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8 11:11:0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1

  一、收集范围

  从工程项目建议书始到工程竣工决算止所有与工程有关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资料、图纸、图标、声像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等。

  二、工程资料、档案的保管

  1、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公司的有关制度,严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及时将收集的文件、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3、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档案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5、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6、保存的工程档案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程资料、档案借阅

  1、有关单位查阅档案,应出示单位证明及本人证件,档案管理员要做好登记手续。

  2、本单位职工查阅档案,档案管理员同样要做好查阅登记手续。

  3、档案一般只供查阅,不予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需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约定归还日期,由管理员按期追还,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借阅人应做好外借档案保管工作。

  4、原件原则上不外借。

  5、查阅、借用档案,应保证档案完好无损,严禁撕损、涂改、抽页、沾污(包括划线、画图等)档案资料。

  6、允许复印的档案,应在登记时注明复印的名称和份数。

  四、施工图纸的接收、登记

  1)施工图纸从设计院出图审查后,先送到工程部档案室,档案管理员按设计合同规定接收设计院分发的施工图纸,准确核对后,按专业分类、编号,并将目录输入微机。

  2)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变更文件等相关设计文件的.内容必须先到档案室登记备案,由档案室登记发放。

  五、施工图纸的发放、借阅

  1)招标代理公司所需图纸,必须从档案室按借阅程序借出,招标结束后,3日内送还档案室,延期管理员要尽快督促还回。施工图纸的发放由管理员按中标通知书通知有关单位领取。

  2)施工单位等部门的图纸接收人为公司负责人。

  3)图纸发放由资料室办理发放手续,接收人核查无误后进行签字、领取。

  4)对于已领取图纸的施工单位,不得再向档案室借阅该部分图纸。

  5)公司其他科室需在资料室借阅的图纸,借用人在资料室进行借阅登记,由各自部门领导签字认可,借阅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6)档案室存档的图纸原则上不予借出,特殊情况下如需借阅,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借阅。

  7)图纸变更单执行上述规定。

  六、作废图纸的处置

  对施工中由于变更等原因而作废的图纸,资料室将新图纸报主管领导审查,由主管领导发布变更通知,资料室通知

  各使用部门将旧图纸交回资料室后,按领用程序重新领用新图纸。回收的作废图纸,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工程竣工后,根据建设局档案室及质检站有关的要求,由档案室对图纸、资料进行整理、移交、备案。

  八、相关记录表式

  1)收文登记表

  2)发文登记表

  3)借阅登记表

  4)废图回收登记表

  建筑资料档案管理制度2

  1、目的

  建设工程涉及大量的信息和档案,而且种类繁多,为便于工程建设信息的管理和交流,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应用工程、管线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建设工程。

  3、职责

  3.1工程建设的现场代表负责工程信息的收集。

  3.2工程建设的牵头部门应设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建设信息的整理、传递、分析。

  3.3应建立工程建设档案登记和管理。

  4、工程建设信息的分类

  (1)立项文件:

  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审批意见及前期工作通知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意见; 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

  专家建议文件,调查资料及项目评估研究等资料;

  公司计划财务部审核的实施申报表及工程编号。

  (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选址申请及选址规划意见通知书;

  用地申请报告及建设用地批准书;

  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划拨建设用地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3)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地形测量和拨地测量成果报告;

  申请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初步设计图纸说明;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和审查意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施工图及其说明;

  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

  (4)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勘察设计、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其他分类合同。

  (5)开工审批文件:

  规划审批申报表及报送的文件和图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

  建设工程开工审查表;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6)竣工资料:

  竣工图;

  建设工程移交资料;

  建设工程备案资料;

  (7)财务文件;

  工程投资估算;

  工程设计概算;

  施工图预算;

  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拨付资料;

  工程决算书;

  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8)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工程部现场代表;

  工程项目监理及负责人名单;

  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5、流动信息

  (1)投资控制信息

  ①设计变更;

  ②工程量变化表(现场签证);

  ③工程造价的市场变化情况;

  (2)质量控制信息

  ①质量抽样检查数据;

  ③质量事故记录和处理报告。

  ④施工各阶段验收、检查、测试记录。

  (3)进度控制信息

  ①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

  ②立项工作进度表及报建进度表;

  ③工程征地、拆迁进度报表;

  ④工程设计安排:设计委托书送达时间、设计完成时间。

  ⑤工程开工时间、计划完成时间;

  ⑥施工单位工程进度表;

  ⑦监理月报、季报。

  6、工程建设信息交流细则

  6.1工程建设信息的传递

  6.1.1有关工程建设的固定信息均应在工程信息管理员处备份。

  6.1.2有关工程建设的流动信息均应传递给工程建设信息管理员。

  6.1.3有关工程建设流动信息均应有工程建设牵头部门的信息管

  理员传递到公司计划财务部。

  6.1.4需要时,工程建设信息应传递到公司主管副经理。

  6.2工程信息的'共享

  现场代表应将工程建设信息录入工程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以便于工程管理、统计、分析、处理。

  6.3工程信息的处理

  6.3.1工程分阶段信息均应传递给信息管理员进行信息处理

  6.3.2各类信息必须分类处理

  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变化表以及工程材料价格变动,应与合同价分析比较;

  ②进度款拨付,应与合同分析比较;

  ③项目结算,应与合同价分析比较;

  ④项目投资变化趋势预测;

  ⑤对工程进度表,应对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析比较;

  ⑥对工程量完成情况,应对照年度计划进行分析比较;

  ⑦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动态比较;

  ⑧工程进度变化趋势预测;

  ⑨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验收记录,应对照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分析比较;

  ⑩合同执行情况的分析比较。

  6.3.3对各分析比较的结果,应反馈给现场代表。

  6.3.4对于涉及质量、投资等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部门经理处理。

  6.3.5工程完工后,现场管理员收集整理、移交工程建设资料,并在工程档案管理员处备案。

  7、工程建设信息存档

  工程建设完工后,有关工程建设的固定档案均应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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