的良性流通,图书一般不外借,如外借图书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图书外借不得超过一星期。经常进行催借还书,对借书过期不还者,执行停借,续借措施。

  四、图书室要严格执行赔偿制度,严禁读者涂写和污损书刊,若有上述行为要预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赔偿,赔偿后原书刊一概还退还给本人。赔偿应以1至5倍为原则,读者遗失图书赔偿方法同上。

  五、图书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图书室管理制度。坚守岗位,增强责任心,耐心细致地做图书借阅工作。

  六、图书室内要保持室内卫生、桌椅、书架摆放整齐。为借阅书刊制造良好的环境。

  七、要加强图书室管理。做好书刊资料的防护、防水、防盗、防潮、防尘等修补和清点工作。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3

  一、图书管理人员要具有高度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尽可能利用图书室藏书为读者服务,为教学服务。

  二、要做好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为读者和教学购进所需的图书,做好购进图书的验收、登记、造册工作。

  三、加强图书管理,所有图书要进行分类、编目、目录组织、管理与排架。

  四、所有藏书要进行财产登记,做好图书的统计与清点工作。

  五、加强对图书流通工作的管理,做好图书的借阅工作。同时要提出图书的'注册剔旧书目,列出名细,报校长审核。

  六、科学组织和精心保管图书,做好图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凡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负赔偿责任。

  七、图书管理人员要加强自身修养,拓宽知识面,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更好地为教书育人服务。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4

  为了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增长知识,了解国内外大事,提高文化素质,使书报成为老年人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精神财富,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开放时间,除星期四休息外,其他节假日、双休日一律照常开放。

  二、凡是本村村民均可进入图书阅览室学习、阅览报刊、杂志、连环画、小说等书籍。

  三、图书原则上不外借,报纸阅后放回原处。

  四、书刊、报纸是人们精神粮食,不准涂写、撕页,如有发现,除批评教育外,按原价赔偿。

  五、在图书室要专心阅览,不准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六、保持室内清洁,不准吸烟,不准随地吐痰。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5

  图书室管理规则

  一、要根据中小学特点制定图书购置计划,严格按计划选购适合中小学教育教学用的图书,避免随意性。

  二、图书购回后,经验收人验收并加盖公章,进行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

  三、图书经加工(分类、编目)后入库,按索书号排架。

  四、藏书室图书凭证借阅,特藏书一律不外借。

  五、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六、及时做好进馆新书的保护和破损图书的修补装订工作。

  七、积极采取措施,尽力使书库保持最合适的温度和湿度,做好防晒、防虫、防鼠、防火、防水等工作。

  八、经常清理打扫,保持书库整齐清洁。

  九、馆藏图书要经常清洁,定期向学校写出清点总结报告

  十、图书剔旧,应由管理人员提出剔旧的书目或报刊目录,说明原因,上报学校领导审查批准。剔旧图书,要开列详细清单,实施注销,撤销目录卡片。报批文件及清单应存档备查。

  十一、图书室应定时向师生开放,做好咨询、推荐、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图书馆知识教育。

  十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爱护图书的宣传教育,防止盗窃、污损图书。

  图书室借书制度

  一、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借书借阅图书,一证限借一本(套)。

  二、借书必须办理借书登记手续后,方能带书出去。

  三、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应办理续借手续。逾期不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外单位人员借书须经主管校长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借书手续。

  五、职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注销借书证,由图书室签章之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图书赔罚办法

  图书室里的图书是供学校师生员工阅读、学习、工作的,读者必须爱惜图书,如有损坏或遗失,应主动赔偿。

  一、一般图书如有破损、缺页、划圈等情况,视情况酌情或按原价赔偿。

  二、师生污损、丢失、逾期归还图书均应酌情赔罚。

  三、轻微损坏图书,应自觉予以修补;严重污损、丢失图书应予赔偿。根据图书的学术价值、资料价值、使用价值和版本价值来确定赔偿金额。

  1、一般图书按书价的1-15倍赔偿。

  2、多卷书按整套书价的1-10倍赔偿。

  3、期刊的合订本应按各期书价和的3-10倍赔偿。

  4、故意损坏、缺页的,一般图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5、遗失使用频率高的热门书,按原价的5-10倍赔偿。

  6、遗失珍本、善本、贵重绝版、解放前的古旧的特藏书,按原价的20-40倍赔偿。

  四、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期归还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工作人员申明原因,经批准办理续借手续。无故逾期还书应按日交纳罚金,情节严重的可给予没收借书证的处罚。

  阅览室规则

  阅览室的报刊杂志供学校师生员工在阅览室内阅读、学习,一般情况不借出室外。

  一、本校师生均可进入本室阅览。学生凭学生证入室押证阅读,书包、书夹、书刊一律不得带入室内。

  二、室内陈列的期刊供读者自行选阅,阅读前读者应自觉将姓名、班级(单位)、阅读期刊名称填表登记,以使工作人员统计。本室为开架阅览,每次限借一本,未经许可,书、刊严禁携出室外。

  三、要爱护书刊资料,损坏、污染图书要自觉修补赔偿。阅读期刊前应首先检查是否有缺页,圈点、污损等现象,如发现有上述现象请及时报告工作人员加盖印记,否则应由本人负责,接受处理,予以赔偿。

  四、室内要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五、要保持整洁,不乱扔纸屑果皮,不高声喧哗,不随地吐痰。

  六、室内不准吸烟。

  七、闭室前十五分钟停止借阅。

  注:教师不得将本学期期刊借出,若需借出须教务处签注意见,且不得超过一周。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6

  1、管理员要建立健全图书帐册。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并定期清点核对,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有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规定妥善处理。

  2、凭证借书证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每次借阅不超过一本,并要按时归还。

  3、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批画、撕剪、涂写等,保持图书整洁。

  4、损坏图书,视情节进行赔偿;故意损坏的则加倍赔偿。遗失图书,按原价赔偿。

  5、图书室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避光,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等工作。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7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老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账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账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偿;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赔偿,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9、对具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期刊,每年终应合订成册,列入图书管理。

  10、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8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规定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图书室藏书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9

  1、学校订购的一切图书归图书室管理,所有图书要服务于教育教学工作。

  2、图书的购进、借出、收回要及时登记造册。

  3、图书要分类陈列,做到规范管理。

  4、图书室每周向学生开放两次;进入图书室应保持安静,注意卫生,不得偷盗。

  5、借出图书时,要经管理员同意,登记后方准借出。每次借出的`图书在5本以内,时间不能超出两周。贵重图书不准借出图书室。

  6、借阅者要爱护书籍,不得弄脏弄坏,更不得遗失,否则按定价加倍赔偿。

  7、学校每学期终组织一次检查清理。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图书室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图书室依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的要求建立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进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二、图书室的书应包含各类图书、报刊和供教师使用的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和应用型书籍。图书、报刊的采集收藏应优先选购国家教委和省教委评审推荐的'书目。藏书应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三、各类书刊均要建立总括目录和个别登录两种账目,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验收、学校领导人审批后才能办理报销手续。图书出库时应由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标明书名、册数、单价、金额,经领导审批后方能办理出库手续。有保存价值的报纸和期刊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四、按照《图书借还规定》组织书刊借阅。按规则凭证借阅书刊;借书时要求借阅者当面检查,如发现污损、缺面等情况,要加记印章。

  五、按照《阅览规则》组织读者阅览。阅览室里所有资料只能在室内查阅,不许外带和外借;在室内阅读只能带笔记本;各种报刊杂志阅后要放回原处;要保持室内的清洁、明亮、安静、室内不准吸烟、随地吐痰、乱丢乱扔杂物。

  六、要严格执行《书刊赔偿规定》。一般书刊按现价2倍赔偿;珍贵书刊按3~5倍赔款;多卷书遗失一册或数册者按现价以上规定赔偿。对损坏程度轻微不影响内容完整可续借的,酌情赔偿。

  七、图书室工作人员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要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开办讲座等方式鼓励学生读书、读好书,以提高图书的使用率。

  八、要保证图书储藏、管理和流通科学规范有序。新到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和著录;流动的书刊要及时上架入柜;要按照剔除原则剔除滞书;对残缺不全的书籍清点后报批核销。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1

  一、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二、图书室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图书室需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四、图书分类应使用国家标准《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应使用《中国图书室图书分类法期刊分类表》。图书著录应以国家标准《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依据;期刊著录应以国家标准连续出版物著录规则》为依据。

  五、图书目录设置以卡片式目录为主。小学图书室设书名目录或分类目录。

  六、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过时不宜流通、借阅率不高、复本量过大和破损无法整修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七、新书到室后,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排架等工作,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

  八、加强图书资料的流通工作,提高书刊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一般不予外借;教师教学用书实行限期限量的办法。

  九、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阅读辅导。积极搞好班级图书角、图书箱等活动。

  十、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可加倍赔款;孤本、善本等贵重的书刊要按3—5倍赔款;成套书刊,如丢失一册,应按全套价加倍赔款,剩余书刊留室使用。对于轻微损坏书刊者,应予以适当批评教育及必要处罚,情节严重要给予赔偿。

  十一、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藏书保障率、读者到室率、图书拒借率等项统计工作。

  十二、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晒、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图书保护工作。

  十三、教工调离,学生休学、退学和毕业离校,均需主动还清全部书刊,并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2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凭借书证借阅。

  2、凡在本室借阅图书者,均需要本室办理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否则不予借阅。

  3、经常性在本室措阅书者,需通过本室、教导处、后勤处办理借书证(学生需交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两张),每人只办1张借书证,每张借书证每次只借一本图书。

  4、借书时,就先填写索书卡,查明所借图书的种类、名称、编号等,之后交给工作人员登记以后,由工作人员取书。

  5、借书时必须自觉维护秩序,严格按手续办事,手续齐备后方能带书出本室。

  6、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7、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扛、批注或涂写,如有发现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1.00元至该书定价的120%,情况严重者按图书赔偿制度执行。

  8、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9、珍本和孤本等贵重图书不得借出。

  10、本室的各种精装工具书仅供在室内查阅,一概不得外借,特殊原因者可经校长批准,期限为一周。

  11、教职员工工作调动,学生转学或毕业,必须还清所借图书,上交借书证,图书室的签章是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依据。

  12、个人所带书籍、提包不得带入室内。

  13、务必珍惜各种工具书,不得私自取走,凡私自取走工具书或图书者,处以书价的10——20倍罚款。

  14、借书证如有遗失,应及时挂失声明,并经一段时间寻找后已证明确实丢失,可以补办新证,因丢失造成后果由本人负责。

  15、每次只限借1—2本,借期为一周。

  16、自觉保持室内清洁,严禁在室内吸烟、喧哗。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3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4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5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室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随意转借、涂改。

  二、借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到本室办理补失手续。

  三、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破损的`酌情赔偿,遗失的倍半赔偿。)

  四、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6

  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教育,指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情报资料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己实际,结合形势,制定图书资料选购标准,复本量及剔旧原因。

  3、图书资料应兼顾学生、教师向不同需求及国家教委、省教育部门评审推荐的图书、书刊进行征购。

  4、图书室应建立书刊总括登录和个别登录两种帐目,有保存价值的期刊要装订成册,并进行财产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儿童图书馆、中小学古书观版进行分类。

  6、图书著录应按《普通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法》进行。

  7、学校图书室应按照国家标准设卡片目录,分别设置公务目录(书名目录)、读音目录(分类目录)和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外借、阅览、损失赔偿等规章制度及管理人员职责。

  9、图书室应做到防潮、防腐、防蛀、防光、防火、防盗等六防工作,并配置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对教师和学生开展外借、月浪、推荐新书等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览指导课。

  11、图书室、阅览室工作人员工作变动,要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经三方(校领导、接受人、移交人)签字后,才算移交完毕。

  公共图书室管理规章制度17

  一、图书室工作人员守则:

  1、图书管理人员要全面熟悉图书室各项业务,包括图书期刊采购渠道、编目方法、机读目录的输入、典藏情况和计算机自动检索、流通等管理技能,要了解本校的科研方向和课题、项目基本情况。

  2、图书管理人员要有敬业精神,热情对待读者,耐心解答读者提出的问题,提倡文明优质服务。

  3、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需要,按本校实际制订好图书室发展规划,严格掌握采购原则和标准,有计划有系统地采购、征集、补配各类书刊资料,建好本校藏书体系。

  4、图书室新书入库,及时作好验收、分类、盖章、编目、登记等工作,尽早上架投入使用。

  5、严格执行图书借阅管理制度,做好全校师生的图书借阅工作。对逾期不还的图书积极催还,丢失的图书及时索赔。

  6、阅览室做到当天的报刊当天上架,坚持每月月底对当月报刊进行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报纸按月进行装订。

  7、提高安全意识,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工作,搞好图书室、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8、图书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作息制度。

  二、书刊借还管理制度:

  1、凡借阅图书资料,一律凭本人借书证,不得代借(可代还)。

  2、每次教师可借书十册,学生一册。图书借还一定要通过电脑,借书时,没有经过电脑处理私自将图书带出图书室,一经发现,按图书原价的十倍罚款。

  3、借书期限:教师为五个月,学生为十五天。如教师与本人专业有关的图书,如有特殊需要,可在到期前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为一个月。以续借一次为限。

  4、借书时应当检查,发现有污损、残缺,或与书名不符等情况,须立即向管理人员声明,加盖印记。否则,在还书时发现上述情况,应由借书人负责。

  5、借出书刊,遇到特殊需要,读者应根据图书室的要求,主动归还。

  6、读者离校前,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应将所借图书及借书证交还学校图书室。本校师生不得将借书证借给非本校师生使用。

  三、藏书和资料室管理规则:

  1、图书上架按图书分类编目号(索书号)排列。

  2、为延长图书、期刊使用寿命,书库应保持干燥、通风。做到图书的防尘、防潮、防晒、防霉、防蛀、放火等措施。

  3、资料室报刊、杂志仅限在本室内阅读,不得擅自携带出门,阅毕后请放回原处。

  4、注意爱护各种报刊、杂志,不得随便勾划、涂抹、污损撕毁。

  5、若需要将报刊、杂志借出复印者,请登记并办理借用手续。

  6、阅览室内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吃零食,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7、保持室内肃静,不得在室内大声交谈、喧哗、嘻闹。

  8、严禁将室内桌椅等设备擅自搬出室外。

  四、学生阅览室读者守则:

  1、学生一律凭学生证进入阅览室,学生证只限本人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互借。

  2、室内严禁吵闹、喧哗、起哄、吹口哨、播放收录机等。

  3、室内严禁吃零食、随地吐痰,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更不得向窗外抛弃杂物。

  4、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5、室内书刊应爱护,不得圈划、污损、撕页、作答等。

  6、室内现刊仅供阅览,概不外借。若需拿到室外复印,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借阅手续,违者以偷书论处。

  五、教工阅览室读者守则

  1、在室内要讲文明礼貌,遵守公共秩序,忌大声闲聊和争论。

  2、严禁在室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吃零食。

  3、不得在桌、椅、门、墙等设备上刻划、涂写。不得随意搬移桌椅,离开阅览室应将桌椅摆放整齐。

  4、爱护室内书刊,不得划圈、污损、撕页等,看后即时还原。

  5、阅览室内所有书刊概不外借。

  六、图书丢失和损坏的赔偿制度:

  图书馆的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是图书馆根据教学需要,为广大师生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读者应自觉爱护,妥善保管,如有污损、遗失等情况,借阅者应负赔偿责任:

  1、书表面污损,根据清洁轻重,酌情处理。

  2、损内页和封面并有撕破现象,按书价20%--50%赔偿。封面、封底离书,当场修补。

  3、重污损或撕、缺页,照原价赔偿。

  4、遗失图书须以版本相同的书本赔偿,如抵赔原版书刊有困难则按原书价三倍赔偿。整套书如遗失一册,则按整套书的双倍赔偿。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凡借阅的图书不得涂写、圈点、批注。书中用铅笔涂写,督促立即擦去;书中用其他笔涂写,按原价赔偿。(被损之书仍为图书馆藏书)

  七、图书的剔旧和处理方法:

  1、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在库图书进行检查和整理,如发现有已失去使用价值或严重损坏以至影响借阅的图书,先进行内部的简单登记。

  2、向分管图书的有关领导报告,并说明该图书应作为剔旧图书的理由。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确定为剔旧图书。

  3、被确定为剔旧的图书,由图书室工作人员进行详细登记(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索书号条形码等)报校有关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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