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管理制度

时间:2024-05-14 14:14:52 赛赛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生会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生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生会管理制度(精选17篇)

  学生会管理制度 1

  一、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独立组织并策划相关活动,对于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2、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五、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批评-警告-记过-除名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学生会管理制度 2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

  学生会管理制度 3

  (一)经费管理制度

  1、一切活动经费从“节省经费,多办实事”的原则出发,合理使用经费。学生会经费由生活部统一管理。

  2、各项活动由主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定所需的经费数额,做出书面报告,随活动方案上报分管主席及主席签字同意;再由生活部报团总支审批。

  3、经团总支审批同意的经费方可报销,报销凭正式发票到生活部办理。

  4、批准开支的经费,凭经费预算在活动开展前7天到生活部预支经费;在活动结束后的7天内收齐发票或收据到生活部统一进行报账工作。发票和收据金额总和应与所预支的经费相符,多退少补。

  5、批准的正当经费,因特殊情况未能取得发票时,须凭收据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取得发票的由个人负责。

  6、每月第一个星期由生活部进行报销工作,各部在要报销的发票后用黑色钢笔注明用途、经手人、证明人,不按照要求书写,恕不进行报销。

  7、生活部设立经费收支账本,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登记,并妥为保管各种单据和报销凭条。

  8、每学期结束由生活部清算全部经费的收支情况并向主席团、团总支老师及有关领导作汇报。

  (二)器材管理制度

  1、学生会一般财物由生活部管理,包括学生会由于工作出色获得的集体性奖品、纪念品,学生会内的重要报刊杂志及日常工作文具等物品。

  2、各部自行负责本部器材并确定其所置放之处,器材用毕应将其放回原处。

  3、各部若需向外院系借用器材,应先打借条,经主席团同意后方可借用。所借用器材应妥善管理,用毕立即归还,并注销借条。

  4、外院系或院内各班向我院借用器材时,须经我院学生会主席同意方可外借。

  5、院学生会器材为公共财物,各部门应妥善管理。若器材有所损坏、遗失,照价赔偿。

  (三)档案管理制度

  秘书处负责学生会各类文件、会议记录及其他文字资料的整理、分类及管理工作。

  1、学生会档案分类为:

  (1)规章制度类:学生会章程、学生会工作制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及各部下属机构制度等。

  (2)计划总结类:学生会及各部的学期计划、总结;各部的月份计划、总结;各项活动的计划、总结。

  (3)名单联系类:本院老师、学生会干部、基层班级干部的名单及联系方式,全院学生宿舍安排,外校及外院系学生会联系方式;学期时间安排表、课程表等。

  (4)内部刊物类:学院内的报刊杂志等。

  (5)外部交流类:学校文件及兄弟院系文件、刊物。

  (6)获奖评优类:学生会评比材料,各类评优活动及校内、院内各项活动获奖资料(包括获奖人,获奖时间、项目等)。

  (7)其他:会议记录,活动留影等。

  2、各部应及时将各项活动计划、总结及其他保留资料交与秘书处存档,并自行保存本部各项活动资料。

  3、各学生会正式成员每学期必须递交一份详细的.个人总结,介绍在这期间的工作内容,工作成绩及经验教训,并由秘书处负责存档(具体递交时间由秘书处统一安排。)

  4、秘书处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整理,并督促各部门的文件存档。

  5、本会档案只供本院学生会干部查阅,但在查阅之前须经秘书处同意,并在学生会办公室内查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拿走,如要借出须经学生会主席、秘书长同意,并进行登记;外院系干部如要借阅,须经本院团总支老师批准,并在秘书处进行登记,方可借出。

  6、秘书处负责将学生会档案磁盘化,统一进行电脑管理。

  (四)工作证使用制度

  1、院学生会工作证只限院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持证人要自觉接受全院师生的民主监督。

  2、秘书处负责工作证的分发,并统一管理。

  3、各成员在各类大型活动中须佩带工作证。

  4、工作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以便尽快补办。

  5、学生会成员退会应交还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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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纪律检查

  第一条例会制度

  学生会各级干部不得无故缺席应参加的会议、活动。纪检部负责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考勤,考勤记录内容为缺席、迟到、早退、请假、违纪等。上述记录统一折算成缺席次数。学生会各部门制定部门例会制度,由纪检部分派指定人员点到,考查出勤率。学期末会议及活动出勤率将作为考核学生干部的依据。

  1、缺席:不列席应当参加的.会议(活动)且在会议(活动)前无有效假条者(会议及活动进行十分钟后未到者均视为缺席)扣5分;三次开除所属组织。

  2、迟到:未准时列席会议(活动):晚于三分钟者扣2分;

  晚于五分钟者扣3分;

  晚于八分钟者扣4分。

  3、部长级会议缺席超过三人次第二天同一时间、地点由主席补会。

  迟到两次按一次缺席计,以此类推,并扣月考核分。

  3、早退:会议(活动)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早退折算方法同于迟到。

  (1)请假:有事却不能参加会议(活动),必须请假。三次请假按一次无故缺席计,五次缺席按两次无故缺席计,以此类推,并扣月考核分;

  (2)请假者必须在会议(活动)前向纪检部要请假条并由执行主席(不在时找分管主席)签字批准,并交于纪检部,否则视为无效。假条统一由纪检部收集;

  (3)出席会议和参加活动必须佩戴工作证和校徽。对没有佩戴工作证的学生干部给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没有佩戴工作证和校徽的给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4)参加会议的学生干部衣着整齐,不得穿奇装异服,发现一次给予提醒,并扣月考核分1分。三次以上给予警告,并扣月考核分3分;

  (5)会议期间不得随意接听电话或出入会议室,不得玩笔发出响声,手机尽量调成震动或静音状态,如有违反,一次提醒,并扣1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处理,并扣月考核分3分。

  (6)会议期间不得开小会和发短信,如有违反,一次提醒,并扣2分。三次及以上者按警告处理并扣月考核分4分。

  第二条作风制度

  学生干部必须遵守南昌空大学校规校纪,模范遵守《学生手册》。纪检部负责组织人员对学生会干部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监督和检查。

  1、学生干部不得在公共场合吸烟,注意言谈举止,道德行为,树立南航形象是我们的职责,如发现有学生干部在公众场合吸烟、酗酒、出言不逊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并扣月考核分10分;

  2、学生干部不得参加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如有发现视通报批评,立即在学生会除名。

  3、学生干部不得拉帮结派,搞形式主义,背离核心,一旦发现经主席团讨论是否除名。

  4、不定期的对学生干部的早操出勤率进行考核,深入学院,建立公开管理体系。具体考核办法如下:出勤率低于95%者扣2分;

  出勤率低于90%者扣3分;

  出勤率低于85%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

  本条例试施以一学期为一个时间段,如有不妥经主席团商议另行修改。

  第三条群众监督和申诉制度

  1、纪检部设立干部群众监督信箱收集广大同学对校学生会干部违规现象的检举。信箱地址:大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2、纪检部对所反映问题必须迅速处理,认真调查,妥善解决,对学生干部受检举情况属实者,根据情况作出严格处理,并报主席团。

  3、当事人对处理结果不服,课在处理下达7日内向主席团及团委老师申诉。

  4、纪检部必须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一丝不苟,公开公正。

  第二章违纪处理方案

  第一条对学生干部违反纪检部学生会会议(活动)纪律者,纪检部根据条例进行处分;

  1、无故缺席学生会各级会议(活动)一次者,扣5分;

  2、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两次者,扣12分;

  3、无故缺席学生会会议(活动)一学期达三次以上者,在学生会除名。

  第三章附则

  第一条实习、病假或因上课不能参加会议(活动)不记入请假次数,但必须出示有效证明。如发现作假按缺席计,并内部通报批评;

  第二条因负责人通知失误而造成的缺席、迟到等,由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条警告以上(含警告)三次以下记录材料给与分管主席,由主席团讨论内部通报批评;

  第四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纪检部,并由纪检部负责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南昌航空大学学生会守则相矛盾的地方,按《学生守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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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障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有序进行,为了保证学生会的高度协调统一,加强学生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院学生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系例会管理制度:

  第二章常规会议流程

  第一条全体成员会议制,每两个月召开一次。

  1、时间:周一晚19:30

  2、地点:教学楼b101教室

  3、参会人员:全院学生会干部。

  4、主要内容:主席团商议后再公布。

  第二条主席团会议制,每周召开一次。

  1、时间:周日晚19:00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6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

  4、主要内容:总结、计划、安排

  第三条全体学生会正副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1、时间:周五下午3:50(若有特殊情况另行安排)

  2、地点:学生会办公室4楼。

  3、参会人员:主席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正副部长。

  4、会议内容:各部门总结本阶段工作,落实下阶段工作重点;讨论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并作出决定;听取各成员的反馈信息。

  第三章会议纪律与考核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在会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会议的第一个议程为例会考核,会议进行中要保持良好的秩序,认真记录,不得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因特别情况不能参加会议,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负责签到部门请假。该部门对假条审批,未得批准的视为缺旷。若不在学校的学生会成员,在会前向负责签到部门电话请假,事后补交书面假条。会议进行中或会后请假均视为无效。缺席人员,须及时向参会者了解会议内容,若因不知情而造成工作失误者,须自己承担责任。

  第六条部长会议请假3次按旷会1次处理(特殊情况除外)。各部部长连续请假不得超过3次,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4次。

  第七条考勤登记每个月会内公布一次,各项登记以学期为单位,第二学期不再累计。

  第四章会议组织原则

  第八条每次例会之前,主席团要及时了解会议议题,以备会议有序进行,会议要求“精、短、准”,做到沟通、交流、有效,问题解决落实,工作安排到位。

  第九条每次会议由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及时归档。

  第十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者可以在例会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务必坚持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十一条办公室定期对各种例会考勤加以整理、公布,并上交主席团作为学生会干部考核的主要依据。

  第十二条为增强学生会的凝聚力,各部门要召开本部门例会,每三周至少一次,并把例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报道办公室各相关负责人员。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属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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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对高密校区学生会办公室的管理,维护日常的工作秩序,落实人员的职责,创造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办公室管理制度

  1、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在办公室内吸烟或者从事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情,非学生会人员不得在办公室内自习。

  2、各部门进行会议与办公时做好明确的记录。各部门负责人需在当日值班登记表的备注处以“部门,借用时间段,负责人签名”的形式填写登记信息。负责人签名不得代签。

  3、各部门在未安排值班人员期间借用办公室的需提前一天联系秘书处秘书王佳15863276209。

  4、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各部门或个人使用后必须做好清洁、整理工作,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罚值日处理。

  第二条 办公室值班制度

  1、 办公室值班时间为:一、二节08:15---10:10

  三、四节10:10---11:50

  五、六节13:20---15:10

  七、八节15:10---17:00

  值班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办公室,不准迟到早退,晚于规定时间10分钟视为迟到。凡是违反规定者一律记录,一周一通报。通报一次给予批评并告知本部部长,通报两次取消值班资格。

  2、值班人员到达办公室后进行签到和会议记录,负责卫生的打扫和桌椅的整理。确保离开时办公室整洁,否则追究该值班人员所在部门责任。

  3、值班人员达到办公室后若发现办公室脏乱或者桌椅不整齐的现象及时联系当天值班负责人,由负责人联系交接前的值班人员安排所在部门给予罚值日处理。

  4、值班人员确保人在门开,人走门窗锁。

  5、遇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及时与当天值班负责人联系。

  6、值班人员值班时需带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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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学生会管理,规范学生会成员的行为,给同学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学生会的美誉度,培养自己的能力。结合《中学生守则》及《行为规范》和团队工作要求与团员职责特制订以下条例:

  一、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者不仅会受到学校政教处的处分,还会受到团委的处分,被学校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给予开除学生会的处罚。未通报的根据具体情况处理,并报团委备案。

  二、服从上级团委的安排

  上级及团委安排的工作应该积极完成,如不服从安排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报团委备案。

  三、积极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学生会成员应该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如在工作中不积极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则书面检讨,并报团委备案。且通报批评。屡次不改者则开除学生会职务的处罚并通报批评。

  四、参加工作时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

  学生会各成员在完成自己的工作中应做到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如有违反者,给予赔礼道歉,且书面检讨,并备案通报批评。

  五、严禁乱用职权

  学生会成员严禁利用职权去做一些与本身工作无关的事。如有违反者,视其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罚,造成不良影响的,则写书面检讨,报团委备案,情况严重者开除学生会,且通报批评。

  六、召开会议时应准时

  学生会各成员应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在会上应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发言,为学生会提出宝贵的.意见。如有违反者,将受到批评,并立即改正,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并报团委备案且批评。

  七、严禁吸烟、酗酒、赌博

  学生会各成员严禁吸烟、酗酒、赌博。如有发生将受到严重的处罚,开除职务,并报政教处处分,且备案通报批评。

  八、个人形象、及语言美

  学生会各成员应做到自己形象与语言美,不得留怪发、光头、烫发、染口红、带耳环,不说脏话、骂人。如有违反者,将令其改正。屡次不改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给予响应的处罚,并备案通报批评。

  九、从我做起

  学生会各成员应从我做起。

  (1)自觉佩卡,如未佩卡者,一次批评并令其改正,二次警告批评,多次给予相应的处罚。

  (2)检查卡的佩带,佩带时间为值日时间一整天佩带,如未佩带者,给予以上(1)的处罚。

  (3)礼仪。各成员应注意自己的礼仪,如违反者将与(三)处罚相同。

  十、以上条例通过大会讨论通过。

  十一、以上条例一直备案,至开除学生会内部职务为止。

  十二、以上条例为处罚条例。

  十三、本条例如有增加,须大会讨论决定。

  十四、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政教处以及团委所有。

  十五、本条例从20xx年二月二十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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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对学生会成员的科学管理,使学生会工作走向规范化,有效发挥学生会在学生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生会干部管理制度坚持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密切联系学院和同学,倾听意见,接受监督,努力为同学服务;

  (二)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和本会章程;

  (三)维护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

  第四条学生会干部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本会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二)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享受福利待遇;

  (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

  (四)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辞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组成。

  第六条各机构主要职能:

  (一)主席: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负责召集学生会部长会议和全院班长会议;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学生干部的提名任命;代表学生会参加学联联席会议;负责向院党总支、团总支汇报工作。

  (二)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分管若干部室的工作;

  主席职务空缺时,代理主席开展工作。

  (三)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负责学生会的档案管理;负责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考勤,并协调各部开展工作。

  (四)学习部:在全院学生中倡导良好的学风,及时了解并和学院有关部门反映同学们在学习方面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有关文化、科技学术活动,引导全院同学全面发展。

  (五)生活部:协助学校、学院搞好有关学生生活方面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配合校学联和院学生工作部门做好全院学生宿舍管理和卫生评比、检查工作;协助校有关部门维持学生正常的生活、学习秩序;负责全院学生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发放助学贷款。

  (六)体育部:倡导全院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组织他们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和比赛;及时做好我院各类运动员的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检查和监督全院各班的早操出勤情况。

  (七)文艺部:积极组织全院同学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广大同学的课余生活。

  (八)宣传部:配合院团总支、校学联做好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好学生会各项活动宣传工作。

  第七条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机构或职位时,应报学院团总支批准。

  第四章录用

  第八条本会所有职位均采取公开面试、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用。

  第九条竞选学生会干部,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遵纪守法,无处分;

  (二)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为广大同学服务;

  (三)有责任心,工作能力突出,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学习成绩良好,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五)竞选主席、副主席,一般应具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组织、决策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

  (六)特殊职位的技能要求。

  第十条学生会换届在新学年第一学期进行。

  第十一条录用学生干部应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录用公告;

  (二)由自荐人提交申请书;

  (三)进行资格审查;

  (四)对审查合格者进行公开面试;

  (五)对面试合格者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六)通过考核后,主席、副主席由团总支书记正式任命,部长、部员由主席正式任命。

  第十二条新录用的学生会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录用人员,经团总支批准后可简化程序。

  第十四条本会的录用工作由团总支负责组织。

  第五章考核

  第十五条学院团总支按照管理权限,对学生会成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十六条对学生会成员的考核,应坚持公正客观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同学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学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作为学期考核的基础

  第十七条学期考核先由个人总结,再由主管领导在听取同学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考核等级,并将结果填入学生干部考核表。

  第十八条学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后,如本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报团总支申请复核。

  第十九条学期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会干部的奖惩、辞退和调整职务的依据。

  第二十条考核内容:

  (一)政治素质,行为表现。自觉学习政治理论,拥护党的领导,思想上进,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二)工作态度。牢固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工作积极主动,尽职尽责,有强烈的责任感,能以大局为重;

  (三)工作能力。熟悉本职工作,决策能力强,工作方法灵活多样,按时完成任务,不弄虚作假。

  (四)协调协作能力,群众基础互相团结,善于协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威信高;

  (五)工作业绩。工作成效显著与否,组织参加各类活动成绩如何。

  第六章奖励

  第二十一条学院团总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对其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十二条对工作成绩优异的学生干部,在评选优干和单项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并在毕业时的综合测评中适当加分。

  第七章纪律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同学;

  (三)行为有损学院的荣誉和利益;

  (四)多次无故缺席学生会例会;

  (五)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干部有本条例第二十三条所列的违纪行为,团总支、学生会将视其程度给予警告、降职使用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八章辞职辞退

  第二十五条学生会成员因各种原因辞职,应向学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学生会应在两周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学期考核中,连续两次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能胜任现任工作的;

  (三)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的;

  (四)严重违反本会纪律的。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由团总支、学生会负责解。

  第二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组织委员:负责全院团员档案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及团员的民主评议及"评优"工作;负责院团总支工作档案管理。

  宣传委员:负责全院团员青年思想教育活动及团课等的组织,安排工作。

  学生会管理制度 10

  1、接到会议通知,及时做好参加会议准备,笔、笔记本及工作证,三项缺一扣除考核分0.5分。

  2、所有被通知参加会议的部长必须准时到场,并做好签到。

  3、参加会议前,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震动,并严禁在会议中接听电话。

  4、会议期间应认真做好相关笔记,紧跟主持者的谈话思路。

  5、会议开始,应自觉保持安静,切勿交头接耳或者大声喧哗。

  6、对会议内容有异议者,可先举手,然后发表自己的.观点。

  7、回忆中如有原因离席,应向主持者说明原因,待同意后方可离席,如果回来,应从后门进场。

  8、会议后及时将会议内容传达下去,并做好部门内相应工作。

  9、会议中被提名3次,以一次缺勤处理,扣除考核分0.5分。

  10、如因通知不到位而导致缺席、迟到等情况,追究其通知者的责任,扣除考核分0.5分。

  学生会管理制度 11

  第一条 学生会例会定于每周日(周一)晚19:30,在学生会办召开。若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第二条 原则上学生会例会参加的人员范围是学生会副部长以上成员,特殊情况除外,部门会议由部长组织召开每周至少一次。

  第三条 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作好工作安排(期末上交存档及作为考评依据)。

  第四条 听取各部门的工作汇报。汇报的内容主要包括:

  (1)部门上周的'工作总结和后期的工作设想和工作安排;

  (2)广大学生的思想动态、建设及要求;

  第五条 讨论各部对学生会的整体工作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妥善解决。

  第六条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者,需在会议前至少半天向办公室请假,迟到15分钟记旷会一次。(请假必须由本人提交书面请假,经主席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无效)

  第七条 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含2次)者,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做出解释说明,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八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评先的依据,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在会议期间应将所有通讯设备设置为无声状态,并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交头接耳。

  第十条 会议成员参加会议时,一律不得穿拖鞋,须佩带胸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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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本部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本部的内部管理、提高本部干事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社团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社团部干事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学生会的一个重要部门,我们也应该定时召开,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一)提前十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社团部定期组织各社团的负责人开会,将本社团最近活动做总结,并叙述近期的计划。

  (六)例会的召开将视情况而定。

  第三章财务制度

  作为学生会各部门中唯一一个拥有资金调动事宜的部门,我们必须做好财务的管理,保证社团成员的资金用到个社团的运作上。

  (一)我们必须建立明确的账单,将各社团花销及报销名目做好准确地记录。

  (二)社团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社团部。经过本部讨论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购买。

  (三)各社团在活动之前,应该组织本社团的外联部进行资金的筹集,减少本部资金的使用。

  (四)各社团在活动办完之后,应将发票或凭据交至社团部,待我部核对、统计完成后,方可报销,(无购买发票或凭据的不予报销)

  (五)社团各项活动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节俭的原则制作经费预算。活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运用经费,活动实际经费不得超出预算经费。

  如在活动开展中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活动经费,必须社团部批准。

  (六)每学期的期末,需要将本学期个社团的账目明细,做到透明,公正。

  第四章社团申办活动制度

  每个学期。各社团应该按照本社团的.情况。举办各种有利于我院学生的有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开展各项活动,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每个社团在办活动之前应该将自己的策划交至社团部审批,通过之后,方可进行。

  (二)各社团所办活动,不得违反学院及学校的规定,不得举办任何涉及不当信息,存在危险性及无意义的活动。各社团应本着对学生负责,为学生服务的原贝打举办各种活动。

  (三)各社团在活动举办完毕之后,应及时召开会议,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活动总结按时交至社团部存档。

  第五章社团纳新及选举制度

  各社团在学年伊始,需要进行社团纳新,及时补充新鲜血液。

  纳新时,各社团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一)社团部应该在纳新之前,召开会长会议,组织各社团统一纳新。

  (二)新会员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缴纳五元的会费,以作为社团日常活动的经费。

  (三)纳新完成之后,各社团必须进行理事纳新,选出优秀社员,以期培养社团的接班人。理事竞选完毕,各社团负责人应该及时将本社团的理事名单交至本部存档。

  (四)社团部应尽早召开理事培训大会,让理事今早的熟悉学院的情况以及对自己社团的了解,熟悉活动举办的流程,使其在以后活动的举办中尽量避免出现失误。

  在学年末,本部需要召开社团换届大会,各社团成员均有资格进行竞选,最后在本部与各社团负责人协商之后,选出新一届社团的领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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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委员会,简称校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在院党委直接领导和院团委具体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是全院学生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的执行机关,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实现伟大目标需要坚韧不拔的努力,校学生会紧密团结在院党委、院团委周围,谦虚谨慎,埋头苦干,锐意进取,不断夺取新的进步,不断为科院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条校学生会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秉承“服务大局、服务同学”的宗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原则,秉承“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方针,认真开展思想教育、文明创建、校园文化、维权保障和自身建设等活动,努力把学生会建设成为同学们服务师生的阵地、锻炼才干的舞台、展示形象的窗口、增进友谊的家园,为学生的成人、成才、成功搭建良好平台,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条本会的主要任务是:

  1、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2、根据委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委员提高民主素质、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发展与兄弟院校的友好关系,加强其他学校的联系。树立科院同学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校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选举出主席团,对校学生会负责,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校学生会各部门在主席团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本会邀请院团委曹子童书记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院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二章委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参加校学生会笔试、面试合格并在秘书处备案的学生均为校学生会委员。校学生会委员有义务服从组织安排参与工作,各委员转至其他部门或者退出校学生会、转至其他学生组织的必须提交个人申请(不得少于1000字),并经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同意。

  第七条委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4、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八条委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集体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第九条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十条主席团

  1、主席团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三人;

  2、制定校学生会总体工作计划,领导、部署各部门工作;

  3、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问题,行使最高领导权。

  第十一条秘书处

  1、负责校学生会委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校学生会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

  2、以协助学生会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为工作中心,协调各部门的关系,促进学生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协助主席工作,做好每次大型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做好各项会议的通知、记录和考勤登记;

  3、管理学生会各种文件、信函、报纸等,并对文件、信函登记、存档,协助主席团调配人手、传达通知、撰写有关文件等,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支出、收入登记;

  4、负责组织学生会新干事的招聘,开展各部门的培训,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水平;

  5、在领导、老师和同事、同学之间起到一个上传下达的作用;

  6、负责监督检查校学生会各个部门、社团联合会及各系学生会。

  第十二条外联部

  1、负责联系外校学生会或其他学生组织;

  2、校内活动礼宾接待,寻求赞助等;

  3、积极与社会各企业及商家联系,做好学校大型活动的外联工作为各项活动的开展提供物质保证;

  4、负责我校学生会与其他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彼此间的了解、交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扩大xx科技职业学院知名度。

  第十三条学习部

  1、负责监督各班学习情况;

  2、配合教务处做好学生的学习工作;

  3、举办有关学习类比赛等大型活动。

  第十四条纪检部

  1、检查学生是否有违纪行为;

  2、配合协助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并进行监督和督促;

  3、对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例行检查协助有关部门维持学校的正常秩序;

  4、配合学院、学生会等组织的各项活动,记录出勤情况、维持会场秩序等。

  第十五条体育部

  1、开展篮球比赛、乒乓球比赛等体育项目活动;

  2、积极配合学院开展运动会、校园“文化艺术季”等活动;

  3、弘扬体育精神,引领同学强健体魄,营造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为宗旨,促进同学们在体育方面的交流,增强同学的集体观念和向心力。

  第十六条文艺部

  1、负责组织全院的各项文娱活动,创造机会锻炼同学们的文娱才能,提高大学生的文艺素质;

  2、配合团委做好各类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

  3、负责组织学院各项演出活动的策划、筹备、编排和演出工作。

  第十七条宣传部

  1、为学生会内部举办的各类活动进行前期、后期宣传,并在举办活动时进行实时宣传;

  2、为活动提供更加专业化的策划、建议和服务;

  3、运用多种宣传手段,传达活动信息和学生会理念;

  4、为全院学生第一时间传递学校发布的信息,并及时反馈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生活部

  1、收集同学生活上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协调解决,如宿舍门窗等安全问题;

  2、在新生教育期间,生活部要及时的举办活动,拉近同学们之间的距离,增强班级凝聚力,并让他们尽快适应大学生活,投入到大学学习与生活中

  3、对学院餐厅的卫生物价进行抽查,征求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及时向院总务资产处反映;

  第十九条网络部

  1、负责校园网的建设管理及网络设备的维护工作;

  2、负责对各单位计算机用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培训,负责上网用户的日常管理;

  3、负责数据存储设备的管理维护,保存和备份网络系统运行日志,做好网络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4、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和办公信息化建设;

  5、负责校园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的前期调研和论证工作。

  第二十条女生部。

  1、组织开展女生节相关活动,并配合学生工作处搞好文艺演出,丰富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

  2、负责学校开展活动中的礼仪工作。

  3、负责给学校活动中的演出人员化妆等事务。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需经xx科技职业学院校学生会全体委员会议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本章程的修改需经过校学生会领导班子会议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x科技职业学院校学生会主席团。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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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院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的服务各位同学,活跃校园学术、科技、文化、艺术氛围,树立良好的学生会形象;同时,进一步增强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提高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我院学生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学生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核:

  (一)部长工作手册

  各部长必须认真记下当日自己所做的事项,字迹要认真、清晰、有条理。并于每周日七点前交给各部门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审核,次周星期一两节课下部长签到将工作手册领回,此考核分占部门考核分的30%

  (二)部门会议记录

  部门会议记录可包括部门例会、学生会会议等,要求书写认真,字迹工整、内容详尽,部门会议记录本于每双周日七点前交给各部门分管主席,由分管主席审核会议记录,次周星期一两节课下部长签到将工作手册领回,此考核分占部门考核分的20%。

  (三)部门工作月计划

  各部门要认真对待工作计划的制定,为大家准备内容丰富多彩,充满创意的活动,以活跃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加强部门管理。此项计划每月1号上交至监督部,由监督部转交给各分管主席批阅,最后交给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制作学生会工作计划。部门的工作月计划占部门考核分的20%。

  (四)部门月工作大事记(部门工作月总结)

  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月工作,主次明晰,以便制定下个月的工作计划。部门总结于每月的最后一周的.周五上交至监督部,由监督部转交给各分管主席,各分管主席统一审批,最后交给秘书处,由秘书处汇总制作学生会工作总结,此项占部门考核的20%。

  (五)其他考核

  各部门成员的签到,值班,会议出席以及部门活动开展等情况占部门考核的10%。

  望各部门积极做好各项工作,为我院的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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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学生会会员

  第一条 肥合六中的学生都是六中学生会的成员,承认学生会的章程,愿意在其中积极的工作。

  第二条 学生会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努力学习、积极锻炼、强健体魄。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中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制度,虚心学习。

  乐于助人,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 学生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的有关会议和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学生会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配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学生会的会议和校内媒体上,参加关于学生会工作和青年关心问题的讨论,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学生会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学生会的权利。

  第四条 对于模范履行学生会义务在学校和学生会的各项工作中,有显着成绩的,学生会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 对于不履行会员义务、违反章程、学生会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进行批评和帮助,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二章 学生会的组织制度

  第六条 肥合六中学生会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其基本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第七条 学生会的工作人员都由选举产生。

  第八条 学生会的各级委员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第九条 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适当的工作部门。

  第十条 学生会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按自觉自愿的原则,差额选举产生。

  第三章 学生会的干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干部是学生会工作的骨干,学生会的干部要做同学们的.表率,模范地履行会员的各项义务,努力做到:

  (一)工作要勤奋,有强烈的为广岛同学服务的精神。

  (二)学习要刻苦,带头学政治科学文化知识。

  (三)作风要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敢想敢干。

  (四)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守信重义,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第四章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班委会。

  第十三条 班委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组织全班同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团及学校各级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同学自身的积极作用。

  (三)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挥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正确的思想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配合班主任坚决同各种违法放罪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反映同学们的思想和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参与和配合班级管理,为班级老师教育教学工作服务。

  (六)对同学们进行教育和管理,健全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科学工作、文明管理、尊重他人,监督广大同学切实履行义务,保障青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七)对表现良好的同学和班委委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暂时表现不佳的同学提出批评但以教育为目的。

  第五章 学生会的对外工作

  第十四条 学生会在认真思考,改革工作思路和方式的同时,努力广泛的联系,博采众长、学习他人,争取工作的更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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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总支领导和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贯彻党的教育方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旨在为学院发展服务、服务同学、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心全意为全体学生服务,代表广大学生利益,反映学生意愿,做好学院老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发挥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三自作用,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得以全面发展。第四条本会的任务:

  1、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学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增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参与意识;广泛开展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帮助学生成长进步;倡导和组织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2、及时传达贯彻院学生会及上级部门的有关精神,根据学院特点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集院、系主要学生干部布置工作任务,检查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学生会各项任务的完成。

  3、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积极开展有关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勤工助学、公益劳动和校园文化的多种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

  4、关心学生疾苦,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学生对学院各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起好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党、团组织搞好各项工作。

  5、配合本院作好部分学生管理工作,检查学生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如早操、作息、课堂纪律等,并定期向有关组织汇报。

  第二章会员

  第五条凡取得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院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六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会员对学生会工作有批评、建议、咨询和监督的权利。

  2、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会员有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各项活动,并使用学生会提供的一切条件和设备的权利。

  4、会员有向学生会反映,或通过学生会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问题和改进措施的权利。

  5、会员有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培养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培养开拓精神和创新意识的义务。

  6、会员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的义务。

  7、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8、会员有积极参加学生会主办或与学生会联合举办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9、会员有维护本会利益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学生代表大会

  第七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是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学代会的常设机构--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会)。在院学代会闭会期间由学生会执行大会的'各项职权,对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

  第八条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报请院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五分之四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第九条参加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院学生会按人数比例分配至各系,由各系全体学生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代表大会的任务:

  1、听取、审议并通过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批大会形成的其他文件。

  2、讨论并表决大会的各项决议。

  3、讨论并决定院学生会今后的工作计划。

  4、制订、修改学生会章程。

  5、选举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6、收集、整理代表提案,负责向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并提请他们及时向同学做出答复。

  第四章学生会干部的任职范围和任职条件

  第十一条凡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本科在校生均可参加学生会干部的竞聘。

  第十二条学生会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习成绩良好;

  3、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高的工作能力;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没有违纪和不良行为记录;

  5、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

  6、有创新精神,善于思考,勇于开拓;

  7、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不计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第五章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及管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前提下择优录取,严格执行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

  第十四条选拔学生会常委的基本方式是竞聘上岗,程序如下:

  1、在全院范围内公开选拔,有意担任学生会常委的同学填写学生会常委申请表;

  2、由院团委组织面试,各系派出学生代表进行公开投票,评审时考查的主要内容是: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及任职后的工作计划、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业务知识的掌握情况、协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气质等;

  3、综合测评竞岗人员,组织审查并确定名单,在全院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学生的监督和建议;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委员的选拔程序:

  1、竞聘人员递交申请表,注明自己的特长,优势等;

  2、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按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及各部门实际的人员需要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3、由各部门负责人及主席团成员组织面试;

  4、通过对竞聘人员的综合打分,确定人员,报院团委和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确定各部门成员,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第十六条学生会成员档案管理由学生会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学生会干部的选拔、考核、免职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请,院团委按章程及程序办理。

  第六章学生会干部的奖励、处分和免职

  第十八条学生会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委员予以通报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给予适当加分。第十九条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成绩、活动效果,由主席团根据《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方案》在学期末对学生会各部门进行综合评定,评出部分优秀部门。

  第二十条对工作作风散漫、不负责任和无故缺勤会议三次及以上者予以警告,内部通报批评,态度恶劣或失职者,予以学生会内部停职反省。

  第二十一条经考核,对不合格的学生会干部要实行免职,具体要求如下:

  1、免职程序:主席团对拟罢免的学生会学生干部平时表现予以查证,形成书面材料,由学生会常委会进行审议,经全体常委2/3及以上同意的,通过撤职决定,报院团委、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2、学生会学生干部在任职期间,出于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不愿或不能再担任职务者,作自动辞职处理。程序如下:由本人向组织提出申请,主席团审议通过,报院团委、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第七章机构设置及职能

  第二十三条学生会机构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学生"三自"作用,使学生会更好的凝聚学生、团结学生、服务学生和引领学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有:主席、副主席、办公室、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学风建设部。第二十五条主席职责

  1、负责院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和学生会委员会议;

  2、定期向团委指导老师汇报学生会的工作情况,接受团委的指导和帮助;

  3、根据学生会的章程和工作需要,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4、代表院学生会向上级汇报、请示工作;

  5、学生会主席对学生会负责,并受其监督;

  6、指导、帮助、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及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协调好方面的关系。第二十六条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直接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主席和学生会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第二十七条办公室职责

  1、负责整理学生会的各种文件、文书等;

  2、负责院团委学生会物资的管理与借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并和有关院校联系;

  4、负责安排学生会正常值班;

  5、负责做好协调各部门的沟通合作工作;

  第二十八条生活部:协助学院对学生公寓进行服务及相关管理,引导同学营造文明、舒适的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第二十九条体育部:以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推广体育运动为工作中心,积极举办各种体育比赛,丰富同学们课余生活。

  第三十条文艺部:组织各种健康的群众性娱乐活动,举办各种艺术讲座、演出,帮助同学娱乐身心,陶冶情操,为同学创造文娱才能锻炼发挥的空间,丰富校园文化。

  第三十一条宣传部:宣传学院学生会各时期的工作与活动,按照党的教育方针把握时代脉搏,及时向同学们宣传先进的思想和事迹。

  第三十二条学风建设部:提高同学们的自我约束,自我学习的意识,增强同学们在学习生活中团结写作的能力,营造和谐奋进的校园文化。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学生会。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自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学生会管理制度 17

  一、每周举行一次副部以上全体人员工作例会,时间定于每周二16时40分,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团会议每月一次,时间定于每月最后一个周三18时,地点为学生会办公室,会议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门工作例会每周一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部门负责人自行安排,并报办公室备案,会议由部门负责人主持;

  四、会议的内容要求:

  1、传达学院有关部门的指示、文件精神、有关工作信息。

  2、总结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对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3、进行必要的政治理论学习,工作经验交流。

  4、调查、了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有关信息。

  五、会议的.组织要求:

  1、会议可长可短,讲究务实,不走形式。

  2、会议有明确的议题,会前由主席团确定议题。

  3、发言者要围绕会议议题发言或讨论,发言要表达明确、思路清晰。

  4、办公室在会前组织签到,部门例会自行组织签到,做好会议记录。

  六、会议的纪律要求:

  1、不准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团请假。

  2、要保持良好的会议秩序。

  3、严禁会上抽烟、吃零食、会前喝酒等不文明行为。

  4、会议上语言文明。

  5、会议时间内,手机调为无声或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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