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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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1-1.1

会 审:方梅梅 批 准:吴回来

2012年 3月 16日发布 2012年 3月 16日实施

合肥大来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批 准 页

我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已于2012年3月16日修订完毕,现予以批准发布,自2011年4月1日开始施。

各部门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贯彻并执行。

签发人(签字): 2012年3月18日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能更好的明确、分解、实施、考核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合肥清雅建材有限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公司级的安全相关指标的制定和考核,其中,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结果需报公司财务部门进行相应的考核。 3.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工伤事故的考核处罚。

3.3生产部门负责将安全指标目标分解到班组,定期监督检查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班组安全指标目标的考核。

3.4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提出对各部门、班组安全指标的考核建议。 3.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批准本部门、班组目标指标的制定和考核。

4、具体指标内容 4.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 4.2隐患排查率; 4.3隐患整改率; 4.4工伤事故控制指标;

5、目标与指标的分解与实施 5.1公司安全生产部

5.1.1负责组织公司级领导、各部门级安全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5.1.2负责组织公司日常性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跟踪落实隐患整改情况。

5.1.3分解本公司的工伤事故控制指标,严格按照指标要求贯彻执行。 5.2各部门、班组

5.2.1按照公司安全生产部要求,具体负责安全责任书从部门至班组、员工的'层层签订工作。

5.2.2部门主任、班组长亲自带头每日对本车间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予以处理或上报有关领导。 5.2.3狠抓“三违”现象,并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6、公司级指标的考核办法

6.1安全责任书签订率、隐患排查率、隐患整改率指标要求达到100%,凡考核中发现有遗漏,未达到100%的,视情节,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100—1000元的处罚。 6.2工伤事故控制指标的考核

6.2.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责任人处罚100~300元。

6.2.2轻伤控制指标考核以半年为一个考核期,超过控制指标后,每超过一次扣罚第一责任人200元,其余公司级领导各100元。 6.2.3严格事故汇报制度。各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要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安全办,轻伤事故还要在3天内将单位的事故调查处理意见上报公司安全办,超期限未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100元。对发生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超期限2天属瞒报)的扣罚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每人200元。 7、其他

7.1应在每年的12月25日前制定、修订完下一年度的各项目标指标。 7.2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的发展状况,需要临时增加或减少目标指标的,须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变动。

7.3如遇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执行目标指标的,需书面申请,经目标指标制定部门同意后,可暂缓执行,待特殊情况处理后,应继续执行原目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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