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1-07-21 09:58:5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1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教职工私家车进出校园管理,预防和减少校内交通事故,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保持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特签订责任书。

  1、进出学校的私家车驾乘人员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按规泊车。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超速、无证驾驶。杜绝开车时吸烟、接听电话、闲聊等行为。

  2、私家车进入校园后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不得鸣笛,不得与学生抢道。遇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生优先通行,私家车必须等候或避让。

  3、在不影响学生上课、休息以及学校大型活动和较大规模考试的前提下,私家车主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进出校园。

  4、学校根据校园实际状况,划定停车区域,合理设置停车位,停车区域必须避开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和文体活动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消防通道等重要位置,不得妨碍学校教育教学等活动。

  5、教职工私家车应当在停车区域内按车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安装报警装置的私家车,停车后须将报警信号置于静音状态。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内洗车、试车或练车。

  6、教职工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车辆,在校园内,不是学校原因而造成的车辆被盗、损坏、灾害等事故,其责任一律由车主自负。

  7、教职员工因公出差,应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按规定报销。执行公务不得使用私家车。严禁教职工的私家车用于师生集体活动,严禁私家车用于接送学生。

  8、校园内,私家车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交通肇事、被撞等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责任自负。涉及到交通事故赔偿均由个人自理。

  9、因教职工开车进入校园而引起的安全事故责任由教职工个人负责,构成违法犯罪的由相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0、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需夜间在校园内停放私家车的,须向学校保卫(后勤)部门声明。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2

  为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增强机关车队驾驶人员安全行车的责任意识,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行车规定

  (一)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二)自觉服从处(队)的统一调度和

  管理,积极参加局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三)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四)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随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有效证件。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五)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文明行车,自觉按规定限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开英雄车,不开赌气车,不开超速车,不开超载车,不开故障车,不开报废车?ANlang=EN-U>

  (六)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七)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八)加强对灭火器具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九)禁载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车安全管理基础台账,不得漏记、误记,保证安全管理的严肃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车标准(“六无”)

  (一)车况完好,无磕碰挂擦和丢损;

  (二)遵纪守法,无违章纪录和违法违纪现象;

  (三)服从调度,无误时误事现象;

  (四)文明服务,无用车投诉;

  (五)服从管理,无私自出车或擅自改变行车路线;

  (六)安全服务,无大小责任事故。

  三、安全行车奖惩

  (一)安全行车

  1、安全行车每年评比一次。

  2、本年度达到“六无”标准的获当年安全奖。

  3、达不到“六无”标准的,取消安全奖。

  (二)安全奖标准

  1、全年安全奖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奖0.05元/公里。

  (三)安全奖奖扣

  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安全奖以经济奖励形式每年按驾驶员实际安全行驶里程发给,获得安全奖的驾驶员同时具有评选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的资格;达不到“六无”标准的,相应扣去安全奖和里程奖。

  (四)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扣奖比例:

  1、负全部责任者,扣除当年全部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

  2、负主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3/4;

  3、负同等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2/4;

  4、负次要责任者,扣除当年安全奖及安全里程奖的1/4。

  (五)其它责任情况的扣奖及赔偿责任。

  1、态度恶劣,不服从调度,发生误时、误事的,一次扣奖100元,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2、发生驾驶证被扣或其它严重违章者,取消月度考核奖。年内发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驾车辆,在编人员按待岗处理,非在编人员予以辞退。

  3、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无论有无责任,除由驾驶员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外,视情扣除1—3个月的月奖,并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直至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4、因超速行车、强行超车、酒后开车、违章停车及其它违规行为而被罚款,一律由驾驶员自负,不得报销。

  5、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1—12个月奖,并按责任大小赔偿:

  (1)负全部责任的,扣除全部月奖,按经济损失的4赔偿;

  (2)负主要责任的,扣除9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3赔偿;

  (3)负同等责任的,扣除6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2赔偿;

  (4)负次要责任的,扣除3个月月奖,按经济损失的1赔偿。

  发生重大事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调离驾驶岗位。

  发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经济赔偿外,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6、无论何故造成的责任事故,均取消驾驶员当年的先进个人或优秀等次评选资格。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3

  一、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

  二、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紧固情况,检查车辆制动、电路、油路、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灵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驶途中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驶,如发生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四、严禁让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和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车辆。

  五、严禁驾驶员疲劳驾车、酒后驾车。

  六、严禁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从事道路运输。

  七、严禁车辆超载、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八、严禁车辆在出车前未经驾驶员或车辆维修人员的安全检查私自出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

  九、严禁在行驶途中将车辆交给与工作无关人员驾驶。

  十、在特殊天气、特殊路段,应严格控制车速、确保安全。

  十一、收车后,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能正常行驶。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4

  一、汽车司机

  1、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管理规则。

  2、驾驶员必须携带驾驶证,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在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谈笑和其他妨碍安全的任何动作,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驶前必须检查车辆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行驶前,应检查周围有无障碍物,鸣号起步。

  5、在上下乘员时,必须做到停稳开门,关门起步。

  6、在行驶中,应随时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动态,减速慢行,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并鸣号示意。

  7、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应按指定地点依次停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

  8、在吊车下面装卸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二、车辆修理安全规程

  1、工作前检查起重设备及工具性能是否良好。

  2、修理车辆底盘特别是拆装轮胎时,必须顶稳千斤顶,并垫稳木枕或铁凳。

  3、修理铲车等时,必须垫好枕木撑好撑架。

  4、试车启动前,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情况。在运转时检查故障,须随时注意旋转部位,以防打伤头、手。

  5、凡需进行试车,必须由持证人员驾驶,试刹车时,必须思想集中,注意车前行人、堆物,并看清车后有无车辆。无驾驶证的修理人员,不准开动各种车辆。只准原地发动。

  6、试高压火花时不准在加注机油入口处,以防失火。

  7、油路系统发生故障时,汽油不准以直流方式使用或用软管直接注入化油器发动引擎。

  8、车辆进行试车时严禁带人,驾驶室两旁不准站人,车辆未停妥,严禁上下。

  9、凡在夜晚途中修理抛锚车辆时,不准用明火照明。

  10、车辆须气割、烧焊动明火时,事先要采取防火措施。

  三、牵引车、叉车、拖拉机、铲车安全操作规程

  1、司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加强安全行车责任感,严格遵守本规程。

  2、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实习司机除持有实习证外,必须有正式司机随车带教。

  3、各种生产用车,必须有保证安全音响器、大小灯、方向灯、转向器、制动器等必须灵敏可靠。

  4、在行驶前,应查看周围行人或障碍物,鸣号起步。

  5、行驶时应注意来往车辆行人的动态,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0公里,进出厂门、拐弯时速5公里;车间、库房3公里;叉路口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6、同方向行驶的车辆,前后两车的距离至少在10米以上,不得后车超前车。

  7、车辆调头、倒车必须密切注意来往车辆、行人和周围情况,慢速进行。

  8、随车乘员驾驶室设有坐位的只准坐二人(包括司机),其他部位一律不准乘坐,挂车一律禁止乘人。

  9、车辆在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和扒车、跳车。

  10、夜间临时停车在车间门口和交叉路口,应开放小灯,司机不得远离。

  11、车辆在吊车下面装卸物件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以防落物伤人。

  12、叉车作业时铲件升起高度不得超过全车高度的2/3,行驶时铲件离地高度不得高于0.5米。

  13、行驶时,禁止吸烟、饮食、谈笑或其他妨碍安全动作。

  14、司机离开车辆必须将开关钥匙随身带走。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刹稳,并摘档熄灭,叉车铲脚应放落地面。

  15、机动车如发生重大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告,经有关部门现场观察分析后才可变动现场。

  行车运行安全管理制度5

  1、公司所有运输车辆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查车辆的安全部位,各种机件连接,紧固情况,重点检查看拉向杆、刹车、轮胎气压、轮胎螺丝、灯光等是否正常;

  2、对运行车辆要保持机油、燃油滤清器、电瓶等清洁良好,防止有漏水、漏洞、漏气、漏电等现象发生;

  3、行车中应注意查听发动机、底盘有无异响,看仪表指示是否正常。

  4、公司所有运输车辆每五天必须全面检查一次,安全员向驾驶员询问车辆在行驶中有无异常现象,对车身、门、窗玻璃、车门、座位、后视镜等是否良好,检查轮胎气压、胎面有无划伤、起鼓。轮胎螺丝是否紧固等车辆检验。安全员驾驶员在检车记录上签字。

  5、公司所有运行车辆都要严格按照《山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执行,实行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理,每运行15000-20000公里,进行一次一级维护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制动、方向等安全部件。每运行12000-15000公里(或3个月),进行一次二级维护。二级维护车辆出厂合格证和质量保重期制度,车辆二级维护持原技术合格证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上线检测,检测不合格项目回厂修复,检测合格后由维修行业管理所在维修卡签章。二级维护项目,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撤离检查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前对车辆进行检测诊断,确定附加小修项目。二级维护作业内容按《新汽车维修制度资料选编》执行。

  6、公司所有运行车辆按上级要求,及时参加交通,交警部门组织的年检、季检、月检。受检参加前应对车容、车貌、车况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以保证检验合格。检验合格的车辆、交通、交警等部门在有关部门证明上签章。凡不能参加审验的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一律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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