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27 10:27:3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门诊管理制度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门诊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门诊管理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1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门诊管理制度2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门诊管理制度3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35周岁以上者免费测量血压,并进行登记。

  五、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六、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七、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八、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特殊病人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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