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6 22:45:28 金磊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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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精选1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精选18篇)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规指示,结合本部门工作,做好消防工作。严格遵守消防条例、法规、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制度的行为。

  1、 布置和组织本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制度,消除火灾隐患。

  2、 对本部门的防火重点要专人负责,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发现隐患及整改。

  3、 维护保养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4、 做好上班前、下班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5、 发现火险积极扑救并及时准确报警,控制火灾发展。

  6、 熟悉本岗位的环境、设备、物品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班前班后的`防火安全检查,清楚安全出入口的位置,熟悉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并做好保管工作。

  7、 对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地方或物资库,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各类物品按条例有关规定存放,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

  8、不准在办公室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物品,对暂时使用的易燃、可燃品要。 及时清理。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罩上烘干或在室内、房间内焚烧物品,下班前要关闭电脑等用电器。

  9、不准使用电器设备加热东西,如因工作和维修使用电烙铁或其他电热工具时要注意防火安全,人离时要切断电源。

  10、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行政部批准。

  11、外来施工人员须在医院内夜间作业时,必须由行政部批准并安排专人实施安全管理。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2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领导

  1、成立医院采购委员会,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监察室、财务科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物资采购领导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负责对物资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监督。

  2、成立物资采购小组,由总务科科长、专职采购员、监察室和需要采购的部门1名人员组成。物资采购小组是医院物资采购的实施部门。办公室设在总务科。

  二、物资管理部门职责

  采购涉及主管部门、财务部门、采购部门和仓储部门。

  1、主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质量(有权确定采购物资的生产厂家,但不能指定供应商)、固定资产的调配和库存物资出库的审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主管部门是行政部; 医疗设备的主管部门是设备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主管部门是护理部;药品的主管部门是药剂科。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采购的申请审核、库存物资的出入库的汇总审核、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总账、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报销审核,库存物资的监督和定期监盘。

  3、采购部门负责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的采购,固定资产和库存物资验收时的质量保证,审查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品和卫生材料的“三证”,各主管部门负责“三证”资料的保管。

  4、仓储部门负责库存物资的入库登记,日常库房管理,按照审批的出库单进行出库发放,月末汇总上报入库和出库汇总表。办公家具、设备、运输车辆、办公用品、卫生被服的仓储部门是行政总务科;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卫生材料的仓储部门是护理部—耗材库;药品的仓储部门是药剂科—药库。

  三、采购原则与方式

  1、采购物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采购;必须坚持秉公办事,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本着处处节约的原则,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购。

  2、采购小组在接到经过审批的采购计划后应迅速组织相关人员(一般不少于3人)限期将所需物资采购到位,不得拖延,影响工作。

  3、采购小组在采购物资时要凭院长审批的购物计划方可外出采购。在采购物资时,要坚持勤跑多问,坚持集体谈价,真正采购价廉物美、质量可靠、经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采购量较大,市场上质价差异较大且涉及范围较广的物资采购可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

  5、采购人员应认真检查物资质量,力求价格合理、质量合格,如因失职而采购伪劣产品,采购人员应负一定经济责任。

  四、采购方法: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2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股东会审批

  4、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董事会审批。

  5、2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部组织实施,由院长审批。

  五、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部按计划采购。原则上每月采购二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部组织实施。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3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采购部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院感科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论证、询价。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部、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考察和询价,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由采购委员会组织采购部进行招标、议标。招、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六、验收和入库

  1、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部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

  2、耗材类由库房管理员、护理部、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3、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院感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4、药品由药库管理员、药剂科主任、药品会计共同验收。注意药品数量、质量、价格、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5、仪器设备由设备科、使用科室、财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5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6、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七、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部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八、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部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九、采购监督

  医院监事会是医院的监督监视机构,负责对采购计划、价格、物资入库、物资使用的审查和稽核,同时负责市场询价义务。对在采购中出现明显违反采购制度、价格虚高或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有提出纠正和处罚的权利。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3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预决算管理制度》、《浙江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试行办法及考核标准》,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预算管理原则

  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二、预算编制原则和方法

  1、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2、收入预算应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3、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合理节约的精神,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4、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及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5、预算编制一般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定额预算法、比例预算法、标准预算法、零基预算法、弹性预算法、概率预算法。上述的'预算编制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都是交叉或综合运用的,预算编制人员按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的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科目、款项支出的需求。

  三、预算审批程序

  1、各项预算报表应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并经院务会及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重大开支应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后才可执行。

  2、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在对预算期经济形势做出初步预测和决策的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3、各职能科室根据医院预算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工作目标,要求所属责任科室上报为完成工作目标需要的经费及预算项目。

  4、购置专业设备和电脑设备的预算需要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审议。

  5、财务科汇总职能科室的预算项目,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审批。

  四、预算执行

  院级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由财务科严格遵照执行。凡已列入预算的,财务科应保证正常用款需要;凡未列入预算或超出预算的开支,未经规定程序追加或调整的任何人无权决定付款。

  五、预算分析

  医院应至少每半年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考核、评价收支预算进行执行情况,分析完成与否的原因,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保证全年预算的顺利完成并为编制下半年度预算提供依据。

  六、预算调整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当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由于国家有关政策的变化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使原批准的预算数发生较大的变动,应编制调整方案(调整的原因、项目、数额、措施及有关说明),并经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经主管部门调整预算;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小时,由医院自行调整,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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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现金收入应当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二、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领导批准后提取。

  三、医院应当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结算。医院应当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及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医院应当加强对银行结束凭证的填制、传递及保管等环节的管理与控制。

  四、医院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券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五、医院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如调节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六、医院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七、办理现金报销业务,经办人要详细记录每笔业务开支的..实际情况,填写《支出凭单》,注明用途及金额。出纳员要严格审核应报销的原始凭证,根据成本管理、费用管理有关审批权限进行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八、支付个人的临时工工资等,出纳员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领导的批示,以及经过审核的《支出凭单》,并由经办人、收款人签章后,支付现金。

  九、出纳员办理完毕现金收付款业务后,应及时在报销票据上加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及相关附件单上盖“附件”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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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国家对医院实行"金额管理,差额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原则,医院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内。

  2、在编制预算时应根据国家方针政策和上级部门下达的任务结合本院情况,本着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略有结余的原则进行编制。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3、收入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收入水平,结合当年的计划目标及医疗收费标准增减情况进行编制。

  4、支出预算应根据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情况等进行编制,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量入为出,处理好需要与可能两者间关系。

  5、差额预算补助、专项补助、科研经费、大型维修、大型设备购置以及清欠基金等其他专项补助,按照上级部门下达的.预算指标编制,做到专款专用。

  6、使用分配的各项资金收支预算,应根据收支结余和有关规定提取金额编制。

  7、各项预算报表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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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办公室会:由院长主持,副院长、机关各科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室)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4、科周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病房、门诊负责医师等和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本周工作。

  5、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总结和布置工作。

  6、护士长例会:由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主持,各科室、病区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总结上周护理工作,布置本周护理工作。

  7、门诊例会:由医务科或门诊部正、副主任主持,所有在门诊工作的各科负责人参加,每月一次,研究解决医疗质量、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急诊抢救、病人就诊以及门、急诊管理等有关问题,协调各科工作。

  8、晨会:由病房负责医师或护士长主持,全病房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9、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院每季一次,科室一般每月一次,听取并征求住院病员及家属的意见,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三、请求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求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

  2、凡有重大手术、重要脏器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自制药品首次临床应用时;

  3、紧急手术而病员的单位领导和家属不在时;

  4、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损坏或丢失贵重器材和贵重药品,发现成批药品变质时;

  5、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以及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6、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7、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时;

  8、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院外会诊、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9、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等。

  四、院总值班制度

  1、院总值班由院级领导、机关干部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机密文件,承接未办事项。

  2、负责检查夜间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3、做好值班记录,认真交接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五、卫生工作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成立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或小组,每年至少开会四次。

  2、宣传“除四害、讲卫生”知识,教育群众养成卫生习惯,树立以卫生为光荣,不卫生为耻辱的社会风尚。医院应成为“除四害、讲卫生”的模范单位。

  3、要认真搞好室内、环境和个人卫生,切实贯彻饮食卫生“五、四”制,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搞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4、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建立每日清扫和每周大清扫的卫生制度,节假日大搞突击卫生运动。

  5、认真抓好卫生检查、竞赛、评比,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6、有计划地植草、种树,美化环境。

  7、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按国家规定,对“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病案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病案室,负责全院病案(门诊、住院)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门诊和住院病员应有完整的病案。病员出院(死亡)时,由医师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病案室应定期回收并注意检查首页各栏是否完整,同时要填好分类卡片,依序整理,装订成册,并按号排列后上架存档。

  3、本院医师借阅病案,要办理借阅手续,阅后按期归还。对借用的病案,应妥善保管和爱护,不得涂改、转借、拆散和丢失。院外医疗单位一般不予外借,必要时,需持有介绍信,经医务科批准,可以摘录病史。

  4、住院病案原则上应永久保存。

  七、医疗登记、统计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和健全登记、统计制度。

  2、各种医疗登记,要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妥善保管。

  临床各科要填写好病案首页、出院卡片、出入院登记,并按时填报病员流动日报。

  门诊各科应填写好病员流动情况和门诊登记。

  医技科室应做好各项工作的数量和质量登记。

  3、医疗质量统计,一般包括出入院数、治愈率、病死率、床位使用率、床位周转次数、平均住院天数、病员疾病分类、初诊与最后诊断符合率、临床与病理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无菌手术化脓感染率、手术并发症,以及医技科室工作数量、质量等。

  4、医院应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医疗效率和医疗质量,从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5、统计员要督促检查各科室医疗统计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统计报表,经领导审阅后,报卫生行政部门。

  八、医学图书管理制度

  1、图书室开放时间,除每日办公时间外,每星期日及晚上亦要适当开放。

  2、凡院内职工、进修、实习人员借书,必须遵守图书室一切规定,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离院时,必须办理好还书手续。

  3、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是其它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4、必须妥善保管图书,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涂写,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应按规定赔偿。

  5、图书室工作人员应定期购买、登记、整理、收集、分类编号、装订图书、杂志和报纸等。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方便查阅。

  7、图书室必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度(不得低于50勒克习)有条件的医院图书室和阅览室应分别开设。

  8、密切配合医疗、预防、教学、科研等各项任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九、进修工作制度

  1、进修工作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统一计划安排。

  2、医院要有专人负责进修工作,认真执行进修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掌握进修人员条件。各科要选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进修。带教者应根据进修人员具体情况拟定计划,定期检查,努力完成。

  3、进修人员要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中途退学,不得随意延长学习时间。进修期间不安排探亲假。

  4、进修人员的处方权,由指导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批准,报医务科备案。

  5、医院领导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关心他们的学习和生活,定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6、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意见后,连同材料和本人一起送回单位处理。

  7、进修期满,应做好考核和书面鉴定,办妥离院手续。

  十、赔偿制度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国家财产损失,根据情节轻重、本人一贯表现,给予批评教育、处分或酌情赔偿。

  2、凡属使用太久以及在抢救病员时损坏之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可免予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遇有大批财物遗失或霉烂,药品失效、虫蛀时,除及时向领导汇报外,应检查原因,追究责任。

  十一、传达、门卫制度

  1、住院处和病房应随时将入、出院和转科病员的姓名送交传达室。传达室要建立并管好住院病员一览表,按探视制度准予探视。

  2、传达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工作中既要坚持制度,又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文明礼貌。

  3、凡出入医院住院部的人员按规定配带证件;出、入院凭出、入院通知单;陪伴凭陪伴证。危重探视凭病危通知。门卫有权查验有关证件。

  4、凡住院病员和陪伴人员携物品进院、出院时(凭放行证),必须经过检查后方可放行,否则传达室有权查问或扣留。

  十二、入、出院工作制度

  1、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

  2、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3、病员出院由主治医师或负责医师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赁结帐单发给出院证,并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4、病员出院前,经治医师应告知出院后注意事项,并主动征求其对医疗、护理等各方面的意见。

  5、病情不宜出院而病员或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如说服无效应报科主任批准,并由病员或其家属出具手续。应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十三、住院处工作制度

  1、出入院病员统由住院处办理手续。根据病情,合理收住病员。病房无空床不得预办住院手续。病房不得擅自收住病员。急诊室不得开具慢性病员住院证。

  2、各病区可保持1—2张急诊床位。

  3、住院处应每日与病区联系,了解病床使用及周转情况。

  4、热情接待入院病员,核对入院证件。对当日可以入院的病员,应详细登记住院卡片及病历首页。对一时不能入院的病员要耐心解释,请其等床住院。

  5、对外省、市来住院者,需经省、市卫生厅、局介绍,并事先和本地卫生行政部门联系,经同意后安排入院。不符合上述手续的,一般不予接待。

  6、病员办理出院手续,一般于出院前一日由病区将住院医嘱全部送至住院处进行核算,开具帐单。病员或家属来住院处结清后,将帐单交其拿回病区办理出院手续。

  十四、探视、陪伴制度

  1、探视病员要按规定时间,每次探视要领取探视证(牌),每次两人。学龄前儿童不得带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探视危重病员,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给予探视。

  3、陪伴需严格控制,确需要陪伴者由医师决定,值班护士发给陪伴证。陪伴停止,将证收回。

  4、探陪人员必须遵守院规,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不得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不得私自将病员带出院外,不要谈论有碍病员健康和治疗的事宜,不要吃病员的食品和使用病员的用具,不在病员床上睡觉。要保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准吸烟。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

  5、凡探视、陪伴人员损坏、丢失医院物品,应负责赔偿。

  十五、急诊室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十六、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5、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时重新灭菌。

  6、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常规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十七、急诊观察室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十八、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内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九、挂号工作制度

  1、门诊病号,应先挂号后诊病(危重抢救例外)。

  2、挂号室分科挂号(病儿先预检后挂号),开诊前半小时即应挂号。

  3、挂号室工作人员要态度和蔼,初诊病历要填齐首页上端各栏,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就诊日期,留下复写卡片入档。复诊病员收下挂号证,找出病历,分别送至就诊科室。

  4、复诊病员遗失挂号证者,应代为查阅卡片,找到门诊号码,抽出病历,送至就诊科室。

  5、同时就诊两个科室或转科病员,重新挂号,会诊例外。

  6、挂号诊病当日一次有效,继续就诊应重新挂号。

  7、初诊、复诊病历,均应直接送至就诊科室,不能由病员携带。

  8、下班前取回当日就诊病历,依次上架。

  9、按病历号将各种检验报告贴到病历页上。

  二十、处方制度

  1、医师、医士处方权,可由各科主任提出,院长批准,登记备案,并将本人之签字或印模留样于药剂科。

  2、药剂科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应通知医师更改后配发。凡处方不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3、有关毒、麻、限剧药处方,遵照“毒、限剧药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国家有关管理医学专用药品的规定办理。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对于某些慢性病或特殊情况可酌情适当延长。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经医师更改日期,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其家属开处方。

  5、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配方人签字,检查发药人签字,药价。

  6、处方一般用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如有涂改医师必须在涂改处签字。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急诊处方应在左上角盖“急”字图章。

  7、药品及制剂名称,使用剂量,应以中国药典及卫生部(省、市、区卫生厅局)颁发的药品标准为准。如医疗需要,必须超过剂量时,医师在剂量旁重加签字方可调配。未有规定之药品可采用通用名。

  8、处方上药品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g)毫克(mg)毫升(ml)国际单位(in)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以片、丸、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注明含量。

  9、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到期登记后由院长副院长批准销毁。

  10、对违反规定,乱开处方,滥用药品的情况,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情节严重应报告院长、业务副院长或主管部门检查处理。

  11、药剂师(药剂士)有权监督医生科学用药,合理用药。

  二十一、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病员热情、体贴。

  3、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发生注射反应或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置,并报告医师。

  4、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操作时应戴口罩、帽子。器械要定期消毒和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每人一针一管。

  5、准备抢救药品器械,放于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6、室内每天要消毒,定期采样培养。

  7、严格执行隔离消毒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十二、治疗室制度

  1、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2、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3、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4、毒、限、剧药,贵重药应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6、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天更换一次(器械消毒液),头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液经常保持七十五度。

  7、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手清理、清点,每日同供应室对换。

  8、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二十三、换药室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管理制度,非换药人员不得入内。

  2、除固定敷料外(绷带等),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无菌溶液(生理盐水、呋喃西林等)超过三天重新消毒。

  3、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两次。

  4、换药时,先处理清洁伤口,后处理感染伤口。

  5、特殊感染不得在换药室处理。

  二十四、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7

  为保证医院各项物资保管得当,调度与使用合理、及时、有效,制定本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负责做好本职工作,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2、凡医院被服、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暖五金、电器设备、医疗器材、维修材料等均严格执行本制度。

  3、库房管理要求

  3.1库存物品要建帐建卡,做到入库有验收,出库有凭证,登记帐目及时,保证库存物品数字准确,帐、卡、物相符,做到逐日清点。

  3.2各种物资按类存放,顺序编号建卡。凡经批准报残物品和帐外物品,应登记明确,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杂存放。

  3.3严格物品验收入库手续。凡执行科内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凭实物到库房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人员须清点数字、检验质量后,方可签字办理入库手续。

  3.4库内不得代存他人物品(除极特殊情况,经院领导特别批准外),其它一律拒绝存放。

  3.5保管人员应了解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用途、使用方法,按领用单限定的品名、数量单价分发各类物品,做到计划供应、满足需要、防止浪费。

  3.6各种物资不得外供和私用,特殊领用情况必须经院领导批准。

  3.7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清洁,注意安全,做到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鼠,严禁烟火。

  4、出入库管理流程

  4.1物资领用时须持有院(科室)领导签批的领用申请单,库管员见单方能出货;

  4.2物资出库前应先填写出库单,领用人应在出库单上签字,签字清晰完整;

  4.3库管员收货入库前应认真核对采购清单,如发现数量不符、名称不符、质量明显不合格的应拒收,并与采购员及时联系更换或退货事宜;

  4.4物资采购入库应严格填写入库单,做到帐实相符。

  5、安全管理要求

  5.1闲杂人员及领料者未经同意不得进入库房。

  5.2库房内严禁烟火,严禁在库房内吸咽,不得以任何理由秉烛入库。

  5.3库房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用电器。

  5.4库管员应爱护好库内外消防设施(临时库暂缺);发现消防设施损坏应及时上报。

  5.5库房门窗应经常检查有无损坏(临时库应随开随关)。

  5.6库管员下班离库前必须巡库一次,清查问题隐患。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8

  1、由后勤科主任负责管理药品采购管理工作,并具体负责药品采购计划和购药渠道及日常药品使用管理事务。

  2、药品采购必须坚持如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质、品牌原则;坚持低价原则;坚持选择对方的配送时间长短、伴随服务质量优劣、品种供应能力的原则;坚持按计划采购原则;急救药品、特殊药品临时采购便捷原则。

  3、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和实际临床需要,负责制订专科的《药品目录》,后勤科及时审议新药采购及停用药品的申请或意见。

  4、各科室医生根据临床需要申请购药,只能申请药品品种、通用名称、数量和临床要求,不得指定生产厂家及进货渠道。货源和进货渠道由后勤科根据药品采购原则提出审议意见。采购人员负责按药品采购清单的要求一一落实。

  5、采购新剂型、新品种药品,应由医师提出,后勤科批准,先小剂量和短期临床试用后,再拟订采购计划。

  6、药房人员按保管程序和职责对入库药品质量、数量严格把关,药房应严格药品入库手续,收集齐全相关检验报告,并负责装订成册。药品入库应做好入库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应拒绝入库,同时向药品采购人员报告,由采购人员及时做出退货或换货等处理。

  7、严禁采购以下药品:

  (1)、假冒伪劣药品;

  (2)、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单位推销的药品;

  (3)、采取商品贿赂行为推销的.药品;

  (4)、其它违法销售的药品。

  8、订货洽谈必须由指定人员或后勤科负责,与药品采购无关的任何人均不得参与洽谈订货业务。

  9、药品让利款应采取票面打扣形式,不得索要和收受现金或实物,严禁在账外收受回扣。

  10、药品采购人员必须履行工作职责和规章制度,在药品申请和采购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11、购药计划由药品采购人员与医药公司联系,其他任何人员无权采购。如采购人员休假,或患者急需用药,由指定人员临时购买。

  12、任何未经正常购药程序而购入的药品,不得输入计算机药库,所购入的药品,由购药人员自己解决,本院不支付药款。

  13、严禁医药代表进入各临床科室进行与药品促销相关的活动,否则,一经查实,将清退其推介的品种,并对科室医生进行相应处罚。

  14、任何人不得收受、索要药品回扣。不得要求药品供应商为个人谋取私利,违者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9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1、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2、物品进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条款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3、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4、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

  5、物品数量、价格准确,做到帐、卡、物、金相符合。

  6、易燃、易爆,易感染、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

  7、精密、易碎及贵重物资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8、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冻、防鼠工作。

  9、仓库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

  二、物品出库有关规定:

  1、物品出库,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2、物品出库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杜绝浪费。

  3、本着“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发放物品,做到专物专用。

  4、对于相关部门物品的领用必须要有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方可领取。

  5、保管员要做好出库登记。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0

  1、医用耗材领用要遵循“实耗实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报账、登记管理制度。

  2、后勤科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保管、供应、监督等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填写领用单(入库时填入库单),详细填明单位、规格、数量,经发货人和领取人签名后方可发货。

  3、后勤科、财务科共同负责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领用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4、各科室由护士长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和管理,并分类保管,定期检查。保管、报损应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5、各科室在护士长及负责人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分管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月与后勤科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6、各科负责保管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护,防止生锈、霉烂、虫蛀、过期失效等现象,提高使用率。一次性无菌耗材要按照《消毒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人员责任心缺失,保管不当,造成的耗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责进行赔偿。

  7、凡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损坏医疗器械,由责任人全额进行赔偿。

  8、借出的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

  9、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认可。

  10、医疗器械由各科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交接。

  11、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正确掌握其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清洁、消毒后归还原处。

  12、办公用品须交旧领新,按“实交实领”办理。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1

  一、基本原则

  1、因工作失职、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致使医院财产蒙受损失,根据情节轻重、造成损失的程度,结合本人的一贯表现,给予赔偿、批评教育,直至处分的处罚。

  2、凡属使用年久或抢救病人不慎损坏的器材,经有关人员证明,组织核实,确认非责任性事件的,可免于赔偿,但要填写报损单。 3.大批量器材遗失或霉烂、损坏,应检查原因,申报科室提出处理意见,报医院审查处理。

  二、具体管理办法

  1、各科管理的器材、材料、家具、药品等,均定责到人,专管专用,丢失后由保管人百分之百赔偿。

  2、玻璃器皿或金属器械自然老化时的'破损,玻璃制品煮沸情况下的破损,不追查责任;已破损尚能继续使用的器材,在最后使用中损坏时,不追究责任,按报废处理。

  3、消耗性器材,1~2元内的如试管、载玻片、针头、刀片、手套等,因工作损坏不予赔偿。

  4、因患者责任而损坏的器材,按百分百赔偿,由保管者负责办理。若因未及时追究赔偿而漏收者,由保管责任人赔偿。

  5、因责任心不强致使器材破损,按市价计算,超过10元者,经科室报请院长裁处;10元以下者,由科室领导处理并报院办备案。

  6、由于交接不清造成丢失、损坏,由接班人负责赔偿。

  7、药房因责任心不强、计划不妥、保管不当而造成药物霉烂、失效变质等,应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三、报废与赔偿程序

  1、破损或报废:由责任人填写破损单或书面报告,详细记录器材名称、规格、破损原因及程度,本人签字,证明人签字,属于固定资产的,经分管固定资产领导批准后,确定继续使用或报废。

  2、赔偿:由责任人填写赔偿清单或书面报告,不属于固定资产的送药房按市价核定,经领导审批到院收费室交款后领补。属于固定资产的,由分管领导上报财务科,由财务科决定赔偿金额。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2

  一、总务科物资采购职责

  (一)负责对全院的家具设备,办公、劳保、生活用品,水、暖、电气、维修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根据各办公室的需要,制订各类物品的年度、季度、月份的临时的采购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及时采购。

  (三)计划采购,计划用款,注重质量,注意节俭。

  (四)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做好物资采购用款申请、报销工作,履行验收入库手续,做到物件、凭证对口,一次借款,一次清账。

  (五)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办公、生活保障等急需物品。

  (六)进行货源调查,了解市场行情,择优选购,做到物优价廉。

  二、后勤采购的注意事项

  (一)根据医院规定,后勤采购包括家具、办公用品、材料及设备等。

  (二)负责采购工作的人员要时时、处处以医院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三)采购工作严格按照申请、立项、审批、研究采购方式、签署合同、验收、登记入帐、资料归档等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个环节上的责任和权限,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四)采购产品时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规格、

  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价格、提货地点等,严防购入伪劣产品。

  (五)采购活动中如涉及供应商的.任何“折扣”、“让利”等,均应在实际采购合同中以“让利”或“捐赠”形式体现。

  (六)购销合同的签定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维护医院权益,由经办人起草合同样本,办理合同会签审核手续合格,盖章生效。

  (七)购置的产品到达,要认真验收其产品的厂家、品牌、规格、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准用证等是否符合要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拒收。各单位负责人应对采购的产品质量进行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做到人人把关,一丝不苟。

  (八)合同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监督管理,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九)维护医院信誉和利益,采购付款工作按照合同执行。

  (十)大宗物资采购按照医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库房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努力保管好仓库物资。

  (二)坚持计划供应,适当集中,方便领用,服务医疗的原则。

  (三)库存物资既要保证供应,又要防止积压。

  (四)一切物资入库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验收入库手续。入库前,必须检验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合格的方可入库。如

  物资质量、数量、规格不符时,由采购人员负责与供货单位联系处理。

  (五)仓库管理要做到三清、两齐、四号定位和九不,即:

  1.三清:规格清、材质清、质量清。

  2.两齐:库容整齐、摆放整齐。

  3.四号定位:按物类或设备的库号、架号、格号、位号存放。

  4.九不:不锈、不潮、不冻、不腐、不霉、不变质、不坏、不漏、不爆。

  (六)定期编制仓库与设备物资库存情况报表。一切报表应符合规定,账物相符,并按国家规定的产品目录顺序排列好台账。报表要准确,并与财务相符。

  (七)须按计划执行物资发放程序,并且有一定的批准手续,不符合手续的不得发放,并保存好原始凭证。

  (八)各办公室要有专人领取和专人管理使用一切物资,严格物资额定制度,物资出入要有一定手续,建立台账,做到合理使用,杜绝浪费。

  (九)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根据医疗、维修等方面的需要和保质保量、齐全配套、经济合理、保障供应的原则,做好预测和采购的决策。

  (十)采购工作必须坚持原则,掌握标准,执行制度,严格财经纪律,不允许有损公肥私的现象存在,做到无计划不采购、质量规格不明不采购、价格不合理不采购。

  (十一)库存物资必须按国家规定合理损耗。低值易耗物、仓库

  报废物资必须每月或每季度一报,报物资采购管理小组审批后报废。如有不合理损耗,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经财务审批后做账务处理。

  (十二)严格执行仓库岗位责任制,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内,库内禁止烟火。因玩忽职守造成物资损坏、仓库被盗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十三)物资出入库必须点数、过秤,做到账物相符。物资不得出现损坏、变质、短缺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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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用耗材领用要遵循“实耗实销、物尽其用、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实行严格的报账、登记管理制度。

  2、后勤科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保管、供应、监督等管理工作,各个环节必须填写领用单(入库时填入库单),详细填明单位、规格、数量,经发货人和领取人签名后方可发货。

  3、后勤科、财务科共同负责对各科室医用耗材的领用进行监督并做好登记审查工作。

  4、各科室由护士长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和管理,并分类保管,定期检查。保管、报损应建立账目,做到账、物相符。

  5、各科室在护士长及负责人的指导下,指定专人分管医用耗材的管理,每周核对,每月清点,每月与后勤科总核对一次,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

  6、各科负责保管人员应掌握各类物品的性能,分别保管,及时消毒,注意保养维护,防止生锈、霉烂、虫蛀、过期失效等现象,提高使用率。一次性无菌耗材要按照《消毒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人员责任心缺失,保管不当,造成的耗材的损失由责任人负全责进行赔偿。

  7、凡因不负责任,违规操作,损坏医疗器械,由责任人全额进行赔偿。

  8、借出的物品必须有登记手续,经手人签字,重要物品须经护士长同意方可借出。

  9、护士长调动时,必须做好移交手续,交接者共同清点签字认可。

  10、医疗器械由各科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证使用,每班要认真交接。

  11、使用医疗器械时必须正确掌握其性能、使用及保养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清洁、消毒后归还原处。

  12、办公用品须交旧领新,按“实交实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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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已清查建帐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要爱护和保管好,不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随意搬迁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资产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建卡、登记,物资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补发。

  三、使用单位凡需增加制做固定资产时,应先写出书面报告(需图纸要带图纸),说明原因,经主管部门及院领导审批后,方可统一做或购买。不得私自购入,否则不予报销。

  四、凡新购入固定资产,要严格出入库手续,应先到后勤仓库办理物资验收入库单,验收合格后,入固定资产帐、加盖固定资产章后,方可到财务科报销。

  五、全院固定资产、主管部门有权调动,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开据凭证,各使用单位无权向本科室以外调动。

  六、固定资产的'报废,使用单位填写报废单,按固定资产价格管理权限审批后,方可报废。无手续者,不得随意报废。

  七、各科室固定资产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将清查情况及时与主管部门汇报,院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资的人员要协助主管部门的管理人员认真清查汇总。

  八、为使固定资产管理正规化,主管部门有权随时抽查。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5

  为了更好的为全院服务,做好全院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水、电、暖、保安、保洁、绿化等),制定以下制度、职责。

  一、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院后勤的管理和供应保障工作的安排、协调、计划、组织。

  二、牢固树立面向临床、面向病人、面向老人、面向客人、面向职工的思想,改善服务态度,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三、负责整顿院容、院貌、绿化美化事宜,搞好环境卫生、医院污水排放、污物焚化工作。

  四、以“优质服务、病人、顾客第一、防病治病、便民利民”为宗旨,以加强管理、强化服务、严格纪律、理顺关系为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医、教、研、防任务的完成,为医院的改革开放提供优质服务。

  五、加强班组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下送下收、下修制度,不断改进工作,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六、加强后勤工作的计划性,各种后勤物资的采购供应,必须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提高物资利用率,发挥物资最好的经济效益。

  七、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医疗及各部门的需要和后勤保障中的问题,根据人力、物力的可能,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及时解决科室的需要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完成院领导下达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一)水

  1、后勤负责全院建筑的给、排水管道、水卫设备维修、安装和保养。

  2、熟悉全院给、排水设施管网分布,掌握登记各部门计划用水、超额用水数量,定期上报。

  3、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服从科室领导,按时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

  4、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来电话及时处理,不得无故拖延、积压。

  5、遵守纪律,有事请假,去向有行踪。

  6、定期维修,保养大型供水设施和清洗各种蓄水箱,并登记记录。

  7、主动上门服务,定期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向领导提供工作管理方案和设施修、改、装意见。

  8、加强材料专人管理,领用材料必须登记,并每月有报表交科室。

  9、未经领导允许,不得私自接活、安装、维修,不得私自将材料送人。

  (二)电

  1、负责全院供电、照明工作。

  2、管好配电间发电房。严格执行供电局劳动局有关高、低压运行的操作规程和全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规定经常巡视配电房、变压器的高压运行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3、照明线路、医疗线路、动力线路应令分路输送,避免互相干扰

  4、备用发电机应经常保持完好待用状态,每周试运行一次。如遇停电,立即进行发电,保证不致因断电而影响工作。对电动机电器设备要定期维修,保证正常运行。

  5、建立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严防发生事故。

  6、做好线路、照明设备、动力机电设备的安装、改装、维修以及其他有关电器的维修工作,一般维修任务要做到及时、迅速、牢固、美观并注意节约用料,如遇维修任务较多,要区别轻重缓急合理安排维修工作。

  (三)暖

  为了保障锅炉正常运行,延长锅炉寿命和锅炉安全、节能,全面保证全院用汽和取暖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制度:

  1、锅炉房是全院供给能源的主要部门之一,要保证全院医疗、生活供暖、高压蒸气的供应。

  2、司炉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使用压力容器和环境保护法规,持证操作,工作中要尽职尽责做好安全工作。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锅炉运行情况,定期保养锅炉和辅机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4、锅炉房为24小时值班,司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严格执行交接制度,接班人员未来接班之前,交班人员不得离岗下班,交接班应互相交清锅炉运行情况,并在记录本上双方签字。

  5、按规定做好锅炉日常维护,定期对锅炉冲洗水位表、考克压力表旋塞、试验安全阀表、一些锅炉辅件,以保证水位表清晰、压力表正确、安全阀灵活可靠。

  6、非锅炉房工作人员,不准进入锅炉房。

  7、司炉人员应节约用电、用水,在正常用汽和采暖条件下,对燃料使用应每班记录用煤数量,尽可能降底一切消耗。做到勤添煤、少添煤,使燃料能烧透,节约能源。

  8、保证锅炉房整洁有序,经常打扫锅炉房和周围环境,做好环保工作。

  9、水质化验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按《低压锅炉水质标准》来操作,定时检验水质,保证设备、仪器整洁、正常运转,做好保养工作。

  10、以上规章制度司炉工及化验人员应认真执行,如有违章,轻者批评教育,重者罚款、扣发工资,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

  (四)保安

  1、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时间,不准擅自离开岗位。必须穿戴保安制服,着装整齐、规范。

  2、值班人员在职工上下班时必须站立在大门两侧,以示文明执勤、检查。

  3、值班人员对出入车辆和出入人员要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停车位置。(包括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

  4、严格执行值班交接登记制度,详细登记各种车辆牌号,出入理由、时间等。

  5、值班人员应经常在院内外进行巡逻、检查,尤其是养老院老人未经许可不许出大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院方。

  6、按规定时间开关院内路灯、霓虹灯、开水房。

  (五)保洁

  1、在清洁管理员领导下,负责本岗位责任制所规定的'清洁卫生工作。

  2、服从分配,搞好个人卫生和仪表。

  3、按计划实施各项卫生保洁操作,保证日常卫生质量,做到物品摆放有序,地面清洁、无污渍,各种物品表面无尘,墙壁无污迹,高空无塔灰、结网,不锈钢明亮,卫生无死角。 4、病房卫生间、走廊定时消毒。

  5、病员出院后,对其使用物进行全面消毒。

  6、爱护各种操作工具及清洁用品,物品用后要及时清洁干净,妥善保管。

  7、熟练掌握各种卫生用品的操作技能,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卫生保洁质量。

  8、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要爱岗、敬业。

  9、承办班组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六)绿化

  1、在院方领导下,负责全院的绿化美化工作。

  2、负责全院花坛、花草、植树管理,合理浇灌、除草、施肥、修剪,做到花木长势繁茂。

  3、做好花木防虫治病工作,不断改良培育品种。

  4、负责全院各种会议和其它事务的用花。

  5、遵守劳动纪律,搞好周围环境卫生。

  6、值班人员坚守岗位,保证花木和其它设施不被盗窃或丢失。

  (七)电梯

  1、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熟悉电梯性能和操作程序,熟练掌握各开关、按钮的功能和使用方法,热爱机器设备,文明操作。

  3、注意轿内清洁卫生,及时清理各种杂物,保证轿内照明与通讯良好。

  4、注意安全,防止乘客靠在桥门,禁止装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带有传染病菌的垃圾等。

  5、遇到电梯发生故障,应保持冷静,不能排除时迅速通知维修人员,并将乘客安全疏散。

  6、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热情礼貌待客,不准擅离职守,不准电梯超员行驶。

  7、做好运行记录,经常保养、维修。下班关机时应在基站进行,值班钥匙不得转借他人。

  (八)房屋、集体宿舍

  1、全院房屋由后勤负责管理,业务用房未经后勤同意不得改变其用途、结构、内部设备、水电等设置。

  2、全院房屋及去其它设施设备,由后勤部统一调整使用,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使用单位无权向外单位调动和处置固定资产。

  3、应定期检查和核实院内的房屋和相关设施,发现损坏或丢失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院部。

  4、使用单位需要增加房屋、家具及其它基础设施时,应写书面报告,报院领导确认同意后,由后勤部购买调整或自作。任何单位、个人无权私自调整房屋、购买物品。

  5、负责医院的供水、供电、电梯维保、污水检测合同的续签及缴费工作。

  6、凡住本院宿舍的职工,必须职工本人居住,不得外借,违者责罚款100—200元。

  7、房屋通道、走廊等公共场地不得堆放杂物,服从后勤管理,严格执行安全防火和卫生制度。

  8、集体宿舍入住须后勤批准,办理有关手续,按指定房号居住,未经批准不得乱搬。

  9、集体宿舍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11时前离去。

  10、室内禁止使用煤炉、电炉,违者除没收炉具外,还每次扣罚20元,发生火灾或用电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

  11、午休和晚上11时后,音响、电视机要关小音量,不准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九)维修物资采购

  1、维修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需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2、后勤购买物品必须按项目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交仓库保管员入库,由院长审批后,交后勤部使用。

  3、物资采购必须是当月必需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挤压和浪费。

  4、急需用品由部门领导填写好急需报修物资申请表,并写明原因,申请数量、规格、大约价格等,交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后勤解决。

  (十)维修、维护

  1、后勤负责全院五金器件,水、电、暖的维修、安装工作。

  2、各部门如有维修项目[不含小维修],需填写维修通知单,送后勤主管人员安排。如属抢救、抢修急需,应立即通知人员到现场检修。小维修可直接与后勤维修人员联系解决,但要做好维修后的登记验收。

  3、定期检查全院的水,电,暖等.及时维修和更换废旧、破漏件。

  4、严格遵守各种维修技术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

  5、加强维修材料、工具的使用管理。工具一般不能外借,确实需要,须经科长批准。各类工具每半年清查一次,并报总务科或财产会计。

  6、全体工作人员应始终贯彻“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尽心、尽力、尽责、尽职,满足各部门的需要。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6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7

  1、药库应具备有冷藏、心冻、防潮、避光、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以保证药品质量。

  2、药库必须建立药品验收登记制度,按照难收工程逐一验收,并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记录。验收登记本要妥善保管,不得丧失,以防范查。

  3、药库应按照药品剂型、分类和性质,分别保管储存。在仓库和冷藏柜内分别放置干湿温度计,并观察记录每天的温度、温度,以保证药品良好的储存条件。

  4、特殊药品的管理应专人、专帐、专柜管理。

  5、药品出入库时要先办理出入库手续和微机出入帐,先后放、验收药品,做到发近存远,不合格药品不得入库。

  6、药库每月要清点盘存,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单据要书写清晰,妥善保管,不得丧失。

  7、药库不得私自外借药品,临床科室如急需使用,必须履行借用手续。

  8、药库人员工作调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9、下班前要关好水电门窗,严禁烟火和无关人员入内,及时消除不平安因素。

  医院后勤第三方服务管理制度 18

  1、全院的维修工程工程由总务科按国家标准方案和医院年度规划组织实施。

  2、维修方案由总务科负责制定,方案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后,报领导批准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方案执行。

  3、基建工程须严格做好建前规划,按程序进行申报设计,报建等工作前方可施工,不搞违章建筑。同时要按规定收集各种基建档案资料,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整理好移交院认办公室保存。

  4、总务科负责对工程的`材料质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不符合要求,坚决制止,确保工程质量和平安。

  5、做好自供建材、材料的管理,工程量的复核、招标、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6、总务科负责施工队的平安、防火、卫生、教育工作,并催促其文明施工。按公安保卫部门要求做好施工民工的管理工作。

  7、基建、维修工程量大、范围广,要进行招标或议标确定工程队施工。并按医院投标、招标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弄虚作假。

  8、基建、维修工程超过伍仟元以上,要做出预算,预算经审核确定后,连同合同书一起交一份给财务科,作付款和结算监督。

  9、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质量检查验收,质量符合要求前方可投入使用

  10、管理人员做到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权谋私,秉公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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