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时间:2022-11-26 15:05:38 兆波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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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租公寓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长租公寓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通用10篇)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1

  学生公寓是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是集中体现校风、校纪、校貌的重要窗口。

  为把学生公寓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有朝气的学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师的教育、管理下,不断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进宿舍,按时离开宿舍,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保持安静;

  3、按指定的床铺就寝,调换床铺要经过班主任、生活老师同意

  4、进出宿舍,要轻声细语,在宿舍走廊和楼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觉靠右边慢行,避免追逐打闹,不爬阳台、不登高,不翻越窗户、栏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泼水、抛扔物品;

  5、乘坐电梯要服从生活老师的安排,自觉列队等候,出入电梯不拥挤,不乱按电梯操作部位,电梯出现故障不惊慌,使用求救电话呼救;

  6、进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应经过允许;

  7、不打骚扰电话、不打聊天电话、不发无聊短信;

  8、学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寝室人员(包括学生家长),禁止男生、女生互窜寝室;禁止在学生公寓内抽烟、喝酒、打牌、做危险游戏;

  9、管制刀具器械、烟花爆竹、香烟、打火机、成人读物及其音像制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带入学生公寓;

  10、各类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面、油脂类食品)、私人电器谢绝进宿舍;

  11、爱护宿舍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

  12、妥善保管好个人的物品,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 CD机、现金、项链等贵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师处;

  13、保持宿舍的环境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起床后,整理好自己的床铺和衣物,毛巾、脚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涤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规定摆放,晾晒物统一整齐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学生在学生公寓墙面、地面、天花板、楼道、床架、床柜、桌面、空调、饮水机等一切公共设施上乱写乱画、乱贴乱挂;

  15、须干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师统一收齐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动手洗(小学 1——3年级的学生由生活老师协助);

  16、生活垃圾装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处理场;

  对于违反《学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学,由生活老师和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对于多次违反宿舍纪律、经教育无效的,通报家长并给予纪律处分。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2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和休息的主要场所,也是学生相互交流思想,影响学生思想形成的重要场所。为了完善宿舍管理制度和措施,进一步提高宿舍管理质量和水平,为学生提供一个秩序良好、整洁卫生、舒适安全,具有健康氛围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条例。

  1、 住宿制度

  (1)根据有关规定和管理实际需要,寄宿班学生必须住宿。

  (2)住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及宿舍的各项规章制度。

  (3)入住学生必须及时缴纳本学期的住宿费。

  (4)按照指定的宿舍、床号入住,不得擅自变动。

  (5)开学时总务处应将各宿舍住宿生住宿花名册(分宿舍按床位)一式三份交与班主任、政教处及生活指导保存。

  2、宿舍楼作息时间:

  早晨:起床时间,离寝时间。

  中午:午休时间。

  下午:休息时间。

  晚上:熄灯时间。 封楼时间

  3、学生宿舍出入制度

  (1)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宿舍。

  (2)异性学生不得进入。

  (3)学生亲属及同学来校,禁止进入宿舍。

  4、日常管理制度

  (1)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宿舍事务。

  (2)各宿舍要排出值日表,离舍之前将卫生打扫好,并且要求全天保持好宿舍卫生。

  (3)宿舍钥匙每人一把,生活指导处保留一把。如更换新锁,须立即上交新钥匙。

  (4)爱护公物。自然损坏,及时保修;人为损坏,照价赔偿;有意损坏,加倍赔偿。查不出当事人,本寝室人员均摊。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起床。熄灯后不许做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如:大声讲话、听收音机、串床唠嗑、洗漱、打电话等。

  (6)保持宿舍内的肃静,严禁在宿舍和走廊喧哗、打闹、摔东西、打球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7)水必须倒在水池内。严禁向走廊、楼梯、水房、厕所内及窗外乱扔杂物、倒剩饭、剩菜、扔塑料袋等。禁止随地吐痰、泼脏水。

  (8)宿舍内禁止赌博 ,不得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9)宿舍内不得吸烟、喝酒。

  (10)不得私自将自行车、棍棒、管制刀具等物品带入宿舍,衣橱上下、床铺上下,禁止存放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

  (11)宿舍内不准饲养宠物。

  5、宿舍内务规范要求

  (1)被褥、物品摆放整齐。

  (2)严禁在室内乱张贴字画、照片、钉钉子、洗晾衣物等。

  (3)热水瓶摆放整齐。

  (4)洗漱用具放在脸盆内,脸盆应放在床下两侧,毛巾可挂在床头。

  (5)鞋子头外跟内放在床下,摆成一线。靠近床梯的为上铺学生的放鞋处,远离床梯的为下铺学生放鞋处。

  6、宿舍安全管理

  (1)学生未经允许不准在校外住宿。

  (2)严禁留宿外人在学生宿舍住宿。

  (3)学生上课、课间、自习和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期间,不准回宿舍,寝室没人时要锁好门。

  (4)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严防丢失,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熄 。

  (5)严禁在宿舍私接电源,禁止使用各种电器及煤油炉、酒精炉、蜡烛或燃烧杂物等。

  (6)现金和贵重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必要时可交班主任或其他教师代管;学生不得留宿他人;

  (7)严禁吸烟和自带火种;不得在寝室内、走廊上生火燃烧杂物;未经学校批准,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

  (8)严禁私接电器,严禁攀爬走廊和楼道护栏,严禁在床上蹦跳、打闹;住上床的学生要小心谨慎,不得跳跃上下。

  7、生活指导职责

  (1)、生活指导应树立“爱生如子”的思想,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

  (2)、生活指导要根据学校的要求,对住宿生的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及日常生活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3)、每天早上起床后,生活指导应督促学生起床及整理宿舍内务,让学生按时早操。

  (4)、宿舍楼卫生实行一清扫两保持制度(早点后生活指导先打扫,然后用拖把拖干净,早饭晚饭后打扫保持)。

  (5)、七点半上早读课以后,生活指导对各间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门窗是否关好上锁。最后把男女生公寓大门锁上(确认各室中没有学生后)。至十一点四十分放学时,再把楼道门打开。

  (6)、午晚饭饭时间,生活指导应巡查,严防学生赌博破坏公物。上课及自习时,同样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最后把公寓大门锁上,不允许学生在宿舍逗留。

  (7)、晚自习期间,生活指导负责检查各宿舍的`电及门窗,并锁上公寓大门。晚自习后生活指导应亲自对各间宿舍的学生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早点休息。做好住宿生的考勤登记工作,发现无故缺勤者及时跟踪调查,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和班主任。

  (8)、晚上学生宿舍熄灯后,生活指导检查违纪学生并督促学生及时休息。

  (9)、生活指导应负责学生住宿的安排、床位分配,宿舍门窗、自来水、照明灯等公用设施的维护。

  (10)、生活指导应检查并制止学生进入异性同学的宿舍,一经发现,应勒令即刻离开并进行登记。住宿学生生病时,生活指导应及时处理,并报值班行政领导及班主任,病情严重者应马上送医院疹治。

  (11)、生活指导应配合政教处、总务处定期对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每月评比一次,督促评比不符合要求的宿舍及时整改。

  (12)、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任务。

  (13)、生活指导由政教处、总务处共同管理,并对其工作督促评价。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公寓楼实行封闭管理,设管理员一名,必须24小时在岗,负责对公寓楼内设施、人员进行维护、管理、监督。

  第二条公寓楼保洁人员负责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卫生间和客房的卫生,每天一次,保证楼内干净整洁,不留死角。

  第三条单身公寓室内卫生由职工自行清扫,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窗明地净,空气新鲜,被褥整洁,物品摆放有序,设施完好无损。

  第四条禁止在公寓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等高耗电电器取暖、饮食,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私拉乱接现象。

  第五条浴室每周开放两次,时间为周五、日下午5:30——8:30,非公司人员不予接待。

  第六条公寓楼早6点开门,晚10点关门;住宿职工在晚10点前必须回到宿舍。

  第七条非公司人员进入公寓楼必须说明来意并进行登记。

  第八条非公司人员不许留宿过夜,在特殊情况下,必须经公司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方可留宿。

  第九条单身公寓楼任何人不得聚众赌博或从事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条公寓管理员及相关人员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客房不对外开放,只接待上级单位、相关业务单位来客,必须经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入住。

  第十二条客房由综合管理部登记管理,专职保洁人员负责清洁客房卫生、整理床上用品等。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4

  为规范校舍和财产管理,确保学生住宿安全,营造良好的'学生生活环境,特制订学生公寓楼管理制度。

  一、学校每学期期初、期末对学生公寓公物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现公物损坏、丢失者及时处理。

  二、爱护公物,不准在墙壁、门窗和储柜乱贴乱钉乱画,不得损坏污染玻璃、门窗、储柜、墙壁等,损坏、污染、丢失公物的,由当事人按标准赔偿维修,情况严重的处以价值2倍的罚款。

  三、保持公寓整洁卫生。宿舍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统一,每天三餐后及时清理卫生,定期开窗通风。不准在室内和阳台上泼污水、堆放垃圾,不准直接往楼下泼污水、扔杂物。定期换洗、晾晒床单衣物。

  四、加强安全管理。不准在公寓楼上追逐打闹拥挤,不准在阳台、窗台前探身观望。学生贵重财物统一寄存到班主任处。不准私自接用电器,不准携带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和管制刀具。学生离舍前锁门,休息前闩门。节假日关锁门窗,宿舍管理员或值班人员要锁好楼梯口栅栏门。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暴、防中毒等安全防范。学生来客须在门卫和宿舍管理员处登记,不准私自留宿他人。严禁学生私自外出,夜不归宿。舍长、班主任和宿舍管理员要在学生入睡前清查宿舍住宿人数。

  五、遵守校纪,按时作息。按时休息,及时起床。不准上课时间无故在宿舍滞留。不准在公寓楼上大声说话、唱歌、吵闹,严禁在宿舍内打牌、抽烟、喝酒、打架骂人,严禁乱窜宿舍。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5

  为了确保公寓楼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在用电、防火、安全疏散管理上强制执行以下制度:

  1、建立以生活指导为责任人的管理模式。生活指导负责按时送电、关电;检查防火设施;确保消防措施和安全疏散的措施的落实。

  2、用电管理必须做到:

  ⑴上午7:00—11:30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

  ⑵熄灯时间后切断各宿舍插座、照明电源,但必须开亮楼梯口和走廊照明灯;

  ⑶每天检查宿舍内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到宿舍内不得设置临时插座、接线板。小型台灯要安全、可靠。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水壶、热得快、电吹风、充电照明灯等电器。

  3、防火和安全疏散措施:

  ⑴每楼层的走廊口设置两组,每组两只1211灭火器。要教育学生会用灭火器,爱护灭火器,不能拿生命当玩戏;

  ⑵各楼梯间不得设置影响疏散的装置;

  ⑶防火门应每时处于常闭状态;

  ⑷学生在公寓楼的这段时间内,所有的大门不得上锁。

  ⑸要确保应急照明灯使用正常,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门的`顶部、疏散走道和转角处距地面一米以下的墙上。发现损坏,立即整改。

  ⑹夜间、大门口和四楼楼梯口必须有导护老师值班,不得离岗,随时应急突发事件。

  4、奖惩制度:

  若全学年安全合格,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管理到位的生活指导及其它工作人员每学年发给安全奖。若在各次检查中发现不执行制度,并且不及时整改的当月扣除部分工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理和经济处罚。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宿舍分配对象、申请程序

  (一)入住对象:本校招聘的.教职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员,向学校申请获准后,均可入住我校教师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间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如需调换房间,须向总务处申请,征得总务处同意方可调换,其他空房间不准擅自占用。

  第三条宿舍实行有偿入住方式进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间内的水电费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担,每间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费每吨1.33元,电费每度0.62元,住宿教职工需按时缴纳房租及水电费;

  (二)入住人员请自觉爱护房间内的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有维修情况,请联系后勤部周电工。

  第四条入住者每人配钥匙一片,须经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借,防止财产被盗等盗窃事故发生。

  第五条保持宿舍内外整洁、卫生,不得在宿舍墙廊内外乱贴、乱画。

  第六条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七条在宿舍楼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活动。

  第八条规范宿舍楼用水、用电行为,除正常使用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外,禁止使用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准私拉乱接电线,节约用水。

  第九条凡入住宿舍楼教师应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注意树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条教职员工要按时就寝。为保证员工正常有序开展工作,防止盗窃事件发生,入住者不得随便携带非直属人员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后大门将关闭,门卫将不再给予放行。

  第十一条因调动、辞职等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搬离和腾空原入住宿舍,并退还宿舍钥匙等物品。

  第十二条为保证入住教职员工的居住质量,宿舍内水电及生活设施齐备,公寓内安排宿管员进行管理,走道、楼梯等公共区每天安排保洁人员打扫卫生。

  第十三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总务处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7

  1、职工应遵守用电管理制度;禁止私自接灯、接插座,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具。

  2、保持楼内整洁不准随地吐痰,不准越窗或随地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3、不准随地泼水、严禁随地大小便、严禁将垃圾或剩饭菜倒入洗涮间或厕所,违者将给予处罚。

  4、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寓楼。

  5、水、电无人使用时必须关好,水、电设施设备发生故障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修。

  6、妥善保管财物、现金和贵重物品,睡觉休息和室内无人时要关好宿舍门,宿舍钥匙随身携带。

  7、严禁携带反动、色情、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进入公寓楼,严禁在公寓楼内观看和播发反动、色情、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8、严禁在公寓楼内赌博、酗酒、打麻将、打架斗殴及其他违纪活动,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或影响安全的其他活动;严禁私自在公寓楼内从事商业活动;严禁在公寓楼拍打皮球、大声喧闹、噪音高于影响他人休息的任何行为。

  9、爱护公共财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物,加倍赔偿。

  10、严格公寓楼进出口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来客来访验证登记制度,未经值班人员许可,不得将外人带入青年家园公寓楼。

  11、严格遵守住宿规定,未经许可,一律不得将外来人员带进青年家园公寓楼,更不得私自留宿。严禁非公务男性进入女工宿舍、非公务女性进入男工宿舍,执行公务按程序办理出入手续后方可出入。

  12、提高警惕,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发现可疑人员要盘查;发生刑事案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

  13、严禁辱骂、殴打、妨碍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14、严禁在青年家园公寓楼内豢养动物。

  15、青年家园公寓楼设门卫值班室,值班员负责本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每天至少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并作记录。

  16、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操,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做到轻拿轻放,轻起轻落,轻推门户,严禁大声喧哗、嬉戏、吹拉弹唱,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8

  1、住宿员工要讲究卫生爱护公物,提高健康水平,减少疾病。公共环境、室内、厨房、厕所要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各住户门前的楼道要经常打扫,始终保持整洁,不往楼道上泼脏水、倒污物、倒垃圾和乱扔杂草、纸屑。

  3、垃圾定点堆放,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做到楼道内无积存垃圾,严禁乱堆乱放乱倒垃圾。

  4、禁止从高空向下抛洒垃圾,不得将花盆等物品放置在窗台口等地,防止坠落伤人。人人都要养成爱护公共财物的好习惯,保证做到不损坏或不被别人损坏。

  5、人人都有权力制止和检举乱倒污物、垃圾、乱扔杂草纸屑的违章人员,并对检举人给予通报表扬或给予奖励。

  6、人人都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消灭蚊蝇害虫,自觉维护公共卫生,防止各种疾病的发生。

  7、生活垃圾一律按指定地点倾倒,乱倒一次罚款100元,并责令清除。

  8、公共卫生实行分人分段负责,责任到人,楼层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清扫,保持干净,共创美好青年家园。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9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师宿舍管理,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宿舍的分配由学校总务处负责协调安排,落实到位。教师不得自行调整宿舍位置。要服从学校管理,自觉遵守执行本制度,创造文明、舒适、安全的生活居住环境。

  2、宿舍楼内的设施、设备和学校配备的电器、办公用品、生活用品,取暖设施等物品,入住宿舍的`教职工应爱护使用,不得自行出让、转移、转借、赠予他人。

  3、保持室内整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起床后应将床上用品整理好,放学或离室时关好门窗。

  4、自觉维护宿舍的清洁卫生。宿舍卫生每天打扫,室内必须做到地面洁净,门窗玻璃明亮,墙壁无蛛网,无涂损,不乱钉、乱拉线、乱挂衣物,地面无积水、无脏物,房内无异味。

  5、爱护宿舍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用具发生正常破损和故障,应即时向总务处报修,故意损坏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赔偿。

  6、不准在宿舍内惹事生非,寻衅滋事,留宿外人,大声吼叫,酗酒,赌博等影响宿舍区正常生活和学习秩序。

  7、禁止私自乱拉、乱接电线,教师宿舍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等大功率电热器具、白天禁止使用电热毯、以免因用电负荷过大损坏电路和控制设备。

  8、冬季取暖要遵守学校取暖规定制度,加强防煤烟防火事项。宿舍内严禁点蜡烛。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9、注意防火,防水、防电,同时做到节约用电、用水。凡在宿舍内违反国家治安、消防条例的,按治安、消防的有关条例处理。

  10、住校教师应相互尊敬、和睦相处、礼貌往来、互相监督,发生纠纷或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11、新分配或调入人员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排住宿。

  12、调离本单位的教职工向总务处交清学校财产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青年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青年教师公寓是国家和学校投资改造,提供给在我校工作的的单身教职工居住场所。为保证青年教职工能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住条件

  (一)人事处登记在册的留校、调入的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职工申请入住,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附中、附校登记在册且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未婚青年教师,由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入住。

  (三)学校独立核算企业在职未婚青年职工住房应由企业在社会上租赁解决,确有困难且家住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以外的,由所在单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入住。房租每月每床120元。

  (四)寒、暑假期间,若青年教师公寓有空房间,在校博士生、博士后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借用探亲间,住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房租每月每床100元。

  二、入住时每人须一次性交住房租赁保证金和备品押金共500元,退房时返还,不计利息。

  三、入住人员调出须先退床方可办理报退手续。

  四、入住人员在取得住房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两个月内必须退床。如有特殊情况,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学校批准,方可继续租住。

  五、入住人员不得将床位借给他人使用、擅自调换房间,不得拒绝安排新人入住、私自占用别人床位,不得留异性住宿,违者将取消居住资格。

  六、入住人员必须保持室内公共设施完好,如有损坏,由居住人赔偿;应保持公共卫生,不得私自占用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得在走廊内堆放杂物、垃圾。

  七、入住人员要管理好煤气、水、电,节约能源,保证安全。要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及消防工作。

  八、任何人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及房屋结构,一经发现,取消居住资格,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九、严禁乱拉乱扯电线及使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电器;违反规定并造成损失的,须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赔偿责任。

  十、严禁在宿舍内赌博、酗酒滋事,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

  十一、应退床人员到期仍不退床的,按每月每床500元收取违约金。

  十二、自学遵守作息时间(晚11:00-早5:30关闭大门),自觉遵守其他有关规定。

  十三、公寓管理人员和清扫人员应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自觉执行上述规定。

  长租公寓管理制度 篇10

  一、住宿管理制度

  1、入住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的分配和调整由公寓服务中心负责,每年新生进校前,公寓服务中心根据男女生招生人数,按院(系)、专业、班级安排住宿,并建立学生宿舍信息档案;新生入学时,必须与公寓服务中心签订太原师范学院学生入住公寓安全协议。

  (2)学生入校时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后即可住宿。宿舍内家俱设备等公共用品按配备标准配齐后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挪用。如有丢失、损坏需照价赔偿。

  (3)学生必须按分配的房号、床号住宿,未经管理人员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或强占其它床位。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调换,由学生所在院系出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重新安排。

  (4)假期考研(考博)学生住宿时,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院(系)开具证明,经公寓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留校住宿。住宿学生要服从公寓服务中心统一安排与管理。

  2、退宿管理制度

  (1)毕业生需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办理离校退宿手续。

  (2)毕业生将个人物品全部搬出后,由公寓管理人员到本宿舍验收公共物品是否完好。若无损坏丢失,管理员负责收回宿舍钥匙,并在宿舍反馈单上签字后完成退宿。

  (3)学生宿舍的公共物品设备如有丢失、损坏,视情况按公共物品的成本价收取赔偿费。如果责任不清,由该宿舍全体同学均摊。

  (4)毕业生应做到遵守纪律,爱护公物,文明离校。

  (5)为了不影响新生宿舍准备工作,对按学校规定应办理退宿手续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者,视为自动退宿,宿舍内物品因清扫、维修等原因而造成的损失由学生本人承担。

  (6)其它情况退宿。

  ①因休学、转学、退学、参军、出国、国内交流等原因需要中途退宿者,须在相关部门发出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并将原住床位、家俱空出。学生复学时须持相关部门证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住宿手续,重新安排宿舍。

  ②因个人原因申请退宿者,须由学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家长签字,辅导员审核,经所在院(系)、学生处签署认可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后,到公寓服务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二、公寓治安管理制度

  1、公寓楼开、关门时间:早6:00开门,晚23:00关门;

  2、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员值班制度;

  3、来访亲友须办理登记手续,经公寓管理人员许可后在公寓会客室接待;学生不准进入异性公寓;维修人员在本楼楼长的陪同下方可进入宿舍;

  4、在规定的上课期间,楼长要逐个对宿舍进行检查登记,每日将宿舍安全卫生情况登记上报;

  5、宿舍内除学生个人用品、换洗衣物、洗漱用具、书籍文具外,其它财物分别存入银行和公寓行李寄存室。

  三、 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寓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向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和剩饭菜。厕所使用后应随手放水冲洗并关好阀门。

  2、学生宿舍每天产生的垃圾由值日生投入到公寓洗漱间的垃圾桶内,不得将垃圾堆放在走廊、卫生间或扔向楼下。

  3、学生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动物,以免影响宿舍卫生,传播疾病。

  4、学生不得在宿舍、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壁纸、纸张、字画、对联、广告和启事等,宿舍只可简单装饰,不得装修。

  5、公寓公共卫生由清洁员每天打扫两次,清扫卫生间时学生要主动配合。

  6、保持室内清洁,自觉整理内务,不得在宿舍内挂围帘、挂吊床和铺泡沫地垫。值日生由舍长安排轮流值日,按卫生考核标准清扫室内卫生。

  7、每月进行安全卫生优秀宿舍评比活动,对优秀宿舍进行挂牌表彰,具体评分标准见附录。

  四、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制度

  为保障学生在公寓住宿的生命、财产安全,有下列情形的请举报,公寓一经核实将奖励举报人,并替举报人保密。

  1、在楼内、宿舍中有异常情况,并感觉有可能威胁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例如:宿舍内私藏管制刀具,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违禁物品。

  2、在宿舍内有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3、楼内有推销、散发传单等经营性活动的。

  4、宿舍内使用违章违纪用品的,如;热得快、酒精炉、电热毯等。

  5、有学生在宿舍及楼道内私拉乱接电线、网线,有偷电、破坏电气、消防等公共设施行为的。

  6、在宿舍内吸烟、从宿舍窗户往外扔东西、攀爬阳台的`。

  7、在床上安防电源插座,在台灯、电脑等电器上覆盖衣服、报纸、书籍等易燃物品的。

  五、违规物品的处理程序

  1、没收物品:

  (1)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禁物品,如赌ju、非法宣传品等,楼管将没收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并进行口头教育,

  (2)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被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自担后果。

  (3)态度恶劣、不服管理者,报请相关部门全院通报批评。

  2、暂扣物品:

  (1)暂扣物品包括: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违规电器包括:带电空载充电器、电热毯、电热杯、电热水棒、电热水壶、电磁炉、电热丝炉、洗衣机、小型甩干机、电饭锅、电煮锅、电熨斗、电手炉、电暖气、转换插座、暖宝宝、挂烫机、豆浆机、饮水机、蒸蛋机、煎饼机、咖啡机、迷你冰箱、电吹风、电夹板、卷发器等电器或未经学校批准的功率大于200W的其他电器设备;易燃品及明火器具包括:蜡烛、酒精、液化石油气、酒精炉、液化灶等。

  (2)在查房过程中一经查出违规电器、易燃品及明火器具,楼管将查扣违规物品,交公寓服务中心统一保管,对当事人进行口头教育。

  (3)对于想取回暂扣违规物品的学生,可在学期末按流程办理手续。先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会再使用。如再次使用,自愿上交物品并接受处分,如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等事故,自愿承担责任。检查需由辅导员签字,辅导员签字后交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字。

  (4)将签完字的检查交给公寓服务中心主任,由主任审核后,将暂扣物品归还学生。

  3、收缴动物:

  查房过程中,在公寓宿舍内发现饲养动物的,对动物进行收缴,遣送放生处理;对饲养人通报相关院(系)处理。

  4、处理物品:

  (1)查房过程中发现经营性商品、酒精类饮品、围帘、吊床和泡沫地垫等违规物品时,限期一周内由学生自行处理,同时学生需写出书面检查,保证以后不再出现此类情况,如再次发现,自愿接受处分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事故责任。

  (2)限期未处理的物品,由公寓服务中心查扣。对查扣的物品,两天内无人认领,按无主物品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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