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时间:2022-09-01 14:24:26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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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矿灯使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1

  为保证井下职工合理使用矿灯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对每批矿灯使用时间进行登记注册,标明第一次上灯时间,使用中间有任何异常情况及时。

  二、对所发现充电不足,亮灯时间不够的矿灯及时收回修理。

  三、对于其他原因造成矿灯损坏的,对用灯本人进行处理后要及时修理。

  四、每周对充电架进行检查,每月对充电架进行拆开检修,并随时处理问题。

  五、对矿灯共性问题要及时联系厂家整改并返厂检修,并对矿灯及时进行检验。

  六、对矿灯检修工要定期培训学习,提高检修工技术水平。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司矿灯由机电队统一管理发放,要做到帐、卡、物三对照。

  二、职工领出矿灯后,要随身携带、不准随便放置或倒置,不准用灯线提灯,不准敲打和碰撞,不准拆卸零件和打开灯头。

  三、严禁将矿灯私自拿出矿外、送人、听收音机和室内照明等非生产使用。严禁用矿灯放炮。

  四、私自将矿灯送人和无故丢失、无故损坏者照价赔偿。因公或事故损坏者,经安检部门和队证明方可酌情处理。

  五、灯牌不准转借他人。灯牌丢失,应立即与充电房联系,由队开出证明方可补发。

  六、私自开启灯锁、闭锁螺丝和灯头,造成矿灯损坏者,按损坏程度赔偿。

  七、升井后,应立即将矿灯交充电房。超过两小时不交者,灯房人员有权查问;超过六小时者,要向矿调度室汇报。长期不交造成矿灯损坏、不能继续充电者,照价赔偿。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3

  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95%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4

  1、矿灯房门口要悬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标牌。

  2、外单位参观人员及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时,必须有机电管理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内。

  3、检查和参观人员,要认真填写登记簿,并填上带领人的姓名及出入时间。

  4、机房内不准有明火,工作时要有安全可靠的.措施。

  5、机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光线要充足,使用的备件、材料、工具要存放整齐,禁止机房内放其他物品。

  6、机房内要配备防火用具,灭火器、砂箱、且水源要充足,使用灵活可靠。

  7、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不得脱岗。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5

  一、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格遵守矿灯的收发时间及各项制度,掌握矿灯的数量和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工作。

  二、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得打闹睡觉,当班任务当班完成。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作业,收发灯要严格执行“三对号”无手续不得发灯。

  四、充电过程中,要对矿灯和灯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注意电压和电流表指示或其他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出现红灯必须进行充电鉴定,修理或更换充电保护板及电池,确保矿灯完好。

  六、女工哺乳期或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应向班组长请假,不许闲人进入灯房。

  七、对在接班后两小时未交回矿灯的`人员,灯房必须把未交灯人员名单报告工区(矿)调度室。

  八、坚持文明上岗,服务态度端正,搞好设备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准备好保养好维护矿灯所需的根据、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

  九、按时填写好各项记录。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6

  1、领灯人员必须在指定窗口凭证、牌(条),后发灯,无证、牌(条)一律不发灯。

  2、灯房值班人员要掌握收发灯时间,做好收发灯的准备工作。

  3、灯房值班人员要认真掌握,严格执行“三固定”“三对号”“八不发”制度。

  4、灯房值班人员发灯时要叫号,以免发生错拿和丢失。

  5、灯房值班人员要准确掌握本班收发数量,做到灯、牌相符。

  6、灯房值班人员对收回的矿灯进行下列检查:

  (1)灯锁、灯圈、玻璃、灯头壳、电线有无破损,闭锁装置是否有效。

  (2)电池槽是否有破损、变形。

  (3)有无红灯、灭灯。

  7、发现有人故意损坏矿灯,对用灯人员要按《矿灯损坏赔偿制度》赔偿。

  8、用灯人员领到矿灯后,要认真检查并核对灯号,灯号与灯牌不符时要及时要求更换。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7

  一、每个灯房都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责任分工,严格考核。

  二、建立微机管理制度,每个灯房都要配备计算机,每盏矿灯的资料都要输入计算机管理。

  三、矿灯的维护、检修一定要负荷完好标准的要求,确保矿灯的玩好率为95%以上,失爆率为零。

  四、每班每个窗口的矿灯都要有记录,实行牌版管理,不能把不完好的矿灯发给矿工。

  五、充电后的`矿灯必须达到标准规定的额定容量,每盏灯的点灯时间不得低于11小时。

  六、每月要定期对灯房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职工素质。

  七、每月矿对灯房的检查不少于一次,而且有检查记录表和问题表,存档备查。

  八、公司机电动力部不定期对各矿灯房进行检查,每季度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灯房进行一次同工种检查,并排出名次。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8

  一、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进入矿灯房,必须服从灯房人员管理。

  二、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必须对架对号取用矿灯、自救器,对存放矿灯和自救器的充电柜要爱惜,发现损害者由使用人赔偿。

  三、进出灯房时,要依次排队进出,严禁拥挤,不得长期滞留。对不服从管理者罚款100元/人次。

  四、取、放矿灯时要轻拿轻放,充电时应对准插孔,顺时针旋转180度拧上灯头充电,严禁用力拉扯、敲打灯头和充电插头,如果造成矿灯或灯房设施损害的`,按价赔偿。

  五、用灯人员应保持矿灯清洁,如矿灯粘有煤灰等,要及时清理干净,避免长时间附着难以清理。如发现未清理干净,视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

  六、出井后必须将矿灯、自救器及时交回灯房,交灯人员应将矿灯,自救器放置到对应的充电柜内充电,并锁好柜门后方可离开(充电指示灯显示红色为正常充电状态)。如因充电柜未锁造成丢失,使用者按价赔偿。

  七、进入灯房人员发现未锁的应及时告知值班人员,如私自将其他员工的矿灯和自救器取走的按盗窃设备交保卫部门处理。

  八、所有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出井后,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害后,必须及时送灯房维修室修理。如有矿灯、自救器损害未及时送修理室修理的处以50——100元罚款。

  九、没有特殊原因(如抢险救灾等)超过24小时以上不能交回矿灯、自救器者,罚款50元/人次。

  十、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严禁出现敲打、撞击、投掷、拆卸等现象。如发现井下私自拆卸按三违处罚100元/次。

  十一、用灯人员丢失钥匙后由所在单位开据证明,加盖机电科公章后到灯房及时更换钥匙,每把钥匙50元,钥匙丢失不及时办理更换,发生矿灯、自救器丢失现象,使用人按价赔偿。

  十二、充电柜内只准放矿灯和自救器,严禁放手机、钱包、饮料、食物等其他物品,出现丢失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检查发现放置其他物品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

  十三、如使用矿灯、自救器人员调出或辞职,必须到灯房交清矿灯、自救器、钥匙后,方可办理签字手续。新入职员工凭调令办理用灯手续。

  十四、用灯人员严禁转借,每人限用一盏灯必须专人专号专灯、专自救器,发现矿灯、自救器转借他人者罚款100元/人次。

  十五、设施完好而丢失矿灯、自救器的,由使用人员负责;因设施损害而丢失的,灯房值班人员负责。矿灯丢失罚300元/盏,自救器丢失罚150元/台。

  十六、灯房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及时巡查,加强维护。发现没有及时充电矿灯应及时进行充电工作,并保持充电柜及室内清洁卫生。

  十七、各单位应教育职工爱护矿灯和自救器,并及时将本单位超过一周以上不用灯人员及工伤、长期请假等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告知灯房,值班人员按照名单将矿灯退出充电状态,防止过充电。休班人员回矿时及时通知灯房将矿灯处于正常充电状态。如因长时间不用造成矿灯过充电损害,使用者按价赔偿。

  十八、外单位使用矿灯必须持领灯牌到灯房领取并及时登记信息。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9

  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证明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工资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详细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破碎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矿灯要爱护,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须立即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给予严肃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纠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补充,否则不给发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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